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

ID:78278959

大小:50.25 KB

页数:33页

时间:2023-07-18

上传者:199****5913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_第1页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_第2页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_第3页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_第4页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_第5页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_第6页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_第7页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_第8页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_第9页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_第10页
资源描述: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工作内容(完整版)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以下证明材料:(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3、工程施工合同;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一、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程序 (一)承办部门: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二)所需申报资料:   1、竞买申请书;2、竞买保证金凭证;3、交验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并提供复印件;4、竞买人属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5、竞买人属个人的应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交验被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委托书应列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三)工作程序:   1、通过招标、挂牌、拍卖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   2、交纳土地出让金、交付土地、进入登记、发证程序。(四)收费项目:土地出让金。(五)收费标准:评估后研究确定。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承办部门: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二)所需申报资料:   1、选址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3、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提交资格审验证明;4、选址位置1:500现状图;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档案室和具体办事人员提供)(三)工作程序:1、填写《建设用地选址定位表》;2、向建委用地规划科提出《建设用地用途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用地面积、用途意向;3、提供资金证明。三、建筑设计详规图审批(一)承办部门: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二)所需申报资料:   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建筑设计详规图6套。(三)工作程序:   1.将6份建筑设计详规图呈送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2.经审合格后,加盖审批章。返回报批单位3套。四、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程序(一)承办部门: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科(二)所需申报资料:1、建设单位立项申请报告;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总平面规划图;4、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银行证明)。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承办部门:市产权产籍监理处(二)所需申报资料:1、用地申请;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发改委立项文件;4、宗地图;5、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详规图(平面布置图);六、文物勘探(一)承办部门:市文物管理局、文物工作队(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立项批复文件;3.详细规划平面图。(三)工作程序:   1.经文物队现场查勘后签订合同:予付30%费用;2.勘探结束后缴纳全部费用; 3.由文物工作队出示文物勘探证明,到行政大厅文管局窗口在《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审批)表》上盖章。(四)收费项目及标准:按建筑基底面积,每一百平方米6个孔,每孔237元。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承办部门:市环保局开发科、环境科研设计所(二)所需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立项批复报告;2、详细规划平面图;3、可行性研究报告;4、文物部门的批复文件;5、设计文本。(三)工作程序: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领取《承诺书》;2、市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资料,现场勘察,组织专家编制《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3、缴纳环评费用,凭《承诺书》领取《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八、办理地质勘探(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负责地质勘探合同及布孔工作图审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实施。(二)所需申报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立项批复报告;3、详细规划平面图。(三)工作程序: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批准,办理《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准通知书》;2、由承接地质勘察单位实地勘察后签订《地质勘察合同》,绘制布孔工作图。九、施工图审查:(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二)所需申报资料:1、立项批复报告;2、详细规划平面图;3、地质勘探报告(原件)。(三)工作程序:1、向市建委勘察设计科呈报上述申报资料;2、确定施工图设计单位,办理《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准通知书》(委托书);3、和施工图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并报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批盖章;缴纳设计定金(总额的20%);4、设计单位出一套施工图报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查。勘察设计科审查后出《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返回设计单位,按照《意见书》修改施工图;5、将修改后的施工图三套再报送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查合格后加盖审批章;6、缴纳图纸审查费用后,领取二套加盖审批章的施工图及《设计文件批准书》。(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施工图审查费:工程总造价2‰。十、消防审查施工图纸(一)承办部门:市消防支队建审科(二)所需申报资料:1、申请书;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3、详细规划平面图及建筑总平面图;4、经审查工程施工图装订成册(壹套)。(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领取《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市消队支队建审科审查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并现场勘察;    3、审查合格后发放《建筑工程消队设计审核意见书》;4、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建委发的《开封市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上盖章。十一、办理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一)承办部门:市建委招标办(二)所需申报资料:1、申请书;2、建设工程立项报告;3、建设工程招标申请(审批)表;4、规划用地许可证;5、市建委批准详规图;6、经市建委审查过的施工图纸;7、资金证明(银行出具原件);8、法人资格证明材料;9、法人委托书;10、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证明;11、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1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三)收费项目及标准:1、施工招标代理费;2、监理招标代理费;3、交易费;4、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祥见附表);5、建筑工程劳保统筹金。十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工程规划审批科(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委托书;3.市建委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和详规图;4.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总平面图;5.建设项目投资计划;6.土地证;7.审查临街建筑方案;(平、立、剖及效果图);8.工程施工图(平、立、剖各三套)装订成册;9.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需盖人防办、消防支队、文物管理局章)。(三)工作程序: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领取《承诺书》;2.