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多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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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多数当事人第一节共同诉讼与共同诉讼人概述案例:王某生前在某市甲区有祖传房屋五间,王某于2000年病故,其长子王涛以其弟王海、其妹王琼在外地工作,不需住房为由,将房屋全部占为己有,并于2001年2月将房屋卖给居住本市乙区的李某,3月李某又将此房屋出租给居住在本市丙区的张某。2001年7月,李某发现房屋后墙出现裂缝,要求王涛加以维修,王涛拒绝。李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涛维修房屋。王海、王琼得知后,也一并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问:1、李某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王海、王琼应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2、此案中有几个诉?3、本案中,王涛、王海、王琼以

2、及李某处于什么诉讼地位?王涛王海王琼李某一、共同诉讼的概念和意义(一)共同诉讼概念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诉讼称为共同诉讼。原告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为积极的共同诉讼,被告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为消极的共同诉讼,原告和被告双方均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为混合的共同诉讼。根据共同诉讼形成的原因不同,可以将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二)共同诉讼的意义1、一方面,既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又节省当事人及人民法院的时间、人力和费用,且使诉讼程序得以简化,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2、另一方面,对必要共同诉讼,人民法院一并审判可以

3、避免对同一事件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以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和法律的严肃性。二、必要共同诉讼(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的,人民法院认为属不可分之诉,而进行合并审理并作出合一判决的诉讼。所谓共同的诉讼标的,是指共同诉讼人在与对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中存在着共同的利害关系,或是有共同的权利,或是有共同的义务,即他们或者是共同权利人,或者为共同义务人。这种权利义务的共同性和不可分割性,使得共同诉讼成为必要。(二)必要共同诉讼的特征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2、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3、共同

4、诉讼人必须参加共同诉讼;4、共同诉讼人行为具有一致性;5、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例:杨某通过异趣网购买化妆品,杨某发现收到邮寄来的化妆品是伪劣产品,于是杨某向法院起诉,以异趣网为被告,要求返还88元货款,赔偿损失88元。法院以杨某不具备起诉条件,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问:杨某能否单独起诉异趣网?(三)必要共同诉讼的类型1、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1)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指全体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当事人才适格的诉讼,如共同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之诉;2)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指全体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数人起诉或应诉,当事人仍适格的诉讼

5、,如对连带债务人提起的给付之诉。2、权利义务共同型必要共同诉讼和原因共同型必要共同诉讼1)权利义务共同型必要共同诉讼,如连带责任之诉,合同、侵权、代理、挂靠企业、承包、租赁等都会产生连带责任2)原因共同型必要共同诉讼,如共同侵权之诉(四)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如何对对方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具体而言,就是共同诉讼人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有何影响,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1、必要共同诉讼人的牵连性必要共同诉讼人的牵连性表现在共同诉讼人一人的诉讼行为,有利于共同诉讼人全体的,对全体发生法律效力,不利于共同

6、诉讼人全体的,其效力则只及于本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法律效力。2、必要共同诉讼人的独立性民事诉讼中的各个必要共同诉讼人都是独立的诉讼主体,其诉讼行为能力是相对独立的,但独立性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即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诉讼人,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五)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

7、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追加当事人涉及到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可依职权追加当事人,是否有违处分原则呢?一种观点:必要共同诉讼之所以必要,就在于共同诉讼人间存在着共同的权利或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具有不可分性,其中任何一人都无权对共有的权利或义务进行处分,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就必须一同起诉,一同应诉,由法院合一审理,合一判定,最终法院才可能对纠纷作出公正的彻底的解决,所以,法院的这种干预并不违反民事讼诉的本旨。另一种观点:从诉讼理论来看,法院强制追加被告,是职权主义的做法,违

8、背当事人处分原则。甲、乙共有的鱼塘丙的稻田丁的稻田诉讼之一:甲乙诉化工厂诉讼之二:丙丁诉化工厂红光化工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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