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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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制度研究论文-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制度研究发表吋I'n]:2008-7-1218:39:20论文■■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制度研究摘要:女职工特殊保护,是指国家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其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我国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还存在着执法不严、监察不力、内容滞后、无法可依、维权成本太高等方面的问题。应该树立科学的立法观,完善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各项制度,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与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强化对损害女职工特殊权益违法行为的刑事制裁,使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向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关键词:女职工

2、特殊保护问题思考我国政府从来都重视女职工特殊保护立法。在国际法方面,我国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1935年井下劳动(妇女)公约》、《1951年同工同酬公约》和《1990年关于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药品公约》;批准了联合国文件《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和《社会、经济和文化公约》。在国内法方面,国务院1988年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1990年发布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同时,在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颁布,2005年修改)和《劳动法》(1993年颁布)中对女职工特殊保护设有专章规定。一、我国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立法概况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己

3、经建立起内容比较全面、标准比较高、体系比较完善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一)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内容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之中,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I'可,在有关设施方面,在劳动合同期限方面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吋的救济手段方面的特殊权益保护,都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二)修改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首先是增加了条款,丰富了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由原来的54条增加为60条;将第4章中的”劳动权益”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分别为38.1%和35.4%;怀孕7个月以上的哺乳期女职工仍从事加班或夜班作业的分

4、别占22.5%和20.1%;从事低温冷水作业和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大多不能给予调换工作,有的仍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育龄女职工有毒有害工种的调离率儿乎为零。[4](42)而一些发放工资都成问题的国有企业,也无力依法让其女职工享受到特殊保护权。女职工作业环境恶劣。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个亿,其中,约有1亿名是在中小企业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的劳动者,有1.36亿名是在乡镇企业从事工业劳动的农村劳动力。[5]据广东医学院对9家企业的调查,有6家经常使用有毒化学药品,

5、高达70%的女职工每天都在和有毒化学药品打交道20%的女职工承认自己受到过性骚扰[6](54)。在一些诸如橡胶、制鞋和玩具等行业,大部分女职工长期工作在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作业环境差、事故隐患多的环境中,但却得不到任何保护,导致中毒、人身伤害事件屡禁不止。女职工定期体检和产前体检难于实现。非公企业屮的大多数企业不为女职工进行妇科病定期体检,以及怀孕女职工产前体检的费用不给予报销部分公有企业由于效益不好,干脆取消了此制度。女职工流产、死产率比较高。由于女职工长期从事含汞等有毒作业,其流产、死产的发生率高达33.61%,而接触高浓度铅的女工的流产、死产的发生

6、率更是高达35.3%;有关专家认为,在畸胎中,真正由于遗传因素造成的仅约占20%,环境原因的约占20%,其他60%的畸胎则可能是劳动环境、遗传原因相互作用的结果。[7](38)其二,执法不严,监察不力。执法监察是实现女职工特殊保护权的一种重要的形式。然而,在每年的劳动执法大检查中,大部分省份的劳动执法大检查始终没有把女职工特殊保护纳入其执法检查的内容Z中。据广东卫生部门2003年统计,广东存在职业危害隐患的企业有近100万家,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约1000万人,但被列入经常性监督的企业只有2万家。[7](54)其三,部分条款内容滞后。部分执法主体已不复存

7、在。现行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多为计划经济时期所制定,其大量使用的”有关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等概念,带来了救济部门的不确定性。救济制度不完善。女职工特殊保护法律法规中的救济途径和方式多是以行政为主导,制裁形式多为”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和”罚款"之规如果说在计划经济吋代行政制裁会发挥很大作用的话,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制裁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都表现出了很大的局限性,惩治的有效性和力度也会大打折扣。何况行政权和司法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权力,用行政救济替代司法救济,其结果往往是权利的难于实现,甚至是权利的虚设。而对于个人权利的实

8、现而言,更需要的是司法意义上的救济。其四,无法可依现象逐渐凸现。对高新技术产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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