报建委审批科审查;3.科室审查后,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4.工程竣工后,由规划院测量小区竣工图,经审批科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内每平方米30元,城外每平方米20元;2.墙改基金:每平方米7元(凭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以及购进新型墙体材料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实行多退少补);3.档案技术服务费:工程总造价2‰(城建档案馆收)。十三、办理定位放线(一)承办部门:市规划院测量队(二)所需申报资料:1、建委规划科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注明坐标);2、建委规划科批准的详规图。十四、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建筑工程管理科(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委托书;3.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两份)到行政大厅领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书;10.资金保函或证明;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12.商品砼供应合同。                                                          (三)工作程序: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领取《承诺书》;2.市建委工程科进行审查。(四)收费项目及标准:1.定额测定费:工程造价1.2‰;(施工单位交纳)2.散装水泥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8—1.2元;(施工单位交纳)3.劳务咨询服务费:工程造价4‰;(施工单位交纳)4.职工教育培训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施工单位交纳)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下按5%,500万元以上按1%累计收取甲、乙双方保证金。由建委负责管理,项目竣工决算后,如果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者,如数退还保证金。6.价格调节基金工程总造价2‰;(施工单位交纳)7.社保费,总造价的3.5‰;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造价的0.927‰。十五、办理桩基检测手续(一)承办部门:市建筑工程桩基检测公司(二)所需申报资料:1、地质勘察报告一份;2、桩基平面图一份;3、审定价格;4、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三)收费标准:见附表。十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一)承办部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二)所需资料:1、委托监督申请表;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4、中标通知书复印;5、图纸审查意见书复印;6、地质勘察报告。(三)收费标准:工程总造价的0.6‰。十七、办理临时用电手续1、向电力公司上报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电力公司组织人员现场勘察,定设计方案,出预算;3、签订合同;4、线路工程施工;5、组织验收;6、配表、装表;7、组织验收;8、缴纳保证金,送电。十八、供电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流程:1、准备管线综合图,项目工程数据;2、做供电方案;3、交方案费,审核供电方案、定电源;4、设计箱变图纸,区内供电施工图纸;5、审图纸;6、出预算、订合同;7、买箱变;8、填开工报告;9、施工,同时增电表申请表;10、装电表;11、验收;12、办理托管(移交手续);13、送电交竣工资料。十九、燃气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流程: 1、报燃气总公司安装计划;2、准备管线综合路由图,单体平面,立面图;3、设计室勘察设计;4、订合同;5、施工;6、验收,出竣工图;7、点火。(物业公司配合点火)二十、供水工程施工手续`流程:1、准备好管线综合路由图,单体供水平面图、系统图;2、供水总公司设计室勘察现场,设计施工图;3、交设计费、领施工图、交营业处造预算;4、谈预算、订合同;5、填用水申请表;6、施工;7、验收、交竣工资料。二十一、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一)承办部门:国土资源局房地产交易处(二)所需申报资料:1.申请书;2.委托书;3.房地产权属登记地籍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领表);4.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资质证书;7.土地证;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发改委批准的立项文件;11.销售方案及销售表;12.规划总平面图;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交纳出让金票据;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5.工程施工进度表;16.每栋楼户型图。(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办理销售许可证服务:住宅3元/m2,商业房销额的3‰。二十二、房屋面积界定(一)承办部门:市产权产籍监理处(二)所需申报资料:1、申请书(原件);2、委托书(原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规划放线图;7、营业执照;8、房地产开发企业质资证明;9、企业法人代表证明;10、建筑施工平面图;11、各楼施工平面图。(三)收费项目及标准:1、住宅:1.36元/m2;2、营业房:2.06元/m2;3、分割证:100元/户(办理房地产权证使用)。二十三、办理土地分割证(一)承办部门:产权产籍管理处(二)所需申报资料:1、申请书;2、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产公管理科领)、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4、房地产权证(正件);(若抵押,需财务部接触抵押后提供)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填写分户表;7、房产分户图(面积界定图);8、立项批复;(三)收费项目及标准:每户90元。二十四、办理消防验收(一)承办部门:市消防支队,指导科(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原件);2、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出具)   3、竣工验收意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表;(三)工程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表》;   2、消防支队组织验收;3、验收合格后,领取《消防验收意见书》;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消防电气检测费,按建筑面积1.5元/m2。二十五、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证》(一)承办部门:市城市建筑档案馆。(二)所需申请资料: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1)立项文件;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4)招投标文件;5)开工审批文件;6)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2、监理文件;(由监理公司整理提供)3、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提供)4、竣工图;1)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2)管线综合竣工图(水、电、气、、电视);3)配套竣工图:园林绿化、道路、景观。5、竣工验收文件:1)工程竣工总结;2)竣工验收记录;3)财务文件(决算)。(三)工作程序:1、将上述资料按档案馆具体要求整理成册,呈送市城建档案馆;2、市建筑档案馆审查办理委托协议;3、合格后,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证》。(四)注意事项:1、按楼号整理成册;2、第一栋楼号附原件;其他附复印件。二十六、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一)承办部门:市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二)所需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城建档案馆发证;(一楼一证);2、建筑工程备案管理手册(一楼一册);3、施工图设计批准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环保验收意见书;7、消防验收意见书;8、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提供)9、《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商品使用说明书》(双书)。(三)工作程序:1、将上述资料整理成册呈送市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2、审查资料;3、合格后,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4、原规定,凭《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产权交易处办理产权证。(四)注意事项:1、按楼号每楼整理一册;2、初验后、备案手册、质保书,两书为原件;其他资料为复印件,注明原件存建设单位加盖公章。二十七、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凭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颁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到市建筑档案馆领取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注意事项:合格证为二份,一份建设单位存档,一份交市产权交易处。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7、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国土权属文件:(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四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3、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1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建筑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章。