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参考模板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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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工作流程3(一)准备阶段3(二)实施阶段3(三)资料整理分析阶段3(四)编制分级报告阶段3二、资料搜集和现场调查5(一)用人单位概况调查5(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51.工程分析52.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53.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调查64.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65.职业卫生管理情况6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6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7(一)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71.作业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7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G)7(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7(2)接触化学物作业10(3)接触高温作业13-34-

1(4)接触噪声作业14(5)接触电离辐射作业16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16(1)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权重数(Ci)的确定16(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权重(P)的确定17(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计算184.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19(1)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的计算19(2)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判定19(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20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质量情况202.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28(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29五、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30(一)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30(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32附录:引用的标准依据33-34-

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系统,是在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通过合适的风险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一、工作流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一般分4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收集和研读相关资料,熟悉分级方法和工作步骤,开展初步现场调查,了解工艺流程和工作场所概况,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二)实施阶段依据风险分级评估方案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并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三)资料整理分析阶段汇总、分析准备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数据,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结论。(四)编制分级报告阶段在前期量化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和风险程度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职业病危害-34-

3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流程见图1。编制分级报告阶段汇总职业病危害岗位等级及职业卫生管理质量等级,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作业岗位,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用人单位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职业病危害量化分级资料整理分析阶段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准备阶段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熟悉分级方法和步骤实施阶段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调查岗位接触情况及频次调查劳动强度分级情况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图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工作流程图《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20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的实施是以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为基础的,用人单位本年度已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过检测的,可依据本年度的检测数据进行评估测算,直接从第三个阶段开始实施,否则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从第一个阶段-34-

4开始实施。二、资料搜集和现场调查(一)用人单位概况调查包括用人单位性质、规模、地点、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条件、生产工艺及主要工程内容、生产制度、岗位设置、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1.工程分析(1)调查使用的原辅料、催化剂、助剂、产品、联产品、副产品、中间品等化学物质的名称、主要成分、形态、年用量、运输方式、储存方式及投料方式等;(2)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调查,搜集相关图纸:(3)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调查:包括工艺技术及其来源,生产装置和辅助装置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装置的化学原理及主要化学反应,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及布局调查,搜集相关图纸;2.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1)对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时空分布,对作业工人进行工作日写实并对其作业方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和时段等情况进行调查。-34-

5(2)搜集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质、职业接触限值、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法定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等资料,搜集有毒化学物的急性毒性、扩散性、蓄积性、致癌性、生殖毒性、致敏性、刺激及腐蚀性、实际危害后果与预后等资料;(3)以往职业病发病情况调查。3.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调查对作业场所设置的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暑降温、防潮防寒、防辐射、事故通风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形式、运行及其维护情况进行调查。4.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调查各接害作业工种(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接触水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性能参数、适用条件以及佩戴使用情况等。5.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对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职业卫生培训及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情况、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状况、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等进行调查。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调查和辨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34-

6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6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189-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192-2007)等标准、规范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进行测定。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一)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1.作业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通过对作业场所的工程分析、现场调查、检测检验分析等全面识别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其性质、存在的量、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接触人数和时间等确定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G)(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规定,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的技术依据包括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等要素的权重数。分级指数G按式(1)计算:G=WM×WB×WL………………………………….(1)式中:G-分级指数;WM-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权重数;WB-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34-

7W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的分级和权重数(WM)取值列于表1。表1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分级和取值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权重数(WM)M<10110≤M≤50250<M≤804M>806注释:石棉及石棉纤维、木粉尘等GBZ2.1中标识为确定人类致癌物(G1)的粉尘,WM取值列入M>80%一类。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B)分级和权重数(WB)取值列于表2。表2生产性粉尘职业接触比值的分级和取值生产性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B)权重数(WB)B<1B1≤B≤21B>2B注释:接触比值为接触每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的接触限值的比值(即:B=粉尘浓度检测值/接触限值,当粉尘浓度检测值为未检出时,以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作为检测值计算B值),生产性粉尘应分别计算PC-TWA和超限倍数比值,选择最大值-34-

