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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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356—202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RulesfortheExaminationoftheEnergyMeasuringinKeyOrganizationofEnergyUsing2021-9-3发布   2021-11-3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JJF1356—202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RulesfortheExaminationoftheEnergyMeasuringInKeyOrganizationofEnergyUsing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9月3日批准,并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归口单位: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继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胡建栋(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马宇明(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熙(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韩文平(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李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录引言IV1范围22引用文件23术语和定义23.1能源计量审查23.2用能单位23.3重点用能单位33.4次级用能单位33.5一次能源3 3.6二次能源33.7载能工质33.8能源计量器具33.9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33.10能源计量目标34能源计量管理34.1总则34.2组织与管理34.3能源计量管理制度44.4能源计量目标45能源计量人员55.1能源计量人员配备55.2人员培训和资质56能源计量器具56.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56.2能源计量器具管理66.3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66.4能源计量器具使用77能源计量数据管理77.1能源计量数据采集77.2能源计量数据处理87.3能源计量数据应用98自查与整改98.1自查98.2整改99能源计量审查99.1审查原则99.2审查组织99.3重点用能单位准备109.4资料审查109.5现场审查119.6编制审查报告119.7审查结论确定119.8审查结果处理12附录A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13附录B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18附录C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35附录D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64 引言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有效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有关规定,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开展的定期审查活动,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能源计量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包括了审查内容和审查方法两个部分。本规范第4章至第8章规定了审查内容。审查内容以《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为依据,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人员、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自查与整改等方面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在满足本规范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单位用能特点和节能目标建立现代、科学、高效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以实现能源计量管理的法制化、系统化和信息化。本规范第9章规定了审查方法。审查是在重点用能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规范对资料审查、现场审查、审查结果报告和处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程序和方法。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查可参照进行。能源计量范围包括:1)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2)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3)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4)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5)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2引用文件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GB/T2589-2021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15316-2021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3术语和定义3.1能源计量审查examinationoftheenergymeasuring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和培训、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的审核与检查。3.2用能单位organizationofenergyusing(GB/T2589-2021)具有确定边界的耗能单位。注:在本规范中,用能单位是指一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耗能单位。3.3重点用能单位keyorganizationofenergyusing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3.4次级用能单位sub-organizationofenergyusing(GB17167-2006)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3.5一次能源primaryenergyresource从自然界取得的未经任何加工、改变或转换的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生物质能、水、地热能、潮汐能等。3.6二次能源secondaryenergyresource由一次能源经过加工或转换得到的其他种类或形式的能源。如煤气、焦炭、汽油、煤油、柴油、重油、电能等。3.7载能工质energy-consumedmedium(GB/T2589-2021)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如蒸汽、热水等。3.8能源计量器具measuringinstrumentofenergy(GB17167-2006)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3.9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equippingrateofenergymeasuringinstrument(GB17167-2006)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注: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全部能源量值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 3.10能源计量目标energymetrologicalobjective重点用能单位所要求实现的为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的总体要求。4能源计量管理4.1总则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能源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准确。4.2组织与管理组织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应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领导,确立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设置能源计量岗位,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隶属关系。管理职责.1最高管理者1)对本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负总责;2)向单位宣贯能源计量的重要性和能源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3)组织制定能源计量目标;4)确保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资源的有效配置;5)决定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措施。.2分管负责人1)确保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实施能源计量管理制度;2)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3)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3主管部门1)组织落实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2)对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分析,确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3)落实自查活动和改进措施。.4能源计量岗位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置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岗位并明确其职责。4.3能源计量管理制度重点用能单位应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并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管理制度应形成文件,传达至有关人员,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4.3.2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能源计量管理职责;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3)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4)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5)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6)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4.4能源计量目标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计量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文件要求和本单位节能目标,确定能源计量目标并形成文件。能源计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与能源方针、节能目标等保持一致。能源计量目标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定/校准、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2)确保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等符合相关要求;3)确保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4)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应用。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目标的测量方法并定期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5能源计量人员5.1能源计量人员配备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保证能源计量职责和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正确可靠;满足能源计量分类、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5.2人员培训和资质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计量检定/校准等人员应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技术档案,保存其能力、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等记录。6能源计量器具6.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原则.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注:1能源分类计量是指按用能单位购入或储存或使用的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种类,进行分门别类单独计量。 2能源分级考核是指按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等单元进行分级计量,分别实施能源消耗考核。