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方可办理供水、供电、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验收不合格者,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发给合格证。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中心城以内区域及双流航空港范围内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除外)。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其附图(加盖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4、勘测部门实测的房屋竣工测量图;5、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的房屋面积报告、图表;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 (二)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对,现场核验工作,经验收合格的,缴清相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验收不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处理意见;进入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规定依法处理后,再进行规划验收。(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应注意下列事项: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市政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二、哪些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进行计划立项及其他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二)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2)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3、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三份。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5、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内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一份(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一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一份。(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以建设书》应注意下列事项:1、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实测竣工图,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2、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红线和通知书自行作废。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市政类)一、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一)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道路、排水、桥梁工程。(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管线工程:1、工程位于在城市规划区内。2、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非道路同步实施工程。4、不包括采用“T”型方式直接与道路上配水、配气及排水管线相连的给水、煤气、排水接管工程。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图纸、文件: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各一份。2、项目批准文件、相关纪要一份。3、1:500(1:1000)地形图两份。(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旧城区)。5、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九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标注有规划设计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地形图一份。2、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放线通知单一份。(三)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应注意下列事项:规划设计要求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设计要求和通知书自行作废。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二)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三、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一份。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一套。(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批准使用文件,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办理须知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一)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二)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二、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一份。3、管线施工设计图三份。4、与相邻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5、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非开挖合同。(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未超过5年〉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6、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7、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施工设计图一份。(二)取得的审批文件1、给水、煤气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现场办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2、排水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排水施工设计图两份。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机动车出入口?(一)在2005年7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二)需在道路范围内的机非绿化分隔带上的开口。二、申请机动车出入口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市政工程申请表一份。2、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包括拟开口性质、宽度、数量、位置等具体要求及理由)3、 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两份。(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地形图两份。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二)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三)新建的有轨交通工程及地下铁路工程。(四)新建、改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五)雨水、污水、给水、煤气等市政公用管线。(六)电力、通信、路灯等排管浅沟和埋设电缆、架空线缆。(七)热力、气体、油料、化工物料等特殊管道。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的大修和养护工程。(二)为解决施工期间临时交通而建的便道、便桥工程。(三)在城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扩建长度在100米以内的地下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各类临时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建设单位用地范围内的专业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需要到计划管理部门进行任务立项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申请规划设计要求。(三)需要办理用地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和文件?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和文件: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2、施工设计图三份。3、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一份。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5、施工图设计说明书一份。6、签订覆土前规划竣工的测量委托书一份。7、放线资料一份。8、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非开挖施工合同原件(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内审批完毕,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意见: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施工图两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一份)(三)建设单位在领取上述图纸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又未被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发布时间:01/04/2006访问次数:342建设项目选址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须知》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通知书1份。