8作为某类粉尘比值取值;对于GBZ2.1中同时具有呼吸性粉尘和总粉尘接触限值的粉尘,优先使用呼吸性粉尘的检测数据;若同一作业岗位同时接触两种及以上的粉尘时,应选择危害重、接触限值低的粉尘进行计算。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和权重数(WL)取值列于表3。表3体力劳动强度的分级和取值体力劳动强度级别权重数(WL)I(轻)1.0II(中)1.5III(重)2.0IV(极重)2.5根据分级指数G,将生产性粉尘作业分为如下4级,见表4。表4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分级指数(G)作业分级≤1相对无害作业1<G≤6轻度危害作业6<G≤16中度危害作业G>16高度危害作业注释:对于曾经检出职业性尘肺的作业岗位应提高一个危害级别。举例:A企业锅炉巡检工,接触的生产性粉尘为煤尘、矽尘。其中煤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5.6%(M<10),故WM=1;煤尘CTWA最大值为1.42mg/m3,PC-TWA为2.5mg/m3,职业接触比值(B)=1.42/2.5=0.57,CSTEL最大值为3.43mg/m3,超限倍数为3.43/2.5=1.37,超限倍数限值为2,职业接触比值(B)=1.37/2=0.69,选择最大值为0.69,故WB=0.69;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故WL=1;计算煤尘分级指数:-34-

9G=1×0.69×1=0.69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26.9%(10≤M≤50),故WM=2;接触矽尘CTWA最大值为0.92mg/m3,PC-TWA为0.7mg/m3,职业接触比值(B)=0.92/0.7=1.31,CSTEL最大值为0.97mg/m3,超限倍数为0.97/0.7=1.39,超限倍数限值为2,职业接触比值(B)=1.39/2=0.69,选择最大值为1.31,故WB=1;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故WL=1;计算矽尘分级指数:G=2×1.31×1=2.62综合以上两种粉尘浓度检测结果,考虑最大保护原则,该岗位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指数为2.62,属于轻度危害作业。(2)接触化学物作业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有毒作业分级的依据包括化学物的危害程度、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三个要素的权重数。分级指数G按式(2)计算:G=WD×WB×WL………………………………….(2)式中:G-分级指数;WD-化学物的危害程度的权重数;WB-工作场所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其中WD-34-

10取值严格按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进行。该标准是在GB5044-1985基础上,依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等进行了修订的最新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标准以毒物的急性毒性、扩散性、蓄积性、致癌性、生殖毒性、致敏性、刺激及腐蚀性、实际后果与预后等9项指标为基础,分为4大类,每项指标均按照危害程度分为5个等级并分别赋分,计算化学物危害指数(THI)。计算的具体要求及细则见GBZ230-2010。WD取值见表5。表5WD取值表化学毒物危害指数THI化学物危害程度级别权重数(WD)THI<35轻度危害135≤THI<50中度危害250≤THI<65重度危害4THI≥65极度危害8注释:工作场所同时接触多个毒物时,毒物危害程度级别取最严重的一种毒物的WD进行计算。B值作为权重WB的取值,B=化学物浓度检测值/接触限值,当化学物浓度检测值为未检出时,以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作为检测值计算B值。对接触限值为MAC的化学物,直接计算其比值;接触限值为PC-TWA、PC-STEL或超限倍数的,分别计算其比值,选择最大值为某类化学物比值取值;一个岗位接触多种化学物时,接触比值为各种化学物接触比值之和。WL取值列于表6。表6WL取值表-34-

