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

ID:71931834

大小:474.74 KB

页数:11页

时间:2021-12-01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_第1页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_第2页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_第3页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_第4页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_第5页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_第6页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_第7页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_第8页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_第9页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_第10页
资源描述:

《DB63-T 1660-2018 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ICS11.220B41备案号:60219-2018DB63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T1660—2018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2018-06-25发布2018-09-25实施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63/T1660—2018前言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的规则编写。本规范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尹梅、李建合、叶成红、李海梅、杨永斌、吴凯琪、刘静。IDB63/T1660—2018兔屠宰检疫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兔的屠宰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内容、检疫结果处理以及

2、检疫文书应用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兔的屠宰检疫。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T16569畜禽产品消毒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屠宰检疫是指在屠宰过程中,对兔及其产品所实施的检疫,包括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3.2宰前检疫是指在屠宰过程中,依照本规范对即将屠宰的兔所进行的临床健康检查。3.3宰后检疫是指在屠宰过程中,

3、依照本规范对屠宰兔的胴体、内脏、头、蹄、皮张等进行的检疫。3.4淋巴结是动物机体内重要的外周免疫器官,分布广泛,浅层淋巴结分布于皮下,可用手触摸到。4检疫对象1DB63/T1660—2018兔球虫病、兔病毒性出血症(兔瘟)、兔巴氏杆菌病、兔魏氏梭菌性下痢兔黏液瘤病、土拉杆菌病(野兔热)、疥癣病。5检疫合格标准5.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5.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5.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6检疫申报6.1货主应在兔屠宰前6小时向驻场检疫所进行现场申

4、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6.2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7宰前检疫7.1入场(厂、点)监督查验7.1.1查验入场(厂、点)兔只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7.1.2询问了解运输途中有关情况。7.2临床检查官方兽医应屠宰前(每4小时)2小时去待宰圈观察一次,按照《兔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7.3宰前检疫记录官方兽医填写《入场动物待宰查验记录》,并将收缴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按规定归档保存。7.4结果处理7.4.1合格的,准予屠宰,出具《动物准宰通知单》。7

5、.4.2不合格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7.4.3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