四、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五、前置条件建设用地面积(指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七、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4)-→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及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不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设计红线图4份。经审批不同意的,给予书面回复。四、申请材料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五、前置条件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1份;(2)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3)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七、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建筑方案审查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筑方案审查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5)-→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同意的,核发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和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四、申请材料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5份;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1套;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五、前置条件1、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送审的建筑设计总平、方案需符合申办建筑方案中的报审要求。六、申办建筑方案审查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七、申办建筑方案审查注意事项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1)-→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24元/平方米;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六条;《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XX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二十三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取得土地权属文件、缴费完成、施工图、文物挖掘审查均已通过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及建施总平面图。四、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国土权属文件:(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五、前置条件1、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审查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2、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取得土地权属文件。 3、申请项目已完成坐标放线工作。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建设单位按步骤送交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4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2、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七、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审批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收。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十八条;《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予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核准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核准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按《规划验收意见书》实施整改后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四、申请材料1、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附件。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3、勘测部门实测房屋竣工测量图2份4、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竣工建筑面积图、表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限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建筑)。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注意事项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完成规划验收意见书所要求的所有内容的。2、应持相关部门费用核定单报建。3、已完成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所有配套项目。4、违法建设已进入违法建设查处程序进行处理。六、取得的文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或规划验收意见书。控规调整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控规调整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XX市规划局规划处4、承诺时限:技术性调整:9个工作日;非技术性调整:15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3190824、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XX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关于〈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的补充说明》。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规划局规划处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审批的书面决定。四、申请材料1、控规局部调整申请报告6份,含以下内容:(1)控规局部调整申请书(详细列明局部调整内容和理由,含联系人姓名及,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验原件,收复印件)(4)申请局部规划调整所涉及的相关批复、议事纪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6)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成果及红线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8)已批准的总平面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9)其它涉及控规调整的有关文件和材料2、控规局部调整的专题论证报告6份(图说文件,含电子文件)五、前置条件1、申请调规内容不属于原则上不予调整的控规内容:《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中的第十一条;2、因自身原因再次申请同一地块的控规调整超过一年的。六、取得审批文件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控规局部调整函复意见书》1份。七、注意事项1、受理控规调整申请,不视为已同意调整申请;2、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建议在正式申请前到市规划局承办部门咨询相关要求;3、市规划局控规调整承办部门:中心城五城区及高新区行政辖区内的控规调整由对应市规划局各分局承办;郫县、新都位于外环路以内部分的控规调整由市规划局郊县处承办;龙泉驿区位于外环路以内部分的控规调整由市规划局锦江分局承办。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⑴、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124/平方米。⑵申请规划验收缴纳25元/平方米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关于XX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1、申请人自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后,接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回执》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领取窗口工作人员签发的《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2、申请人自申办规划验收合格证受理后,接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回执》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领取加盖“此费已核”专用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第二步:申请人持《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银行收银柜缴纳报建费。第三步:申请人将缴款通知书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表明缴费已完成。三、前置条件1、申请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已在市建委取得《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并经规划验线合格。2、申请人申办的规划验收项目:(1)应符合规划审批要求;(2)费用核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如有减免需出具相关部门的减免意见;(3)已建违法建设同意补办的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一并核缴(149元/平方米)。四、说明核缴费程序属于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发证前的一个必备程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进行。