11体力劳动强度级别权重数(WL)I(轻)1.0II(中)1.5III(重)2.0IV(极重)2.5根据分级指数G,将接触化学物作业分为如下四级,见表7。表7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分级指数(G)作业分级G≤1相对无害作业1<G≤6轻度危害作业6<G≤24中度危害作业G>24重度危害作业注释:对于曾经发生过急、慢性职业中毒的作业岗位应分别提高一个和两个危害级别。举例:A企业化学水处理巡检工,工作场所接触的化学物为氯气、硫酸、溶剂汽油。按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化学毒物危害指数》(GBZ230-2010)计算,得到氯气THI为51,属于《高毒物品目录》中物质,危害程度级别为极度危害,故WD=8;CMAC最大值为1.1mg/m3,MAC为1.0mg/m3,职业接触比值(B)=1.1/1.0=1.1。按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化学毒物危害指数》(GBZ230-2010)计算,得到硫酸THI为41,属于中度危害,故WD=2;其中CTWA值为0.8mg/m3,PC-TWA为1.0mg/m3,职业接触比值(B)=0.8/1.0=0.80,CSTEL最大值为2.4mg/m3,PC-STEL为2.0mg/m3,职业接触比值(B)=2.4/2=1.2,选择最大值为1.20。-34-

12按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化学毒物危害指数》(GBZ230-2010)计算,所得溶剂汽油THI为26,属于轻度危害,故WD=1;其中CTWA值为15.0mg/m3,PC-TWA为300mg/m3,职业接触比值(B)=15/300=0.05,CSTEL最大值为200mg/m3,超限倍数为200/300=0.67,超限倍数限值为1.5,职业接触比值(B)=0.67/1.5=0.45,选择最大值为0.45。综合以上三种化学物浓度检测结果,WD取值为最大值,即为8;职业接触比值(B)为三种化学物比值之和,即为1.1+1.2+0.45=2.75,权重数WB为2.75,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WL=1;计算该岗位化学物作业分级指数G=2.75×8.0×1=22.0,属于中度危害作业。(3)接触高温作业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2012)进行高温作业场所分级计算,高温作业按危害程度分4级,即轻度危害作业(I级)、中度危害作业(Ⅱ级)、重度危害作业(Ⅲ级)和极重度危害作业(Ⅳ级)。分级主要依据工作场所WBGT指数,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以及接触时间。具体分级参照表8。表8高温作业分级表-34-

13注释:对于曾经发生过轻症、重症中暑的作业岗位应分别提高一个和两个危害级别。举例:A企业锅炉巡检工为巡检作业,每次巡检接触高温16min,每班巡检4次,每班接触高温时间为64min;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故WL=1;WBGT指数检测结果最大值为30.6℃,查阅上图可知属于I级,认为该高温作业岗位为轻度危害作业。(4)接触噪声作业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229.4-2010)对噪声作业场所进行危害分级,对于稳态噪声和非稳态连续噪声,按照GBZ/T189.8-2007的要求进行噪声作业测量,依据噪声暴露情况计算LEX,8h或LEX,w后,根据表9确定噪声作业分级。对于脉冲噪声(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间>1s,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A)的噪声),按照GBZ/T189.8-2007的要求测量其声压级峰值Lpeak(dB)和工作日内的脉冲次数(n),根据表10确定脉冲噪声作业分级。表9稳态和非稳态连续噪声作业分级表(G)分级等效声级LEX,8hdB危害程度-34-

14080≤LEX,8h<85相对无害I85≤LEX,8h<90轻度危害II90≤LEX,8h<94中度危害III95≤LEX,8h<100重度危害IV8LEX,8h≥100极重危害注:LEX,8h与LEX,w等效使用,对于曾检出噪声聋的作业岗位应提高一个危害级别。表10脉冲噪声作业分级表(G)分级声压峰值(dB)危害程度n≤100100<n≤10001000<n≤10000I140.0≤Lpeak<142.5130≤Lpeak<132.5120≤Lpeak<122.5轻度危害II142.5≤Lpeak<145132.5≤Lpeak<135.0122.5≤Lpeak<125中度危害III145≤Lpeak<147.5135≤Lpeak<137.5125≤Lpeak<127.5重度危害IVLpeak≥147.5Lpeak≥137.5Lpeak≥127.5极重危害注释:对于曾检出噪声聋的作业岗位应提高一个危害级别。举例:A企业锅炉巡检工噪声等效声级LEX,8h为86.7dB(A),为I级噪声作业,属于轻度危害作业。化水巡检工噪声等效声级LEX,8h为79.7dB(A),属于非噪声作业岗位。(5)接触电离辐射作业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34-

