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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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三版)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编者:汪彩兰2012年12月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前言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特点和学习方法以及如何运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全书内容类别章节节次财经法规: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6节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节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3节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3节会计职业道德: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4节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节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在以前年度考试中分数比值:约50%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特别提示: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在以前年度考试中分数比值:约25%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第二节主要税种第三节税收征管 特别提示: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分数比值:约15%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预算法规制度第二节支付采购法律制度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特别提示: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分数比值:约10%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2008.7.8第一章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什么是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1.制定机构: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调整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3.地位: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4.会计法的两个时间: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5.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维护经济秩序。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会计资料的质量特征:即真实性与完整性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就是会计资料应该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就是其提供的会计资料要符合规定的要求、附件要齐全、手续要齐备。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2.1999年l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例题·判断题】会计行政法规,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正确答案』错3.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用于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制定机构: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2.调整内容: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3.制定依据:《会计法》4.包括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二、会计行政法规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例题·判断题】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正确答案』对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6号令)、《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10号令)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3号令)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3.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三、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概括图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2008.7.8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统一领导(国院务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我国五级的政府机关:第一级:中央政府国务院(下设有各职能部级机构)第二级:省级政府包括:省政府、直辖市府、自治区政府(下设各职能厅级机构)第三级:地级市政府包括:市政府、自治州政府(下设各职能局级机构)第四级:县级政府包括:县政府、自治县政府、自治旗政府、级市政府、地级市所辖区政府。(下设各职能局级机构)第五级:乡镇级政府包括:镇政府、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注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机构,不是政府机关。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会计资源市场)管理(简单了解)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我国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三阶段 (1)会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1978—1983年); (2)会计专业职务聘任(1986~1988年);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92年至今)2.目前的会计资格考试采取的形式(P37-38)3.培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4.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法》明确规定,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2009年1月5日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活动在京举行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四)会计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除财政部门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有(ABC)。A.审计部门B.保险监管部门C.证券监管机构D.中国银行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中国会计学会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2.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1)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2)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有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两种“一把手”)。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3.单位负责人的职责(2011注意单选、选择)(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3)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注意】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4.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罚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等。单位内部:优秀员工之类的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企业单位选拔任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的工作有(ABD)。A.稽核B.会计档案保管C.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D.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2008.7.8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主要内容一、会计核算总体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会计报告五、会计档案六、其他 一、总体要求P7-9《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1、依法建帐这里说的“法”,包括:⑴包括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地方会计法规等。⑵既包括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亦包括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 依法建帐内容主要包括:⑴任何组织都应当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帐条件的,实行代理记帐。⑵设置会计帐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应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⑶各单位产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统一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帐簿进行登记、核算 1、依法建帐;2、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3、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4、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P7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P8①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只有当实际履行并引起资金运动时才需如实记录和反映。②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①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依据虚假)②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以假乱真。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①什么是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结果相一致。②什么是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 二、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会计凭证的分类:按来源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例题·单选题】(D)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A.收款凭证B.付款凭证C.转账凭证D.会计凭证 二、会计凭证(一)原始凭证1.填制和取得2.审核3.错误的更正(二)记账凭证1.概念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2.内容(脑子中拍下张记账凭证的照片)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一)设置会计账簿的要求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1.含义   会计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对全部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分类地记录和核算的簿记,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的。   会计账簿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依据。2.种类   (1)总账——订本账。   (2)明细账——活页账。   (3)日记账(现金,银行)——订本账。   (4)其他辅助账簿。——在实际会计实务中,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主要针对应收、应付票据的备查),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二)登记会计账簿1.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2.按照记账规则登记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等等。注意:《会计基础》提到的是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5.禁止账外设账。(小金库)三、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一)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1.财务报表。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四表一注)⑴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⑵利润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即利润或亏损的情况。⑶现金流量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情况⑷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一定会计期间构成所有者权益各个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意】凭证、账簿、计划、审计报告都不属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2.财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的内容而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以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和说明。四、财务会计报告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报要求★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2.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四、财务会计报告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报要求★【例题·单选题】在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人不包括( )。