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ppt

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ppt

ID:59067822

大小:403.50 KB

页数:53页

时间:2020-09-26

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ppt_第1页
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ppt_第2页
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ppt_第3页
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ppt_第4页
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法律基础知识培训质控部法务中心第一部分民法基本知识一.民事主体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2、法人(分类、概念及理解、法定代表人)3、其他经济组织一、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1.公民(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公民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一、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2、法人(概念及理解、分类、法定代表人)法人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财产或经

2、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政府机关法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3、其他经济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组织营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二、代理3、代理的基本概念、分类(隐名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等、)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隐名代理是

3、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第一部分民法基本知识三、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1、自物权2、他物权.自物权权利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物享有的物权,即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亭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物权用益物权指对他人的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

4、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之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一物一权原则一个物上仅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物。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公示,是指在物权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的安全。物权公信,是指物权变动经过公示以后所产生的公信力。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

5、管理的权利。1、业主和开发商的关系2、业主和物业服务机构的关系3、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4、业主和业主的关系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善意取得

6、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

7、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第一部分民法基本知识四、债(特定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1、合同2、侵权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四、债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四、债2、侵权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一般侵权,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在特殊侵权行为中,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责任、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四、债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

8、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获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