3能源分项考核是指按用能单位能源分配使用过程的购入储存、加工转换、生产消耗、生活消耗、自用与外销等各个环节进行分项计量,分别实施能源消耗考核。.2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自检自查要求。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A。.2有关国家标准对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有特定要求的,应执行其规定。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1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的种类,确定能源流向和计量采集点,形成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可分别参照附录B图B.1、图B.2)。.2设置的能源计量采集点应覆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需求。.3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采集点确认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准确度等级,并按附录B《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的格式要求形成文件。.4重点用能单位应定期对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采集点和能源计量器具需要量进行评审,以符合实际状况。6.2能源计量器具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应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申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校准、维护和报废处理等环节形成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能源计量数据采集需要和在用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台账或一览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检定周期/校准间隔、检定/校准状态。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分表。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1)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可能时或需要时);2)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书;3)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校准证书;4)计量器具维护保养记录;5)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并有检定/校准状态标识,以备查验和管理。 6.3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格式可参照附录B图B.3、图B.4);其中作为内部计量标准器具使用的,应确定其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重点用能单位自行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应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并经考核合格。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行定期检定/校准。其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1)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技术机构申请强制检定。2)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具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资格的计量技术机构或用能单位内部建立计量标准的部门实施检定/校准。3)对无法拆卸的、无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如自校、比对、定期更换等)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4)属于用能单位自行确定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开展检定/校准应有现行有效的控制文件(如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间隔的管理程序和校准规范等)作为依据。6.4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应处于有效的检定/校准状态,不满足6.3.3要求的不得使用。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有效的使用说明书(包括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检定/校准证书等资料应保存完好并便于取用。能源计量器具应在受控或已知满足需要的环境中使用,确保测量结果准确有效。对影响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调整装置及软件,在使用中不得改动其铅封、封印及其他保护装置。在用能源计量器具被怀疑或出现损坏、过载、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超过检定周期/校准间隔、误操作、铅封/封印或保护装置损坏破裂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做出明显的标签或标志,排除不符合原因,经再次检定/校准符合要求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可能时,应保存不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在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如果检定/校准结果表明该器具在以往数据采集中出现明显的误差风险,应采取必要的措施。7能源计量数据管理7.1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原则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与能源计量器具实际测量结果相符,不得伪造或者篡改能源计量数据。重点用能单位应按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设置能源计量采集点,对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定期进行计量数据采集和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可靠,并按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以满足能源计量管理的要求。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要求1)采集时间相对稳定,以消除因采集时差带来统计数据的不可比性。2)满足计算和统计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及工序能耗量、制定和考核各级能耗定额、计算节能技改的节能量等需要。3)满足政府节能管理的需求。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方式1)人工采集。使用规范的数据采集记录(抄表记录)格式,由数据采集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2)自动采集。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网络化管理,及时采集能源计量数据并备份归档。3)第三方公正计量。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对大宗能源的贸易交接、能源消耗状况提供公正计量数据。能源计量采集应按照标准、规范或程序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受控条件包括:1)使用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2)应用经确认有效的采集标准、规范、程序和记录表式;3)具备所要求的环境条件;4)使用具有资格能力的人员;5)合适的结果报告方式。能源计量采集记录要求采集者应实时记录能源计量采集结果,记录内容包括:1)使用的能源计量器具、采集依据、环境条件等相关信息;2)能源计量采集原始数据;3)数据计算方法及结果;4)采集、复核人员签字,必要时应有审核人员签字;5)采集日期。7.2能源计量数据处理能源计量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并保证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可靠。当能源计量器具损坏或安装、拆卸期间造成能源计量数据不准或无法统计时,应制定相应的方案进行评估。评估方案包括评估方法、程序、结论、数据可靠性论证、评估人员和批准人员、日期等内容。经处理后的能源计量数据应由授权人员进行审核确认。7.3能源计量数据应用重点用能单位应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能源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采集记录。 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计量改造措施。重点用能单位应利用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节能分析。根据能源统计、考核期限,定期分析用于贸易结算、内部考核等能源报表数据并有分析记录或报告,为计量管理、节能改造提供可靠依据。重点用能单位应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节能降耗改造等活动的依据,提高能源使用效率。8自查与整改8.1自查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应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以验证其能源计量工作符合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和本规范的要求。自查方案内容包括检查依据、检查项目、检查程序、检查方法和报告格式等。自查应形成记录,记录格式可参照附录C《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自行制定。自查应形成报告,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D《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制定,至少应覆盖其全部内容。8.2整改重点用能单位应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效果进行验证。9能源计量审查9.1审查原则能源计量审查应遵守以下原则:1)独立、公正原则;2)基于证据的方法原则;3)为被审查单位保密的原则。9.2审查组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照《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有关规定,组织审查组,对照本规范要求,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进行审查。审查组能源计量审查组由组长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职责是:1)制定审查计划,决定审查方式;2)对审查组成员进行工作分工;3)与被审查单位联络协调;4)审定并提交审查报告。审查方式能源计量审查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两种方式。 9.3重点用能单位准备接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关于能源计量审查的通知后,重点用能单位应按要求报送以下自查资料:1)本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设置框图;2)能源计量工作自查报告;3)能源计量管理制度;4)审查期内的能源统计报表,以及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源审计报告、能源平衡测试报告、能源效率限额对标报告和节能降耗改造技术报告等;5)能源计量人员一览表(表B.1)及任职证明文件;6)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表B.2);7)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表B.3);8)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表B.4);9)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表B.5);10)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表B.6);11)其他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表B.7);1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表(表B.8);13)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汇总表(表B.9);14)年度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表(表B.10);15)能源流向图(图B.1);16)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采集点网络图(图B.2);17)能源计量器具自行检定/校准的,有关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图B.3);18)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图B.4)等。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的,重点用能单位应保证现场审查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9.4资料审查9.4.1审查组应依据本规范要求,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自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其准确性和可信度。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的要为抽样调查做好准备。