A.上级单位负责人B.企业负责人C.会计机构负责人D.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对象、期限提供给有关方面。5.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范围和种类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件,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注意: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文书档案。【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档案的是()。A.会计凭证B.会计账簿C.财务会计报告D.单位营业执照五、会计档案 (二)归档和移交1.归档   (1)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继续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2)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3)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提示】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五、会计档案 2.移交   (1)会计机构在向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时要编制移交清册。   (2)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不得随意拆封。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会计部门和原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遇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五、会计档案 (三)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和25年五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永久保管期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3年的:月、季度财务报告保管25年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5年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卡片其余为15年。【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最短的为( )。A.3年B.2年C.4年D.5年五、会计档案 (四)销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除特殊规定外,可以按照程序予以销毁。基本程序和要求是:1.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所要销毁会计档案的情况,报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复核后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销毁意见。2.专人负责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前,需要有指定的监销人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内容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会计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将监销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五、会计档案 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1)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如超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会计档案,无论其是否保管期满,都不得销毁,必须妥善保管,等到项目办理竣工决算后按规定的交接手续移交给项目的接受单位进行妥善保管。五、会计档案 (一)会计年度《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二)记账本位币《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注意】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核算)   通常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等。《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六、其他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2008.7.8第一章第四节会计监督 主要内容《会计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即会计监督体系的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各层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一、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本质是内部控制,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社会监督(对内部监督的再监督,特征是监督行为的独立性与有偿性)三、政府监督(对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特征是强制性与无偿性)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会计法》、《会计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并非审计人员)。《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内部牵制制度防止舞弊】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防止吃回扣,暗箱操作】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查什么,什么时间查,怎么查】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监督权力是《会计法》和单位负责人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2.有权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注意】不是直接报告,有权处理的要及时处理。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P49-51(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多选等)主体: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04、03、02单选)2.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07多选)【注意1】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区别【注意2】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只检查有关单位,并非所有单位。【注意3】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属于政府监督的部门,但不属于监督体系。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对象——会计行为,并对发现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应设的单位是否设置账簿;设置会计账簿情况是否合规;各单位是否存在账外设账等。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这也属于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范畴。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1.联系   注册会计师审计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往往需要借助内部审计,而内部审计部门也经常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管理建议书。2.区别(1)审计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是相对独立;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双向独立。(2)审计方式不同。内部审计根据管理需要自觉施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进行。(3)审计内容和目的不同。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审查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各项改进措施;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围绕会计报表进行,是对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4)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内部审计的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对外不起鉴证作用,并对外界保密;注册会计师审计需要对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2.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业、会计培训、代理记账等业务。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四)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规范(注意选择、判断和综合,区分责任人)(1)委托单位应当如实地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相关的会计资料。(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2)任何人不得干扰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审计业务。任何与委托单位有关的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示意、胁迫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体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3)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有监督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省级以上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2008.7.8第一章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主要内容会计机构是指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代理记帐三、会计从业资格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1.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2.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3.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的因素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所有会计工作。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未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负责人:被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提示】注意区分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2.任职资格《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作经历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3.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如父母、子女、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等)以及近姻亲(如岳父母、儿女亲家等)关系。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练习一:单选1、一个单位应当设置会计机构还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由各单位()A.根据会计业务的繁简和实际需要决定B.根据会计人员的多少决定C.提出设置方案,报财政部门批准D.根据营业收入的大小决定A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P56练习二:多选2、下列做法,不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A.某企业将财会部与企管部合并B.某企业聘请一位从事会计工作满6年且具有会计师职务资格的人员为会计机构负责人C.某私营企业委托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无业人员为其代理记帐D.某医院在行政办公室设置了会计人员并指定了符合条件的会计主管人员。ABD 二、代理记帐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二、代理记帐(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二、代理记帐(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帐(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作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四)法律责任(4条,各承担各的责任,简单看看)   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二、代理记帐P56-59练习一、(判断题)代理记账,是指企业委托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的记账行为。()× 二、代理记帐P56-59练习二:单选1、下列各项中,属于代理记账机构不能办理的业务是()A.接受委托进行会计核算B.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C.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D.接受委托进行社会审计D 二、代理记帐P56-59练习二:单选2、代理记账机构及从业人员对于委托人提供的不真实的会计资料,应当()A.制止和纠正B.拒绝C.报告上级主管单位D.向单位负责人报告B 二、代理记帐P56-59练习二:单选3、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至少应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A.2名B.3名C.4名D.5名B 二、代理记帐P56-59练习三:多选1、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A.依法履行职责B.保守商业秘密C.对委托人示意要求提供不实会计资料,应当拒绝D.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ABCD 二、代理记帐P56-59练习三:多选2、根据会计法律规定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事项的有()A.登记会计账簿B.编制财务会计报告C.出具审计报告D.向税务机构提供纳税资料ABD 二、代理记帐P56-59练习三、(多选)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主要有()A.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B.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C.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D.