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五篇)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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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五篇)(篇一)为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镇安委办根据《**县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安办函【2019】3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要求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等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称“七类整治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下决心解决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痼疾和顽疾的“关键一招”。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培训,集中举行各类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实现县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确保实现全国“两会”、重要节假日以及台风、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事故宗数和伤亡数量稳定下降的工作目标要求。二、组织领导镇安委办成立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肖开斌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由蓝房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细化落实工作任务,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持续推进本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根据**

1年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抓住重大事故隐患这个关键点不放松,突出抓好七类整治行动,狠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切实提升安全保障水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治超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要继续集中清剿隐患,防范源头风险,狠抓危险路段、公路桥梁等重点设施安全防护。⠼/span>(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我镇火灾事故易发类型特点,紧紧抓住火灾事故多发重点地区,针对电器引燃,电动自行车自燃、安全疏散通道不畅、“三合一”违规混住、安全生产操作违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三合一”、家庭作坊、废旧品回收站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继续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车“正源清违”、“打通生命通道”等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冬春火灾防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职责,切实降低火灾风险,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刻吸取中交二航局佛山“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教训,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突出深基坑、盾构机、起重机、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监管力度、强化农民自建房城市“三旧”改造建房安全监管,严查严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抢进度、赶工期、盲目招工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停工要求,严防两处险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施工坍塌、机械伤害等事生,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刻吸取**张家口“11.28”重大爆燃事故和中山“12.9”较大爆燃事故教训,紧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严密做好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的“四防”工作。强化烟花爆竹旺季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六)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2要加强景区景点尤其是“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有关主管部门要重点针对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强化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维修检测。要加强恶劣天气下的旅游设施安全防护和保障,坚决杜绝旅游设施带病运行、严厉打击旅游包车车辆的“三超一疲劳”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景区经营主体要在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合理梳导控制客流,制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采取行动,迅速召开会议部署,深入安全生产工作最前线抓好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问题查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2、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分类制订七类整治行动年度方案,细化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持续有效推进七类整治行动。认真履行在此项行动中的工作职责,不涉及“七类整治行动”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持续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行动,3、严格执法绝不手软。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管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执法提施,要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安全生产失信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实施联合惩戒制度,强化警示教育。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改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七类整治行动工作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广一批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效应;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推动企业将事故案例教育纳入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内容,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真正实现企业本质安全。5、加强应急,提升能力。要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边改革、边防范、边应急”的指示要求,在机构改革和“七类整治行动”

3期间,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应急能力,强化应急准备,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水平。(篇二)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一)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醇基燃料、受限空间、农村空心房及危旧房屋、竹木制品、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1.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提升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及信号系统、采掘系统、“六大系统”建设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排查开拓上山公路、超前剥离、开采顺序、台阶参数等与设计的符合情况及边坡管理、监测监控、排土场、爆破作业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等。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2.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针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强化重点在建施工单位和环节的安全质量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加大对农村空心房、危房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不留尾巴、不留隐患。加强农村自建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工的责令停工,该处罚的要进行处罚。此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3.

4竹木制品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竹木制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是否限期整改;是否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证件、是否按时审证;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制度,危险区域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演练,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4.燃气安全方面:组织全面摸排,摸清所有燃气用户基础信息和瓶装燃气钢瓶底数,重点对商业集聚区域、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隐患拒不整改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停业整顿。建立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液化气钢瓶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的可追溯动态监控;对所有瓶装燃气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购换气实行实名登记,实现每个钢瓶安全管理精准定位。组织开展对全县餐饮场所、饭店醇基燃料使用环节安全风险摸排及包装物、容器和灶具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依法打击制假制劣违法行为;对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醇基燃料和灶具进行查处,规范醇基燃料市场秩序,此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打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组织建立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6.有限空间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农村沼气池、地窖、三格化粪池等农村有限空间管理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作业前检测检验等工作,配置完善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做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引发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此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开展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确保安全。(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活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5(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篇三)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即安办[**]32号)要求,镇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2月份,在全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刻吸取“11·22”事故教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要求,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整治范围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涉氨制冷、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皮鞋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三、责任分工(一)道路交通-牵头单位:镇交警中队,配合单位:交通所、公路站等;(二)工程建设-牵头单位:镇村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交通所、国土资源所等;(三)消防-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配合单位:供电所、教育办、医院、综治办、工商所等;(四)非煤矿山-牵头单位:安监办,配合单位:供电所、国土资源所、派出所等;(五)危险化学品-牵头单位:安监办、配合单位:派出所、供电所、交通所等;(六)烟花爆竹-牵头单位:安监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七)油气管道-牵头单位: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等;(八)城镇燃气-牵头单位:镇村建设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城管中队、工商所、交通所、安监办等;(九)涉氨制冷-牵头单位:安监办,配合单位:工商所、派出所、供电所等;

6(十)民爆物品-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交通所等;(十一)农业机械-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等;(十二)皮鞋生产-牵头单位:皮鞋指导办,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办、供电所等。(十三)中小企业-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配合单位:大项目办。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所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5日前):组织召开行业领域专题会议,结合青岛市、**市**年“安全年”行动安全整治六大战役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由牵头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制定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二)全面整治阶段(4月5日至11月30日):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排查和治理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直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专项整治期间,对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重点监管企业至少组织两轮拉网式检查,对资质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各部门要将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列出清单,分别于4月20日前和9月20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同时,为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全镇整治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请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度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和下步工作打算等报镇安委会办公室。(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管区、部门要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五、有关要求

