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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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案例篇一: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题答案思考题一:1、黄某与张家饭店就李家饭店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黄某与张家饭店就李家饭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相关规定:“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由于张家饭店聘请了尚未与李家饭店解除劳动合同的黄某,李家饭店与黄某发生劳动争

2、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人离家饭店应当将黄某作为被申请人,将张家饭店列为第三人。3、根据劳动争议举证责任规定,“提出主张者承担证明责任,离家饭店应当准备以下主要证据。(1)李家饭店和黄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黄某与李家饭店签订的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文本)(2)黄某和李家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黄某的辞职申请等)30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3)张家饭店招用黄某的证据(黄某在张家饭店的影像资料及证人证言)(4)李家饭店由此造成的损失证据(离家饭店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厨师,宾客锐减,营业额减少70%。二、1.2

3、案例劳动关系的确认及保护1、(1)钱某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因为他们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已经提供了有偿劳动,用人单位也对劳动者实施了管理,双方已按口头约定实际履行了劳动者的内容,因此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3)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这种关系时,应当首先确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存续,并按照实际履行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据此支持申诉人半年工资的合法请求,钱某关于公司赔偿拖欠工资一倍的损失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2、(1)不能得到全部支持(2)依据劳动法有关补偿金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拖欠劳动报酬25%的法定补偿金,如果损失达到拖欠劳动报酬的一倍,劳动

4、者应当举证证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都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时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至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0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三、1.3案例延长工时制度应用(一)“自愿加班计划”不合法。理由:(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因此,该单位每日加班2小时超过法定时间限制。(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

5、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盐城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每日加班2小时的做法。与《劳动法》的基准线相违背。(3)《劳动法》第44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时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10远的工作报酬,明显乜有达到150%的标准,因此从工作报酬来讲,也是违反规定的。(4)加班是职工自愿的,但是《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标准的基准线,是具有强

6、制力的,《劳动法》的强制力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30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所订立的劳动标准都应该与基准线持平或者高于基准水平,否则,就是违法,而且,企业奖金减半的做法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加班。四、1.4案例延长工时制度的应用21、(1)双方就销售提成已经达成一致,应当履行,徐先生的主张有法律依据。(2)徐先生的岗位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并且公司已经规定了带薪假期,因此徐先生主张的带薪休假和104天加班工资应当依法支付。(3)徐先生在2001年辞职应当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

7、定公司不具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徐先生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2、公司关于徐先生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度的主张不能成立。(1)不定时工时必须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2)未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不定时工时不成立,许先生执行的应当是标准工时制度。(3)按照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工资的高低和是否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没有因果关系。五、1.5案例:工资制度的管理1、按照成师傅的实际情况,应当适用最低工资规定,理由如下:(1)最低工资规定是强制性适用的,不论是否请病假,都应当执行。30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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