15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注释:对于放射源数量多(密闭点源大于5个或存在非密闭源)、接触时间长的作业岗位应提高一个危害级别。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1)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权重数(Ci)的确定根据以上对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高温作业的岗位分级级别,分别赋以相应权重数。物理因素中因噪声分为五级,考虑噪声主要以慢性听力损害为主,将0级相对无害作业去掉(权重0),仅仅考虑I~IV四个级别,电离辐射按照《放射源分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62号)规定的危害分类给予权重赋值。据此,逐级分配的权重数见表11:表11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权重数(Ci)-34-

16权重数Ci化学毒物作业等级(G)粉尘作业等级(G)噪声作业等级(G)高温作业等级(G)电离辐射其它0--相对无害作业-Ⅴ类放射源(极低危险源)-1相对无害作业相对无害作业轻度危害作业轻度危害作业Ⅳ类放射源(低危险源)参照执行2轻度危害作业轻度危害作业中度危害作业中度危害作业Ⅲ类放射源(危险源)4中度危害作业中度危害作业重度危害作业重度危害作业Ⅱ类放射源(高危险源)8重度危害作业重度危害作业极重危害作业极重度危害作业Ⅰ类放射源(极高危险源)举例:A企业锅炉巡检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为轻度危害作业,故其生产性粉尘危害权重数Ci为2,同时接触噪声为轻度危害作业,故其噪声危害权重数Ci为1,接触高温为轻度危害作业,故其高温危害权重数Ci为1;化水巡检工接触化学物作业为中度危害作业,故其化学物危害权重数Ci为4;同时为非噪声作业,故其噪声危害权重数Ci为0。(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权重(P)的确定通过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调查,确定各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接触人数并据此给予相应的权重数(P),岗位人数的权重数如下:表12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权重数接触人数权重数(P)-34-

17≤415~829~12313~164>165(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计算式中:T-某个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N-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数量;n-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序号,i-n对应的取值(1~n);Ci-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权重数;P-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权重数;按照职业病危害岗位危害总分级指数(T),将每个岗位的危害作业分为如下四级,见表13。表1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总分级指数(T)作业分级T≤1相对无害作业岗位1<T≤8轻度危害作业岗位8<T≤32中度危害作业岗位T>32重度危害作业岗位上例中:A企业锅炉巡检工接触生产性粉尘危害权重数Ci为2,接触噪声危害权重数Ci为1,锅炉巡检工定员为8人,接触人数权重数P为2,计算该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2+1)×2=6,为轻度危害作业岗位。-34-

18该厂化水巡检工定员4人,接触人数权重数P为1,接触化学物危害权重数Ci为4,接触噪声危害权重数Ci为0,计算该厂化水巡检工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4+0)×1=4,为轻度危害作业岗位。4.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1)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的计算式中:Z----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Ti----某个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N----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数量。举例:如前述A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为锅炉巡检工和化水操作工T值之和再除以岗位数量,即Z=(6+4)/2=5。(2)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判定在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的基础上,根据表14确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表14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评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Z<20稍有危险(Z5)20≤Z≤49一般危险(Z4)50<Z<90显著危险(Z3)90≤Z≤150高度危险(Z2)-34-

19Z>150极度危险(Z1)举例:如前述A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综合指数Z=5,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为稍有危险(Z5)。(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质量情况结合表15的内容,对用人单位现行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分,得分值L。表15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评分表项目主要内容分值(L)具体实施方法检查方法扣分标准1责任体系(3分)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31.以书面文件形式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并将其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2.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应包含以下两部分内容:①人员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②管理部门责任体系: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每缺一类人员或管理部门职责及义务的扣0.5分,扣完为止。2规章制度(6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建立12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存入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①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③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④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⑤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⑥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⑧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⑨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⑩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⑪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制度需针对本单位实际和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制定,并在运行中体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有效性。每缺一项制度或制度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扣0.5分。3管理机构3.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11查阅文件。未设置或指定机构(组织)不得分。-34-

