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过度使用成因和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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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工过度使用成因和对策探究  【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工几乎遍布各行各业,不分工种、岗位被普遍大量使用,带来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和隐患。因此本文从劳动力市场机制和产业调整方面、法律法规不完善和利益推动三方面探究劳务派遣工被过度使用原因的基础上,从而从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的责任、派遣劳动者要主动维权和加强对劳务派遣市场监管力度方面提出管制规范劳务派遣市场,规范行业发展。【关键词】劳务派遣;过度使用;对策研究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正在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劳务派遣适应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灵活多样的用人

2、需求,扩大了劳动者的就业,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正在成为劳务派遣的受益者。但我们也看到近年来劳务派遣工过度使用也带来了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如同工不同酬、维权渠道不畅等现象严重影响到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对企业的忠诚度。因此理论界和企业有必要对劳务派遣工过度使用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进行研究,找到相应的对策,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14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人才派遣等,对其概念的界定,目前有不同的定义。本文所指的劳务派遣是指劳动派遣机构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机构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

3、位,受派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机构从用工单位获取管理费,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最显著的特征是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是分离的。传统用工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即用工单位与员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给员工,并对员工的劳动拥有使用权和处分权,同时承担劳动法规定的雇主责任。而劳务派遣这个新型的用工关系改变了原来劳资双方的双向关系,变成了用人单位、派遣机构、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它由三方当事人和两份契约组成。三方当事人是指用人单位、派遣机构、派遣员工,两份契约是指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

4、签订的《派遣协议书》,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与对派遣员工享有劳动的处分权,承担劳动关系中的雇主责任,而用工单位享有派遣员工的劳动使用权,但无需承担雇主责任。14这种雇佣模式最初出现在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到了40年代后50年代初,比利时、法国、英国、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出现了劳务派遣这种工作形态。60年代劳务派遣传入日本等亚洲国家。我国劳务派遣的出现和发展相比欧美和日本要晚些,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出现在广州和深圳,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日渐深入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劳务派遣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劳务派遣不

5、仅在外资和合资企业大量使用,而且大型国有企业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也大量使用,尤其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劳务派遣工几乎遍布各行各业,不分工种、岗位普遍大量使用。据全国总工会“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统计,我国国内劳务派遣职工在2009年就达到2700万人,到2010年底已经达到6000万。①按照国内职工总人数大约3亿来计算,劳务派遣工占到职工总人数的20%。劳务派遣工的使用呈现无序化扩大的趋势。劳务派遣是在劳动力市场化过程中产生的,应该说是用工形式的一种进步,它减少了用工单位的劳动力成本,有利于转移用工单位的劳动风险,同时还促进了就业。但劳务派遣工的过度使用

6、,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和隐患,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因此本文在探究劳务派遣工过度使用原因的基础上,从而提出如何强化管制劳务派遣,完善就业市场。一、劳务派遣工过度使用的原因1、适应了劳动力市场机制和产业调整的需要14企业用工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自主地位日益确立,促进并进一步发展劳务派遣市场发展。一方面农村剩余人口向城市流动,大量下岗和失业人员,由于其自身就业能力比较弱,难以适应现实需求,而劳务派遣能通过其载体把零散的流动人口集中起来,并对其进行相应培训,有组织帮助他们实行就业,提高就业岗位的匹配效率;另一方面一些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动者,不满足固定在一个

7、正式单位中,通过劳动派遣就业形式来实现自己价值,增加自己的收入,劳动派遣就是在产业调整和市场竞争压力等多重作用下迅速发展。2、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一定的立法和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设定较放松和不完善,正是由于法律法规上欠缺,行政机制也缺乏依据和手段,导致了劳务派遣工被过度使用,呈泛滥趋势。如《劳动合同法》第66条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法律在此基础上没有立法对这三性做出进一步细化和限制性规定。在实际具体操作中,往往不容易把握其概念,对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企业也缺乏具体而有效的约束

8、机制,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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