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案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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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部 刑法总那么一、犯罪构成的主体案例1.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14岁生日那天,某邀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有手提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翻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挂倒,二死一伤。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听说警察在调查此案,某逃走,后被抓获。经查,某在逃亡的第五天还曾一个15岁的男少年抢劫他人财产1200元;帮助他人运输毒品30克,获得运输费150元。【问题】请对某的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展分析并说明理由。二、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案例2.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的乙男勾搭成*。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的情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酒。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他不会喝酒。〞乙即说:“别说喝酒,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你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的面将农药倒入乙的碗里,然后对乙说:“你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你喝吧!〞于是乙便喝了一口。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的酒碗,用手抠乙的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问题】:本案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word.zl --三、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案例3.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丧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的1.5万元已被人取走。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成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其利用以前与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某疑心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问题】〔1〕如果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江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2〕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3〕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4〕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四、成心犯罪的未完成形态-word.zl --案例4.宋某系某私营建筑公司的总经理、法人代表。2002年,为到达出国观光目的,宋向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约2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在国外,宋某在赌场赌博,赢3万元。归国后,2003年4月,宋某指使其建筑公司在施工中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导致该公司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200余万元。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到时任公司经理的同乡金某商议对策。金某恰因走私被追查,金某提出请宋到自己在的亲戚家暂避,并请宋将自己走私的证据带走,隐藏好或干脆悄悄毁掉。行前金某交给宋某2万元路费。宋某走后,金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表弟谭某带、黄二人在途中将宋干掉。谭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金某放弃。金某诡称只要谭将自己的一封亲笔信带给黄二人,并随其找到宋某,不必谭动手。谭某默许。于是金某当着谭某的面写了信,并给谭某3万元。谭某在途中将金某的信交给黄二人,假说自己另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金某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黄二人寻到宋某,欲施毒手,经宋某苦苦哀求并许以重金,遂放过宋某。后宋某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问题】请分析各人的刑事责任。案例5.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某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之念,并得到乙的赞同。之后,甲乙二人购置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展了两次登机试验。