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

ID:70933694

大小:144.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21-11-25

强制性条文_第1页
强制性条文_第2页
强制性条文_第3页
强制性条文_第4页
强制性条文_第5页
强制性条文_第6页
强制性条文_第7页
强制性条文_第8页
强制性条文_第9页
强制性条文_第10页
资源描述:

《强制性条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一章设计总则3.1.1  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住宅建筑规范)3.1.2  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不利影响。(住宅建筑规范)3.1.3  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住宅建筑规范)6.1.4  住宅的设计与建造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省住宅设计标准)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建筑规范)3.1.6  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住宅建筑规范)3.1

2、.7  住宅应具备在紧急事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住宅建筑规范)3.1.8  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住宅建筑规范)3.1.9  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住宅建筑规范)5.2.6  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住宅建筑规范)3.1.4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住宅建筑规范)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5.1.1  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

3、卫生间等基本空间。(住宅建筑规范) 5.4.5 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 4.3.1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4.3.2 厨房应配置洗涤池、操作台、灶台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  4.4.2 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该直接开在厨房内。(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4.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并应有防

4、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3.4.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住宅设计规范) 4.14.1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并不应布置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4.14.4 住宅地下室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规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