该程序只表明建设单位缴纳报建费情况,不能代替取得最终证照的其他前置条件。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三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部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部规划许可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当场办结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审查设计总平图,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首席代表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经审查符合临时售楼部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套红)”章的临时售楼部总平图。四、申请材料1、临时建设承诺书一份(窗口索取)2、临时售楼部的总平图3份五、前置条件1、临时售楼部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2、临时售楼部的位置在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红线以内。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套红)”和“XX市政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审批专用章同意按此总平建设临时售楼处、(有效期两年)、(如城市建设需要或建设工期竣工验收时自行无条件拆除)”章的设施总平图一份。   2、《临时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其中:受理(1)-→初审(1)-→踏勘现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测放用地红线(6)-→复审、审定(1)-→发放(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五条;《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及有关附图。四、申请材料 1、申请一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市国土局土地拍卖中心联系函一份。3、原土地手续(国土证复印件、统征地批准文件)4、1:5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由蓝笔标注拟拍卖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五、申办《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一份;2、标明设计范围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办理退还保证金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退还保证金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5天5、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6、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要求的进入核实审查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经审查符合退还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填写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窗口技术管理专用章的《XX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单位退还保证金通知书》。第四步:建设单位凭《XX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单位退还保证金通知单》、原缴款时市规划局开出的保证金收据第三联原件(退款联)、收款单位财务收据,到市规划局财务室(505室)办理退款手续。四、申请材料1、退保证金申请一份。2、原缴款时市规划局开出的保证金收据第三联原件(退款联)。3、收款单位财务收据。五、前置条件1、经市规划局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2、如原缴款凭据遗失或收款单位与原缴款单位不一致,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建筑外立面装饰审查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筑外立面装饰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一般地区6个工作日,城市特别地区8个工作日。其中:一般地区:窗口受理(1)-→初审(2)-→审定(2)-→签发(1)特别地区:窗口受理(1)-→初审(2)-→审查(2)-→审定(2)-→签发(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XX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五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四、申请材料:1、建筑外立面装饰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房屋产权证或市规划局批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套的骑缝章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3、红线图1份;4、A3幅面的建筑外立面装饰彩色效果图2份(打印纸);5、建筑外立面装饰设计方案2份(含总平图,需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章);6、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已建建筑);7、现状照片(限已建建筑);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五、前置条件:1、已建建筑整体外立面装饰,不含改、扩建项目;2、拟建建筑外立面方案变更。六、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批核同意的,核发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七、注意事项:1、建设项目外立面装饰的安全性由设计单位负责。2、外墙装饰外缘端不得超出道路红线。3、建筑立面图及效果图上应说明拟用的饰面材料类型。建筑屋顶“平改坡”方案审查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筑平屋面改坡屋面方案审查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5)-→审定(1)-→签发(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XX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四、申请材料:1、建筑屋顶“平改坡”方案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房屋产权证(如属多家产权,需有联建协议或多家委托其中一家报建的委托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涉及权益人利益的,应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3、A3幅面的效果图2份(打印纸);;4、红线图1份;5、“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2份;6、市勘测院出具的房屋勘测放线成果1份;7、现状照片;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五、前置条件:中心城区内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建筑平屋顶改坡屋顶的建设项目。六、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总平图1份和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七、注意事项:1、房屋坡屋顶改造的安全性有设计单位负责。2、仅限于“平改坡”建设的项目(坡屋檐起点不高于原外墙屋顶面0.3米,坡度不大于30度),不含改、扩建项目及加层项目。3、平改坡后不会对周边建筑产生环境污染(如光污染、噪音污染)和日照遮挡。4、“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图2份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专用章,涉及结构变化的,将安全性证明结论标注在总平面图中。建筑屋顶“平改坡”施工图审查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筑平屋面改坡屋面施工图审查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1)-→审定(1)-→签发(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XX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四、申请材料:3、建筑屋顶“平改坡”施工图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市建委对“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会审会议纪要1份及盖有审查章的附图;3、A3幅面的效果图2份(打印纸);;4、“平改坡”建设项目施工图2份(需增加面积的项目施工图应经审图中心审查批准后受理);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五、前置条件:中心城区内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建筑平屋顶改坡屋顶的建设项目。六、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A、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和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1份(仅指增加面积的部分)。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七、注意事项:1、房屋坡屋顶改造的安全性有设计单位负责。2、仅限于“平改坡”建设的项目(坡屋檐起点不高于原外墙屋顶面0.3米,坡度不大于30度),不含改、扩建项目及加层项目。3、平改坡后不会对周边建筑产生环境污染(如光污染、噪音污染)和日照遮挡。4、“平改坡”建设项目施工图2份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专用章,涉及结构变化的,将安全性证明结论标注在建施总平面图中。办理配套服务设施方案审查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内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公厕及小区增设的自行车库、自行车棚、门卫、收发室等)方案审查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5)-→审定(1)-→签发(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总平面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1份。