同时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8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市至市的班机,将飞机劫持至。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购置了11月7日市至市的飞机票二。后来,乙感到害怕,单独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开展。【问题】1.甲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分?2.乙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分?五、共犯案例6.犯罪人甲早就有杀害乙的意思,某日知道乙躲在屏风后面喝茶,就对刚从他处走来的丙说:“你不是一直对A公司有仇吗,这是该公司昨天新买的屏风,价值8万元,把它砸坏算了。〞丙于是从屋外拣起一块石头,直接向屏风扔去,砸坏了屏风,同时将乙砸死。司法机关事后调查得知,丙不知道有人在屏风后面。【问题】1.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对于乙的死亡,甲、丙是否均需要负责?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2.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对A公司屏风的损坏,甲、丙是否均应承当刑事责任?如果应负责,罪名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 3.丙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4.本案最终应如何处理?六、数罪-word.zl --案例7.章某和郭某在某开的工厂打工,某拖欠章、郭劳动报酬8000元一直未付。、郭二入商量,将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某支付报酬。虽经郭、章二人屡次催促,仍不付报酬。于是二人商定将的女儿卖掉。在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将A*淫。章某找到了买主某后,章郭二人以6000元将A卖给了某。某买回A后要与A结成夫妻,遭到A的拒绝:某担忧A逃走,便将A关在房间里反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愿意与某结婚;某后来觉得A年纪小,太可怜,便让A回原籍与家人团聚。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章某,让章某退回自己的6000元钱。章某拒绝退还,某便于深夜将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问题】根据上述案情,分析章某、郭某、某的刑事责任。七、刑罚案例8.甲因犯强*罪、成心伤害罪被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服刑12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5年,甲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甲因犯抢劫罪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盗窃汽车的行为。另外,甲还在假释考验期满的第3年,从A市的毒品走私犯手中购置毒品2500克,运到B市后卖出。【问题】1.对甲假释考验期间的盗窃罪应如何处理?2.对甲假释考验期满后犯的抢劫罪应如何处理?3.对甲进展的毒品犯罪应如何定罪?4.对甲最后的刑罚应如何确定?第二局部 刑法分那么一、危害国家平安罪略二、危害公共平安罪案例9.-word.zl --华为报复男朋友某的始乱终弃,应聘到某单位附近的饭店当了一名杂工。当得知某会在2003年除夕那天来该饭店吃团圆饭时,除夕那天下午,趁着厨房没人,华把半包“闻到死〞拌进了准备做团圆饭的食油和生粉里。随后她回到家里也服下了毒药,在毒性发作的最后一刻,她拿起拨打了110……得到消息的警察马上赶往现场,所幸时间尚早,还未有人在该饭店就餐。后来,经过化验,食油和生粉中含有剧毒的毒鼠强成分。华也随之获救。【问题】华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华是否构成犯罪中止?案例10.甲为获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共有29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他人。【问题】甲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例11.某甲是某私营电器厂〔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副厂长,1988年4月因为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1993年11月12日假释。假释考验期至1998年2月12日。1997年12月,甲为骗取贷款,比照银行印章的样式,伪造了农业银行某办事处的储蓄章和行政章,并套取整存整取存单的样本,印制大量空白存单,然后制作2份金额各为100万元的假存单,并持该存单到某信用社以电器厂的名义要求抵押贷款,从某信用社开出2份抵押证明,盖上私刻的印章,以此假存单和抵押证明从银行骗取贷款200万元。此后,甲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先后共骗取贷款1200余万元。贷款大多用于归还电器厂的贷款。案发前,归还银行贷款200万元。案发后,追回赃款和财物价值600余万元,尚有近500万元无法追回。【问题】1.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罪?2.本案是否属于单位犯罪?案例12.某国有独资公司看到“小糊涂仙〞酒在市场上很畅销,即将本厂生产的劣质酒伪装成“小糊涂仙〞酒出售。为了顺利出售,该厂伪造了大量“小糊涂仙〞酒的包装。包括该酒的酒瓶、带有该厂商标的瓶贴等。该厂共伪造了市值200万元的“小糊涂仙〞酒,共花去本钱4万元。在尚未销售时,即因群众举报而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查,“小糊涂仙〞酒的外观设计已获得专利,“小糊涂仙〞商标已获得注册。-word.zl --【问题】1.该厂的行为是否构成单位犯罪,为什么?2.该厂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3.