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ID:5772152

大小:31.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7-12-24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4页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  第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把握投资总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湖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湖政发〔2004〕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县、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转让、出售国有资产及经营权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

2、得的资金;  (四)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国有投资(建设)公司融资用于建设的资金;  (五)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含中央、省补助资金,各类捐款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二)部门合理分工、协同共管;  (三)坚持以评审控制概算,以概算控制决算;  (四)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县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投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

3、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  国土资、环境保护、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水利、国有资产、监察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原创,尽在秘知音338网。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交通、城乡公用设施、重点开发(园)区等基础性项目;  (二)教育、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节约等公益性项目;  (三)科技进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国家、省、市、县重点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 

4、 (四)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六条政府投资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有利于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资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产业布局合理调整,有利于城乡统筹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投资项目计划管理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  投资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投资项目规划,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应及时调整、补充,滚动管理,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  第八条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坚持

5、投资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九条各有关乡镇、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提出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建议,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将汇总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功能、投资总额分类,并牵头预审筛选后通知项目主管乡镇或部门编报项目建议书。投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建设、国土、审计等有关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对项目建议书审核评估后,根据县财力情况和项目轻重缓急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建议,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第十条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额;  (二)具体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项

6、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以及资金;  (三)拟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四)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项目安排时可适当增加一些预备项目,以便计划调整。  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明确资金。对政府举债建设项目其资金管理应按照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办法执行。资金未落实或未明确的,不得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第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计划经批准后,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下达投资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政

7、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年度政府投资总额或者增减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对调整年度政府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和增减投资总额超过00万元或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大建设项目,县政府编制调整方案,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因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对已批准的项目建设计划进行调整的,由项目业主提出,经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征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审批,但项目累计安排资金不得超过计划明确的该项目政府出资额。  第十五条在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可以预留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

8、增补项目的资金列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三投资项目前期管理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政府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