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

ID:70210405

大小:534.19 KB

页数:40页

时间:2023-11-18

上传者:梦中身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_第1页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_第2页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_第3页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_第4页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_第5页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_第6页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_第7页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_第8页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_第9页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_第10页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金题试题题库(附答案解析)第一期刑诉概述--辩护、代理【提示:以下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1、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解析: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刑诉基本理念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与司法公正2、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3、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于法检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仍需要接谁?受党的领导,接受各级人大代表监督。独立程度1、每个法院独立(内部独立)1、整个检察系统独立(内部不独立)2、上下级法院是监督关系2、上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关系1 4、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解析: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含义1、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2、人民法院的判决必须依法做出。相应为贯彻该原则,刑诉相关规定:体现1、区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提起公诉为界限)2、明确由控诉方负举证责任,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3、疑罪作无罪处理: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或者无罪判决(第一审阶段)(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死刑复核——发回重审,没有体现)注意1、该原则体现了无罪推定精神,但我国尚未确立无罪推定原则。2、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是:任何人,在未经依法确定有罪以前,应假定其无罪。5、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解析: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法定情形立案(公/自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不立案/不受理撤销案件法定不起诉宣告无罪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立案/不受理撤销案件法定不起诉终止审理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立案/不受理撤销案件法定不起诉终止审理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退回检察院/不——————————终止审理撤回告诉的受理终止审理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立案/不受理撤销案件法定不起诉宣告无罪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立案/不受理撤销案件法定不起诉终止审理6、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B.撤销案件C.决定不起诉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2 解析: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公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起诉决定。侦查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案件侦查的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自侦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件的处理。7、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A.公诉人B.自诉人C.被害人D.控方证人解析:专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机关检察院(公诉人)刑法院诉公诉案件: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诉讼当事人自诉案件:自诉人、被告人体参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人其他诉讼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参与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审判职能:法院控诉职能:公诉人、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职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8、关于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产生,诉讼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委托产生B.法定代理人的权利源于法律授权,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源于委托协议授权C.法定代理人可以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不得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D.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诉讼代理人不能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解析: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产生法律规定委托地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仅仅是代言人代理限制或无行为能力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代或者近亲属对象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代附带民诉:当事人及其法代违法所得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范围父母、养父母、监护人、负有保律师、人民团体或被代理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护职责的机关、团体代表代理人的监护人、亲友基本与被代理人权利相同,可违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不得违背被代理人意志权利背被代理人意志(不能代替作最后陈述、不能代替承担与人身相关联的义务)3 9、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解析:(一)检察院自侦案件范围1、贪污受贿案:犯罪主体一般为国家工作人员,但行贿案、介绍贿赂案除外。2、渎职案: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害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二)并案管辖10、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解析:交叉管辖竞合公检交叉①分别管辖:涉及到对方管辖的案件时,先把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②主罪原则:主罪属于该机关管辖的,则由该机关主侦查,另一侦查机关予以配合。(以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为标准)公诉中有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被告还犯有自诉案:自诉①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告知被害人有权直接向法院自诉。②属于其他类型自诉案件,可直接立案侦查,然后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和公诉案件一并移送法院,由法院合并审理。自诉中有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涉嫌实施了应当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的案件的,应当将新发现的案件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处理。11、某县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入户抢劫,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中只有主犯赵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关于该案的移送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将赵某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其余被告人继续在县法院审理B.团伙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一并移送中级法院审理C.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D.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检察院解析:4 上可审①上级法院可以决定审判依法应当由下级法院一审的案件。下②下级法院认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需由上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院审判。下不可①应当移送:基层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院审上审判。②中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检察院。就高不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就低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共同犯罪中有未成年人的,可分案处理)12、甲省A市副市长涉嫌受贿2000万元,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拟指定甲省B市管辖。关于本案指定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应由B市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B.甲省检察院可指定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C.可由最高检察院直接指定B市检察院立案侦查D.如甲省高级法院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A市中级法院应将案卷材料移送B市中级法院解析:情形管辖不明;有管辖权但不宜、不能行使管辖权程序①管辖不明:协商——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②有管辖权但不宜、不能管辖: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法院管辖;上级法院可以管辖,或者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管辖。案卷移①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送当事人。②自诉案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13、甲、乙共同盗窃,被A市某基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一监狱服刑。