经审查组审查认可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自查结果,可直接运用于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资料审查后,无需进行现场审查的,审查组应填写《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见附录C),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见附录D)、《审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1)。对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应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2)。9.5现场审查审查组在资料审查基础上,依照本规范制定现场审查计划并通知被审查单位做好准备。审查计划包括审查目的、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时间、审查人员分工、审查要求等内 容。现场审查采取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现场观察、现场提问、现场检测等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现场审查时间不超过两天。现场审查程序.1首次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被审查单位负责人、能源计量管理有关人员和审查组成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审查组通报审查计划,被审查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和能源计量工作情况。.2分工审查审查组人员按照分工,采取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现场观察、现场提问、现场检测等方式,开展现场审查,填写《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见附录C)。.3情况汇总分工审查结束后,审查组对审查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审查结论。对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应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2)。.4交换意见审查组与被审查单位负责人就审查情况和结论交换意见。.5末次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被审查单位负责人、能源计量管理有关人员和审查组成员参加。审查组通报现场审查情况和结论,被审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9.6编制审查报告现场审查结束后,由审查组组长根据审查汇总情况和现场审查时确定的审查结论,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见附录D)、《审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1)。9.7审查结论确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见附录C)列出52项内容,每一项的评定结论分“符合”、“不符合”、“不适用”三种。符合条款要求,结论为“符合”;不符合条款要求,结论为“不符合”;条款要求对被审查单位不适用,结论为“不适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见附录D)将审查结论分为“符合规范要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三种。单项评定结论全部为“符合”,审查结论为“符合规范要求”;有5项或5项以下评定结论为“不符合”,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有6项或6项以上评定结论为“不符合”,审查结论为“不符合规范要求”。9.8审查结果处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结束后,审查组向组织审查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 审查报告》(格式见附录D)、《审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格式)》(格式见附录D审查报告附件2)等资料。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审查组提交的审查资料,下达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结果告知书,对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其对审查不符合项进行限期整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审查组对重点用能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资料或现场确认。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附录A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GB17167-2006第4.3条)A.4.3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A.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下式计算:Rp=Ns/Nl×100%式中:Rp—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Ns—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Nl—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A.用能单位应加装能源计量器具。A.用能量(产能量或输运能量)大于或等于表1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次级用能单位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应按表3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表A.1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能源种类电能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石油液化气重油、渣油煤气、天然气蒸汽、热水水其他单位kWt/at/at/am3/aGJ/at/aGJ/a限定值10100408010000500050002926注:1表中a是法定计量单位中“年”的符号。2表中m3指在标准状态下,表2同。32926GJ相当于100t标准煤。其他能源应按等价热值折算,表2类推。A.单台设备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表2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为主要用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应按表3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表A.2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能源种类电能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石油液化气重油、渣油煤气、天然气蒸汽、热水水其他单位kWt/ht/ht/hm3/hMWt/hGJ/h限定值10010.511007129.26注:1对于可单独进行能源计量考核的用能单元(装置、系统、工序、工段等),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2对于集中管理同类用能设备的用能单元(锅炉房、泵房等),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A.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A.3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单位:%能源种类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电能10010095固体能源煤炭10010090焦炭10010090液态能源原油10010090成品油10010095重油10010090渣油10010090气态能源天然气10010090液化气10010090煤气1009080表A.3(续)单位:%能源种类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载能工质蒸汽1008070水1009580可回收利用的余能9080— 注:1进出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采用非直接计量载能工质流量的其他计量结算方式。2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3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辅助能源使用的电能和蒸汽、水等载能工质,其耗能量很小(低于表2的要求)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A.对从事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性质的用能单位(如火电厂、输变电企业等),其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评价其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效率的要求。A.对从事能源生产的用能单位(如采煤、采油企业等),其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评价其单位产品能源自耗率的要求。A.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应满足表4的要求。表A.4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衡器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0.1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动态计量0.5电能表进出用能单位有功交流电能计量Ⅰ类用户0.5SⅡ类用户0.5Ⅲ类用户1.0Ⅳ类用户2.0Ⅴ类用户2.0进出用能单位的直流电能计量2.0表4(续)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准确度等级要求油流量表(装置)进出用能单位的液体能源计量成品油0.5重油、渣油1.0气体流量表(装置)进出用能单位的气体能源计量煤气2.0天然气2.0蒸汽2.5水流量表(装置)进出用能单位水流量计量管径不大于250mm2.5管径大于250mm1.5温度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2.0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1.0 压力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压力计量2.0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1.0注:1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是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等级。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等级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按误差合成方法合成。2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将用户分为五类。Ⅰ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M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Ⅱ类用户为小于Ⅰ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M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Ⅲ类用户为小于Ⅱ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Ⅳ类用户为负荷容量为315kVA及以下的计费用户;Ⅴ类用户为单相供电的计费用户。3用于成品油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3。*4用于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GB/T18603-2001附录A和附录B的要求。*GB17167-2006中,用于成品油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2”,因准确度等级0.2与加油机检定规程的准确度等级0.3不符,故改为0.3。A.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所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电能表除外)参照表4的要求,电能表可比表4的同类用户低一个档次的要求。A.主要用能设备所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电能表除外)参照表4的要求,电能表可比表4的同类用户低一个档次的要求。A.能源作为生产原料使用时,其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要求。A.能源计量器具的性能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及使用环境(如温度、温度变化率、湿度、照明、振动、噪声、粉尘、腐蚀、电磁干扰等)要求。 附录B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表B.1能源计量人员一览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序号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岗位及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是否参加岗位培训、考试岗位资格证号备注表B.2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序号所属部门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型号规格安装地点用能种类能源消耗量或功率备注表B.3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某车间、生产线、某主要用能设备)及用途(能源计量、自检自查、能量分析)检定周期/校准间隔状态(合格/准用/停用) 表B.4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检定周期/校准间隔状态(合格/准用/停用)表B.5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检定周期/校准间隔状态(合格/准用/停用) 表B.6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检定周期/校准间隔状态(合格/准用/停用)表B.7其他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用途检定周期/校准间隔状态(合格/准用/停用) 注:其他能源计量器具包括:用于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标准器、可回收利用余能及自检自查的便携式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能量分析用计量器具等。