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ABCD 二、代理记帐P56-59练习三、(多选)3、在我国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至少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同时聘用一定数量的兼职人员B.主管代理记帐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C.要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管理制度D.依法设立,经相关部门核准登记BCD 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位) 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岗位):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非收发人员)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三、会计从业资格(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陷阱:货币银行学) 三、会计从业资格(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4.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三、会计从业资格(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二是适应性;三是灵活性。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和其他相关知识与法规。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以接受培训为主,自学为补充。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区分会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注意】没有注册会计师也没有总会计师【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专业职务的有(ABC)。A.助理会计师B.会计师C.高级会计师D.注册会计师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一年内一次通过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两年为一个周期,单科成绩滚动计算   高级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注意】出纳可以登记固定资产。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1.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2.总会计师岗位   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原则:交接清楚,分清责任,谁的责任谁承担  (一)交接的范围1.会计人员调动工作、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六、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二)交接的程序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内容。(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2.移交点收(逐项点收)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2.移交点收(逐项点收)(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3.专人负责监交。(要求记忆)(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的情况:   第一,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第二,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第三,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   第四,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判断)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而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例题·判断题】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 ) 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了解)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会计法》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形式(一)行政责任(一般违法行为)《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有两种——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第六节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此外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如通报)。【提示】《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3)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六节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项)等(二)刑事责任(犯罪行为)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3)承担法律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第六节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一是犯罪;二是刑罚。1.关于犯罪。2.关于刑罚——主刑和附加刑。(1)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第六节法律责任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会计违法行为★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处理方法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报表 第六节法律责任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记账文字和货币《会计法》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节法律责任【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ABD)。A.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行为B.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C.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D.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行为【注意1】与“税”有关的不属于违法会计行为。【注意2】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任用会计机构负责人不符合要求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第六节法律责任(二)会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会计法》规定)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上述所列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形式的有(BD)。A.行政拘留B.罚款C.暂时停业整顿D.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六节法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会计法》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予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六节法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基本同伪造、变造)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1)授意——暗示;指使——明示;强令——强迫。(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节法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例题·单选题】在采购办公用品过程中,办公室主任李某指使采购员张某伪造购物发票,多报销1000元。对该行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对李某进行的处罚是(D)。A.通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B.通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C.通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D.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例题·单选题】对上题中的行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对张某进行的处罚是(D)。A.责令限期改正,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B.责令限期改正,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C.通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D.通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节法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  情节恶劣的,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行政责任  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节法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①恢复其名誉。向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赔礼道歉,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②恢复原有职位、级别。会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被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的,应当在征得会计人员同意的前提下,恢复其工作;被撤职的,应当恢复其原有职务;被降级的应当恢复其原有级别。(注意多选)(陷阱:恢复从业资格,恢复职称)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2008.7.8第二章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主要内容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功能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概念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是一种法律行为)。2.银行、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注意】这里说的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3.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第一节概述(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1)支付结算的方式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卡和信用证等结算行为。(2)《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P53)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第一节概述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以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 第一节概述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其中,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将在第四节具体介绍) 第一节概述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 第一节概述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例题·判断题】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各商业银行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错 ) 第一节概述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中文大写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2.中文大写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4.阿拉伯小写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第一节概述(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的简称。★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第一节概述(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第二节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P59)1.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必须依照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国家2.开户单位直接的经济业务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企业3.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核。——中国人民银行4.开户银行根据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商业银行 第二节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注意】1、2、3、4超过1000元也不能使用现金。 第二节现金管理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简单了解)(一)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意义,限额核定原则和方法1.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的需要,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2.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数额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的限额核定天数可适当放宽到5天以上,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二节现金管理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简单了解)(二)库存现金限额的办理1、填制“库存现金限额申请书”;2、将“库存现金限额申请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3、将“库存现金限额申请书”报送开户银行审查。