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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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基本案情:  1993年12月15日,为了实施M国的《清洁空气法》,M国环境保护局颁布“汽油与汽油添加剂规则—改良汽油与普通汽油标准”。  “汽油与汽油添加剂规则—改良汽油与普通汽油标准”规定:  1、对1990年经营6个月以上的国内炼油商适用“企业单独基准”。  2、对外国炼油商适用“法定基准”。  3、对某些进口商,同时是国外炼油商的,如果1990年它在国外的炼油厂生产的汽油中至少有75%出口到M国,则适用“企业单独基准”,又称为75%规则。  环境保护局设定的这两种基准,“企业单独基准”,它的质量数据由企业自己提

2、供。  “法定基准”,适用于环境保护局认为不能提供足够的或可信的数据的企业。  1995年1月23日,W国认为M国的“汽油与汽油添加剂规则——改良汽油与普通汽油标准”违反了GATT的精神,根据GATT第22条第1款、《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第4条,要求与M国进行磋商。         1995年2月24日,双方进行了磋商,没有取得满意结果。  1995年3月25日,W国请求成立专家小组。  1995年4月10日,争端解决机构(DSB,DisputeSettlementBody)决定成立专家小组。  1995年4月10日,B国

3、就上述相同问题要求与M国磋商。  1995年5月I目,双方进行了磋商,也未取得满意结果。  1995年5月19日,B国请求成立专家小组。  争端解决机构(DSB,DisputeSettlementBody)经审查决定由上述同一专家小组合并审理这两项投诉。  起诉方认为:M国的“汽油与汽油添加剂规则—改良汽油与普通汽油标准”中有关基准设定的规定,违反了GATT第1条、第3条,并且不符合GATT第20条的例外规定,损害了两国企业的利益。  1996年1月29日,专家小组作出报告并分发给各成员方。  1996年2月21旧,M国向争端解决机构(DSB

4、,DisputeSettlementBody)提出上诉。  1996年4月26日,上诉机构做出报公。  1996年5月20日,争端解决机构(DSB,DisputeSettlementBody)通过上诉机构报告和修改后的专家小组报告。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汽油与汽油添加剂规则—改良汽油与普通汽油标准”中的基准设定问题,也就是如何确定1900年的汽油质量标准,作为此后改良汽油和普通汽油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GATT最惠国待遇的规定和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  一、专家小组意见。  (一)关于GATT第1条最惠国待遇原则。  GATT第1条是有关最惠国待

5、遇原则的规定,在对出口或进口、有关出口或进口及进出口货物的国际支付转账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方面,在征收上述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方面,在出口和进口的规章手续方面,以及在本协定第三条第2款及第4款所述事项方面,一缔约方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缔约方的相同产品。  本案诉方认为,M国“汽油与汽油添加剂规则—改良汽油与普通汽油标准”中的“75%规则”给特定国家的企业特殊的优惠待遇,不符合GATT第1条的规定。诉方认为,该规则只适用于特定的、很容易确定的一此国家,对符合这些条件的国家的企

6、业在确定基准时可以适用“企业单独基准”,而对其他国家的企业则适用法定基准,违反了最惠国待遇的原则。  专家小组认为,由于确定专家小组职权范围时,“75%规则”已经停止生效,并且该规则没有在专家小组职权范围中明确提出,因此对其是否符合GATI第1条不再做出判断。  (二)关于GATT第3条第4款国民待遇原则。  GATT第3条第4款是有关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任何缔约方领土的产品进口至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时,在有关影响其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愉、分销或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定方面,所享受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类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  本案诉方认为,“

7、汽油与汽油添加剂规则—改良汽油与普通汽油标准”对进口汽油和国产汽油实施了差别待遇,剥夺了外国炼油商确定企业单独基准的权利,实际上是要求进口汽油适用更严格的法定基准。  专家小组认为M国违反了GAIT第3条的精神:  首先,专家小组认为,进口汽油与国产汽油具有相同的物理特性、最终用户、关税分类,并且可以互相替代,因此是第3条第4款所说的‘同类产品”。  其次,专家小组调查了给予进口产品的待遇是否低于国产品的待遇。专家小组认为,M国确定是适用“企业单独基准”还是适用“法定基准”不是以汽油的质量为标准,而是以生产商的特征,为此,导致了进口汽油的待遇

8、较低。  (三)关于GATT第20条一般例外的规定。  GATT第20条是有关一般例外的规定,在符合这一条规定的情况下,成员方可以免除GATT规定的其他义务,包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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