三、、申请材料:1、配套服务设施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份;3、1:500地形图1份;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2份,方案图1套(修建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土地权属单位须在其中一份总平图上签署意见;增建小区自行车库、门卫、收发室等,业主委员会或相关机构须在其中一份总平图上签署意见);5、承诺书1份;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四、前置条件:1、建设单位确保修建配套服务设施不得引发与土地权属单位、相临用地单位及业主矛盾纠纷,若出现矛盾纠纷,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解决。2、在建成区拟增建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的位置与控规资料不一致时,社区、居委会须将拟建总平方案在拟建位置进行公示,报建时须附公示结果。3、建设单位须承诺不改变拟建建筑的使用性质,负责协调解决与土地权属单位、相临用地单位及业主的矛盾纠纷。五、申办配套服务建筑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审查同意的,核发方案总平图1份并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六、申请配套服务建筑注意事项:1、如遇国家城市建设需要时,建设单位无条件自行拆除拟建建筑。2、新规划报建建设项目的配套服务设施,按“一书两证”程序申请报建。补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审定(1)-→签发(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及实测竣工图1份、设计红线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XX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三、、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建设单位关于申请补办建筑项目规划手续的报告或情况说明。3、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4、市勘测院出具的实测竣工图3份和红线拨地交接单1套。5、1:500地形图6份,其中1份用蓝笔标注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2)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1份;(3)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XX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1、若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2、建设单位报建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3、建设单位报建前,应先进行勘测放线,并须请国土部门和供地单位现场指界并在红线图上签章,及时到市勘测院领取红线拨地交接单和实测竣工图。4、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同意补办后,同时将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与《XX市规划管理局违法建设案源移交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交市规划执法监督局进入处罚程序。5、核发的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应及时送设计院作建筑施工图。6、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建设项目不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完成违章处罚(仅限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和施工图审查后,进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7、建筑施工图完成后,报3份建施总平图和1套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到市政务中心窗口。8、分局经办人根据实测竣工图审查建筑施工图,并将审查意见返市建委施工图审查中心。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审定(1)-→签发(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及用地红线图4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XX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三、、申请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2)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XX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1、若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2、建设单位报件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2)-→审定、签发(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24/平方米。XX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关于XX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和建施总平面图1份。三、、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加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4、市建委出具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补办项目通知书》。5、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6、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处理意见。7、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和“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2、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1、申请办理工程证时,须手续齐备方可核发。2、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3、建设单位报件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4、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规划许可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不需穿越道路的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当场办结;排水管线接管需穿越道路的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11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审查接管施工设计图,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值班处长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的施工设计图2份。四、申请材料1.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2.市规划局批准的建施总平图及用地红线图。3.管线施工设计图3份。4.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五、前置条件1.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需与其签定相关协议后,才能申请办理接管的规划手续。2.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不久的(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的接管规划手续。3.临道路的建筑在其临街面不得设置架空煤气管。六、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章的施工图2份。七、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1.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2.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工程类)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工程类)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勘测院:地形图       现状地形图规划局信息中心:道路上线1、定点及规划要点审批(15亩以下只提容量指标,不提要点)(15天)1)建设单位申请用地函件;2)XX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B);3)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4)有意向位置的地形图(1/500-1/2000)1份,要求上路网(可用蓝图);5)转让地须附有转让方原国有土地证及圭红线资料复印件及转让协议(1992年以后输的土地须附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6)重要建设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选址意见书(专指办理了“选址意见书”的项目);7)安置用地附市国土局核实的安置指标。