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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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国家标准局!986-08-22发布,1987-05-01实施为保隙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防止爆破事故,特制订本规程。除军事爆破エ程外,一切进行爆破工作的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都必须遵守本规程。!管理制度与职责范围1.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1.2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エ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爆破作业的主管部(或相当于此…级的总公司)鉴定批准。1.3进行爆破工作的企'ル,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1.4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a.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师、技术员担任;b.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段(班)长应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1.5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5.1年满十八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1.5.2工作认真负责:1.5.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5.4体检合格;1.5.5按爆破员培训大纲(附录A)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11.1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在高温、有沼气或粉尘等爆炸危险场所的爆破工作,必须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进行。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1.2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1.2.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1.2.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1.2.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1.2.4组织领导重大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1.2.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1.2.6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査和处理。1.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1.3.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査质量:1.3.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1.3.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1.3.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4爆破器材库主任的职责:1.4.1负责制定仓库管理细则:1.4.2督促检查爆破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1.4.3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

21.1.1组织或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1.1.2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爆破器材保管员(发放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1.3爆破器材试验员负责进行爆破器材的检验工作。1.4爆破段(班)长的职责:1.4.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1.4.2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细则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1.4.3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1.4.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1.5爆破员的职责:1.5.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1.5.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1.5.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1.5.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1.5.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2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2.1■■・殷规定2.1.1露天、地下、水下和其他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3碉室爆破、蛇穴爆破、深孔爆破、金属爆破、拆除爆破以及在特殊环境下的爆破工作,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裸露药包爆破和浅眼爆破应编制爆破说明书。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爆破说明书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2.1.1在城镇居民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和重:要设施附近进行爆破,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协商,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大爆破应有现场指挥。大爆破设计书的审批权限,由各主管エ业部(或相当于此级的总公司)规定。大爆破作业除报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2.1.2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b.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e.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f.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g.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h.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i,光线不足或无照明;j.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2.1.3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2.1.4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晩,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4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2.1.1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装药前应对嗣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b.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使用木质炮棍装药;d,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e.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f.禁止烟火:g.禁止用明火照明;h,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け油炸药。2.1.2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兩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b,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d.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e,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2.1.3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2.1.4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min(不包括兩室爆破),地下爆破不少于15min(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オ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2.1.5地下爆破作业点的有毒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表1的标准。

5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气体含量应每月测定一次,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应在爆破前后进行有毒气体测定。地下各爆破作业点的通风要求与安全措施,应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批准。表1地下爆破作业点有毒气体允许浓度名称符号最大允许浓度按体积%按重量mg/m3ー氧化碳co0.0024030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N020.000255氮)二氧化硫S020.0005015硫化氢H2S0.0006610氨NH30.00400302.1.1严禁在残眼上打孔。2.2爆破警戒与信号2.2.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2.2.2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煤矿在爆破空气冲击波危险范围外的冋风巷道设置岗哨,必须经矿山总工程师批准。岗哨应配带自救器。2.2.3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6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ワ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信号ーー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第三次信号ー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査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査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2.1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2.1.1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2.1.2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2.1.3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2.1.4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2.2盲炮处理2.2.1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单位总工程师批准;c.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e.电カ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

7应采取预防措施;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2.1.1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2.1.2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c,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d.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e.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ー班继续处理。2.1.3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a.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b.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c.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筱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ー步处理。2.1.4处理胴室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a.如能找出起爆网路的电线、导爆索或导爆管,经检査正常,仍能起爆者,可重新测量最小抵抗线,重划警戒范围,联线起爆;

8b.沿竖井或平洞清除填塞物,重:新敷设网路,联线起爆或取出炸药和起爆体。2.1.1处理水下裸露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a.在盲炮附近另行投放裸露药包,使之殉爆;b.小心地将药包提出水面,用爆炸法销毁。2.1.2处理水下炮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a.造成盲炮的因素消除后,可重新起爆;b.填塞长度小于炸药的殉爆距离或全部用水填塞者,可另装入起爆药包起爆;c.在盲炮附近投放裸露药包爆破。2.1.3破冰爆破发生盲炮,可在盲炮包处投放新起爆药包诱爆。2.1.4处理地震勘探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a.从炮孔中小心地取出药包,用爆炸法销毁;b.不可能从炮孔或炮井中取出药包者,可装填新起爆药包进行诱爆。2.1.5处理金属、金属结构物和热凝物爆破的盲炮,应吹出部分填塞物,重新装起爆药包诱爆。处理热凝物爆破的盲炮,必须使孔壁温度冷却到40℃以下,オ准重新装药爆破。2.2机械化装药2.2.1粒状炸药露天装药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车厢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厢体必须有良好的接地;b.输药管必须使用专用半导体管。钢丝与厢体的联接应牢固;c.装药车系统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万Q;d.输药螺旋与管道之间必须有足够的间隙;e,发动机废气排出管应安装消焰装置。排气管与油箱和轮胎应保持适当距离。装药车上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