(三)现金的坐支《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限额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擅自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 第二节现金管理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3.开户单位在规定的现金适用范围内从开户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予以支付。 第二节现金管理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大条(一)钱账分管制度——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   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注意】管钱的不管帐,并不是说出纳人员不能管理任何账目。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人员登记现金总账。 第二节现金管理(二)现金收支授权批准制度☆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具体办法3.确定各种现金开支业务的授权批准权限  对于重要的现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等。4.严格执行现金支付业务办理程序。 第二节现金管理(三)日清月结制度(四)现金清查制度   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清查时出纳人员应始终在场。(五)现金管理制度1.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在当日下班前送存开户银行。2.日常业务收付的现金及限额内的库存现金,一律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3.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4.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5.对库存现金应实行分类保管。6.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  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更换出纳人员,应相应更换保险柜密码。 第二节现金管理7.库存现金的其他内部牵制制度(1)签发收据和发票应与收取现金的职责分开。即开票与收款应由两人分工办理。(2)建立收据的领、销制度。领用收据,须由经领人签字,登记领用数量和起讫编号;收据存根的回收,应履行收据保管人员的签收手续。(3)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一切现金支出,都应取得有关原始凭证。(4)现金支票和银行印鉴必须有两人分别保管。(5)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出纳岗位轮换。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一)按照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许可证方可办理。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而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不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例题·单选题】存款人开立存款账户,不需要实行核准制的是(D)A.基本存款账户B.临时存款账户C.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D.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二)按照存款人的不同,可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单位名称开立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者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凭个人身份证以自然人名称开立个人因投资、消费使用各种支付工具,包括借记卡、信用卡在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三)守法合规原则  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程序 提交开户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开户银行审查→向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或核准→中国人民银行核准,资料退回报送银行开户银行颁发开户许可证。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程序 提交开户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开户银行审查→向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或核准→中国人民银行核准,资料退回报送银行开户银行颁发开户许可证。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对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备案。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例题·单选题】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A.3B.5C.7D.102.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注意的问题   银行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发生的变化或改变,主要为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4.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撤销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多选)2.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3.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例题·多选题】存款人有下列(ABC)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B.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C.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D.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五、基本存款账户(4种单位账户的使用范围是重点)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例题·单选题】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的账户是(B)。A.一般存款账户B.基本存款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1.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几乎是独立核算的所有组织)   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如个体工商户、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需出具的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P71)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P71)六、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P71)六、一般存款账户(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例题·多选题】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包括办理存款人的(AC)。A.借款归还B.党、团、工会经费等的现金支取C.借款转存D.现金支取【例题·单选题】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数量(D)。A.只能开立一个B.不能超过二个C.不能超过三个D.没有限制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七、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简单了解)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和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七、专用存款账户  (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简单了解)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简单看看)【注意】需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注意】实行核准制,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八、临时存款账户(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如设立工程指挥部、摄制组、筹备领导小组等(1个)。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如建筑施工及安装(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1个)。3.注册验资。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例题·多选题】(AC)情况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A.注册验资B.缴纳住房基金C.异地临时经营活动D.清算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4.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例题·判断题】企业申请开立注册验资资金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对)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1.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的资金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2.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简单了解)(一)使用范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而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二)开户要求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定期借记”是指由收款人定期对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发起的,委托付款人开户银行按照约定扣划付款人的款项给收款人的资金转账业务,如代付水、电、话费;(2)“定期贷记”是指银行按照付款人的付款凭证,定期将款项划付给收款人的资金转账业务,如代发工资。2.出具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2.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3.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账户中,可以办理现金支付的是(BCD)。A.一般存款账户B.临时存款账户C.基本存款账户D.个人存款账户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简单了解)(一)使用范围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如回笼异地货款、支付异地营销开支);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如文艺团体在异地的演出活动、生产厂家在异地的展销活动等);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简单看看)(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1.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2.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3.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及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二)开户银行的管理1.银行负责所属营业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其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纠正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2.银行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审查,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3.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4.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三)存款人的管理——预留银行签章,妥善保管密码   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更换预留式样。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简单了解)(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分4种情况,基本每种情况中又分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和经营性的存款人。对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都是l千元,对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有2种,一种是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另一种是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反规定支取现金;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过程中)1.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1)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2.其余给予警告,并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概念  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二)票据的种类  在我国,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银行本票。【注意】其他都是非票据结算方式票据的当事人1.基本当事人: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将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 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2.非基本当事人: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 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除基本当事人外,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完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注意】考试的时候看清题目问的是当事人,还是基本当事人或非基本当事人,如果是当事人,7个全要选。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二)票据的权利与义务1.