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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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监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中华人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视机关。?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行政诉讼法?第十条也都对检察机关法律监视机关的地位予以肯定。可是,法律在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视地位后,又赋予其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权,这就导致检察机关集侦查职能与法律监视职能于一身,形成了既是监视者又是被监视者的矛盾局面。检察机关作为监视者,自己监视自己这种部监视方式便引来质疑。如何更好地监视“监视者〞,增强检察执法的公信力,保障检察权在下运行,人民监视员制度便应运而生。   一、当

2、前人民监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监视的部化 ..word.zl...  最高人民检察院创设人民监视员制度旨在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监视围,以防止监视权的滥用,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这点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视员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容就能看出,比方第七条规定,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人民监视员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组织选任;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选任人民监视员。排除了基层检察院选任人民监视员的资格,如此规定,对于拥有几千个基层检察院的大国来说,可以有效减少选任熟人的情况发生。但一项新的法律政策出台

3、,没有经过实践的检验,很难到达完美之处。?规定?刻意防止部化监视,却并没有到达预想的目的。其部化依然明显,主要表现在:首先,制定主体的部化。该?规定?的出台是为了监视检察机关,防止出现“..word.zl...自己监视自己〞的情形,可是制定该?规定?的主体却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检察机关制定监视自己的规那么,依然难逃部化之嫌。其次,选择程序部化。?规定?第七条虽然由省一级组织选任,在很大程度了防止熟人化情况,但是?规定?第十一条指出省级、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根据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组织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展考察,提出拟任人民监视员人选并向社

4、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对于这些推荐而来的人民监视员候选人,用或不用的最终选择权依然在检察机关手里,难以真正实现化。同时?规定?第十五条又指出,人民监视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出选任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解除其职务并向社会公布:〔一〕不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二〕具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三〕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这样检察机关把人民监视员的任免权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增加了部化的风险。   〔二〕人民监视员任期过长   ?规定?出台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监视检察机关这个监视者,容也倾向于防止“熟人化〞情形的出现。但?规定?第十三

5、条规定:“..word.zl...人民监视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如果在连任的情况下,人民监视员将在任十年,这种情形下将会导致监视员与被监视的检察机关之间的熟识度越来越强,进而导致当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方面出现问题,监视员可能碍于情面不好意思监视的情况,人民监视员制度的监视作用不能有效发挥,这也与防止“熟人化〞的最初立法理念相违背。而且现行?规定?没有针对人民监视员奖惩制度的设计,过长的任期并不能成为人民监视员履行监视职责的动力,反而可能因为任期过长使人民监视员的工作热情消退,甚至影响案件监视质量。   〔三〕选任模式的“精英

6、化〞   ?规定?第四条列举了人民监视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国宪法;〔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年满二十三周岁;〔四〕公正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五〕身体安康。单从上述条件中看,全国大局部人民群众都有资格成为人民监视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中选的一般都是“精英化〞群体。笔者对这种选任的模式的合理性存在质疑。首先,虽然中选的人民监视员在其各自领域可能是资深专家,但对于法律未必精通,这与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民群众又有何区别?其次,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word.zl...“精英化〞群体在其中只占较小的份额,而人

7、民监视员又全由这些精英群体充当,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再次,这些“精英化〞群体,一般工作繁忙,影响其参与案件监视,可能导致监视不能的情况。   二、人民监视员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突破现有监视体制,形成“外部化〞监视   为了突破当前的部化监视模式,首先,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规定?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由其制定专门的?人民监视员法?,详细规定一系列选任程序,并在当前?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之际,把..word.zl...人民监视员制度列入其中,使人民监视员真正走上法制化道路,实现制定主体外部化。其次,人民监视员的选任权应当交由检察机关之

8、外的其他部门或者机构行使。但具体应该交给哪个部门,学者们意见不一,有的认为应交给政府,有的认为应交给同级法院,有的认为应交给同级人大。笔者认为,由人大行使人民监视员的任免权更加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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