表B.8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分级、分项级或项的名称配备的计量器具类别及数量(台)衡器电能表油流量表(装置)气体流量表(装置)水流量表(装置)温度仪表压力仪表应配数量(台)实配数量(台)应配数量(台)实配数量(台)应配数量(台)实配数量(台)应配数量(台)实配数量(台)应配数量(台)实配数量(台)应配数量(台)实配数量(台)应配数量(台)实配数量(台)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12合计主要用能设备12合计其他项目1可回收利用余能 合计注:其他项目包括:可回收利用余能、能源计量标准、自检自查、能源能量分析等项目。填表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填表日期:表B.8(续)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能源种类及能源名称能源计量分级、分项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其他项目应配数(台)实配数(台)实际配备率(%)应配数(台)实配数(台)实际配备率(%)应配数(台)实配数(台)实际配备率(%)应配数(台)实配数(台)实际配备率(%) 合计注:其他项目包括:可回收利用余能、能源计量标准、自检自查、能源能量分析等项目。填表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填表日期:表B.9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汇总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能源种类及名称: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其他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衡器燃料的静态计量燃料的动态计量电能表有功交流电能计量Ⅰ类用户 Ⅱ类用户Ⅲ类用户Ⅳ类用户Ⅴ类用户直流电能计量油流量表(装置)液体能源计量表B.9(续)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汇总表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其他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气体流量表(装置)气体能源计量水流量表(装置)水计量管径不大于250mm 管径大于250mm温度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压力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压力计量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填表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填表日期:表B.1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年初库存量购进量消费量期末库存量采用折标系数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实物量金额(千元)合计产品消费非生产消费合计运输工具消费生产消费用于原材料原煤吨010.7143kgce/kg洗精煤吨020.9000kgce/kg其他洗煤吨030.2~0.8kgce/kg 煤制品吨040.5~0.7143kgce/kg其中:型煤吨050.5~0.7kgce/kg水煤浆吨060.6416~0.7133kgce/kg煤粉吨070.7143kgce/kg表B.10(续)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表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年初库存量购进量消费量期末库存量采用折标系数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实物量金额(千元)合计产品消费非生产消费合计运输工具消费生产消费用于原材料焦炭吨080.9714kgce/kg其他焦化产品吨091.1~1.5kgce/kg焦炉煤气万立方米105.714~6.143kgce/m3高炉煤气万立方米111.2860kgce/m3其他煤气万立方米121.7~12.1kgce/m3 天然气万立方米1311.0~13.3kgce/m3液化天然气吨141.7572kgce/kg原油吨151.4286kgce/kg表B.10(续)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表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年初库存量购进量消费量期末库存量采用折标系数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实物量金额(千元)合计产品消费非生产消费合计运输工具消费生产消费用于原材料汽油吨161.4714kgce/kg煤油吨171.4714kgce/kg柴油吨181.4571kgce/kg燃料油吨191.4286kgce/kg液化石油气吨201.7143kgce/kg炼厂干气吨211.5714kgce/kg 其他石油制品吨221.1~1.4kgce/kg热力(当量值)百万千焦230.0341kgce/MJ表B.10(续)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表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年初库存量购进量消费量期末库存量采用折标系数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实物量金额(千元)合计产品消费非生产消费合计运输工具消费生产消费用于原材料电能(当量值)万千瓦时240.1229kgce/(kw·h)电能(等价值)万千瓦时250.404kgce/(kw•h)其他燃料吨标准煤261.0000kgce/kg其中:煤矸石吨标准煤271.0000kgce/kg生物质能吨标准煤281.0000kgce/kg工业废料吨标准煤291.0000kgce/kg 城市固体垃圾吨标准煤301.0000kgce/kg表B.10(续)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情况表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年初库存量购进量消费量期末库存量采用折标系数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实物量金额(千元)合计产品消费非生产消费合计运输工具消费生产消费用于原材料能源合计当量值吨标准煤31等价值吨标准煤32填报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注:1能源的当量值、等价值以及折标准煤系数,根据当地统计局的规定填报。2表中的折标准煤参考系数是按照发电煤耗0.404kgce/(kw·h)计算的,企业计算时推荐按照当年火电平均发电标准煤耗对这些折标准煤系数进行修正。图B.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流向图(参考件)原煤用能单位原煤站房用能单元(系统1)次级用能单位1用能单元(蒸汽站)用能单位电能变电站主要用能设备1次级用能单位2用能单元(压缩空气站)主要用能设备2次级用能单位3用能单位自来水次级用能单位4图例说明:其他1、原煤流向2、电能流向3、自来水流向基建4、蒸汽流向 5、压缩空气流向外供日期:图B.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采集点网络图(参考件)(蒸汽)L1-10.5级供汽单位用能单位L2-11.0级L2-21.0级L2-31.0级次级用能单位1次级用能单位2次级用能单位3代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安置地点L1-1L2-1L2-2L2-3L3-1L3-2L3-3L3-11.0级L3-31.0级L3-21.0级图例说明:1、虚线图为未配置的计量器具2、L为流量类计量器具的类别代号主要用能设备1主要用能设备2用能单元1日期: 图B.3××××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参考件)××××××××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文件编号:共1页第1页上上一级计量器具计量标准名称: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保存机构:检定或校准方法---------------------------------------------------------------------------------------------------------------------计量标准名称: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检定或校准方法计量器具名称: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计量器具名称: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本级计量器具下一级计量器具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图B.4××××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参考件)××××××××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文件编号:共1页第1页 上上一级计量器具计量标准名称: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保存机构:检定或校准方法---------------------------------------------------------------------------------------------------------------------计量器具名称: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测量方法能源名称:量的名称:计量范围:进出用能单位能源名称:量的名称:计量范围: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对象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 附录C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表C.1能源计量管理审查记录表C.4能源计量管理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14.1总则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能源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准确。1核查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或任命文件或其他文件,是否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负责人、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和能源计量岗位。2依据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或任命文件或其他文件,是否明确规定了最高管理者、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负责人、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和能源计量各岗位的能源计量管理职责、权限和相互隶属关系。□□■4.2组织与管理组织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应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领导,确立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设置能源计量岗位,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隶属关系。表C.1(续)能源计量管理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2管理职责4.2.2.1最高管理者1)对本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负总责;2)向单位宣贯能源计量的重要性和能源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3)组织制定能源计量目标;4)确保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资源的有效配置;5)决定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措施。查看有关能源计量管理的活动记录,确认最高管理者:1)是否将满足本规范及其他能源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有关部门,并已在用能单位内贯彻实施。2)是否组织制定和审定能源计量目标。3)能确保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计量器具、环境条件等资源或条件,已有效实施能源计量和管理。□□■3.2分管负责人1)确保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实施能源计量管理制度;2)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3)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查看有关能源计量管理的活动记录,确认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负责人:1)是否按本规范及其他能源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制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并已在用能单位内贯彻实施;2)是否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3)是否在最高管理层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表C.1(续)能源计量管理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4.3主管部门1)组织落实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2)对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分析,确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3)落实自查活动和改进措施。