20(6分).标准:严重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方式:书面形式明确,将配置文件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3.2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2查阅文件,并当面核实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未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或未正常开展工作的,此项不得分。3.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3建立6本台账: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②职业卫生管理档案;③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⑥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每缺1个管理台账扣1分,每个台账资料不全的扣0.5分。4前期预防(18分)4.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3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http://211.100.47.109/zywsmain/index.asp)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将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报安监部门后,从安监部门取得申报回执;将申报表及申报回执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查阅申报表及安监部门申报回执,重要事项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变更申报。未申报不得分;未按要求变更申报的扣1分;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不全的每缺1项扣0.5分。4.2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11.2012年10月18日后,尚未动工建设的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按照总局51号令及鲁安监发〔2013〕12号文件要求,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将预评价报告及有关资料报安监部门审核(备案),取得项目审核(备案)批复。2.将预评价报告、批复及有关资料存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档案一)。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10月18日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首先查建设项目清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批复。没做预评价的,不得分。4前期预防(18分)4.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经过安监部门审查11.2012年10月18日后,尚未建成投产且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并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有关资料报安监部门审查,并取得项目审查批复。2.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批复及有关资料存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档案一)。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10月18日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及有关批复。没有做设计专篇的,不得分。4.4建设项目竣工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21.2012年10月18日后,尚未建成投产的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后或试运行期间,需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写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提请安监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或备案,取得验收或备案批复。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10月18日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符合自行竣工验收且进行了自行竣工验收,但没有报安监部门备案的,扣1分;-34-

212.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验收批复、批复及有关资料存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档案一)。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验收批复。应当由安监部门竣工验收,而未得到验收批复的,不得分。4.5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2严格按要求落实。综合评估用人单位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的先进水平(与现阶段国内同类用人单位相比,主要考虑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低毒或无毒原料等因素)。先进,得2分;中等,得1.5分;一般,得1分。4.6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1.5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可查阅最新国家产业政策文件(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信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按要求落实。查阅最新国家产业政策文件,并进行核对。发现一起,此项不得分。4前期预防(18分)4.7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主要原材料有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1主要原辅材料在购买时,以书面形式明确要求供货商提供MSDS资料,并将其有关情况填至《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表4-1),中文说明书附后,存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档案四)。备注:凡标注(表几-几)的表格均引用自国家安监总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可在总局或省局网站上自行下载。主要检查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是否明确(检查用人单位对供应商有无提出书面要求,且供应商是否提供)。发现有隐瞒的,不得分;每发现一种主要原材料无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的,扣0.2分。4.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0.5在购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提供职业危害设备中文说明书,并将有关情况填至《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表4-1),中文说明书附后,存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档案四)。现场检查或查阅档案。发现设备无中文说明书的,每台扣0.1分。4.9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标准规定进行设置。现场查看(重点查看高危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危害的设备)。未设置的,每处扣0.5分;设置不规范、不醒目的,每处扣0.25分。4.10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11.生产、经营的化学品要有中文说明书,需要购入的化学品,书面要求供应商提供中文说明书。现场查看原料包装或查阅档案材料。发现没有主要原辅材料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或中文说明书的,缺一项扣0.2分。-34-