票据权利(1)概念: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①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②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③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④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票据的权利与义务2.票据义务(责任)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不具有制裁性质,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三)票据的行为(注意多选题)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注意】票据丢失后所采取的措施和票据的转让都不属于票据行为,比如挂失止付。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四)票据签章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是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不可缺少的应载事项。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的签章,该项票据行为无效。【注意】不是票据无效而是该项票据行为无效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五)票据记载事项(注意单选、多选)  票据的记载事项可以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等。1.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2.相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该记载而未记载,但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票据失效的事项。如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等即属于相对记载事项。3.任意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六)票据丧失(注意多选)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二、支票(一)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适用于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二)支票的种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二、支票【例题·单选题】普通支票中的划线支票(B)。A.只能用于支取现金B.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C.既可以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D.表明为作废支票【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支取现金的支票有(AC(可以转账的:BCD) )。A.现金支票B.转账支票C.普通支票D.划线支票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三)支票的出票★1.支票的出票人是单位和个人;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支票的付款地为付款人所在地。2.支票必须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注意】绝对记载事项无收款人名称。   欠缺记载任何一项的,支票都为无效。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3.支票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四)支票的付款★   提示付款:出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例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A)。A.支票的收款人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B.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D.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银行应先向持票人支付票款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五)支票的办理要求1.签发支票的要求:(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4)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该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发现其持有的由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转账支票为空头支票,其账户余额只有8万元。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是(C)。A.5000元B.3000元C.2000元D.1000元2.兑付支票的要求: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出票人开户银行。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3)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总结: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与支票必须记载事项的异同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六)支票的填写要求1.日期:实际出票日期;支票正联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支票存根部分出票日期可用阿拉伯数字书写。2.收款单位名称为全称,并与预留银行印鉴中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是本单位自行提取现金可填为“本单位”。3.如实写明用途,存根联与支票正联填写的用途应一致。4.在签发人签章处按预留银行印鉴分别签章,签章不能缺漏。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三、商业汇票(适用范围相对较窄)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1.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一般指供货或购货单位。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其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2.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1)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的汇票。(2)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汇票。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二)商业汇票的出票1.出票人   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2.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三)商业汇票的承兑1.商业汇票可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2.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3.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的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且不得负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注意】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而非所附条件不具备票据上的效力。 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汇票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D)。A.10日C.3个月B.1个月D.6个月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l0日内。(五)商业汇票的背书1.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被背书人名称;——绝对记载事项(2)背书人签章。——绝对记载事项行(3)背书日期——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4)不得转让字样——任意记载事项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2.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3.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附有条件的背书: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注意】跟承兑附有条件区分,承兑附有条件视为拒绝承兑(六)商业汇票的保证1.商业承兑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必须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担当。2.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四、信用卡(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1.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2.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3.根据信用等级不同分为:金卡、银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可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1.贷记卡——先消费后还款,享有一定的免息期,但存款无息2.准贷记卡——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存款有息,在规定的有限信用额度内透支消费、取现,收取一定的利息,但不存在一定的免息还款期。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例题·多选题】下列银行卡中,属于信用卡的有(AD)。A.贷记卡B.转账卡C.专用卡D.准贷记卡 (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1)申领   必须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且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   单位卡可以申领若干张。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个人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2张。   注意陷阱:不是全体公民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2)使用(存现、提现均不可)   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如果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单位卡的持卡人必须按前述转账方式转账存入。(3)销户 ①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②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 ③办理信用卡销户的情况(7条)——记住XXX45天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1.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2.个人人民币账户的资金以其个人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的合法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存储。(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l992年12月颁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及各银行的具体规定。1.发卡银行对于约定商店拒绝接受信用卡不负责任。2.信用卡若丢失或被窃,应立即向发卡银行申请挂失,在挂失生效前被非法使用的款项仍由本人负责。3.信用卡只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持卡人对凭信用卡而发生的付款应负完全责任。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4.信用卡使用有一定期限,有效期满如需继续使用应办理更换新卡手续。5.银行信用卡备用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6.信用卡允许小额善意透支,透支额度公司卡为5千元,个人普通卡为1干元。《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l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各银行对于其发行的信用卡都有自己的规定。【例题·判断题】单位人民币卡不得透支,但可以支取现金。(错)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五、汇兑(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1.概念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同城、异地均可,单位、个人均可,适用范围十分广泛。2.分类   汇兑分为信汇(邮寄方式)和电汇(电报方式)两种。汇入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二)办理汇兑的程序1.汇款人按要求签发汇兑凭证。2.汇出银行受理汇兑凭证。3.汇入银行接收汇出银行的汇兑凭证之后,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1.汇兑的撤销——汇出银行尚未汇出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2.汇兑的退汇——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申请退回汇款   如果汇款人与收款人不能达成一致退汇的意见,不能办理退汇。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支付结算的种类中,没有金额起点限制的有A.委托收款B.支票C.托收承付D.汇兑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支付结算的其他支付工具(一)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1.银行汇票概述(1)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支票是确定的金额)(2)单位或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是同城)(3)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同于银行本票、支票)。 2.银行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l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4.银行汇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1)申请。(2)出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用压数机压印的汇款金额并加盖印章,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3)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应审查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P66)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4)流通转让。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5)提示付款。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6)退款和丧失。