92.1.1井下装药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装药器的壳体应用耐腐蚀的导电材料制作;b.输药管必须采用专用半导体管;c.装药器应接地良好,整个系统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万Q。2.1.2采用上述装药车(器)装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输药风压不得超过额定风压上限值:b.不准用不良导体垫在装药车(器)下面;c,返粉药再使用时必须过筛,严禁石块和其他杂物混入药粉室:d.电カ起爆和导爆管起爆的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结朿后,方准装入炮孔。3起爆器材加工和起爆方法3.1起爆器材加工3.1.1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爆破器材库区的专用房间加工,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城市拆除爆破和其他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爆破工程,允许在作业面附近的单独房间、帐棚等安全场所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3.1.2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铺有软垫和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工作台上应安装帯有金属框架厚度不小于〇.8mm的有机玻璃防护板,以保护操作者的脸部和胸部。多工作台同时加工时,相邻工作台的端部应安装厚度不小于100mm、高度不小于0.7m、宽度与工作台宽度相同的硬质木板。两相邻工作台的间距不小于1.5m。每个工作台上存放的雷管不得超过loo发,且应放在带盖的木盒里。操作者的手中只准拿ー发雷管;。3.1.3应使用快刀切取导火索或导爆管。每盘导火索或每卷导爆管的两端应先切掉5cm。切取导火索或导爆管时,每根导火索的一头应切成垂直面。每根导爆管的两端都切成垂宜面,一端封口。

10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管时,工作台上禁止堆放雷管。切割前应认真检査导火索和导爆管的质量,凡有过粗、过细、破皮和其他缺陷的部分,均应切除。3.1.1装配起爆管和信号管前,必须逐个检査雷管质量,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雷管内有杂物,严禁用工具掏和嘴吹,只准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弹不出杂物的雷管,禁止使用。3.1.2应将导火索和导爆管有垂直面的一端轻轻插入雷管,不得施转摩擦。金属壳雷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ロ,纸壳雷管应采用胶布捆扎紧口或附加金属箍圈后紧口。3.1.3加工好的起爆管与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必须系上标记。3.1.4用于潮湿或有水工作面的起爆管和起爆药包必须进行防潮、防水处理。3.1.5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加工起爆药包时,应用木质或竹质锥子,在炸药卷(包)中心扎ー个雷管大小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药卷。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或电雷管的脚线将雷管固紧。加工起爆药柱时,必须将雷管放在药柱的预留孔内,禁止露在药柱外面。3.1.6开凿井筒用的起爆药包,应在地面离井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加工。延深井筒时,经单位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方允许在井筒内的某•水平层的专用胴室内加工起爆药包。兩室爆破用的起爆药包,应在距工作面50m以外的特定地点加工。3.2起爆方法3.2.1电雷管使用前,应在单独房间里(不超过六个月的野外流动爆破作业允许在室外安全地点)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也雷管的电阻值。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证书的规定。检测雷管的电阻应在带凸缘的工作台上进行。被检测的雷管应放在防护板后面或钢管里。每个工作台上存放的雷管数不得超过100发。检査合格的雷管的两脚线必须短路联接。3.2.2用于同•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3。,

11银絡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8Q。3.1.1只准采用专用爆破电桥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mA。必须在装药填塞完毕和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后,オ准在作业面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3.1.2爆破网路主线应设中间开关,并与其他电源线路分开敷设,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不准利用铁轨、铁管、钢丝绳、水和大地作爆破线路。露天爆破允许使用架设在电杆瓷瓶上的裸露导线,但不准使用直流电机车的架空线。3.1.3必须严格检査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库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路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3.1.4爆破网路的连接必须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或药室)装填完毕和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3.1.5爆破主线与起爆电源或起爆器联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应与实际计算值符合(允许误差±5%)。若不符合,禁止联接。3.1.6有煤尘(含矿尘)和气体爆炸危险的矿井采用电カ起爆时,只准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其他情况下准许采用动カ电、照明电和经鉴定合格的起爆器作为起爆甩源。电カ起爆时,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为: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宜流电不小于2A;大爆破,交流电不小于4A,直流电不小于2.5A。3.1.7用动カ电源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瀑开关必须安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的钥匙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由他指定的爆破员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3.1.8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3.1.9地铁、隧道、地下兩室、地下水利工程和井下采煤等的电カ起爆,当采用电缆作为专用爆破线时,距装药工作面50m以外允许电气照明。