222.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填至《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表4-1),中文说明书附后,存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档案四)。4前期预防(18分)4.1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1将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填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表4-1),中文说明书附后,存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档案四)。现场检查或查阅档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豁免的放射性同位素除外)。没有或不全的,此项不得分。4.12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1在承包者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前提下,与承包者签订外包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将外包合同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查阅有关用人单位文件和外包合同,检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是否落实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等情况。发现违法转嫁的,或未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的不得分。5工作场所管理(25分)5.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查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情况,采取措施确保达标。查阅检测报告,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达标情况。未进行检测的不得分,已检测的根据超标率进行相应扣分。5.2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2重点是矽尘、石棉粉尘等粉尘、高毒作业岗位要与其他岗位隔离;有毒有害岗位要与无害岗位隔开;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布置在操作岗位下风侧。现场进行检查。未分开的或发生源未处于下风侧,每处扣1分。5.3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1生产、生活和仓储应严格分开。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未分开,此项不得分。5工作场所管理(25分)5.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1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进行设置;将报警器设置地点、规格型号、用途等情况列表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现场检查。未设置不得分,每缺少一处或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5.5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1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附录A.4,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劳动者可及时获取药品;将配置药品清单、药品存放地点、用途等情况列表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现场检查。未配置不得分,配置不完善、不匹配或药品过期的,每缺一种扣0.2分。1现场检查。-34-

235.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在酸、碱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急喷淋洗眼器,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劳动者及时获得冲洗;将冲洗设备设置情况列表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发现一处未设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分。5.7放射工作场所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1严格按要求落实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未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此项不得分。5.8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1严格按要求落实现场检查。未设置不得分,每缺少一处扣0.5分。5.9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0.5安排本单位专人负责,并每季度汇总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填至《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季报汇总表》(表4-3),存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档案四)。查阅有关档案资料,重点检查粉尘与高毒物品日常监测。未进行日常监测的不得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每缺一处、一种扣0.25分。5工作场所管理(25分)5.10按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2委托具有资质机构按要求进行检测,并保证所检测点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选点原则与数量要求;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检测评价合同书及检测评价报告存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档案四)。查阅检测报告,注重检查检测点是否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选点原则与数量要求。本年度未检测的,不得分(本年度已开展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视为已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每缺一处、一种扣0.25分。5.11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2委托具有资质机构按要求开展,将现状评价合同及现状评价报告存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档案一)。查阅档案资料。已经启动评价工作,但没有出正式报告的,扣0.5分;未开展的不得分。5.12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5规章制度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进行公布,操作规程要在相应的操作岗位上进行公布;将公布照片资料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现场检查核实。无公告栏的不得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公布不全,每缺一种扣0.25分。5.13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标准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现场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的岗位。一处未设置扣0.5分,设置不规范每处扣0.2分。5工作场所管理(25分)2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填写《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劳动者本人要进行签字,将其存入本人《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六)。抽查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进-34-

245.14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行告知,或者是否签署了《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中缺少相关职业危害告知内容的每人扣0.5分,告知不规范每人扣0.25分。5.15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1在可能产生急性中毒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公布。仅针对可能产生急性中毒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未公布或不在醒目位置公布的不得分。5.16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告知1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将历年的公告记录或照片资料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检查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情况。未告知的,扣1分。5.17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1将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体检结果填至本人《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表6-3),以劳动者签字形式告知,将表格存至本人《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档案》(档案六)。现场选择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3名,进行询问核实。每发现1人未告知的,扣0.25分。5.18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1将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体检结果填至本人《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表6-3),以劳动者本人签字形式告知,将表格存至本人《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六)。如存在职业病或职业禁忌,抽查询问1名存在职业禁忌劳动者。发现有未告知现象的,此项不得分。6防护设施(7分)6.1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2填写《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并将其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对照现场,对台帐进行查阅。台帐不齐全的,缺一项扣0.2分。6.2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2按要求落实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设施配备情况。重点岗位无防护设施每处扣1分;一般岗位无防护设施每处扣0.5分。6.3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2定期对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表2-8),将其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查阅设施设计方案、检测报告,并现场检查设施运行管理情况。一台防护设施不能有效使用扣0.5分。6.4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1及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测,填写《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表2-5),将其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查维修和检测记录。维修不及时或无记录的,不得分;记录不全或不完善的,扣0.2分。7个人防护(10分)7.1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1制定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本年度个人防护用品购买经费填至《职业病防治经费一览表》(表2-3),历次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发票附后,统一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查阅采购计划、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发票等资料。无有效的采购记录,不得分;有采购记录无采购计划的扣0.5分。7.2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31.参照配备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针对不同作业岗位制定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配备的防护用品不合格的,每种扣1分。-34-