本案中有无犯罪未完成形态?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罪案例13.2003年4月5日,甲为讹诈财物,欲将某大款的独生子乙带回家中藏匿,在将乙带回家的路上,甲认为该行为不妥,又将乙送回家中。【问题】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处于何种犯罪形态?为什么?案例14.甲、乙合谋讹诈丙的钱财。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那么杀害丁。丙担忧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问题】甲、乙构成何罪?为什么?五、侵犯财产罪案例15.被告人某在A市火车站站台上见一刚下车的旅客王某〔女〕带着一个小孩,旁边放着5件行,便上前询问其是否需要雇人扛行。二人商定,由某将王的4件行扛出车站,王付给人民币20元作为报酬。扛着4件行刚出站口,王的小孩被车站工作人员拦下查票。看到王忙于出示车票,遂产生了非法占有王的行的企图,趁王不注意,将行扛走。行装有人民币6000元、价值5000元的真皮提包一个及其他物品。破案后,公安机关追回了全部赃款和赃物,并发还给失主王某。【问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word.zl --案例16.2003年8月8日,某师专科学校学生向兵〔生于1986年12月〕骑车去公园游玩,骑至某中学附近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向兵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项红艳挂倒,项红艳当即昏迷过去。挂在她自行车前把上的钱包甩落在上,一捆人民币〔计5000元〕甩出包外。此时,向兵正好骑到,便将这捆钞票和项的钱包〔包还有5000元〕拾起,一并装进自己的旅行袋。此事被骑车跟上来的机关干部许某看见,当许某询问向兵为何把钱包放进自己袋时,向兵谎称他与项红艳是一道去银行取款回来,许某未再深究。向兵在现场呆了约五分钟,并帮助闻讯赶来的交警将项红艳抬上汽车,然后离去。项红艳因伤重抢救无效,当日下午死亡。向兵将1万元中的2000元用于买书和吃喝,余款存入银行。后因公安机关追查项红艳万元巨款的下落,向兵闻讯后害怕受到处分,便将8000元存折送到某市交警队,并交待了事倩经过,表示愿意退2000元,承受公安机关处理。【问题】请分析向兵的刑事责任。案例17.被告人某,女,小学教师,2002年3月15日,某到商场金店见柜台里放有一条重14.09克,价值人民币1803元的金项链,与自己所买的假金项链式样一样,遂产生以假换真的邪念。她随即到一商店购得金坠一个、签字笔一支。然后返回该柜台,向售货员谎称购置金项链,要售货员将金项链拿出供其挑选。在“挑选〞金项链过程中,趁售货员不备,用假项链换了上述真金项链。当天,某又以同样手段再次调换时,被售货员觉察,当场将其抓获。【问题】某构成何罪?如果某是趁售货员不备,将该真金项链拿上就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构成何罪?案例18.海某,男,23岁,某市城市信用社表厂分理处出纳员,金某,男,30岁,无业人员。1999年7月25日,二被告人共同预谋后,在一储蓄所以化名开户存入小额现金〔30元〕。当日晚,二人从门缝偷偷钻入该储蓄所将开户的存款底页偷出,然后将底帐页和自己手中的活期存折上的存款金额用“退字灵〞消掉,涂改扩大存款至26000余元,并使底帐页和活期存折上的存款数目相一致。次日晚,他们再将涂改增值后的底帐页秘密送回该储蓄所原处。几日后,他们到储蓄所柜台公开填写取款单,先后从储蓄所取出现金18800元。他们将款取到手后,再次秘密潜入储蓄所,将尚有余额的底帐页盗窃出予以销毁。-word.zl --【问题】请分析海某、金某的刑事责任。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例19.王二郎是在西溪农贸市场上卖生猪肉的个体屠宰户。2004年3月5日,税务人员某向王二征收生猪屠宰税12元。王二郎不但不给,还破口大骂某。某耐心向王二郎宣讲税收知识,劝说其交税。正在某讲话时,王二郎突然拿起挂猪肉用的钢制尖棒扎入某胸部,还用力搅了两下。某胸部当即冒出大量鲜血。某被旁观群众立即送往医院。【问题】1.如果某的伤势经鉴定为重伤,王二郎构成何罪?为什么?2.如果某的伤势经鉴定为轻伤,王二郎构成何罪?为什么?3.如果某的伤势经鉴定为轻微伤,王二郎构成何罪?为什么?七、危害国防利益罪略八、贪污贿赂罪案例20.省市民江系市盘龙区邮政局正义路支局邮政储蓄所营业员。江和母亲淑华相依为命,家中并无第三人,他的收入平时也都是交给母亲保管。老人怕儿子乱花钱,在经济上对他管制得要相对多一点。自从江到正义路支局邮政储蓄所任营业员后,由于单位经济效益不好,他们有揽储的任务。为了儿子完成任务,江的母亲便将攒起来的钱交给儿子,让他存在正义路支局邮政储蓄所里,如果要用钱,母亲便填一取款单,让儿子取回来。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期间,江先后在自己所在的储蓄所代母亲淑华办理了16笔定期储蓄存款,金额共为14.7万元。手续办完后,他又在电脑系统中将交易记录一一取消,并将钱全部取走,使账款平衡。为了不让母亲发现,江再将已经作废的存单交给母亲保存。这样,14.7万元的存款就被江挪用去做生意了。2001年7月17日,江的一个同事某将2万元钱交给他,让他帮助办理两1万元的定期存单。江在按要求办理后,由于他生意上的原因急需用钱,他又将其中的一笔署名为秀屏的1万元存款记录取消,将钱取出挪作他用了。在一次单位的部核算中,江挪用储户款项一案被扯了出来,检察机关才对此案作立案侦查。-word.zl --【问题】请分析江的行为的性质。案例21.被告人德,系某集体所有制的公司的业务员。2003年底,与另一业务员明代表公司在按合同承受37200打进口“引擎整修剂〞时,发现溢货现象,即港商多发了货,将此事告知。经清点后认为出现溢货300打,并要勿将此情况告知别人。几天后,将此300打整修剂以每打280元的价格卖给个体经营者王某,并要王将8.4万元货款汇至原来工作过的S外贸公司的账上。S外贸公司的财务人员接照公司总经理的指示,从银行提取现金3.1万元交给了。那么以个体经营者王某的名义,以借款为名填写了借支单。案发后供称,S外贸公司给他的3.1万元,是他为自己原来工作过的单位做了8.4万元“奉献〞后所得到的奖金。后经查证,溢货实为210打。【问题】〔1〕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如构成犯罪,为何罪?〔2〕德的行为是否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为什么?〔3〕德误将属于N公司的90打整修剂当作溢货转卖是何性质?为什么?九、渎职罪案例22.派出所长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分条例?