浅谈遗产保护在城市规划中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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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遗产保护在城市规划中所起的作用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的大规模建设,文化遗产赖以存在的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些重要文化遗产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名村镇、名街区的历史风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导致了一些文化遗产信息的永久性消失。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新农村建设,对县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县域文化遗产保护要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个机遇,变被动为主动,积极适应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必然促进县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是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

2、实科学发展观;基本方针是按照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信息真实性、环境风貌完整性和生活延续性的原则,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和主动保护;随着城市范I韦I的不断扩展及城市建设的更新,城市规划区内遗址文物的大量出现,使得人们对城市遗址文物在城市发展屮的命运更加的关注。虽然城市与遗址之间并不必然联系,但却越来越多的被连结在一起。二、城市规划在遗产保护中发挥的作用城市规划是城市的发展计划,也是城市发展蓝图和管理依据。城市通过具有科学性、应用性和综合性的规划,合理确定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协调各种矛盾,使之适应社会发展和人们不断增加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因此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特别是对城市合理布局

3、及城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的意义,首先体现在其功能方面。现代意义上的功能是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作用、效能。城市规划的功能表现为通过制定、实施一定的计划对未来的城市发展所具有的作用和有利效用。城市规划在现代社会首先体现为一种公共政策,因而它自然具有公共政策的导向、调节和分配等基本功能。导向功能表现为规划为人们的行动确定一个方向或明确目标,并将整个社会生活屮复杂、多面、相互冲突、漫无目标的行为秩序化,有效地纳入到统一目标上来。调节功能是对于社会公共事务所出现的各种利益矛盾进行调节和控制,其核心一是利益关系,二是调控方式。分配功能指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分配,这是公共

4、政策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公共政策対抗市场理性的最主要手段和途径。城市规划上述功能的发挥,需遵守一定的原则,主要指从城市原有的发展基础这一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防止污染和英他公害;将城市防灾减灾安全纳入规划体系等方面。而这些原则均需借助于具体规划手段或方式来实现,如采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局部规划相结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进行阶段性规划;也可在规划内容上将物质环境规划,经济规划和社会规划均纳入进来等,实现城市发展的总目标。三、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1•做好文物资源的摸底调查工作。各级文物部门要按照属

5、地管理原则,结合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全面开展我市文物资源信息采集工作。普查登记各级别文物,尤莫是对被忽视或未被认知的文物资源,要彻底调查,摸清家底,并建立完整的文物资源档案和数据库;做好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2•认真抓好全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也要依法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应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工作。正确处理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

6、的关系。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启动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村)的普查调研、规划编制和紫线划定工作。3.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公布第一批市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并积极做好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村)推荐、屮报工作。凡被纳入紫线范围内的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被确定为重点保护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名人故居、历史民居、公共建筑和临街店铀等文物古迹,按照“应保尽保,能保则保”的原则,实行强制性保护。4.通过立法保障城市规划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城市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的关于城市未来发展的基本蓝图,

7、一旦编制完成就应当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城市规划进行变更。但就冃前来看,我国的城市规划完成后并未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经常是因人而变,因时而变,因事而变,完全丧失了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就城市规划中的遗址保护规划而言更是如此,由于文物保护一般都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而资金来源基本是政府拨款,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政府对于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的支持力度减弱,因而遗址保护规划往往过多依赖“人治”的状况是持久存在的。针对此种情况,有权机关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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