查看有关记录,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主管部门是否组织、落实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是否利用某种形式,如自查活动等,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分析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各主要环节及其各项活动过程,确定各环节和过程的能源计量需求,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5.4能源计量岗位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置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岗位并明确其职责。1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有关文件,是否根据能源计量的实际状况,设置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岗位。2检查重点用能单位制定的各类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并与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现状相吻合。□□■64.3能源计量管理制度重点用能单位应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并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管理制度应形成文件,传达至有关人员,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1检查重点用能单位各类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并覆盖本规范规定的要求。2查看有关记录,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是否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必要时可采用座谈会的形式来证实有关人员对相关制度的理解、获取和执行状况。□□■表C.1(续)能源计量管理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7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能源计量管理职责;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3)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4)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5)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6)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1检查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是否包括了能源计量管理职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等六个方面。2检查各类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用能单位现实状况,并具有可操作性。□□■84.4能源计量目标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计量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文件要求和本单位节能目标,确定能源计量目标并形成文件。能源计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与能源方针、节能目标等保持一致。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能源政策及有关标准,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文件,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制定了能源计量管理目标。2核查制定的能源计量管理目标是否全面、确切。3核查制定的能源计量管理目标是否可测量的。4通过检查有关能源计量目标的贯彻、实施、考核等文件和记录,确认能源计量目标在重点用能单位内部是否得到了沟通和理解,并能贯彻执行。□□■表C.1(续)能源计量管理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9能源计量目标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定/校准、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2)确保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等符合相关要求;3)确保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4)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应用。1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管理文件,确认能源计量目标是否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2检查制定的能源计量目标,确认其内容:1)能否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周期检定/校准、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2)确保能源计量人员的配备、培训等符合相关要求;3)能否确保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4)能否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应用。□□■10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目标的测量方法并定期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1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管理文件,对每一项能源计量目标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测量和评价方法。2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能源计量管理记录,是否按制定的测量和评价方法,定期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注:1“审查记录”栏应注明审查方式“资料审查”或“现场审查”。2“审查记录”栏应逐个条款进行审查情况的描述。3当发现不符合项的应在“审查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项报告”的编号。4审查评定中“□”标记为评定结果选项,选中的在框内打“√”;“■”标记是指不能评定“不适用”。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日期:表C.2能源计量人员审查记录表C.5能源计量人员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115.1能源计量人员配备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保证能源计量职责和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根据重点用能单位的生产规模和能源计量岗位设置的要求,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情况,不管是专职人员还是兼职人员,是否满足了能源计量工作的需求。□□■12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正确可靠;满足能源计量分类、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人负责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并满足能源计量分类、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2核查其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人负责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3对能源计量器具自行检定/校准的,检查其检定/校准人员是否按计量技术法规的规定实施检定/校准。□□■13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2抽样调查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人员的能源计量工作记录,能源计量数据是否完整、真实、准确。□□■表C.2(续)能源计量人员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145.2人员培训和资质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人员的技术档案,核查:1)能源计量管理人员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2)能源计量器具的维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相应的能力;3)能源计量的自查人员,是否通过含有本规范的培训考核;4)能源计量采集、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是否通过含有关知识的培训,掌握其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5)当政府行政部门对上述人员有岗位资质要求的,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15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计量检定/校准等人员应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对于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自主检定/校准的,检查其从事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16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技术档案,保存其能力、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等记录。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的技术档案是否齐全。□□■注:1“审查记录”栏应注明审查方式“资料审查”或“现场审查”。2“审查记录”栏应逐个条款进行审查情况的描述。3当发现不符合项的应在“审查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项报告”的编号。4审查评定中“□”标记为评定结果选项,选中的在框内打“√”;“■”标记是指不能评定“不适用”。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日期:表C.3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C.6能源计量器具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176.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注:1能源分类计量是指按用能单位购入或储存或使用的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种类,进行分门别类单独计量。2能源分级考核是指按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等单元进行分级计量,分别实施能源消耗考核。3能源分项考核是指按用能单位能源分配使用过程的购入储存、加工转换、生产消耗、生活消耗、自用与外销等各个环节进行分项计量,分别实施能源消耗考核。1查看有关能源计量管理文件,确认重点用能单位是否规定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该原则是否包含了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2查看有关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台帐或一览表等资料,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是否贯彻实施了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配备原则。□□■18.2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自检自查要求。1查看有关计量器具配置台帐,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对面广量大的耗能种类,有无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计量器具。2依据便携式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可以自检自查。□□□表C.3(续)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19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A。1查看有关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情况统计表,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的计算是否符合GB17167-2006第条的规定。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下式计算:Rp=Ns/Nl×100%式中:Rp—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Ns—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Nl—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2依据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按附录C表C.6“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审查记录表”的要求,现场核对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状况。