两人在服刑期间脱逃至B市。甲在B市被抓获,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甲在宣判前于C市还犯有故意伤害罪;乙在B市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对甲、乙的新发现之罪可以如何进行管辖?A.二人均由服刑地法院一并进行审理B.二人均由原审地A市法院一并进行审理C.甲由服刑地法院进行审理,乙由B市法院进行审理D.乙由服刑地法院进行审理,甲由B市法院进行审理解析:漏罪: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未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罪犯服刑地或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由该法院管辖。新罪:正在服刑的罪犯①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法院管辖。②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法院管辖。但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逃期间的犯罪的,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5 14、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解析:申请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方式口头或者书面提出申请效果侦查人员不停止侦查,其他人员暂停①法院一般人员→院长→审判委员会申②检察院一般人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请决定主体③公安一般人员→公安负责人→检察委员会回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聘请或指派的负责人决定。(谁聘任,谁避决定)回避决定决定回避可采用口头或书面方式救济①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②不属于法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效力回避后,先前行为效力待定,谁决定回避,则来决定先前行为的效力15、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于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16、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B.郭某的儿子,16岁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解析:辩护人消极范围绝对禁止①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刑罚执行中)②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自由受限制)③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能力受限制)①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相对禁止②人民陪审员。③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④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上四种若是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则可以作为辩护人。6 17、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辩护人不是被告人的代言人B.辩护人应当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C.辩护人须按照被告人的要求作无罪辩护D.辩护人有权独立发表辩护意见解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地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非代言人)(代言人)诉讼职能辩护职能控诉(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除外)委托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诉:被害人及其法代或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自诉:自诉人及其法代近亲属附带民诉:当事人及其法代公诉: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公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时间自诉:随时自诉:随时附带民诉:视公诉、自诉而定18、杨某涉嫌向某国有企业负责人吕某行贿150万元,犯罪情节恶劣。在侦查阶段,杨某聘请律师谢某为其辩护。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在侦查阶段,谢某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B.谢某可以同时接受吕某的委托,担任吕某的辩护人C.谢某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在押的杨某,无需侦查机关许可,而且,看守所应保证谢某在24小时以内见到杨某D.谢某在侦查阶段会见杨某时,可以向杨某核实有关证据,且不被监听解析:律师辩护人非律师辩护人人数①1名被告可以委托1—2名辩护人。②1名不得为2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阅卷无需法、检许可须经法、检许可权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无需法、检许可须经法、检许可证书要求:辩护律师持“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会见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可行使会见权通信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权会见在押(或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②时间要求: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保证辩护律师在48小时以内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③核实证据: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④在场要求:辩护律师会见在押(或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7 19、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A.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某、萧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B.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未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C.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D.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解析:前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适用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①盲、聋、哑人②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法应当③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律指定④未成年人援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助指派情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辩可以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护指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5)其他情形。申请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0、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解析:应当提供援助案件只能拒绝一次,结果必须有辩护人辩护指派:需要正当理由;委托:不需要理由一般案件可以拒绝两次,结果是自行辩护。不需要理由拒绝具体程序:辩护①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②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③依照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8 参考答案12345ABABCABA678910BBCABCAA1112131415CDCCCA1617181920DABDABCDBA9 第二期证据--立案【提示:以下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1、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解析:证据的基本特征客观性①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②客观性是刑事证据的首要属性和最本质的特征。(任何主观想象、虚构、猜测、假设、臆断、梦境以及来源不清的道听途说等等并非客观存在的材料,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关联性①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对证明刑事案件事实具有某种实际意义。②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证明力的原因(证据对案件事实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③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但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未必都具有可采性。(类似行为、品格证据、表情、特定的诉讼和事实行为、被害人过去的行为不具有关联性)合法性指对证据必须依法加以收集和运用。(警犬辨认、心理测试结论等不具备合法性)2、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B.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C.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D.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解析:物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来发挥证明作用的。通常只能作为间接证据。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脚印、指纹等。书书证是指以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证区书证以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物证则以物质属性和外观特征证明案件事实。别例1:某盗窃案,盗窃的图书、录像带等是否属于物证?例2: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所缴获的图书、录像带等是否属于物证?10 3、甲涉嫌盗窃室友乙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并转卖他人,但甲辩称该电脑系其本人所有,只是暂存于乙处。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直接证据?A.侦查人员在乙储物柜的把手上提取的甲的一枚指纹B.侦查人员在室友丙手机中直接提取的视频,内容为丙偶然拍下的甲打开储物柜取走电脑的过程C.室友丁的证言,内容是曾看到甲将一台相同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D.甲转卖电脑时出具的现金收条解析:依来源不原始证据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第一手”证据材料。同传来证据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转述、复制获得的“第二手”证据材料。与证明被有罪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告人有罪据。的关系不无罪证据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同罪行为的证据。表现形式言词证据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如:证人证言、不同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辨认笔录和侦查实验笔录,一般认为也属于言词证据。)实物证据表现为物品、痕迹和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如: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属于实物证据。