252.个人防护用品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及产品说明书。将以上资料附在《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记录》(表2-6)后,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查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及产品说明书。7个人防护(10分)7.3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3发放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时,要填写《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记录》(表2-6),领取人要签字;将发放记登记记录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查阅有无个人领用和更换签字。无记录不得分;比对劳动者花名册,缺一人扣0.5分。7.4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定期对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人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同时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表2-8),将其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查阅档案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一人未正确佩戴、使用的,扣0.25分。8教育培训(10分)8.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3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专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将培训合格证书存至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档案三)。核查培训证书(可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主要或分管负责人未参加培训的扣2分;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的1人次,扣1分。8.2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4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并填写《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表3-1),参训人员本人要签字,将培训通知、培训教材或资料、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培训图片资料存至《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档案三)。检查培训记录、试卷或其他相关资料。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分;培训资料收集整理不完善规范的,扣1分;培训每缺少一人,扣0.5分。8.3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3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并汇总年度培训情况,填写《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表3-1),将培训通知、培训教材或资料、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培训图片资料存至《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档案三)。检查培训记录,特别是接触危害岗位劳动者的培训(现场抽考3名劳动者)。未培训或无相关记录不得分;培训每缺少一人扣0.5分;发现培训工作作假的,扣2分。39健康监护(10分)9.1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分户档案。1.51.委托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体检。2.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3.离岗体检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4.离岗前90日内已进行在岗职业健康体检的可视为离岗体检。检查劳动合同和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组织上岗体检的,缺一人次扣0.5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人次扣0.25分;未建立分户档案的,一人次,扣0.5分。-34-

265.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汇总本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填写《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表5-1)、《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表5-2)、《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表5-4),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附后,存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档案五)。6.要将员工分户档案建立有关情况汇总,填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表5-6),将表存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档案五)。9.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分户档案。3检查在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体检率不足70%的,不得分;发现有2名(或4名疑似)以上职业病人的,不得分;未组织岗中体检的,缺一人次扣0.5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人次扣0.25分。9.3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分户档案。0.5检查离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组织离岗体检的,缺一人次扣0.25分。9.4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0.5按要求落实,人员调动要有相关记录,将记录存至本人《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六)。检查有关劳动者调岗记录,抽查1~3名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有无调支手续。发现一起或无调动记录的不得分。9健康监护(10分)9.5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0.5按要求落实,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自愿离岗者要有书面签字,将其存入本人《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六)。检查离岗劳动者劳动合同及自愿离岗者书面签字。每发现一人离岗未签字或体检,扣0.25分。9.6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1将此要求列入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时明确告知,在领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时要求员工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表5-6)上签字,将表存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档案五)。查阅有关制度、劳动合同或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以及现场询问劳动者。制度、合同中无相关规定的不得分,每发现一名劳动者不知情的,扣0.25分。9.7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0.5将此要求列入《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落实,个人健康检查表存至本人《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档案》(档案六),报销单据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查阅有关制度、报销单据、体检表。制度中无相关规定、未安排或未全部安排的,此项不得分。9.8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1按要求落实。查阅劳动合同,现场抽查劳动者。发现一起不得分。9.9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按要求落实。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现场抽查询问3名女职工。发现一起不得分。9.10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0.5按要求落实。查阅发放和领取记录。未发放或发放不全的,扣0.5分。-34-

2710应急管理(5分)10.1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其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预案中应明确责任人、组织机构、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救护方案等,另外无救援条件的单位要与最近有救援条件的医疗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查应急预案。预案不完善的,每缺一项扣0.5分。10.2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1定期维护,填写《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将其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现场查看有关记录。无记录或维护不及时不得分。10.3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针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并将演练记录存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档案二)。查演练记录。未进行演练的不得分。10.4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1填写《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表5-5),及时进行报告,并将报告及处理记录存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档案五)。查阅报告情况。发现有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未报告的不得分。2.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得分L的情况,确定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见表16。表16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序号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得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1L<60差(Q1)260≤L<70一般(Q2)370≤L<80中等(Q3)480≤L<89良好(Q4)590≤L优秀(Q5)-34-