2、单审总图,不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规划审批申报表 2)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审查通知单(和签有修改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规划总平面图);3)国土部门调查红线及勘测成果(复印件)或土地权属红线;4)符合规划要点经过核实指标的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1/1000)份数4份;5)高速规划的须附有原批准的规划总图及说明6)Autocad14格式电子介质(光盘、软数的总平面图)3、只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审总图1)定点及规划要点阶段必备的所有资料;2)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审查通知单3)国土部门调查红线及勘测成果4)与用地单位的协议或合同及国土部门的有关报表(用地呈报表、审批批表、会审表等,可确认地藉的证明);5)拍卖地须有市国土局中标函;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更名(5天)1)建设单位要求更名的申请(仅限于工商登记变更的情况);2)工商部门批准的变更登记批复;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建设用地审批单原件(重新颁发);并联审查1、总图并联审批A、基本资料(1)用地许可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1份(备注:无用地许可证须国土证复印件1份)(2)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1份(3)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书复印件1份(4)用地红线图(或蓝线图)复印件2份(备注:无红线图或蓝线图须测量成果复印件2份;或红线未范围未绘制在现状地形图(或道路上线图)上应提供现状地形图复印件2份)(5)道路上线图复印件1份(6)住处中心提供的指标核算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7)总平面图4份:所有图纸需为设计院正式蓝图,盖有出图资质章,其中一份上需有用地处经办人签字盖章及审批部门的批示B、附加资料(在基本资料上增加)(1)需消防部门审查应提供1)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单位申请报告1份2)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1份(备注:如报建员为非本单位人员,应提交委托书)(2)需园林部门审查应提供1)园林绿化设计方案1份2)设计合同复印件1份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3)需环保部门审查应提供;环保评估报告(表)2、报建图并联审批A、基本资料(1)报建图审查通知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用地许可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1份(备注:无用地许可证须国土证复印件1份)(3)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1份(4)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书复印件1份(或设计条件复印件1份)(5)用地红线图(或蓝线图)复印件2份(备注:若红线未范围未绘制在现状地形图(或道路上线图)上应提供现状地形图复印件2份)(6)建筑报建图1套:应含总图、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并装订为A4格式B、附加资料(在基本资料上增加)(1)需消防审查应提供a、基本资料(建筑为多层(≦6层)且不设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1)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单位申请报告1份2)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1份(备注:如报建员为非本单位人员,应提交委托书)3)建筑报建图1套:应含总图、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并装订为A4格式4)水、暖、动、电报建图1套;设计深度应达到施工图深度、并装订为A4格式5)《建筑工程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填表应详实、不漏项;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b、附加资料(在基本资料上增加)(建筑层数≧6设有自动喷淋、报警等消防设施)1)建筑报建图1套:应含总图、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并装订为A4格式2)水、暖、动、电报建图1套;设计深度应达到施工图深度、并装订为A4格式3)《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填表应详实、不漏项;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4)消防专项设计说明书份:文本格式与初步设计消防说明相同,设计深度应达到施工较深度、并装订为A4格式(2)需人防审查应提供建筑报建图1套:应含总图、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并装订为A4格式(2)需园林部门审查应提供1)园林绿化设计图1份:需为设计院正式蓝图,盖有出图资质章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3)绿化设计合同复印件1份(3)需环保部门审查应提供:环保评估报告(表)五、报建程序的简介(局内部份)用地选址--定点(蓝线)及规划要点--用地许可证副本正式红线换发正本   报建规划设计条件--报建图审查--并联审查--放线--定位图--核面(公示牌)--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联系单)--副证--竣工测量--相关部门验工验收--规划竣工验收--复核(重大项目组织现场复核)--换发正本。 设计审查阶段1-1项目报建申请①报建人领取、填报《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②工作人员核实相关资料。③工作人员确定是否受理报建申请。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1号窗口:4160667①填写《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和《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内容:(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二、工程项目概况。三、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满足可进行初步设计需要的情况)。)②《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书》。勘察设计处1-2初步设计审批1-2-1-1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开标评标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1号窗口:41606675个工作日①XX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计划批文②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总图批复或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点)③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④《XX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申报表》(一式五份)⑤三个以上的方案设计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评审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会议纪要责任部门:勘察设计处1、经评审不合格,需重新招投标的项目,其时间另计2、在“初步设计阶段”中取得初步设计批文即可开始招标,其他可同步进行1-2-1-1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标备案3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勘察设计处①建设单位提交《中标通知书》②建筑设计方案正本招标单位提交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手续1-2-2初步设计审批10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勘察设计处A:限额以上初步设计审查(工程等级:特、一、二级)①XX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计划批文)②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总图批复或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点)③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④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本(A3幅面)及相应的电子文件⑥初步设计审批的申请报告⑦住宅项目户型比例表(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签章)及相关批复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补充资料、修改设计时间另计B:限额以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等级:三级)10个工作日①XX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计划批文)②规划批准文件(总图批复或设计条件或设计要点)③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④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本(A3)⑥住宅项目户型比例表(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签章)及相关批复⑦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意见补充资料、修改设计时间另计1-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7个工作日①初步设计批复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初步设计文件②建设项目联合审查意见书③建筑施工总图(平、立、剖,总图说明)④施工图审查备案表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合格表⑥XX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⑦法规、规章规定所需提供的其它文件发出有XX市建委印章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补充资料和修改设计的时间另计2施工许可阶段2-1招标确认责任部门:市场处3号窗口:4121416确认工程项目是否招标:①招标项目从2-2起往下走程序②非招标项目经审查队伍资格合格后从2-10起往下走程序查验资料:①《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和《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②《申请施工许可法人授权委托书》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或规划工作联系单④发改委立项批文或项目备案表及招标方式的批复即办①按报建人提供的标段情况向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确认信息、标段信息和招标信息②依法依规应进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必须申报监理标段2-2招标申请受理4号窗口:5145090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领取和填报《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申请表》①《XX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申请表》②招标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人员职称证件等资料③发改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④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即办限需招投标项目2-3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备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备案市政务中心2楼建委4号窗口:5145090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3个工作日限需招标项目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2-4、入场交易登记及招标公告发布入场交易登记、发布招标公告恒隆国际大厦4楼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XXXXXXX ①《项目入场交易登记表》②经备案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即办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5投标报名及确定投标队伍投标报名,确定入围投标单位恒隆国际大厦4楼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XXXXX①企业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企业资质证书④项目经理证书⑤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招标公告公布的时间不少于5天确定入围投标单位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6踏勘、答疑纪要备案市政务中心2楼建委4号窗口:XXXXX招标文件补充纪要1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2-7标底备案市政务中心2楼建委4、5号窗口:XXXX①标底审核书②标底备案表(原件,一式4份)③综合单价表、主材表(招标代理公司或甲方盖章,清单计价且总报价和综合单价、主材报价均要计分时应提供)④光盘(招标代理公司或甲方盖章),盘中应有预算文件。如为清单计价,且总报价和综合单价、主材报价均要计分时,盘中应另增加综合单价公示表()、主材公示表(Excel))、TPS文件即办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市造价站备案后,招标人在开标前5天发给投标人2-8开标评标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开标、评标、确定并公示中标候选人恒隆国际大厦4楼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XXXXX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确定中标候选人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9招标投标资料备案市政务中心2楼建委4号窗口:XXX全套招、投标资料1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2-10领表核价1、领表:①监理合同备案表②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④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登记表⑤《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和《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⑥劳保金额确认单⑦其它表格2、核实面积和造价①建安造价和面积②农民工工资首付保障金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3号窗口:XXXXXXX①经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工作联系单③《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即办非招标项目需提供:施工合同责任部门:市场处2-11监理合同备案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3号窗口:XXXXX①XX市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②中标通知书原件(非招标项目略)③《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和《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④备案登记表所填人员监理证书原件、复印件⑤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文本原件、复印件⑥凡监理费单项目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项工程造价在2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还需提供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即办责任部门:市场处2-12农民工资保障金核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缴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3号窗口:XXXX即办在市政务中心2楼建委3号窗口核实保障金数、到市社会劳动保障局、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再交该窗口予以确认(凭单确认)责任部门:市场处2-13施工合同备案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5号窗口:XXX①符合省建设厅X建办(2005)261号文件规定的施工合同文本(原件3份,附电子文档)②《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一式5份)。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提供复印件)或经批准的免予招标的文件④由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⑤单位及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附计价软件编制的电子光盘)⑥经办人须提交以下身份证明材料:⑴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核原件、甲乙双方的)。⑵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甲乙双方的)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责任部门:造价站2-14安监注册2-14-1领表: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报表》②《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6号窗口:XXXXX上述手续办理后3个工作日(含2-14-2、2-14-3内容)将表如实填写并盖章责任部门:市安监站2-14-2①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资料审查②计算并缴纳安监费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6号窗口:XXXXX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报表。 ②中标书的原件、复印件。③施工合同(合同备案表)④XXX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⑤项目经理证(建造师)、安全员资格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监岗位证书。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凭证(施工企业专项账户)。⑦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⑩需提供其它的有关资料。安监收费标准:工程总造价的1.3‰。责任部门:市安监站2-14-31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核查2安监注册(盖章)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6号窗口:000XX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2-15质监注册2-15-1领取《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2-15-2填报盖章后带上应提供的材料到窗口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2-15-3到指定地点缴纳质监费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7号窗口:000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监理合同④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⑤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⑥其它需要的文件资料即办质监费缴纳地点:市政务中心三楼联合收费办经办人:0000质监收费标准:住宅1.2元/M2;非住宅1.7元/M2责任部门:质监站2-16查验建筑人员意外险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3号窗口:000建设单位需准备的投保资料:保单、银行进帐单即办(凭单确认)2-17核缴劳保费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8号窗口:①《规划工作联系单》②经收费局盖章后的《收费一览表》③缴费凭据④《中标通知书》即办交费在市政务中心3楼联合收费办(凭单确认)责任部门:市劳保处2-18档案归档责任保证签订工程档案归档责任书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3号窗口:4121416《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和《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即办责任部门:市城建档案馆2-1项目资本金监控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核定表》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9号窗口:市规划局面积核定表3个工作日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规划报建流程用地选址(10天)           定点(蓝线)及规划要点(15天)                 总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16天)报建图审查    并联审查            放线     定位图  核实报建面积    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发工作联系单     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竣工测量      规划验收复核        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