对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一般认为属于实物证据)与案件主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要事实的(如:①被害人指认犯罪分子的陈述;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证明关系和辩解;③现场目击者指认出犯罪分子并陈述犯罪过程的证言;④记不同载有关犯罪内容的书证;⑤某些通过监控设备摄录的能够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舍才能证明的证据。4、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解析:11 ①以暴力、威胁手段获取的;②处于明显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强的证言;制③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排外;除④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⑤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的;证⑥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人⑦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证⑧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言认的。可①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或者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补②询问证人的地点不符合规定的;正③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内容的;④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5、下列能体现传闻证据规则的表述有?A.证明证人可信品行的证据,只能在该证人的诚信已受到攻击时才能采纳B.依法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其庭前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C.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D.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于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有利于证据印证的,可以作为定案根据解析:①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自白任出的自白(有罪供述),才具有可采性。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规则。意规则②《刑诉》第50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传闻证又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规则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的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意见证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据规则(鉴定人不受该规则限制)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补强证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根据。据规则补强证据需满足条件:(1)具有证据能力。(2)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12 6、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解析:非法证据排除①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言词证据(绝对排②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除)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新规定》:①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②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③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实物证据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可补正)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7、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解析: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依职权: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依申请:①申请主体: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②申请条件: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没有证明责任)③申请时间: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材料的除外。审查①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法院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依照刑诉第182条第2款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只了解、不处理)。②法庭审理过程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没有疑问的,应当当庭说明情况和理由,继续法庭审理。13 调查①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在提出申请后进行,也可以在法庭调查结束前一并进行。②法庭审理过程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法院经审查,不符合《高法解释》第97条规定的,应当在法庭调查结束前一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进行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证明①检察院对合法性加以证明②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依职权、依申请、主动要求)③出示、宣读讯问笔录或者其他证据处理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刑诉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8、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小时解析:区别拘传传唤对象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事人强制具有强制性不具有强制性(非强制措施)力法律必须出示《拘传证》,不能口头,①出示《传唤通知书》文书只能书面。②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主体①公检法机关负责人批准。②公检法(国安)决定、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时间①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②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l2小时。9、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解析:14 取保候审决定主体公检法(国安)执行主体公安(国安)取保方式保证人或保证金。(两者不能并用)保证金①决定机关确定金额:1000以上人民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责令缴纳500元以上。②保证金收取: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③没收、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凭解除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保证人①适用情形:无力交纳保证金的;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其他②保证人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③人数:可以责令其提出l—2名保证人。④义务责任:监督——报告——行政、刑事责任⑤责任认定主体:对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法定义务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取保候审是由检察院、法(应当)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②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③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⑤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酌定义务①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可以)②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③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④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10、下列关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羁押在行政拘留所;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羁押在看守所B.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处罚手段C.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强制措施D.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机关决定解析: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性质不同刑事强制措施(不具有惩罚性)行政处罚(惩罚性)司法强制措施(惩罚性)主体不同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公安机关法院对象不同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妨碍诉讼程序行为的人法》,不构成犯罪的人期限不同公安机关:10、14、37日15日以下15日以下检察院:14、17日后果不同可以折抵刑期是对违法者的处罚与判决结果没有关系15 11、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解析:主决定主体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安机关)体执行主体公安机关(国安机关)条公安决定略件检察院决①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在逃的定②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拘留证①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②《公安部规定》第121条规定,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120条所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序24小时内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3件事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谁决定、谁讯问、谁通知)12、甲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只需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B.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许可C.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D.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应当先取保候审解析:逮捕决定主体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主体执行主体公安机关:执行本级报请本级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上级层报所属人大同级的检察院报请许可。逮捕下级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人大的人大同级的检察院报请许可。