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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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清远市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意见》(清发〔2011〕1号),自2011年起,设立清远市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成果转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专利实施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消化和吸收。第三条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民间和外资

2、等多方面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第二章支持范围、条件、对象及扶持方式第四条成果转化资金支持范围和条件:(一)经省级以上登记、授权、审定、认定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著作权,自主创新产品,动植物新品种的产业化项目;(二)经省级以上技术合同登记的新技术、新工艺产业化项目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产业化项目;(三)非产业类高水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2(四)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和鼓励的其他科技类项目;(五)优先支持符合上述要求的列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计划获得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

3、、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先进以上;(七)项目在清远市境内实施,能有效提升我市产业发展层次;(八)相关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好、市场竞争力强;(九)非产业类项目能有效地提升我市相关行业技术发展水平,社会效益显著。第五条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对象和条件:(一)在清远市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生产及销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优先支持落户产业园区、专业镇的企业;(二)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开发及转化能力,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三)企

4、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产权清晰,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3(四)科研机构及事业单位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医疗机构具备二级甲等以上资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五)不支持偷税漏税及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侵权产品的非诚信企事业单位。第六条扶持方式:成果转化资金采取无偿补助方式,即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市科技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目标和要求确定年度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方向和工作要求,组织、受理项目申

5、报,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联合下达年度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对项目执行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各县(市、区)科技局、清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并协助企事业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协助市科技局对扶持项目进行跟踪和检查;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报送申报材料。第八条市财政局负责“成果转化资金”预算和管理,办理专项资金的拨付手续,对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4和监督检查,与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评审及联合

6、下达年度计划。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协助市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协助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成果转化资金使用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本单位(企业)项目的具体实施,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达产达效负总责。第四章项目申报和工作程序第十条项目申报应提交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申报书;(二)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技术合作协议;(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复印件;(四)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五)项目技术情

7、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证书、项目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非产业类项目(一)项目申报书和具备承担成果转化项目能力的材料;(二)单位与技术来源方的技术合作协议;5(三)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四)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和鼓励的其他科技类项目按产业化项目提交材料。第十一条工作程序(一)市科技局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扶持重点和项目指南,各县(市、区)科技局、清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按照市科技局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项目,按项目类型分别编制相关材料

8、,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市科技局和财政局。(二)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由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5-7人组成的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评审意见,拟定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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