并且已受过治安处分的人员。虽然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案例】请分析某行为的性质。答案案例1:-word.zl --〔1〕某在14岁之前盗窃财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才开场负刑事责任;〔2〕某在14岁生日当天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当时他还不满14周岁;〔3〕某在生日的第二天早上偷开一辆汽车并卖掉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盗窃行为不是法定的14-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4〕某将他人撞死、撞伤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这也不是法定的14-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5〕某在逃亡的第5天他人抢劫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承当刑事责任。因为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人应当为抢劫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他此时已经年满14周岁。某未成年人犯罪,还应当从重处分。同时,因为其不满18周岁,应当按其犯罪情节从轻、减轻处分。〔6〕某在逃亡期间帮助他人运输毒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刑法规定14-16周岁的人仅对贩毒行为承当刑事责任。某的行为凡不构成犯罪的,都不承当刑事责任。案例2: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她对乙的死亡没有罪过。首先,她没有杀害乙的直接成心;其次,她也无法预见乙会真的喝剧毒农药。甲是在和乙开玩笑,并没有逼迫乙喝农药。她认为乙作为一个成年人是不可能自愿喝农药的,这种看法并无错误。所以她对乙的死亡也不存在间接成心和过失。对于甲来说,乙的死亡是一个意外事件。案例3:〔1〕江某构成犯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江某构成犯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伪造信用卡的行为不另定罪;〔3〕江某构成犯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4〕江某构成盗窃罪。-word.zl --案例4:〔1〕宋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帮助消灭证据罪。宋某还须为单位所犯的工程重大平安事故罪承当刑事责任。对宋某应数罪并罚。宋某有自首行为,可以从轻、减轻处分。宋某为了违规出国,向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宋某将金某走私的证据带走并准备销毁的行为构成帮助消灭证据罪。宋某所在公司在施工中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导致礼堂坍塌的行为构成工程重大平安事故罪,宋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应承当刑事责任。〔2〕金某的行为构成成心杀人罪〔未遂〕和窝藏罪。应当数罪并罚。金某命其表弟谭某带黄二人追杀宋某的行为构成成心杀人罪,其明知宋某构成犯罪,仍助其逃跑的行为构成窝藏罪。〔3〕谭某的行为构成成心杀人罪〔未遂〕。谭某明知金某要杀宋某,仍为其带信寻找杀手,构成成心杀人罪的共犯。〔4〕黄二人构成成心杀人罪〔中止〕。黄二人接信后追杀宋某的行为构成成心杀人罪。他们因宋某哀求即放过宋某,说明他们是自动停顿犯罪,因此构成犯罪中止。〔5〕金某、谭某、、黄构成成心杀人罪的共犯,但黄二人属于犯罪中止,因没有危害结果,应当免除处分;金某、谭某属于犯罪未遂,因为杀人未能成功是由于金某、谭某意志以外的原因:黄中止犯罪造成的。对其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分。案例5:〔1〕甲构成成心杀人、劫持航空器罪,处于预备状态,可以比照既遂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2〕乙构成成心杀人、劫持航空器罪,处于中止状态。因为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应当免除处分。案例6:甲构成成心杀人罪,乙构成成心毁坏财物罪。二人在成心毁坏财物罪的围成立共同犯罪。甲属于成心杀人罪和成心毁坏财物罪的竞合,择其重者,定成心杀人罪。对于乙来说,丙的死亡是意外事件,乙无需为丙的死亡承当刑事责任。乙的行为和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分析]有因果关系不等于有刑事责任,有无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事实。案例7:参考2003年的试卷四标准答案。案例8:注意甲在假释考验期的盗窃行为虽然是在考验期满才被发现的,仍然要追究,而且要撤销假释。以假释未执行的6年有期徒刑和盗窃罪并罚。其从毒品走私犯手中购置毒品的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其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和走私行为定一个罪,罪名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其抢劫罪也需并罚。对甲应撤销假释,将假释未执行的6年有期徒刑和盗窃罪并罚,再以其并罚结果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抢劫罪并罚。案例9:华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犯罪既遂形态,不构成犯罪中止。华虽然是为了毒死某才在饭店的食油和生粉里投毒的,但其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平安,因此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要有投毒行为,本罪即告既遂,而不要求发生严重后果。因此华主动打报警的行为虽然防止了严重后果的发生,但并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只是一种自首行为。