代表乡级由县级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人大。两级分别依照以上几款的规定报请许可。外地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逮捕特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外国有疑难的案件,承担案件的检察院层报最高检审查:人最高检认为需要逮捕的,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作出批捕的批复。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批复。报送的检察院依据该批复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一般其他的涉外案件,应当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48小时以内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同时向同级政府外事部门通报。16 13、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A.甲涉嫌绑架被逮捕,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发现怀有身孕B.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C.丙涉嫌妨害公务被逮捕,在审理过程中突发严重疾病D.丁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因对被害人伤情有异议而多次进行鉴定,致使该案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一审期限内审结解析:强制措施的变更依①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职权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启②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动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对采取强制措施期限届满的有权申请解除)可以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变更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变①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更(非羁押刑)情应当②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刑期已折抵)形变更③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应当释放,需继续查证、审理,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超期羁押)14、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解析: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于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物质①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损失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②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交通肇事案件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纳入赔偿范围。)不能①精神损失(提起附带民诉或单独提起民诉,法院不予受理);提起②今后可能得到的或通过努力才能争得的物质利益;情形③引起犯罪行为的民事纠纷;④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17 15、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对于该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予受理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解析:财产保全(查封、扣押或冻结财产)启动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诉前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担保要求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起诉要求申请人在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15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启动依申请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检察院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法诉中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保全依职权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担保要求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同申请。16、甲(18岁)、乙(14岁)因故将丙打成轻伤。提起公诉后,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与此同时,丙对甲、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本案中以下人员可以不参加法庭审理的是?A.甲B.乙C.丙D.公诉人解析:(一)缺席后果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2: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二)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17、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解析:18 重新计算期间仅适用于公安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不适用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期①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法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间限。——公安直接决定,报检察院备案。的(另有重要罪行: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和同种的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重大犯罪。)新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计③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算④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⑤第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⑥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1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控告B.告诉C.举报D.报案解析:报案控告举报主体所有人被害人被害人以外的人内容不知犯罪嫌疑人知道犯罪嫌疑人知道犯罪嫌疑人19、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解析: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对公安:7天被害人对检察院:10监督可以申请检察院监督可以向法院自诉20、被害人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对于他遭受犯罪侵害的线索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检察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B.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C.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D.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向被害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解析:19 ①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检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察线②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院索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立审③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查④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监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督具①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说明。体②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公安机关理由不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监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督③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立即撤销案件。参考答案12345CCCBB678910ADABCBCCA1112131415DCBDBB1617181920BBCDABC20 第三期侦查--一审【提示:以下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1、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前,一律不得对其进行讯问B.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可在送看守所羁押前进行讯问C.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送看守所之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D.对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指定的居所进行讯问解析:讯问犯罪嫌疑犯人询问证人主体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为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24小时。地点已羁押: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①现场(出示工作证件)+未羁押:证人所在单位+住处+证人提①可到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出的地点②对在现场发现的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②必要时可通知证人到检察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院或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方法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案件,以及检察院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特殊①聋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对象②未成年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的成年人在场。③女性未成年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2、黄某和刘某是夫妻,其中刘某是哑巴,他们日常生活中用哑语进行交流。一天晚上,他们夫妻二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抢劫邻居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询问,下列有关询问方式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A.应当单独询问黄某B.应当单独询问刘某,但可以请黄某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C.应当单独询问刘某,但应当另请懂哑语的人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D.可以将黄某和刘某传唤到指定的某宾馆进行询问3、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保证侦查活动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只有侦查人员可进行勘验、检查B.