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海洋观念 维护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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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势与政策”加强海洋观念维护海洋权益——从中日钓鱼岛争端说起引子:15世纪“地理大发现”之后,人类第一次乘坐船舶到达海湾的彼岸。之后,国际政治的历史就是海洋强国统治的历史。500年来西方列强的兴衰,都取决于能否控制海洋、取得制海权。国际法规定,陆地决定海洋,因而各国都在争夺陆地。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版图归属已定,全被瓜分完毕,除南极和北极之外,几乎不再有什么无主地。科学技术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使人们有了新的发展——沿海大陆架上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这个发现在当时引发了世界的新动荡。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这个新的海洋制度继承了传统国际法的准则

2、,根据陆地决定海洋的原则,确定了岛屿决定海洋的新准则。一个国家如果在公海上拥有一个岛屿,就可以以此为基点,划分领海基线,然后宣布拥有12海里领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最远为350海里的大陆架。比如,在西太平洋上有一个冲鸟礁,日本变礁为岛后(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就可以宣布拥有40多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即所谓海洋国土。日本本土的面积才37万平方公里,在太平洋上占领小小群礁,就可以获得比本土还要大的海洋国土,这使许多国家对海上鸟礁垂涎欲滴。于是,海洋圈地运动从此开始。虽然过去海

3、洋强国也在世界大洋上进行争夺,但那是利用海洋跳板去争夺陆地和岛屿,如今的海洋争夺却是要瓜分海洋本身,因为海洋中的水体和海底拥有更为可观的资源和能源。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向海洋发展日益成为世界沿海国家的基本国策。这不仅因为海洋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空间,而且在于海洋也是国际政治斗争的重要舞台,国际社会围绕海洋权益的争端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我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有漫长的海疆线32000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18000公里,岛屿海岸线14000公里。6000多个沿海岛屿。如此广阔的海域与我国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与发展利益和生存利益紧密

4、相连。大力加强海洋开发,充分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是保证和促进我国和平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但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形势和海疆安全形势都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挑战。从维护我国整体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2011国务院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国明确六大核心利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的需要出发,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并正视现实状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与海疆安全。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

5、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这次的形势与政策课就从分析中日钓鱼岛争端着手谈一谈我国海洋权益的维护。一、中日钓鱼岛争端(一)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1.钓鱼岛概况一般所说的钓鱼岛并非一个岛屿,而是一个群岛,它由钓鱼岛(主岛)及其附属岛屿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3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8个无人岛礁组成。是中国固有领土,位于中国东海,距温州市约356公里、福州市约385公里、基隆市约190公里,面积6.344平方公里。16“形势与政策”从海底地形地貌看,钓鱼岛是中国大陆的自然延伸,但于东海大陆架的边缘。依据20世纪60年代生效的大陆架公约,钓鱼岛列岛为台

6、湾岛的一部分。钓鱼岛隶属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管辖。1.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略。建议学生自学)请参考《形势与政策教育读本》P137-138。钓鱼岛问题在历史上并不存在,因为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问题之所以成为中日之间悬未决的局部领土争议问题,始自中日甲午战争,而成于二战后美国的插手。 (二)日本窃取中国钓鱼岛非法无效1.日本染指钓鱼岛始于十九世纪末1884年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该岛为“无人岛”(事实是:中国早在明朝时期就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并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1885年9月至11月,日本政府曾三次派人秘密上岛调查,认为这些“

7、无人岛”与《中山传信录》记载的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应属同一岛屿,已为清国册封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1885年至1893年,冲绳县当局先后三次上书日本政府,申请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划归冲绳县管辖并建立国家标桩。当时中国国内对日本的上述举动作出了反应。1885年9月6日(清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中国《申报》指出:“台湾东北边之海岛,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大有占据之势”。日本政府对此不得不有所顾忌。日本外务大臣井上馨在致内务大臣山县有朋的信函中认为,“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可待他日见机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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