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正义的成本》有感——袁妮娜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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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读《正义的成本》有感袁妮娜波斯纳法官曾说:“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不能无视代价。”最近读到台湾的熊秉元先生的《正义的成本》,该书采用散文的写作手法,站在法学和经济学界的巨人的肩膀之上,从个人的角度、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来向我们阐述,为什么要用经济学的方法去理解法学,为什么要以效率来解释正义。第一、法学与经济学的比较作者从一开始就对两者进行了一系列的比较。要知道如何在实现正义的过程中降低成本,此乃法学的古老追求,法治之所以优于人治,也许并不在于每一起个案都更公正,而是通过规则的不断再生产而强化行为规范及其法律效果的确定性,

2、降低交易成本,使自由得以增长的同时,社会又具有良好的秩序,经济发展也有更好的绩效。但是法律经济学为什么能发展得如此之好呢?除了经济学本身有一套强有力的“行为理论”之外,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作者看来,主要是因为两者的相似性:一方面,经济学和法学都是以处理双方关系为主,针对的主要都是一对一的关系,因为此种相同性,所以经济学能长驱直入法学领域。另一方面,政治学和社会学处于经济法研究的中间范畴,经济法学家对于经济法中间范畴中间可编辑精品文档都未能研究明白,能力有限。(介于总体现象和个体现象之间的中间层次)但是另一个现实是,法学与经

3、济学是两个不同的学科,那么他们的差异又表现在哪些方面呢?作者认为两者的差异性主要有两个方面。1、经济学只有不同的学术思想流派,但是没有类似法学(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域性“经济学家族”存在。2、使命不同。法学具有强烈的建构性,无论何处,法学家的任务就是以法治的基本价值与准则为前提,采取批判的立场,对于现实立法以及司法过程中的缺陷加以揭示,分析其根源,寻找合理的解决之道。而经济法更多的是对于人的行为作出解释,当然也有一些制度优劣的论证,但是整体而言它更加具有理性和客观性。第二、经济人经济学家认为人的特性为理性和自利。第一、人

4、是自私的、理性的,人最初只是一堆血肉,那个时候他们最要紧的是求得生存和繁衍,如果不能趋利避害,早就被淘汰了,因此,人是自私的。人在和环境互动过程中,慢慢摸索出一些经验法则,这些法则形成一套因果关系,能掌握这些因果关系的智能就是理性。这就是人原始的本性。他们对此列出了一系列的理由。1、人能可编辑精品文档思索而且会思索,但是并不表示思索之后所采取的行为一定会有好的结果。2、理性也并非一成不变,也分为精细和粗糙。3、理性具有客观性,理性反映了人在行为上的自主性,也隐含了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有思索评估的能力。第二、基于人的自利性,人会辨

5、别环境里各种因素对自己的影响,然后有意无意地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取舍。当环境里的条件发生变化时,人也会根据新的相关因素调整自己的举止。对于人来说,恒久和客观的价值并不存在,有的只是人们主观上所认定的价值。既然价值是自己主观上所认定的,因此,他会小心取舍自己所选择和培养的价值对此他们认为:1、人会设法追求自己的福祉(物质、精神、心理),追求自己的不代表一定对侵犯或伤害到别人的福祉。——重点是“是如何”而非“应如何”。2、也可以在抽象层次上处理,我们在平时处理人际关系时,是不是也反映出利己的这样一种特性呢?3、“应该”代表的是一种

6、束缚,限制行为上自由取舍的空间,一旦把这种束缚变成一种规范,那么遵守规范本身也隐含自利的成分。但是作者也指出,和贝克尔的效用最大化相比,西蒙的“适可而止”更能够接受,人的理性的有限性更值得信任。而且人都是从相对的角度来认知这个世界,相对理论反映的便是经济学的核心精神。第三、经济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的长处,在于以简驭繁,面对不同的现象,都可以一以贯之。经济学分个体经济学和总体经济学,而进军法学领域的往往都可编辑精品文档是个体经济学领域,但这并不说明总体经济学就不重要。首先是根据科斯的说法,目前经济学者唯一坚信不疑的就只有“需求定

7、律”而已。作者在书中就“需求定律”展开了探讨,并且最终得出结论:需求定律乃是一个放之四海皆宜的定律。并且,作者引用波斯纳法官的一句话来描述经济学的核心,“经济学的精髓,是在于慧见而不是在于技巧。”其次,作者还介绍了科斯定理以及单一主人这两个概念,所谓科斯定理,乃是指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当初财产权如何界定,资源的运用都会是有效的。科斯定理成立的前提是交易成本为零,可是在一般生活中,这种情形是很难想象的,不过还好的是有“单一主人”的思维方式,两者正好相互呼应,正是有了单一主人这一概念才使得科斯定理功效发挥到极致。除了科斯定理之

8、外,他还有一个及其特殊但是却又平凡无奇的分析方式——基准点分析法。此两种经济学方式,同样适用于法学领域中,并且按其方式实施的结果往往和以公平正义为出发点的论述,得到殊途同归的结论。最后,作者认为,将经济学带进法学,“需求法则”的运用乃是不置可否的。第四、正义与效率奥肯曾经说过,“资本主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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