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C.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女医师进行D.勘验、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勘验、检查笔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解析:21 勘验、检查主体①侦查人员②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①勘验的对象:场所、物品、尸体对象②检查的对象:活人的身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见证人应当邀请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方式①对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②检查妇女的身体只能是女工作人员或医师。③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4、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下列关于搜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应附笔录或者清单,否则,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B.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C.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及他的家属、邻居以及见证人同时在场D.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但是侦查人员在遇有紧急情况,持工作证即可进行搜查解析:搜查主体侦查人员(2人以上)搜查需要搜查证。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证也可进行搜查。(①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②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③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④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⑤其他紧急情况。)程序①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②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查封扣押无需扣押证,但是需要制作物品清单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5、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套同类工具B.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C.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解析:22 辨认主持不得少于2名侦查人员。批准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单独原则几名辨认人对同一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混杂原则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同类对象中。①公安机关:7人/5物/10张照片②检察机关:5-10人/5物/5-10张照片不得暗示①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虚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②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笔录①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②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公安部规定》第253条③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检察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高检规则》第261条6、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解析:通缉决定主体公安机关、检察院发布主体公安机关(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对象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7、关于技术侦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B.必须在立案后实施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解析:适用时间立案之后决定主体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主体执行主体公安(国安)公安机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适用范围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检察院重大(10万)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公、检被通缉或者被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23 证据运用①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除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由法院依职权庭外调查核实的外,未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8、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审判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解析:补充侦查批捕①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阶段②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审查退回①退回公安机关、自侦部门补充侦查起诉补侦②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阶段③补充完毕,审查起诉的期限需要重新计算。④经过一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自行检察院自行侦查侦查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审判主体检察院(必要时可由公安协助)阶段①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②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除此之外,法院不得主动退回)期限①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②出现补充侦查的,审判期限应当重新计算。9、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其后,由于该案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后,又延长了二个月。但是,延长二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且根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查机关第三次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报请延长手续问题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第一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批准B.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C.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D.第三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解析:24 情形期限批准主体公安侦查一般2个月无需批准羁押期限案情复杂延长1个月上一级检察院(从逮捕交流广集延长2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后开始算)10年以上延长2个月2+1+2+2+X特殊原因特别重大由最高检报请全国大会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无期限复杂理10、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解析:审查起诉特殊情形处理遗漏罪行、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同案犯①发现遗漏罪行或者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②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直接提起公诉。发现新罪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2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11、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次,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1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参与的2起盗窃有自首情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C.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D.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解析: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适用①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①一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不足,可以不起诉。情形②刑诉第15条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②二次补充侦查后,仍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规定的情形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应当不起诉。救济①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复核。(向原决定机关复议,向上一级复核。)②被害人: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对申诉不服的可以提起自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自诉。③被不起诉人:对酌定不起诉向原机关申诉。25 12、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解析:含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义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①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亦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集中判,而且在案件审理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以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任何其他案件。审理②法庭成员不可更换。原则体现法庭成员(包括法官和陪审员)必须始终在场参加审理。对于法庭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审理的,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之。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官、陪审员可以替换,则应重新审判。