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医疗团体在绵阳短期行医许可办事指南

外国医疗团体在绵阳短期行医许可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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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医疗团体在绵阳短期行医许可办事指南基本信息事项名称外国医疗团体在绵阳短期行医许可审批类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初审转报□暂停审批办理地点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新益大厦11楼是否年审否有无数量限制无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应交材料序号应交材料份数是否属前置条件前置条件办理的行政机关、基层组织或中介机构145.1申请书(由医疗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事由、邀请或聘用外国医疗团体来华行医的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执业范围、执业时间、技术水平情况,拟达到的目的;1否145.2申请机构上级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签字/盖章);1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14

2、5.3外国医疗团体的学位证书;1是内容必须经过翻译、公证(公证机关为:驻华使(领)馆或中外双方公证处)145.4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1是内容必须经过翻译、公证(公证机关为:驻华使(领)馆或中外双方公证处)145.5外国医疗团体健康证明(国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1是医疗机构145.6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协议书(内容包括:目的、具体项目、行医地点、时间、责任的承担)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1是医疗机构145.7申请项目的安全性和材料可靠性、先进性;1是卫生执法监督部门145.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1

3、45.9本人2寸照片2张。—2—注:1、上述事项的第3、4项内容必须经过翻译、公证(公证机关为:驻华使(领)馆或中外双方公证处);2、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审批条件序号审批条件1邀请或聘用外国医疗团体来绵阳短期行医的单位必须是本辖区内的医疗机构;2外籍医疗团体在外国取得合法行医权;3申请项目安全、可靠、先进、必要。法定依据序号法定依据类型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5号,1998年6月26日

4、)第四十七条;法律2《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1992年10月7日)第十七条。部门规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绵阳市卫计委联系电话(0816)2307053(0816)2307053投诉电话(0816)2316833、96960(0816)2307053网址http://xzfwzx.my.gov.cn/http://wsj.my.gov.cn/办理程序:序号名称1申请人办理流程:准备资料——窗口递交申请——受理审批——取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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