3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计算公式,计算出各种能源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表C.3(续)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4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给出的准确度等级,确认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中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与证书给出的准确度等级是否一致。当未给出准确度等级,应采用技术手段进行判定。5核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GB17167-2006的规定。6现场核查能源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及回收利用余能现状,判断有无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GB17167-2006的规定。7对从事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性质的重点用能单位,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是否满足评价其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效率的要求。8对从事能源生产的重点用能单位,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是否满足评价其单位产品能源自耗率的要求。9当能源作为生产原料使用的,检查相关生产工艺要求,依据生产工艺规范,核查其配置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是否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要求。表C.3(续)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20.2有关国家标准对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有特定要求的,应执行其规定。1当有关国家标准对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有特定要求的,重点用能单位应提供现行有效的标准。2按重点用能单位提供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核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21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的种类,确定能源流向和计量采集点,形成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可分别参照附录B图B.1、图B.2)。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的种类(如煤炭、原油、电能等),及用能的性质(如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从事能源加工转换、从事能源生产等),据此作为评价的材料。2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编制了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并符合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22.2设置的能源计量采集点应覆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需求。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的种类(如煤炭、原油、电能等),及用能的性质(如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从事能源加工转换、从事能源生产等),据此作为评价的材料。2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编制的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是否覆盖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范围。□□■表C.3(续)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23.3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采集点确认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准确度等级,并按附录B《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的格式要求形成文件。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编制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是否齐全、正确,并与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相一致。□□■24.4重点用能单位应定期对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采集点和能源计量器具需要量进行评审,以符合实际状况。1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定期对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采集点和能源计量器具需要量进行评审。2依据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抽样检查能源计量采集点,是否符合实际状况。□□■256.2能源计量器具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应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申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校准、维护和报废处理等环节形成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能源计量数据采集需要和在用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是否覆盖能源计量器具的申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处理等环节的要求。2查看有关记录,确认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制度的规定,对能源计量器具的申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处理等环节进行控制,以防能源计量器具的误用、错用、损坏和改变其计量性能,确保在用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表C.3(续)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26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台账或一览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检定周期/校准间隔、检定/校准状态。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分表。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文件,是否具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分表。2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分表,列入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是否齐全。□□■27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1)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可能时或需要时);2)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书;3)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校准证书;4)计量器具维护保养记录;5)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抽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档案,是否齐全、完整。□□■28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并有检定/校准状态标识,以备查验和管理。1依据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现场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有无与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和计量确认状态标识。2必要时应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状态标识的正确性。□□■表C.3(续)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296.3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格式可参照附录B图B.3、图B.4);其中作为内部计量标准器具使用的,应确定其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文件,是否具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2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是否溯源到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当某些校准目前尚不能严格溯源到国家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查其是否通过建立对相应计量标准或测量设备的溯源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例如:——使用有资格的供应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来给出材料可靠的物理或化学特性;——使用规定的方法和(或)被有关各方接受并且描述清晰的协议标准等。□□■30重点用能单位自行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应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并经考核合格。当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自行检定/校准的,检查其是否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并经考核合格。□□□表C.3(续)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31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行定期检定/校准。其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1)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技术机构申请强制检定。2)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具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资格的计量技术机构或用能单位内部建立计量标准的部门实施检定/校准。3)对无法拆卸的、无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如自校、比对、定期更换等)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4)属于用能单位自行确定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开展检定/校准应有现行有效的控制文件(如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间隔的管理程序和校准规范等)作为依据。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制定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2依据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编制的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是否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3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核查提供计量检定/校准的计量技术机构的资格证明或用能单位内部建立计量标准的情况。4无法拆卸的、无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否采取可行的、有效的措施(如自校、比对、定期更换等),检查有关自校、比对等记录,能否确保其量值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属于自行检定/校准且自行确定检定/校准间隔的,检查其是否具有现行有效的控制文件(如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间隔的管理程序和校准规范)作为依据。当重点用能单位自行制订自校规范的,核查其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经过专家技术审查,并对其预期用途经过验证。□□■表C.3(续)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326.4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应处于有效的检定/校准状态,不满足要求的不得使用。1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等情况,确认能源计量器具在使用中是否处于有效的检定或校准状态。