③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④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13、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解析:陪审员制度适用范围试用审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①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案件范围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③涉及群体利益的;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④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产生、任①经推荐或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提请同级人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期②任期5年抽选①基层法院需要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②中院、高院需要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权利①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②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比例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1/3。26 14、法院在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时发现哪些情形,应当退回检察院?A.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不属于本院管辖C.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D.被告人不在案解析:庭前审查后的处理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宣告无罪的,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起诉条件的,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准许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应当退回检察院。据,重新起诉的,符合刑诉第15条第2—6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检察院。15、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解析:庭前会议情形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2)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3)社会影响重大的;(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讨论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问题(1)是否有管辖异议;(2)是否申请回避;(3)是否申请调取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参加(1)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加;主体(2)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程序(1)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2)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3)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27 16、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解析:证人鉴定人主体自然人特征不可替代;无需回避可替代;需回避①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②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有异议、有必要应当人出庭作证,适用前述规定。出庭③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法院条件可以准许其不出庭:A、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B、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C、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D、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上述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拒接①法院可强制出庭(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除外)①鉴定人不能被强制出庭出庭②证人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②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后果可决定延期审理或重新鉴定。17、下列关于法院在审理中相关情形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A.检察院对张某盗窃一案以盗窃罪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法院认为本案应当定抢夺罪而非盗窃罪,法院直接以抢夺罪定罪处罚B.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有诈骗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法院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C.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D.朱某涉嫌盗窃罪,法庭审理查明其实施盗窃行为时刚满15岁。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解析:法院审判期间,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发现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审理罪事实作出判决、裁定。中发①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现新检察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事实院发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现②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罪名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18、关于自诉案件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论被告人是否羁押,自诉案件与普通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都相同B.不论在第一审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中,在宣告判决前,当事人都可和解C.不论当事人在第一审还是第二审审理中提出反诉的,法院都应当受理D.在第二审程序中调解结案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一审裁判解析:28 自诉案件范围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罪)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公诉可自诉)③公诉转自诉案件审理①可以调解、反诉。(但公诉转自诉除外)特点②可以和解、撤诉申请撤诉:经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裁定按撤诉: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法院应当裁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审限已羁押适用第一审审限的规定。(2+1+3+X)未羁押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6个月内宣判。可分①自诉人可分(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不予受理)性②被告人可分(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不予受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自诉二审反诉二审提反诉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二审二审调解调解结案,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二审和解自行和解的,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19、王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讯问王某时,如有必要可通知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B.王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C.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经王某同意,法院决定开庭审理D.因事实清楚且王某认罪,实行独任审判解析:简易程序积极范围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②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③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适用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范围消极范围①被告人是盲、聋、哑人;②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③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④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⑤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⑥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法院审级只适用于基层法院第一审程序。审判组织①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合议庭或独任庭进行审判;②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审理审限①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特点②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公诉人出庭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辩护人出庭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其出庭。(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29 20、关于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B.一案中只能有一个判决,裁定可以有若干个C.判决只能以书面的形式表现,裁定只以口头作出D.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解析:判决裁定决定适用对象实体问题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程序问题类型判决有罪、无程序问题:(终止)中止审理、维回避、立案、强制措施、实罪、不负刑事持原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驳回施各种侦查行为、撤销案件、责任自诉。起诉或不起诉、开庭审判、实体问题:减刑、假释、撤销缓刑、延期审理、抗诉、提前再审减免刑罚。程序等。阶段审判阶段审判、执行阶段侦查——执行主体法院法院公检法表现形式书面书面、口头书面、口头适用数量一个案件只有一个案件可以有多个生效裁定一个案件可以有多个生效决一个生效判决定效力救济未生效,可上部分未生效裁定,可上诉、抗诉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不得上诉、抗诉诉或抗诉,部分决定可申请复议一次(如回避、司法拘留、罚款)参考答案12345BCBDBABCDA678910CABABCAD1112131415DDDABCDAB1617181920DABBD30 第四期二审--特别程序【提示:以下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1、关于法定代理人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自诉人高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B.被告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C.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有独立上诉权解析:上诉抗诉主体①独立上诉主体: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①一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理人、附带民事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判决②非独立上诉主体:被告人的近亲属、辩护人不服,有权请求检察院抗诉理由无需理由确有错误形式书面或口头书面途径上诉状提交原审法院或二审法院抗诉书交原审法院期限判决:10天;裁定:5天。