7(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要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领导要倾注主要精力组织实施;二是按照管行业(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直管责任。同一行业多部门管理的,由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要求,管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搞好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联手联动,协同整治。各管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可采取多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突出隐患。(二)抓好四项结合,务求取得实效。一是与正在开展的“安全年”行动计划“六大战役”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六大战役”实施方案,全面打响“六大战役”;二是与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检查涉及安全生产相关证照资质,严厉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与“打非治违”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四是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场所)监管台账摸排、上报工作相结合,对排查出的重点单位(场所),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纳入重点监管。(三)严格执法检查,杜绝人情执法。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做到“刚性执法不走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活动,行使执法权力,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违法行为,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安全生产执法失之以宽、打招呼、讲人情的问题。(四)发动媒体群众,营造良好氛围。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借助媒体、专家的舆论影响和专业力量,深入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工会、妇联、共青团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维护职工隐患举报的权利;实施“隐患公开曝光”制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传媒载体,定期公开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创新举报方式,运用微信、微博等扩大12350、公开电话、邮箱等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社会认知度。(篇四)

8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推动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精神,努力实现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健发展。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大调解中心副主任陈兴、人大副主席左朝杰、副镇长时杰为副组长,以安办、派出所、综治办、卫生院、建管所、水务所、国土所、林业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办,由安办主任杨崇锡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联络、综合协调、方案制定、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网格化责任体系,“一把手”要带头履职,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到位,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成效。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扎实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全面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整治重点(一)重点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重点项目、燃气、特种设备、酒类企业、消防等行业。(二)重点区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危险路段、人员密集场所和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等区域。(三)重点企业:高危行业、室外作业、重大危险源来发生事故的企业。(四)重点时段:汛期、高温期、节假日、工作交接和夜间作业等时段。四、任务分工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由镇长刘云刚带队,派出所、安办等部门协调配合。一是重点检查新希小在建工程和国正商贸城,深入开展建设施工安全整治,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运输机械、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挖坑打桩、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临时围墙等;重点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不办理施工手续,以及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二是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相关要求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监管,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三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

9道路交通:由交管办主任副镇长时杰带队,交管站成员、派出所配合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古蔺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整治实施方案》和《古蔺县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及要求,扎实开展整治攻坚工作;二是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尤其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三是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涉牌涉证、疲劳驾驶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办公设备、办公场所和装备等,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五是切实加强公路安保设施建设,排查路面安全隐患,抓紧安装安保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等,确保全面完成公路安保设施建设任务。特种设备、酒类企业、燃气、消防安全:由镇长刘云刚带队,安办配合工作。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依法淘汰、关闭达不到安全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对酒类企业要严格查验生产经营资质,加强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必须责令停工整改。燃气安全重点是禁止销售门市储存燃气,销售人员资质和用户安全使用燃气情况。消防安全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的监管力度,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等公共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五、方法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为期3个月,分4个阶段进行:(一)动员和自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督促企业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造册,督促整改。排查隐患的同时,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性的认识。(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20日)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发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挂牌、整改、验收、销号、归档“五到位”,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整改。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21日—7月5日)不定期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以及交叉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全镇重点行业领域工作的现场检查和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防整治工作流于形式,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10全力配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组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相关督查情况将由县政府安委会进行通报,对整治期间因工作开展不力或发生恶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部门,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外,其主要负责人还要在大会上作检讨性发言,并在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总分值内扣减相应分值。(四)巩固总结阶段(7月6日—7月15日)对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存在的不足,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建立完善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一)认真排查,重拳整治。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的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集中执法、专项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配合县级部门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用典型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三)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标语、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边整改边总结,归纳提炼工作经验的同时,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全专项整治期间的工作进展、典型案例、采取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以及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材料到镇安办。(篇五)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长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压事故、保平安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五·一”期间生产安全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4月2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决定,自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对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巩固安全生产春季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监督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兵把守、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安全责任、规章制度

11、操作规程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专项整治的范围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要在全面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春季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道路(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校车安全等行业(领域)开展,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专项检查。三、责任分工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安委会牵头,按照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道路(水上)交通和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建筑工地的专项整治由市住建委、市市容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职责实施。市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做好相关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四、治理内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方面:重点检查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执行情况,有力打击无证驾驶、非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运营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路面管控的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加强三轮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的安全工作管理;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情况;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车辆登记、检验、市场准入的落实情况;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管理情况;长途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落实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情况;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齐配足、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擅自挪用、停用等问题;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水压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门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是否分开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被遮挡、覆盖等现象;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情况;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存在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是否在商场、市场、集贸市场内设置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三合一”、“二合一”场所;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12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建筑材料和结构配件检验、检测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监管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与施工进度同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承包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坍塌、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高大模板等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报备及组织演练情况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重大危险源和要害部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报备及组织演练情况;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地下管道和受限空间内施工作业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等。水上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内河船舶涉水作业的治理情况;涉水作业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渔业船舶持证作业落实情况;渔业船舶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渡口设置、渡船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标准;渡口码头是否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是否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等。同时,烟花爆竹、校车、油气管线、特种设备等行业要均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专项治理。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5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要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发动一线员工立足岗位查找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对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

13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成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市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检查。(四)总结阶段(月26日至6月30日)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于7月2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打好这场专项整治的攻坚战。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严格标准,重拳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业标准,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的方式,认真开展执法行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机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市政府安委会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落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责任倒查,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开展的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依法严管与发展经济、繁荣市场的关系,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打击少数人违法经营活动的关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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