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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2
《2017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试题(卷)与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7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题库司法考试辅导司考一卷资料司考二卷资料司考三卷资料司考四卷资料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解析,欢迎阅读!2017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解析一、不定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情形中不需回避?A人民陪审员李某为本案原告的叔叔B书记员何某是本案被告某公司的股东C审判员宋某为本案原告代理律师的大学同学D审判长朱某与本案原告代理人刘律师认识,但无私交【答案】:D【解析】:民诉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
2、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所以本题除了D项无须回避以外,均应回避。2.公民甲的户籍所在地为A省B县,其自1998年1月起因病到C省D市某医院就医,1999年5月出院后则前往C省E县探亲,居住了一年半,后又去C省F市工作。甲于2001年10月被公民乙提起诉讼,则公民甲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住所地为:AA省B县BC省D市CC省E县DC省F市【答案】:C【解析】:根据民诉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
3、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诉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本案中经常居住地为E县。3.英国人史密斯和中国人李某在美国发生合同纠纷,双方约定在中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怎样适用民事诉讼法?A应当适用合同签订地美国法律B应当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C英、美、中三国法律均可适用,由人民法院决定D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民事诉讼法【答案】:B【解析】:根据民诉法第4条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均适用本
4、法,因此民诉法的空间效力范围及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所有在中国法院进行的民事诉讼皆适用中国的民诉法。4.甲和乙是朋友,甲住在A市,乙住在B市,两人在C市旅游途中与住在D市的丙发生争吵,甲、乙将丙殴打致伤。现丙要求损害赔偿,他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A向A市法院起诉,但不能在B市或C市起诉B只能在D市法院起诉C可以向A市法院或B市法院或C市法院起诉D只能在C市法院起诉【答案】:C【解析】:民诉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
5、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丙作为受害人,可以向A市法院或B市法院或C市法院起诉。5.甲与乙系夫妻,居住在A市。1999年3月甲辞职并在B市找到新工作,但没有解决户口问题。乙也随甲来到B市,但一直未找到工作。1999年5月乙被某企业聘用,常驻C市做产品推销。1999年11月,乙在D市出差时因交通事故而住进D市人民医院治疗,2000年5月甲怀疑乙同他人有染而起诉离婚,此时乙尚未出院。请问甲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AA市基层法院BB市基层法院CC市基层法院DD市基层法院【答案】:B【解析】:民诉意见第1
6、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被告双方自1999年3月离家,到起诉时离家已一年有余,而被告乙在B、C、D三市居住的时间均未满一年,且在D市为住院,因此此案应当由原告甲现在的居住地法院,即B市基层法院管辖。6.住在A市的甲欲将位于B市的一间25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甲与住在C市的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将争议
7、提请A市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房屋价金而发生纠纷。现甲欲起诉,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他应当向A市法院起诉B他可以向B市法院或C市法院起诉C他只能向B市法院起诉D他只能向C市法院起诉【答案】:C【解析】: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甲和乙对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管辖,违反了我国法律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甲应当向B市法院起诉,而不能向A市法院或C市法院起诉。7.某甲与乙企业之间因高压锅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甲以产品侵权为由,向乙企业的办事机构所在地A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应当由该
8、高压锅的制造商丙企业所在的A市B区法院管辖为宜。A区法院没有对乙的异议作出裁定,将案件直接移送至B区法院。原告甲提出异议,不同意在B区法院审理,要求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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