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二)本票1.银行本票概述(1)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2)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3)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4)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付现金,提取现金的银行本票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均为个人。(5)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l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二)本票2.银行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6条)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银行汇票1个月,支票10天)。4.银行本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1)申请。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二)本票4.银行本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1)申请。(2)出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本票。用于转账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现金”字样,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3)交款。收款人应审查各种事项。(4)流通转让——背书。(5)提示付款。(6)退款和丧失。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二)本票(三)托收承付(异地托收承付)1.托收承付概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方式下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是(C)。A.汇兑结算方式B.信用证结算方式C.托收承付结算方式D.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2.结算起点——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3.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严格)(1)收、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2)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3)必须签有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4)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4.托收承付的流程(简单了解)(1)签发(2)托收(3)承付购货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方式。验单承付是根据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其他单证,与经济合同核对无误后,承付货款;验货承付是指在收到收款单位商品,验收无误后,才承付货款。5.拒绝付款如果购货单位经过验单或验货,发现销货单位托收款项计算有错误,或者商品品种、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购货单位在承付期内有权全部或部分拒付货款。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四)委托收款1.委托收款概述委托银行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中有关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2.适用范围(十分广泛)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使用,既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各种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3.委托收款流程(1)签发。(2)委托。(3)付款。4.拒绝付款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2008.7.8第三章第二节税款征收 主要内容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是实现税收职能的最关键环节。一、税款征收的原则二、税款征收的方式三、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况及方法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P173-175(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条权利,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行使。(二)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不能任意征收,只能依法征收。未经法定机关和法定程序调整,征纳双方不得随意变动。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P173-175(三)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税务机关是执行税法的专职机构,既不得在税法生效之前先行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也不得在税法尚未失效时,停止征收税款,更不得擅立章法,新开征一种税。按预先规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征税。(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税务机关必须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否则就是违法。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P173-175(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六)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P173-175(七)税款优先的原则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工资、对他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等优先支付)。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是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发生之日。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部门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款征收方式P175-177税款征收方式也称税款征收方法,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的规定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便于征收和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原则,确定具体组织税款入库的方法。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目的与归宿。 二、税款征收方式P175-177(1)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2)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等情况,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生产规模较小、帐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但是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的纳税人。 二、税款征收方式P175-177(3)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凭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某些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产品。(4)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生产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暂缓建帐的小型纳税人。(如个体工商户) 二、税款征收方式P175-177(5)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税款的方式。有利于对零星分散的税源实行控管。(6)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 二、税款征收方式P175-177(7)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将国家赋予其的部分征税权,委托其他部门和单位代为行使。(8)其他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 三、核定应纳税额P177-179(一)核定应纳税额的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三、核定应纳税额P177-179对于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核定应纳税额P177-179(二)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2.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核算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采用其中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税额。 三、核定应纳税额P177-179(三)税额核定征收的计算公式。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所应税得率。▲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其中,应税所得率应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2008.7.8第三章第二节税款征收 主要内容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是实现税收职能的最关键环节。一、税款征收的原则二、税款征收的方式三、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况及方法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P173-175(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条权利,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行使。(二)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不能任意征收,只能依法征收。未经法定机关和法定程序调整,征纳双方不得随意变动。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P173-175(三)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税务机关是执行税法的专职机构,既不得在税法生效之前先行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也不得在税法尚未失效时,停止征收税款,更不得擅立章法,新开征一种税。按预先规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征税。(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税务机关必须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否则就是违法。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P173-175(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六)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P173-175(七)税款优先的原则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工资、对他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等优先支付)。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是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发生之日。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部门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款征收方式P175-177税款征收方式也称税款征收方法,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的规定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便于征收和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原则,确定具体组织税款入库的方法。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目的与归宿。 二、税款征收方式P175-177(1)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2)查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耗用原材料等情况,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生产规模较小、帐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但是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的纳税人。 二、税款征收方式P175-177(3)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凭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某些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产品。(4)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生产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暂缓建帐的小型纳税人。(如个体工商户) 二、税款征收方式P175-177(5)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税款的方式。有利于对零星分散的税源实行控管。(6)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 二、税款征收方式P175-177(7)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将国家赋予其的部分征税权,委托其他部门和单位代为行使。(8)其他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 三、核定应纳税额P177-179(一)核定应纳税额的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三、核定应纳税额P177-179对于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核定应纳税额P177-179(二)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2.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核算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采用其中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税额。 三、核定应纳税额P177-179(三)税额核定征收的计算公式。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所应税得率。