2现场抽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33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有效的使用说明书(包括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检定/校准证书等资料应保存完好并便于取用。核查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人员的配置情况,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使用和维护人员有无能源计量器具有效的使用说明书(包括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以及检定/校准证书等资料。□□■34能源计量器具应在受控或已知满足需要的环境中使用,确保测量结果准确有效。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受控方法有无文件规定。2依据文件规定,现场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是否在受控的或已知满足需要的环境中使用。□□■表C.3(续)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35对影响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调整装置及软件,在使用中不得改动其铅封、封印及其他保护装置。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有无文件规定对影响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调整装置及软件,在使用中不得改动其铅封、封印及其他保护装置。2现场抽查具有调整装置及软件的能源计量器具,其铅封、封印及其他保护装置有无改动。□□□36在用能源计量器具被怀疑或出现损坏、过载、可能使其预期用途无效的故障、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超过检定周期/校准间隔、误操作、铅封/封印或保护装置损坏破裂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做出明显的标签或标志,排除不符合原因,经再次检定/校准符合要求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可能时,应保存不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在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如果检定/校准结果表明该器具在以往数据采集中出现明显的误差风险,应采取必要的措施。1查看有关能源计量器具档案或使用记录,如果能源计量器具有被怀疑或出现损坏、过载、可能使其预期用途无效的故障、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超过检定周期/校准间隔、误操作、铅封/封印或保护装置损坏破裂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是否停止使用。2现场查看是否予以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明显的停用标签或标记,直至修复且经过检定、校准或测试表明能正常工作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3查看有关能源计量器具档案或使用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调整或修理的,核查其是否保存能源计量器具调整或修理前后的检定/校准原始记录。□□■表C.3(续)能源计量器具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4如果能源计量器具在调整或修理前,如检定(校准)结果表明,该器具在以往的数据采集中出现了明显的误差风险,是否采取必要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注:1“审查记录”栏应注明审查方式“资料审查”或“现场审查”。2“审查记录”栏应逐个条款进行审查情况的描述。3当发现不符合项的应在“审查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项报告”的编号。4审查评定中“□”标记为评定结果选项,选中的在框内打“√”;“■”标记是指不能评定“不适用”。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日期:表C.4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审查记录表C.7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377.1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原则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与能源计量器具实际测量结果相符,不得伪造或者篡改能源计量数据。重点用能单位应按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设置能源计量采集点,对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定期进行计量数据采集和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可靠,并按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以满足能源计量管理的要求。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建立的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是否完善,以保证能源计量数据与实际计量测量结果相符。2现场抽查能源统计报表和计量数据采集原始记录,是否存在伪造或者篡改能源计量数据的问题。3查看有关能源消耗统计报表、能源流向等资料,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用能的种类(如煤炭、原油、电能等);用能的性质(如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从事能源加工转换、从事能源生产等);用能结构,确定能源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构成情况,据此作为评价的对象。4查看有关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根据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种类,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对各种能源分门别类定期进行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记录。5查看有关能源消耗统计报表,依据用能情况和数据的来源,核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表C.4(续)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6查看有关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记录,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可靠,并按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 38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要求1)采集时间相对稳定,以消除因采集时差带来统计数据的不可比性。2)满足计算和统计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及工序能耗量、制定和考核各级能耗定额、计算节能技改的节能量等需要。3)满足政府节能管理的需求。抽查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记录,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的时间应相对稳定,可以消除因采集时差带来统计数据的不可比性。2)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满足用能单位计算和统计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及工序能耗量、制定和考核各级能耗定额、计算节能技改的节能量等需要。3)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满足政府节能管理的要求。□□■39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方式1)人工采集。使用规范的数据采集记录(抄表记录)格式,由数据采集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2)自动采集。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网络化管理,及时采集能源计量数据并备份归档。3)第三方公正计量。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对大宗能源的贸易交接、能源消耗状况提供公正计量数据。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方式,分别抽查其采集的各种方式,查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记录,确认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人工采集。使用规范的数据采集记录(抄表记录)表式,由数据采集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2)自动采集。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网络化管理,及时采集能源计量数据并备份归档。□□■表C.4(续)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3)第三方公正计量。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对大宗能源的贸易交接、能源消耗状况提供公正计量数据。 40能源计量采集应按照标准、规范或程序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受控条件包括:1)使用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2)应用经确认有效的采集标准、规范、程序和记录表式;3)具备所要求的环境条件;4)使用具有资格能力的人员;5)合适的结果报告方式。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采集的受控条件,是否具有标准、操作规范或程序等文件规定。2依据能源计量标准、规范或程序,现场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操作规范或程序的规定,在受控的条件下实施能源量的计量和数据采集。□□■41能源计量采集记录要求采集者应实时记录能源计量采集结果,记录内容包括:1)使用的能源计量器具、采集依据、环境条件等相关信息;2)能源计量采集原始数据;3)数据计算方法及结果;4)采集、复核人员签字,必要时应有审核人员签字;5)采集日期。查看各种能源的能源计量原始记录和数据采集原始记录,核查其记录的正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表C.4(续)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427.2能源计量数据处理7.2.1能源计量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并保证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可靠。依据能源统计报表,跟踪抽查能源计量原始记录和数据采集记录,确认统计报表数据是否都来自能源计量器具的计量结果;原始记录和数据采集记录是否存在更改现象,如有更改,是否采用划改,并由更改人签字或盖章。□□■ 437.2.2当能源计量器具损坏或安装、拆卸期间造成能源计量数据不准或无法统计时,应制定相应的方案进行评估。评估方案包括评估方法、程序、结论、数据可靠性论证、评估人员和批准人员、日期等内容。1对于因能源计量器具损坏或安装、拆卸期间造成能源计量数据不准或无法统计的,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评估方案。2抽查评估记录,确认重点用能单位在能源计量器具损坏或安装、拆卸期间的能源计量数据的可靠性。□□□447.2.3经处理后的能源计量数据应由授权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抽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统计报表和能源计量数据记录,经处理后的数据是否由授权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必要时可核查其数据处理的正确性。□□■表C.4(续)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457.3能源计量数据应用重点用能单位应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能源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采集记录。1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或管理程序,以保证能源统计报表数据能追溯至计量采集记录。2现场抽查能源统计报表和计量采集记录,核查统计报表数据是否可以追溯至计量采集记录中的原始数据。3根据能源统计报表和计量采集记录,检查能源消费统计数据是否正确、完整。4检查能源统计报表,是否按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46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计量改造措施。查看重点用能单位制定的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者计量改造措施。□□■47重点用能单位应利用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节能分析。根据能源统计、考核期限,定期分析用于贸易结算、内部考核等能源报表数据并有分析记录或报告,为计量管理、节能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查看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节能分析的资料,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利用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节能分析,为用能单位采取节能措施提供依据。□□■表C.4(续)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48重点用能单位应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节能降耗改造等活动的依据,提高能源使用效率。