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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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管理规定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S.00.00.10/SM.0100.00152010-09-16印发封面2010-09-16实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管理规定制度编号S.00.00.10/SM.0100.0015对应文号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1009版2010-9-16在用角色人员编写陈先锋、廖伟容、马辉、凌毅、李广华初审会签、审核批准2010-09-16印发制度信息2010-09-16实施S.00.00.10/SM.0100.0015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管理规定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管理

2、规定1总则1.1为促进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逐级传递和有效落实,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明确了公司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问责内容、对象、原则、方式、实施和回顾管理,适用于公司本部、直属各单位及县级供电子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引用文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第三条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生〔2005〕18号)5、6、7、9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规定(2010)年版)》(南方电网安监〔2010〕5号)2.2应用文

3、件《广东电网公司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广电安〔2010〕49号)5.7.23术语和定义3.1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与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以电力生产(包括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送变电、配用电、小型基建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制造、施工、调试、试验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3.2安全生产问责(以下简称“问责”):系指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有关责任人员因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等原因,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以及违反事故报告规定等,依照

4、本规定追究责任。3.3安全监察部门:指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的公司本部安全监察部及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安全监察部、安生部、质安部、综合部等。3.4人事部门:指履行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职能的公司本部人事部及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人事部、综合部等。共5页第1页S.00.00.10/SM.0100.0015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管理规定4职责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问责管理规定的建立和有效运作负责。4.2各生产经营单位、县级供电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单位问责机制的有效运作负责。4.3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问责程序实施,提出问责意见

5、,对问责实施情况进行监督。4.4各级人事部门对本单位落实问责负责。5管理内容5.1问责的内容发生有责任的下列事故之一的,对责任者实行问责:5.1.1较大以上人身、设备事故。本条定义和等级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5.1.2一般人身事故。系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本规定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5.1.3300万元以上一般设备事故。本条系指造成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1.4300万元以下一般设备事故。本条系指造成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直接

6、经济损失的事故或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其它一般设备事故。5.1.5电网事故。本条定义和等级执行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5.1.6重、轻伤事故。本条定义和等级执行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5.1.7恶性及一般误操作。本条定义执行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5.1.8外包工程人身事故。本条系指公司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外包工程项目中,发生外单位人员人身死亡事故。5.1.9事故隐瞒、谎报。本条系指个人或组织有意不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的行为,包括有意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等。

7、5.2问责的对象共5页第2页S.00.00.10/SM.0100.0015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管理规定5.2.1本规定所称问责对象,是指在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中,从事现场作业和电网设备具体工作的一线人员、从事班组管理和职能管理的管理人员(包括管理专责、部门负责人等)、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人员、公司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管理专责、科室负责人、部门领导)等。涉及公司领导人员管理责任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5.2.2问责事故根据调查分析确定下列问责对象:5.2.2.1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系指未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未执行作业指导书、

8、工作方案等有关安全措施、作业流程、操作步骤,违反劳动纪律等,对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有关人员。5.2.2.2主要、次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责任,系指该部门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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