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ID:5821688

大小:27.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7-12-25

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_第1页
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_第2页
资源描述:

《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http://xsc.nxu.edu.cn/Item/406.aspx(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教发〔2007〕71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

2、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第二章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第四条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必须获得三等(含三等)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7.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第三章申请与评审第五条

3、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六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第七条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资助小组人员中至少有两名学生代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也需有两名学生代表。第八条评审的基本程序:1.学院评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下发通知。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

4、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宁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并将初评名单在本院公示一周后,将确定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学校评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对初审名单进行复审,并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的日期,将确定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第四章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九条按教育部批准的获奖学生名单,学校接到款项后,由学生处会同计财处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

5、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第十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监督委员会实行全程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评审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由校纪检委、监察审计处、学生处进行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按时足额发放给获奖学生,各部门、学院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