(对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上诉、抗期限,按照刑诉规定的期限确定。)2、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张某有权撤回上诉B.在上诉期满后,被告人张某便无权撤回其上诉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对王某判处的刑罚有错误,需要加重刑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解析:时间情形法院审查及处理一审宣判撤回公诉经审查→被告人无罪无责,法院准许。撤诉前撤回自诉经审查→自诉人自愿撤诉,法院准许。上诉撤回上诉无需审查→应当准许;一审裁判,在期满之抗诉撤回抗诉第一审法院不再向上一级法院移送案件;日起生效。二审期内撤诉撤回上诉原判正确→应当裁定准许期满应当审查期满后撤诉的,准许后原判有误→应当不予准许的,裁定书送达之日撤回抗诉第二审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法起生效。院和当事人。31 含二审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的限义制。全①对原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审查。面②对实体问题、程序问题进行审查。审体③既对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又对未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查现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对部分上诉或抗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原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则上诉,或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其他同案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可不再传唤到庭。)共同犯罪案件,二审法院仍死亡的被告人:其他同案被告上诉的被告人应对全案进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人仍应当作出死亡,其他被告行审查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判决、裁定。人未上诉的含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上义罚的一项原则。(该原则无例外)诉不具①被上诉、被抗诉可加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体加刑的限制。)刑要②刑种、刑期、执行方法不得加重,罪名可变。原求③第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则外,原审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④必须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3、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可不开庭审理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解析:二审应当开庭情形再审应当开庭情形①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①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②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上诉案件;审理的;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③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④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的;③检察院抗诉的案件;⑤其他。④其他。32 4、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B.在发回重审裁定书中应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根据C.一审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D.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解析:二审的审理结果裁定维持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原判持原判。判决改判应当改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或者是量刑不当的。可以改判或发回重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只能发回一次)重审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①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②违反回避制度的;③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④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⑤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甲和乙因故意杀人被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甲、乙上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对乙的判决即已生效B.高级法院应先复核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C.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未查清,可查清后对乙改判并核准甲的死刑D.最高法院如认为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的,只能使用裁定6、刘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后刘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B.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解析:33 最高院死刑复核结果高院死缓复核结果原判正确的,应当裁定核准;原判正确的,应当裁定核准;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核准死刑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核准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死缓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应当裁定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改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②复核期间出现新事实、证据;判,可②复核期间出现新事实、证据;准,发回发回重审③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应当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当判处死刑的;改判错误,或者量刑过重;④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应当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决改判一人数罪、一案数人被判死刑:部裁定公正审判分被告人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不予判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核准,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发回的判决。重审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死缓不加刑”)7、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才能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B.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C.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可能改判无罪的案件,可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D.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解析:再审审理程序审判级别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可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或提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终审)审判组织由原审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对执行的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影响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指令再审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也可指令原审法院审理。8、甲因犯贪污罪经一审程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生效后发现本案第一审的合议庭成员乙在审理该案时,曾收受甲的贿赂。对于本案,下列哪些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A.审判该案的第一审中级人民法院B.该省高级人民法院C.甲该省人民检察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34 解析:提出再审主体本院决定再审:本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注意: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上级提审法院指令再审上级再审抗诉: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裁判,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向同级法检察院提出抗诉。院注意:最高检可对最高院裁判提起再审抗诉。9、关于生效裁判执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D.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解析:执行主体法院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立即执行、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监狱有期徒刑(剩余刑期超3个月)、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公安机关余刑不足3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社区矫正机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10、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机关是最高法院B.签发死刑立即执行命令的是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C.王某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执行D.王某由法院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解析:死立执的执行死刑令签发最高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机关①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接到命令后7日内执行)②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院执行。执行场所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行。执行方法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会见家属第一审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35 11、关于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对宣告缓刑的罪犯,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B.法院应当向罪犯及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布犯罪事实、期限及应遵守的规定C.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原审法院作出裁定D.