-word.zl --案例10:甲构成盗窃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为甲毒羊的行为并没有危害公共平安。案例11:甲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伪造金融凭证罪,贷款诈骗罪。甲用假的金融凭证诈骗贷款的行为同时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按照优先适用特别条款的原那么定贷款诈骗罪。本案不属于单位犯罪,因为该厂无法人资格。案例12:〔1〕:该厂的行为构成单位犯罪。因为生产假冒“小糊涂仙〞酒的行为是在该厂意志支配之下,为了该厂的利益,以该厂名义进展的。该厂也具有法人资格,并且没有以犯罪为主业,也不是为了犯罪而成立的企业。法律也规定单位可以构成这些犯罪,因此该厂构成单位犯罪。〔2〕该厂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假冒专利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按这些罪中处分较重的罪定罪处分。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中又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其他犯罪行为的,按这些罪中处分较重的罪定罪处分,而不数罪并罚。〔3〕本案中有犯罪未完成形态。虽然该厂假冒的劣质酒尚未售出,但货值已达200万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犯罪处分。案例13: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处于既遂状态。因为绑架罪的既遂以控制人质为标准,而不是以讹诈到钱财为标准。[分析]〕〔不属于答案〕另外还需注意:在抢劫中,被害人一边哀求,一边掏出钱,抢劫犯不再继续伤害受害人,但拿走了钱的,构成抢劫罪的既遂而不是中止。因为抢劫以拿到钱为既遂[不包括致人重伤、死亡的]。但杀人中在人没死之前主动停顿的,就能构成中止,因为其以人死为既遂。所以,既遂的标准以法律规定为准,各罪不同。要掌握一些主要犯罪的既遂标准。-word.zl --案例14:甲乙构成敲诈讹诈罪。因为甲乙虽然也是利用了丙对其子丁生命的担忧而向丙讹诈钱财,但是丁并没有真的被绑架,其生命并没有受到威胁。刑法之所以对绑架罪规定非常严厉的刑罚,就是因为它直接危及公民的生命平安。因此,这种行为被称为“假绑架,真讹诈〞,以敲诈讹诈罪定罪。甲乙共同谋划了敲诈讹诈行为,并共同实施了犯罪,因此构成共犯。案例15:某构成盗窃罪,因为王并没有委托他保管行,其将行占为己有的行为不符合侵占罪“合法占有,非法侵吞〞的特征。案例16:向兵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因为向兵明知钱是死者项红艳的,仍将其据为己有,构成盗窃罪。其欺骗许某的行为并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许某并不是钱的主人,也未因受骗而交付给他财物。在量刑上,有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分。[分析]:拿死者的钱、已经昏迷的人的钱、眼看着别人掉下来的钱、挖出明知是别人埋好的财物的,都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因为行为人在拿财物之初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物并没有合法交给行为人占有过。案例17:〔1〕某构成盗窃罪。诈骗罪要求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因为被骗而产生错误认识,自愿将财物交给骗子。本案中,某是趁售货员不备,悄悄将项链以假换真的,其行为的实质是秘密窃取财产。〔2〕如果某趁售货员不备,将该真金项链拿上就跑,那么构成抢夺罪。因为这是一种公开夺取财物的行为。案例18:海某和金某构成盗窃罪。虽然二人后来取钱时是公开在柜台取的,但在他们涂改了银行存款底页后,存款就已经是他们的了。所以他们在将财物据为己有时采取的仍然是秘密窃取的方法。案例19:〔1〕如果某的伤势为重伤,那么王二郎构成成心伤害罪。因为抗税罪不能包容成心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2〕如果某的伤势为轻伤,那么王二郎构成抗税罪。因为抗税罪的构成要件“以暴力、威胁方法〞就包括了使用暴力殴打税务人员的行为。在致税务人员轻伤、轻微伤时,都只定抗税罪,而不再同时定成心伤害罪。〔3〕如果某的伤势为轻微伤,那么王二郎构成抗税罪。道理同上。-word.zl --案例20:江挪用自己母亲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这笔钱根本没有进入银行的账户。江在将钱存入银行后,又将交易纪录一一取消,使银行账面上反映的是从来没有存过这笔钱,而不是这笔钱被人取走了。所以,江把这笔钱拿走,是把自己母亲的钱拿走了,而不是把银行的钱拿走了。江的行为是一种对自己母亲的欺骗行为,但因为江和母亲的财产放在一起,江拿的是自己家的钱,所以不构成犯罪。江将为同事存的2万元中的1万元的交易纪录取消,将钱挪用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道理同上。因为江和同事之间并不存在财产共用关系,所以他的行为就是一种诈骗行为,构成犯罪。案例21:答:〔1〕德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德将其他公司多发给本公司的货物私下卖掉,看起来好似是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其实不然。德的公司并不能无偿占有溢货,它必须将其退复原公司或按合同约定价格购置之。因此,如果这批货物不存在了,该公司必须负责赔偿,所以,德等于是将本公司的货物私下卖掉了并侵吞了货款。因为德所在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因此他构成职务侵占罪。〔2〕德的行为并不构成不当得利,因为主体不对。货物并不是发给德,而是发给其公司的,德所在公司才构成不当得利。〔3〕德的误卖行为仍然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德多卖的90打货物本来就是公司的财产。案例22:某构成滥用职权罪。-word.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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