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管理费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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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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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管理费收费依据、标准收费项目:征地管理费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597号;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经费字(2001)32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257号收费标准:(一)全包方式征地1、一次征耕地在66.67公顷(含)以上,其它地133.34公顷(含)以上征地费总额3%。2、一次征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地133.34公顷以下征地费总额4%。涉及住房的收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二)半包方式征地1、一次征耕地在66.67公顷(含)以上,其它地133.34公顷(含)以上征地费总额2%。2、一次征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地133

2、.34公顷以下征地费总额2.5%。涉及住房的收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三)单包方式征地1、一次征耕地在66.67公顷(含)以上,其它地133.34公顷(含)以上征地费总额1.5%。2、一次征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地133.34公顷以下征地费总额2%。涉及住房的收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四)只办手续不负责征地的不收费。(五)划拨国有土地、临时占地、乡镇企业用地征地管理费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征地费总额按下列方法计算1、划拨无使用单位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等,费用总额参照当地征用同类土地费用计算;划拨有使用单位的国有土地,费用总额按实际补偿额计算;2、临时占地,费用总

3、额按补偿费用总额计算;3、乡镇企业用地,有合同或协议书规定逐年补偿额,以年补偿额为基数逐年收费;规定分期补偿的以每次补偿额为基数,逐期收费。(六)征地管理费减免:(1)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妇幼保健、防疫站、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但上述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合作、合资、参股等形式从事经营活动而征用土地的,上述单位以自己名义下属独立核算企业征用土地不在免收之列;(2)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修建办公楼、宿舍楼征用土地,减半收取征地管理费;(3)抢险救灾使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土地利

4、用管理局关于我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试行由当地政府统一负责的报告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关于我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试行由当地政府统一负责的报告》,现发给你们,请研究试行。  国家建设用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办理征用手续,是一项新办法。各地可先在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项目中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各地试行本通知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土地利用管理局报告。  陕西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关于我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试行由当地政府统一负责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建设厅关于改革我省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

5、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对我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行由当地政府统一负责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件》、《陕西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生效后,应按《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同)批准征用的土地(包括收回、调拨国有土地,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征地,临时用地),在部分重点建设项目中试行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组织征用,统一收取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拆迁补偿、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土地管理费),包干使用,组织办理搬迁、安置等事宜。此项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用地单位不得与被征地单

6、位直接商议征地问题。  二、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要严格按照省政府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二日颁布的《陕西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提无理的要求和附加条件。  对中央和地方的建设项目,必须一视同仁,按当地同一标准收取征地费用。  三、土地管理机关提取土地管理费的标准是:凡一次性征地数量较少,动员、拆迁、安置工作量不大,动用人力较少的,一般可提取百分之一;一次性征地数量较多,动员、拆迁、安置工作量大,动用人力较多的,一般可提取百分之二;如有特殊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管理局批准,可适当提高收费比率,但最高不超过百分

7、之四。  提取的土地管理费,向省、地(市)土地管理机关各上交百分之十,县(市、区)留百分之八十。  土地管理费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办公、会议费;借用、招聘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福利费、奖励费;业务培训、宣传教育和其他必要的费用开支。  四、征地费、土地管理费,由县(市、区)土地管理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专款专用,不准挪作它用。各级审计部门和当地建设银行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五、鉴于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行由当地政府统一负责组织办理的经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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