1查看重点用能单位自主开展的有关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等活动资料,是否使用了能源计量数据。2如果重点用能单位根据需要委托外部机构进行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等活动的,查看有关外部机构的能力和资质的证明材料,以确认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委托服务时能有效应用能源计量数据。□□□注:1“审查记录”栏应注明审查方式“资料审查”或“现场审查”。2“审查记录”栏应逐个条款进行审查情况的描述。3当发现不符合项的应在“审查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项报告”的编号。4审查评定中“□”标记为评定结果选项,选中的在框内打“√”;“■”标记是指不能评定“不适用”。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日期:表C.5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审查记录表C.8自查与整改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498.1自查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应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以验证其能源计量工作符合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和本规范的要求。自查方案内容包括检查依据、检查项目、检查程序、检查方法和报告格式等。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自查计划和实施记录,确认:1重点用能单位是否制订能源计量工作,自查方案是否包括检查依据、检查项目、检查程序、检查方法和报告格式等内容。2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自查方案,定期对其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进行自查,以验证其能源计量工作符合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和本规范的要求。□□■ 50自查应形成记录,记录格式可参照附录C《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自行制定。检查有关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自查、不符合工作、纠正措施等记录是否齐全、完整,并保存。□□■51自查应形成报告,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D《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制定,至少应覆盖其全部内容。检查有关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自查报告,是否覆盖附录D《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的全部内容,并保存。□□■表C.5(续)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审查记录表序号规范条款能源计量要求审查方法审查评定审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528.2整改重点用能单位应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效果进行验证。查看有关整改记录,核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通过实施能源计量目标、应用自查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外部审查来改进能源计量管理的持续有效性。并对整改的效果是否进行验证。□□■注:1“审查记录”栏应注明审查方式“资料审查”或“现场审查”。2“审查记录”栏应逐个条款进行审查情况的描述。3当发现不符合项的应在“审查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项报告”的编号。4审查评定中“□”标记为评定结果选项,选中的在框内打“√”;“■”标记是指不能评定“不适用”。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日期:表C.6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审查记录表能源种类及名称:能源计量分级、分项配备率准确度等级审查记录分级、分项级或项名称应配数量(台)实际配数量(台)实际配备率(%)配备率要求(%)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 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123合计主要用能设备12合计其他项目1可回收利用余能合计注:1其他项目包括:可回收利用余能、能源计量标准、自检自查、能源能量分析等项目。2审查记录中应注明准确度等级要求的计量目的(见GB17167-2006表4)。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日期:表C.7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审查记录表用能单位:序号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岗位及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培训考核情况岗位资格证号备注 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日期: 附录D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报告编号: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用能单位组织审查单位(盖章)审查日期审查组组长(签字)签发日期年月日D.1用能单位信息用能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地址单位生产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邮政编码联系E-mailD.2用能单位概况管理体系获证□已通过测量/检测体系认证(ISO)□曾获计量保证确认证书年取得计量保证确认证书产品结构主要产品:1产量:产值:2产量:产值:辅助产品:1产量:产值:2产量:产值:年度销售额:年度利税:年度万元增加值能耗(当量):(吨标准煤/万元)年度综合能耗当量值:(吨标准煤)年度主要消耗能源及数量序号消耗能源名称实物量(单位)折标煤(吨)占“总”标煤的百分比(%)12345 合计100注:1.按当量值折算成标准煤;2消耗能源实物量以年度财务发票为准。D.3审查依据D.3.1《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D.3.2JJF××××-202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D.3.3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D.3.4GB/T2589-2021《综合能耗计算通则》D.3.5其他文件编号及名称:D.4审查组成员分工审查组职务姓名审查项目组长成员D.5审查过程概述D.6审查报告汇总D.6.1现场审查情况汇总表(共页)(见审查报告附件1)D.6.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共页)(见审查报告附件2)。D.7审查原始记录汇总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共页)D.8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审查结果D.8.1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审查结果:能源种类及名称应配评定结论 数量(台)实际配数量(台)实际配备率(%)配备率要求(%)说明(指出不符合项报告编号)符合不符合不适用电能100固体能源煤炭100焦炭100液态能源原油100成品油100重油100渣油100气态能源天然气100液化气100煤气100载能工质蒸汽100水100可回收利用的余能90合计D.8.2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审查结果:能源种类及名称应配数量(台)实际配数量(台)实际配备率(%)配备率要求(%)评定结论说明(指出不符合项报告编号)符合不符合不适用电能100固体能源煤炭100焦炭100液态能源原油100成品油100重油100 渣油100气态能源天然气100液化气100煤气90载能工质蒸汽80水95可回收利用的余能80合计D.8.3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审查结果:能源种类及名称应配数量(台)实际配数量(台)实际配备率(%)配备率要求(%)评定结论说明(指出不符合项报告编号)符合不符合不适用电能95固体能源煤炭90焦炭90液态能源原油90成品油95重油90渣油90气态能源天然气90液化气90煤气80 载能工质蒸汽70水80可回收利用的余能—合计D.9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审查结果D.9.1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审查结果: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评定结论说明(指出不符合项报告编号)符合不符合不适用衡器燃料的静态计量0.1燃料的动态计量0.5电能表有功交流电能计量Ⅰ类用户0.5SⅡ类用户0.5Ⅲ类用户1.0Ⅳ类用户2.0Ⅴ类用户2.0直流电能计量2.0油流量表(装置)液体能源计量成品油0.5重油、渣油1.0气体流量表(装置)气体能源计量煤气2.0天然气2.0蒸汽2.5水流量表(装置)水计量管径不大于250mm2.5管径大于250mm1.5 温度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2.0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1.0压力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压力计量2.0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1.0D.9.2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审查结果: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评定结论说明(指出不符合项报告编号)符合不符合不适用衡器燃料的静态计量燃料的动态计量电能表有功交流电能计量Ⅰ类用户Ⅱ类用户Ⅲ类用户Ⅳ类用户Ⅴ类用户直流电能计量油流量表(装置)液体能源计量气体流量表(装置)气体能源计量水流量表(装置)水计量管径不大于250mm管径大于250mm温度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压力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压力计量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D.9.3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审查结果:计量器具类别计量目的准确度等级要求实际准确度等级评定结论说明(指出不符合项报告编号)符合不符合不适用衡器燃料的静态计量燃料的动态计量电能表有功交流电能计量Ⅰ类用户Ⅱ类用户Ⅲ类用户Ⅳ类用户Ⅴ类用户直流电能计量油流量表(装置)液体能源计量气体流量表(装置)气体能源计量水流量表(装置)水计量管径不大于250mm管径大于250mm温度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 压力仪表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压力计量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D.10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审查结果序号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岗位及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培训考核情况岗位资格证号备注 D.11审查结论审查组依据JJF1356—202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和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规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该用能单位进行了审查:审查项目数:项;符合项:项;不适用项:项;不符合项:项。根据该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及整改后的情况,本次审查结论为:□“符合规范要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D.12不符合项汇总不符合项报告编号不符合情况概要整改要求审查组组长签字:D.13审查组成员签字 审查组职务姓名工作单位签字组长成员D.14审批意见审批结论经办人:审批单位名称(盖章)审批人(签章)年月日审查报告附件1审查情况汇总表序号审查规范条款号评定结论说明(指出不符合项报告编号)符合不符合不适用14.1、□□■ 2.1□□■3.2□□■4.3□□■5.4□□■6□□■7□□■8□□■9□□■10□□■11□□■12□□■13□□■14□□■15□□□16□□■17.1□□■18.2□□□19.1□□■20.2□□□表(续)序号审查规范条款号评定结论说明(指出不符合项报告编号)符合不符合不适用21.1□□■22.2□□■23.3□□■24.4□□■ 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表(续)序号审查规范条款号评定结论说明(指出不符合项报告编号)符合不符合不适用437.2.2□□□447.2.3□□■45□□■46□□■47□□■48□□□ 49□□■50□□■51□□■528.2□□■审查报告附件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不符合项报告(格式)编号用能单位:审查人员在□资料审查时完成□现场审查时完成日期:被审查部门/岗位:陪同人: 不符合事实描述:不符合评定依据:依据的标准/审查规范/管理文件名称:上述文件条款号:整改要求: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将通过下列方式确认:□提供必要的见证材料□现场跟踪访问□其他□完成整改期限审查人员:被审查方确认意见:□确认□不确认被审查方代表:审查组组长确认意见:□确认□不确认审查组组长:被审查方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被审查方代表:日期:整改措施有效性确认:审查组组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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