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稽查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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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税稽查局工作总结国税稽查局工作总结国税稽查局20**年工作总结在市稽查局和县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按照市局稽查工作会议和县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为魂”的工作理念,遵循“建设平安稽查、和谐稽查、效能稽查”的要求,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狠抓各项基础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局全年共检查纳税人39户,检查出有问题户38户,查补入库收入14009628元,其中税款887891.35元,滞纳金98070.39元,罚款415000.54元;查实退税57825.98万元。完成协查案件5起、征管查互动(纳税评估移送)案件31起、所得

2、税专项检查3户、查处10万元以上涉税案件3起,制作《涉税案件移送书》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6户。一、取得的主要成绩(一)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果我局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组织开展了对房地产行业、邮电通信业、超市零售业、金融保险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生产性民政福利企业、木材加工业等六个行业的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查处了家家乐超市、大众超市、县邮政局、信用社、宏雁房地产公司、河路口社会福利矿产品加工厂、22户从事木材加工业的纳税人,查补入库收入75.01元,其中税款46.05万元,滞纳金第15页3.94万元,罚款25.02万元,处罚率54.33,移送司法机关6户,取

3、得了较好效果。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20**年2月14日,市国税工作会议结束后,根据市稽查局提出的“建设平安稽查、和谐稽查、效能稽查”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税源管理二科、沱江分局、码市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稽查工作会议,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讨论确定了我县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的名单和今后工作的方向,明确了我县20**年的稽查工作目标,确定全年检查38户,大要案3户,选案准确率在95以上,力争在稽查力度、深度、广度大有突破,提高稽查质量,挖掘各方潜能,全面完成市、县局分配的各项任务。二是加强征管查互动管理,做到五个到位

4、。1、领导机构到位。县局成立了“征管查互动协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计划统计科、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以及沱江分局、码市分局和稽查局负责人组成,统一认识、加强协调。2、制度到位。建立了征管查工作互动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了征管和稽查等部门间的信息畅通、协调一致,着力实施“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良性互动协作机制,建立了案情线索移交制度、查处案件反馈制度、加强征管建议制度。第15页3、规范落实到位。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县局制定了《征管查互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稽查以《协作联系单》、《征收、管理、稽查信息

5、传系卡》的形式规范日常相关资料的归集、录入、传递和反馈,督促本部门业务范畴工作的如期完成,并规定了每个季度末了后5日内召开征管查工作联系会,汇报工作,互通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4、考核到位。根据省局互动管理办法,县局及时修订了岗责考核体系,添加互动工作内容,将互动工作列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责任到岗、到人,长抓不懈。5、日常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业务边界划分到位。县局理顺了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关系,切实解决部门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杜绝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降低了征纳成本。三是认真地开展了专项检查按照省、市局安排的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了五大行业的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了6户纳税人,执行完毕

6、6户。具体情况如下:①超市2户:家家乐超市、大众超市共查补入库增值税5.2万元、罚款6万元、加收滞纳金0.29万元。②民政福利企业1户:查补入库增值税3.9万元、罚款1.95万元、加收滞纳金0.53万元。③金融企业2户:信用社、邮政局共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1.73万元、罚款第15页86万元、加收滞纳金0.09万元。④房地产企业1户:永州宏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10.09万元、加收滞纳金0.91万元。四是针对我县木材加工行业征管相对薄弱的实际,我们开展了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1、开展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由来。20**年7月,**县国税稽查局选案国税稽查局工作总结人员

7、通过CTAIS系统读取申报数据,发现全县的1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木材加工企业20**年税负普遍较低。20**年,1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木材加工企业全年共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0184749.9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1979053元,税负1.94,虽然高于湖南省1.43的预警下限,但低于3.51的全省同行业平均税负。在这12个企业中,税负最高的裕发竹木加工厂为3.49,税负最低的福湘木材加工厂仅为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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