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解析:缓刑的执行执行程序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向罪犯及其原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被管制的期限,以及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缓刑考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与处理由审判新罪的法院撤销原缓刑。(并书面通知原审法院和执行机关)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监管规定,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①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②法院应当将撤销缓刑裁定书送交罪犯犯罪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根据有关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撤销缓刑裁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同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12、张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交付执行前,突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有权决定张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是哪一个机关?A.省监狱管理机关B.负责交付执行的公安机关C.负责监所监督的检察院D.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答案:暂予监外执行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殊情况下无期徒刑)。①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对象级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条件②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对无期徒刑,此情形也可)③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执行前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法院决定。程序决定①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执行中②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13、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36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解析:未成年人诉讼制度与程序的规定侦查①讯问时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程序②原则上不得使用戒具。审查①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起诉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的酌定不起诉)程序②附条件不起诉简易应当征求未成年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有异议的,不适用程序简易程序。①在讯问和审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到场或不合适的,也可以通知其他合适的成年人到场。审判特定(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程序人员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明确拒绝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到场,检察院可以到场准许,但应当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③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④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⑤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上述①、③的规定。犯罪记录封存制度14、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B.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D.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解析:①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适用②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条件③符合起诉条件,附④有悔罪表现的,条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件①听取意见: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不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被害人起程序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诉②变更措施: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应当作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救济①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或者提请复核,方式②被害人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不能自诉)③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异议的,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37 15、甲因邻里纠纷失手致乙死亡,甲被批准逮捕。案件起诉后,双方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此案的和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于甲在押,其近亲属可自行与被害方进行和解B.由于乙已经死亡,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和解C.甲的辩护人和乙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可参与和解协商D.由于甲在押,和解协议中约定的赔礼道歉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履行解析:被害人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和解被害人是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主体犯罪嫌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和解。疑人、在押的,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告人本人履行。16、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解析:(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和解范围以下案件不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①雇凶伤害他人的②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③涉及寻衅滋事的;④涉及聚众斗殴的;⑤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⑥其他不宜和解的案件。(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如: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17、对于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A.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B.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C.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D.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解析:38 侦查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和解起诉①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阶段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判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应当从轻处罚)18、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19、A市原副市长马某,涉嫌收受贿赂2000余万元。为保证公正审判,上级法院指令与本案无关的B市中级法院一审。B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马某突发心脏病不治身亡。关于此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应当由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再由检察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B.应当由B市中级法院的同一审判组织对是否没收违法所得继续进行审理C.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马某妻子不服的,可在5日内提出上诉D.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的,有权上诉解析: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逃匿的(重大犯罪案件: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适用②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③其他重大条件犯罪案件。)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公安机关认为有符合没收条件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同级检察院。启动检察院①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的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并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没收程序转为公诉程序)②检察院发现案件符合没收规定情形的,可直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法院法院不能主动启动,应当由检察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管辖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①在没收程序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程序程序转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化②检察院向原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①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检察院向原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的,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39 20、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解析:强制医疗程序审理管辖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被申请人居住地法院更为适宜程序的,也可管辖。审理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方式庭审理,并经法院审查同意的除外。法律①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援助②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救济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参考答案12345CACDBAD678910CBCDBDBAC1112131415ADDACBC1617181920CABBBCD40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