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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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局关于报请审核行政权力清理结果的报告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局:我局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各项卫生法律法规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统计:卫生行政权力共73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共7项;行政处罚共63项;行政强制共3项。特此报告附件:1、《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联系人:孙大恩联系电话:2133278、13568465828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主题词:行政权力审核清理报告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局2013年5月3日印133共印3份133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卫生)序号编码行政权力名称依据权力类型

2、实施主体100884243-X-A-001000饮用水卫生许可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205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2.《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83—1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和其他以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生产的产品,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发给批准文件后才能生产,

3、其他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给批准文件后才能生产。”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第十二条第一款:“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4.《卫生部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75号,2009年7月)行政许可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局133200884243-X-A-0

4、02000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含乡村医生注册)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执业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1999年7月16日)第二条第一款:“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

5、、预防、保健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4.《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5.《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一)已经取得中等以

6、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行政许可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局133300884243-X-A-003000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主席令第33号)第三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

7、上确有需要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308号)第三十五条:“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2年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第八条:“医疗保健机构按

8、本实施办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由市(包括州,下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省卫生行政部门直属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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