▲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其中,应税所得率应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节练习P172-179练习一、(判断题)查验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 第二节练习P172-179练习二、(单选)1、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贴上完税证,并据以征税的一种征税方式称为()A.查询征收B.查定征收C.查验征收D.委托收款2、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A.查账征收B.查验征收C.查定征收D.定期定额征收CA 第二节练习P172-179练习二、(单选)3、在税款征收方式中,查账征收方式一般适用于()A.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B.账册不够健全,但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存的纳税单位C.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D.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C 第二节练习P172-179练习二、(单选)4、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收取的方式是()A.代扣代缴B.代收代缴C.委托代征D.定期定额征收B 第二节练习P172-179练习二、(单选)5、“税款优先执行”的主要内容不包括()A.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财产设定抵押权之前,税收优先于抵押权C.税收优先于罚款D.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财产设定质押之后,税收优先于质权D 第二节练习P172-179练习三、(多选)1、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税款征收方式的有()A.查账征收B.查定征收C.查验征收D.定期定额征收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情形的有()A.纳税人按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账簿的B.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C.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D.纳税人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ABCDABCD 第二节练习P172-179练习三、(多选)3、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有()A.临时经营的纳税人B.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C.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D.纳税人曾有偷漏税行为的ABC 第二节练习P172-179练习三、(多选)3、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A.无担保债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BCD 总公司个人业务部2008.7.8第四章第一节职业道德与会计职业道德 主要内容一、职业道德的概念二、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三、会计职业道德概念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职业道德P181-182不同的职业人员在特定的职业活动中形成了特殊的职业关系,为了协调,除了法律、法规,还必须具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职业道德水准。 一、职业道德P181-182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从内容上讲:职业道德要鲜明地表达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从表现形式方面:从职业活动的实际出发,采取制度、守则、公约、承诺等具体、灵活、多样的形式。(一)职业道德的概念P181 一、职业道德P181-1821.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是首要规范。是人们对从业者工作态度的普遍要求,是国家对每个从业者的最基本的期待。是从业者服务社会、敬重自己的具体表现。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自己从事的职业,忠于自己的职业,对本职工作尽心尽责。敬业是爱岗的升华,以恭敬、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职业,对本职工作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专心致志(二)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P181-182 一、职业道德P181-1822.诚实守信。做人的基本准则,职业道德的精髓。是各行各业的生存之道,是维系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必不可少的道德准则。要在全社会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同时,还应依法严惩制假售假、偷税骗税、欺诈毁约、恶意逃避债务等行为。(二)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P181-182 一、职业道德P181-1823.办事公道。有助于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转的有效保证。办事公道就是要求人们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秉公办事,不因职位高低、贫富亲疏的差别而区别对待。(二)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P181-182 一、职业道德P181-1824.服务群众。是为公众服务这一职业道德核心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化。要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困难,尊重群众意愿,解除群众忧虑,满足群众需要;要树立服务理念,端正服务态度,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二)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P181-182 一、职业道德P181-1825.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当社会利益与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求每一个从业人员把公众利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二)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P181-182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包括他律和自律两个方面:1、他律是以会计职业责任和义务为核心,侧重于防范会计人员的不正当职业行为;(强调不应该做什么)2、自律以职业良心、职业精神为核心,侧重于倡导会计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循的职业行为。(强调应该做什么)(一)概念P183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与单位有关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有效达成财务会计的目标和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的手段。自律是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石。(一)概念P183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1.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二)含义P183-184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2.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每一种职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其特定利益和义务、特定活动内容和方式、特定服务对象和手段等,大体是相同的。职业道德在不同的社会中虽然会有所变化,但会呈现出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含义P183-184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3.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会计服务对象涉及的社会面广,提供的信息是公共产品,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秩序的健康运行,会计职业道德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二)含义P183-184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1、爱岗敬业(1)含义: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要求职业工作者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种职业劳动,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敬业就是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充分认识到会计工作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从事会计工作为荣,具有献身于会计工作的决心。(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1、爱岗敬业(1)含义: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每个从业者是否有职业道德的首要标志。爱岗和敬业,互为前提,相辅相成。爱岗是敬业的基础,敬业是爱岗的升华。(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1、爱岗敬业(2)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①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②安心本职工作、任劳任怨。③忠于职守。(忠实于服务主体、忠实于社会公众、忠实于国家)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2、诚实守信(1)含义。诚实是指言行和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根本,是维护市场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前提与基础,是市场经济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石。(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2、诚实守信(2)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①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法规记账、算账、结账、报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光明正大;如实反映和披露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工作踏实,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2、诚实守信(2)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②执业谨慎,信誉至上第一,选择客户时应谨慎,不能片面追求营业收入而迎合客户的不正当要求;第二,注意评估自身的业务能力,正确判断是否胜任;第三,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规范、程序实施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应当在审计中予以充分反映;第四,积极完成所委托的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不得超出委托范围从事活动。(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2、诚实守信(2)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③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一方面是要保守企业自身的秘密,另一方面不得以不道德的手段去获取他们的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3、廉洁自律(1)含义。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核心是用道德观念自觉抵制自己的不良欲望。(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3、廉洁自律(1)含义。会计职业自律包括会计人员自律与会计行业自律。会计人员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一种自觉行为,无需强制。会计行业自律是会计职业组织对整个会计职业行为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过程。廉洁是自律的基础,自律是廉洁的保证。(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3、廉洁自律(2)基本要求。①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公私分明,是指会计从业人员严格划分公私界限。不贪不占,是指会计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化公为私、损公肥私,不得贪图力家或单位的便宜,不得占用国家或单位的资金或财产。(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3、廉洁自律(2)基本要求。②遵纪守法要求会计人员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不为金钱、私利所动,不违法乱纪、以权谋私。会计人员在执行财会法规时要刚正不阿,要敢于、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业权利,依法履行职责。(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3、廉洁自律(2)基本要求。③清正廉洁。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加强世界观的改造,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袭(做到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要有做人的尊严、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珍惜自己的名誉,珍爱自己的岗位,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4、客观公正(2)基本要求。①端正的态度。尊重事实,执业过程中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对资料和会计信息进行鉴定。②依法办事。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因关系亲疏而异。③实事求是。④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一是要求保持会计人员从业的独立性,从事工作时不受外界的干扰,保持适当独立的身份;二是要求会计人员保持客观公正的从业心态,遇事三思而行。(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4、客观公正(1)含义。客观就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正是指应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客观公正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摒弃自我利益威胁,避免各种可能影响其职业判断的利益冲突,按实际办事,实事求是地办事,在会计工作中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5、坚持准则(1)含义。