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doc

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doc

ID:58086514

大小:22.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20-04-10

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doc_第1页
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doc_第2页
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doc_第3页
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doc_第4页
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附件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草案)第一条为了提高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四条市和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

2、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餐饮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餐饮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餐饮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七条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餐饮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

3、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第八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第九条 餐饮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十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

4、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防范和应急措施。第十二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火源、气源、电源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状况,保证有效使用。第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的变配电室总额定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变配电室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第十五条变配电室应当配备用

5、电设备、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以及必要的作业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变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应当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第十六条餐饮经营单位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第十七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不得堆放、悬挂或者张贴影响疏散的物品。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第十八条

6、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等疏散条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餐饮经营单位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1米,直接通向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第十九条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10米。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第二十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营业区域内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

7、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第二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营业区域范围内的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第二十二条餐饮经营单位的散座区域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散座区域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1.4平方米。当接近规定的容纳人数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餐饮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第二十三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当每日对操作间的集烟罩、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至少每60日清理1次,清理要有记录。第二十四条餐饮经营单位

8、使用、储存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第二十五条餐饮经营单位不得在用餐场所提供重量超过5千克的液化石油气瓶作为用餐火源。操作间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