28举例:如前述计算,A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运行得分L为82.6分,故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为良好(Q4)。(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在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分级指数(Q)计算的基础上,确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为1、2、3、4级,见表17。1级风险最高,4级风险最低。表1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职业卫生管理质量等级(Q)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极度危险(Z1)高度危险(Z2)显著危险(Z3)一般危险(Z4)稍有危险(Z5)差(Q1)11123一般(Q2)11233中等(Q3)11233良好(Q4)12334优秀(Q5)2234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等级进行了分类,即分为职业病危害严重(A)、职业病危害较重(B)、职业病危害一般(C)3种。用人单位应首先根据所属行业确定其职业病危害类别,即为A类、B类或C类,然后根据上述职业病危害分级办法进行分级,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见表18。根据用人单位-34-

29综合风险等级确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表18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1级2级3级4级职业病危害严重(A)A1A2A3A4职业病危害较重(B)B1B2B3B4职业病危害一般(C)C1C2C3C4举例: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某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则该企业为职业病危害等级的A类企业。经分级得出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为3级,则最终确定该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为A3。五、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一)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用人单位应根据接触有毒化学物、粉尘、噪声、高温、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危害分级指数(G),对作业岗位进行不同的职业卫生管控,见表19。表19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要求序号接触危害作业类型作业分级管控措施1化学物作业相对无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应继续保持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一旦作业方式或防护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轻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存在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34-

30,设置警告及防护标识,强化劳动者的安全操作及职业卫生培训,采取定期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等行动。中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损害。应及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限期完成整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重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严重的健康损害的作业。应在作业点明确标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整改完成后,应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2生产性粉尘作业相对无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应继续保持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轻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存在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粉尘接触水平,并设置粉尘危害及防护标识,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行动。中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危害。应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及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粉尘接触水平。重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极有可能造成劳动者严重健康损害的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作业点设置粉尘危害和防护的明确标识,劳动者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劳动者及时进行健康体检。整改完成后,应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3噪声作业相对无害对于8h/d或40h/周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但<85dB的作业人员,在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不变的情况下,应进行健康监护,一旦作业方式或控制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轻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措施。中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针对企业特点,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重度危害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应尽可能采取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相应的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极重危害目前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对控制及防护效果进行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4高温作业轻度危害-34-

31在目前的劳动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和防暑降温防护措施,保持劳动者的热平衡。中度危害在目前的劳动条件下,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危害。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强化职业健康监护和防暑降温等防护措施,调整高温作业劳动休息制度,降低劳动者热应激反应及接触热环境的单位时间比率。重度危害在目前的劳动条件下,很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危害,产生热损伤。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强调进行热应激监测,通过调整高温作业劳动休息制度,进一步降低劳动者接触热环境的单位时间比率。极重度危害在目前的劳动条件下,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危害,产生严重的热损伤。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严格进行热应激监测和热损伤防护措施,通过调整高温作业劳动休息制度,严格限制劳动者接触热环境的时间比率。电离辐射作业岗位的职业卫生管控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1〕第18号)执行。(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用人单位应根据其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分级(R),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控制和管理措施,见表20。表20不同风险等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控措施建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建议C4鼓励用人单位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B4、C3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个体防护。A4、B3、C2关注重点岗位职业病风险,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的检测,强化个体防护,加强健康监护。A3-A1、B2-B1、C1建立不间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强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的检测和现状评价,严格个体防护和健康监护,对重点岗位进行治理,强化应急管理。注释:此建议表仅供参考,措施-34-

32建议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实施情况,不断总结调整。附录:引用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34-

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76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229.3-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四部分:噪声》(GBZ/T229.4-201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GBZ230-201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189.10-2007)《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第62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1〕第18号)-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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