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5、坚持准则(2)基本要求。①熟悉准则。要做到熟悉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了解与会计相关的经济法律制度,如税收、票据等;要经常学习,掌握准则的最新变化。(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5、坚持准则(2)基本要求。②执行准则。在会计核算中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账立制,对具体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要按国家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规定报告格式对外披露会计信息。发生冲突时,应当坚持准则,对法律负责,对国家和社会公众负责,敢于同违法现象作斗争,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不惟情,不惟钱,只惟法。(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5、坚持准则(2)基本要求。③依法监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或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促进单位的经营活动或业务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本单位各项经营活动或业务活动目标的实现。(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6、提高技能(1)含义。职业技能是指从事某一职业在相应专业技术方面所应具备的能力或应当达到的水平。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会计理论、专业操作的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主动更新知识的能力;提供会计信息能力等。会计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行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根本和核心,会计人员的技能水平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保证。(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6、提高技能(2)基本要求。①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只有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才能适应会计工作以及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②勤学苦练,刻苦钻研;衡量一个人事业心的重要尺度,也是衡量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高低的标志。③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7、参与管理(1)含义。参与管理简单地讲就是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参谋,为管理活动服务。不是指会计本身的管理,而是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会计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参与本单位的经营活动或业务活动,利用会计工作的优势,为本单位的经营活动或业务活动出谋划策,发挥参谋服务作用。间接管理—反映问题、提建议、参与决策。(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7、参与管理(2)基本要求。①努力钻研相关业务。②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充分利用掌握的会计信息,找出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经营活动或业务活动进行预测,使会计事后反映变为事前的预测分析。(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8、强化服务(1)含义。表现为人们在参与对外工作交往和组织内部协调运作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人际关系的融洽程度和与之相对应的工作态度。(三)主要内容 三、会计职业道德P183-2078、强化服务(2)基本要求。①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认识自身的地位与作用,要在内心深处树立服务意识,为管理者服务、为所有者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②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的关键是提高服务质量。(并不是无原则地满足,坚持准则、原则的基础上尽量满足)③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三)主要内容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一、(判断题)1、当单位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应首先考虑单位利益,然后再考虑社会公众利益。()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坚持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3、会计人员陈某认为,会计工作只是记记账、算算账、与单位经营决策关系不大,没有必要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管理”。()×√×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二、(单选)1、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紧密相连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职业行为规范的总和。A.道德活动B.职业活动C.经济活动D.政治活动2、下列各项中,属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职业道德主要内容有()A.诚信为本、依法治国、民主理财、科学决策、奉献社会B.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C.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D.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BB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二、(单选)3、中国现代会计学之父潘序伦先生倡导:“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这句话体现的会计职业道德内容是()A.坚持准则B.客观公正C.诚实守信D.廉洁自律4、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职业道德的精髓。()A.爱岗敬业B.诚实守信C.办事公道D.服务群众CB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二、(单选)5、“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这句话体现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是()A.参与管理B.廉洁自律C.提高技能D.强化服务B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二、(单选)6、某公司为获得一项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10万元。公司市场部持公司董事长的批示到财会部申领该笔款项。财会部经理王某认为,该项支出不符合有关规定,但考虑到公司主要领导已作出了批示,即同意拨付该笔款项。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A.王某的行为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B.王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C.王某的行为符合参与管理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D.王某的行为与会计职业道德无关A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二、(单选)7、“强化服务”的关键是()A.端正的服务态度B.强烈的服务意识C.提高服务质量D.很好的服务效果C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二、(单选)8、()的意思是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时,仍能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去行事,坚持准则,不作任何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不道德的事情。A.自我解剖B.自重自省C.自警自励D.自律慎独D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二、(单选)9、“不做假帐”,是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最能体现这项要求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A.爱岗敬业B.客观公正C.廉洁自律D.提高技能B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三、(多选)1、下列各项中,体现会计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要求的有()A.忠于职守,尽职尽责B.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C.保守商业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D.不弄虚作假,信誉至上2、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是()A.端正态度B.依法办事C.实事求是,不偏不倚D.保持应有的独立性BCDABCD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三、(多选)3、会计人员“参与管理”主要体现在()A.记帐、算帐、报帐B.提出合理化建议C.为管理者当参谋D.进行事前预测分析BCD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三、(多选)4、狭义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A.职业行为关系B.职业行为准则C.职业行为活动D.职业行为规范BD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三、(多选)5、忠于职守的内涵主要体现为忠实于()A.国家B.会计事业C.服务对象D.社会公众ACD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三、(多选)6、坚持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A.宣传准则B.熟悉准则C.坚持准则D.依法监督BCD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三、(多选)7、某公司财务部门预测本年度公司将亏损800万元。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的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技术处理”。总会计师按照总经理的意图编制了当年的会计报表。请问,总会计师的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的要求A.爱岗敬业B.诚实守信C.客观公正D.遵守准则BCD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三、(多选)8、下列各项中行为中,符合会计职业道德“参与管理”要求的有()A.对企业财务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并提交风险预警报告B.参加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C.分析坏帐形成的原因,提出加强诚信管理、加快货款回收建议D.分析现金流量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ABCD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四、(案例分析)【案例1】张彬和林立是同一个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多年来同处一室,在工作上互相配合,关系很好。林立的丈夫自己开办了一个经销电脑配件的公司。最近根据电脑市场信息得知,有一种计算机软件销量前景看好,但因个人账面资金不足,无法进货。于是林立的丈夫让林立想办法借些款项。林立想到了单位账户的存款,于是自己填了票面金额为24000元的现金支票一张,在张彬上班离开办公室时,私自将张彬保管的印鉴加盖在现金支票上,从银行提取了现金。一个月后,林立又将24000元现金填现金缴款单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不久,张彬在月末对账时,发现了此事。试从会计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林立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如果你是张彬,发现了此事应该如何处理?答:林立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公私不分,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对于廉洁自律的要求。张彬发现了此事,向单位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报告该行为,由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对林立违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四、(案例分析)【案例2】某公司财务部门年末时发现,该年度业务招待费超过规定的开支标准。于是,会计人员按照领导的意图,搞来一些假发票,准备将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列入管理费用的其他项目。试问:这种做法是否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为什么?答:这种做法违背了客观公正和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而该公司的会计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照领导的意图实施会计舞弊。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四、(案例分析)【案例3】某商场出纳员在报销差旅费时,对于同样是领导批准、主管会计审核无误的差旅费报销单,对和自己私人关系不错的人是随来随报,但对和自己有矛盾、私人关系较为疏远的人则以账面无款、库存无现金、整理账务等理由无故拖欠。请问该出纳员在报销差旅费时,是否遵守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如果你是出纳员,对此问题应该如何处理?答:这名出纳员没有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违背了客观公正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出纳员对任何持领导批准、主管会计审核无误的差旅费报销单的人员一视同仁,不因关系的远近而有所不同。 第一节练习P181-207练习四、(案例分析)某企业每周二下午都有两个小时固定的业务理论学习时间。因为会计人员工作繁忙,现会计主管向领导提出建议:财务部门的全体人员不参加或少参加学习。试分析:该会计主管的建议是否正确?为什么?答:该会计主管的建议不正确,违背了提高技能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提高技能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会计人员也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持续提高职业技能,才能一直保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不能借口或因工作繁忙就不参加或少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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