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提高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可信度的措施

浅析提高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可信度的措施

ID:6543212

大小:30.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1-17

浅析提高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可信度的措施_第1页
浅析提高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可信度的措施_第2页
资源描述:

《浅析提高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可信度的措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析提高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可信度的措施王刚,杨复含阅读:20次上传时间:2006-12-06推荐人:jiangwq(已传资料310套)笔名:╰ァ江光ゞ瀦年龄:27专业:建筑等级:性别:男积分:4735行业:0001经验值:314注册时间:2006-05-07最近登陆时间:2009-04-0310:04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加为好友][给我留言]相关资料:没有相关内容简介:在我国,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工作正逐步由政府质检部门垄断向市场化过渡。如何在该进程中保持甚至提高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是监理人员值得注意的问题。

2、在材料检测过程中,监理人员与检测人员获得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为此需积极采取措施,以减少检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关键字: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可信度,措施[1][2]1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建筑材料成本通常占到工程造价的50%以上,其质量也直接关乎工程的质量。在我国,十分重视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

3、4.5条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可见,建筑材料质量控制是监理人员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控制依据就是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报告。2提高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可信度的必要性为了使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报告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其质量,监理人员对材料检测的质量控制工作应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环节:(1)材料质量检测的频数应满足相关规

4、定。在材料的质量标准及一些质量验收规范中,均明确规定了产品检测取样的频率。监理人员应保证承包商的取样频率不低于规定要求。(2)材料取样的程序要合理。为了保证材料试验样本具有代表性,监理人员应保证取样的随机性,并按规范履行见证送检的责任。(3)材料检测报告的数据应真实准确。在实践中,前两个环节因监理工作规定明确、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实施情况较好。但在第三个环节,即保证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准确性这一核心环节,监理人员的控制力度不足,甚至失控。即使按照规范要求,监理人员对材料检测试验室的资质、设备的计量鉴定、试验室管理制度

5、和试验人员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仍无法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提高检测报告的可信度。对监理人员而言,工程材料检测的样品从进入试验室到形成报告之间是一个“黑箱”,是控制的盲点。事实上,材料检测单位是由承包商选择的。检测单位为了保持与承包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很可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牺牲业主的利益。在现行工程材料检测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许多承包商要求材料检测单位在降低检测费用的同时,要求其许诺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甚至要求检测单位不经过必要的试验程序就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在此状况下,监理人员据以判断和控制材料质量检测报

6、告的准确性令人担忧。3提高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可信度的措施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可信度不高,在我国是一个较为普遍存在的现象。过去,由于政府质检部门垄断了材料检测工作,该问题尚不突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材料检测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这一问题日益凸显。其根源就在于材料检测费用是由承包商承担的,承包商与材料检测单位存在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按照我国《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工程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其中,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

7、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术语中明确,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承包商填报的工程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可见,承包商的施工合同总价中包括了工程材料检测成本,列在材料费中。可以说,承包商就是材料检测单位的业主。但是,材料检测单位与承包商并不单纯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还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当监督者需要从被

8、监督者手中获得相应的权力和利益时,将很难保证监督的公正性。为此,监理人员应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之前积极建议,采取措施以弥补自己由于无法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予以有效监理所造成的管理缺失。为此,监理人员可建议的措施主要有:(1)材料检测合同由业主直接发包。在一些大型工程中,监理人员可建议业主将工程材料检测合同单独包。其优点是:承包商同材料检测单位没有利益关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