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核发办事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核发办事指南

ID:6342478

大小:37.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1-10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核发办事指南_第1页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核发办事指南_第2页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核发办事指南_第3页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核发办事指南_第4页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核发办事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核发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核发、延续、变更等办事指南一、许可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核发、延续、变更、补证、撤销、注销。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市和市辖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事权划分的通知》。三、受理范围:负责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高速公路服务区、大中院校食堂和承担重大活动接待较多餐

2、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使用面积1000㎡以上)的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四、申报资料:(一)《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核发1、《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6、申请

3、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二)《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变更1、《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变更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

4、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三)《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延续1、《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延续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5、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四)《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补证1、《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补证申请表;2、申

5、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注销1.《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注销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的其他材料;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5、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五、办理程序:(一)申请1、申请人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餐饮类)

6、,按要求携带申请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的有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窗口提出申请》。(二)受理、初审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申报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资料审核无误后,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spjy.hebfda.gov.cn:9080/qy/(IE8以上浏览器)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按提示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记住企业账号和密码)完成注册。完成注册企业后登录,填写申请表,保存,上报。对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报资

7、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资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三)审查、审批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要求组织现场验收。主管领导批准。(四)制证、送达1、行政许可服务处将制作好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正、副本送达申请人。   2、不予许可的,由行政许可服务处将《不予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五)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在邯郸市食品药品

8、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六、办理时限承诺时限:正式受理后10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示、制证和送达)。八、承办机构受理地点:邯郸市民服务中心二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承办机构: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处。九、联系方式地址:邯郸市人民路342号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310-2031850、0310-2090499        邮编:056002网址: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