12地下金属矿的电カ起爆,属•般爆破者,装起爆药包前必须撤除工作面的•切电源;属大爆破者,装起爆体前的停电范围由设计确定。露天兩室大爆破,装起爆体前应撤除各个嗣室的电源。3.1.1各种起爆器和用于检测电雷管及爆破网路电阻的爆破专用欧姆表、爆破电桥等电气仪表,每月以及大爆破前应检查ー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3.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采用导火索起爆:a.竖井、倾角大于30°的斜井和天井工作面的爆破:b.有沼气和粉尘爆炸危险工作面的爆破;c.借助于梯子、绳索和台架才能点火,而且较难撤至安全地点的爆破:d.深孔爆破。3.1.3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单个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或分组ー次点火的组数),地下爆破不得超过5根(组),露天爆破不得超过10根(组)。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3.1.4同ー工作面由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应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掌握信号管或计时导火索的燃烧情况,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3.1.5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时,露天爆破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井下爆破必须先点燃计时导火索。信号管响后或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信号管和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三分之一。3.1.6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点火前,必须用快刀将导火索切掉5cm。严禁边点火边切导火索。3.1.7只准用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133.1.1导爆索起爆网路应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连接。搭接时,两根导爆索重叠的长度不得小于15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捆绑应牢固。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3.1.2导爆索网路除连接时的水手结外,禁止打结或打圈。交错敷设导爆索时,应在两根导爆索之间放ー厚度不小于10cm的垫块。嗣室爆破时,导爆索与镀油炸药接触的地方应采取防渗油措施或采用塑料被覆导爆索。3.1.3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3.1.4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孔外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距。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3.1.5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路时,应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断导爆管和秒延期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3.1.6在有矿尘、煤尘或气体爆炸危险的矿井中爆破,禁止使用导爆管起爆。4地下爆破4.1■■一般规定4.1.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表陷落和山坡滚石时,必须在通往陷落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标志,防止人员误入。4.1.2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时,不准爆破。4.1.3电カ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必须悬挂,不得同金属管物等导电物体接触,也不得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等。4.2井巷、隧道掘进爆破4.2.1用爆破法贯通巷道,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填明进度。两工作面相距15m时,地质测量人员应事先下达通知,此后,只准从ー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双方工作面的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オ准起爆。巷道贯通后,两侧开掘面应协调放炮时间。

144.1.1间距小于20m的两平行巷道中的ー个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相邻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4.1.2距离炸药库30m以内的区域禁止爆破。在离炸药库30〜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禁止任何人员留在库内。4.1.3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必须保持工作面与新鲜风流巷道之间的畅通。爆破后人员进入エ作面之前,必须用水喷洒爆堆,并进行充分通风。4.1.4天并掘进采用深孔分段装药爆破时,装药前必须在通往天井底部出入通道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确认底部无人,方准起爆。4.1.5竖井、盲竖井、斜井、盲斜井或天井的掘进爆破,起爆时井筒内不得有人。4.1.6在井筒内运送起爆药包,必须把起爆药包放在专用木箱或提包内。不得使用底卸式吊桶。禁止同时运送起爆药包与炸药。4.1.7往井筒掘进工作面的运送爆破器材时,除爆破员、司泵エ和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得留在井筒内。工作盘和稳绳盘上除护送吊桶的爆破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装药时,禁止在两个吊盘上进行其他作业。4.1.8井筒掘进时,必须使用绝缘的柔性电线作爆破导线:电雷管脚线的长度应比炮眼深度长1m以上;电爆网路的所有接头都必须用绝缘胶布严密包覆并高出水面。4.1.9起爆前必须打开所有的井盖门。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必须撤离井口。4.1.10用钻井法凿竖井井筒时,破锅底和开马头门的爆破作业必须采取特殊安全措施,并报单位总エ程师批准。用冻结法凿竖井井筒时,•般不得用爆破方法开凿表土冻结段。如果必须爆破,则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4.1.11用反井凿井时,爆破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反井采用木垛盘支护,支护必须及时,爆破前最末・道垛盘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1.6m;b.爆破前必须将人行格和材料格盖严:放炮后,应首先通风。吹散炮烟后,方准进行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经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15C,用吊罐法施工时,爆破前必须摘下吊罐,并放置在水平巷道的安全地点;放炮后,必须指定专人检查提升钢丝绳和吊具有无损坏,反井下方严禁进行其他作业;d.刷井时必须有防止坠人的安全措施;爆破前必须回清炮孔底以下0.3m范围内的木垛盘,否则不得爆破.4.1.1井筒掘进爆破使用硝化甘油类炸药时,所有炮孔的布置必须与前•批炮孔的位置互相错开。4.1.2在有沼气爆炸危险的隧道内爆破时,应遵守本规程4.4的有关规定。4.1.3在不良地质条件、河流、湖泊或水库下面掘进巷道或隧道时,应按照专项设计进行爆破。4.1.4用压气盾构法掘进隧道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有压缩空气的区域内。4.1.5在沉箱(包括下沉式沉箱和隧道式沉箱)中爆破时,必须在沉箱工作面岩石坚硬且底板至沉箱顶板的距离大于2m的条件下,オ允许进行爆破作业。4.2地下采场爆破4.2.1地下深孔或碉室大爆破时,起爆之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出危险区。危险区范围由设计确定。4.2.2通向二次爆破(破大块サ也点的每ー个入口,都必须设置警戒标志。只有在确认爆破危险区无人的情况下,方准起爆。4.3煤矿井下爆破4.3.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持有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在有煤(岩)及沼突出危险的煤层中,必须固定专人爆破。4.3.2有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准进行爆破作业:a.工作面有新鲜风流,风量和风速符合煤矿的特殊要求;

16b,所使用的爆破器材和辅助爆破器材的各项指标,经煤炭工业部指定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获得合格证:c.装药前和起爆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其值应小于1%;d.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对作业面20m以内的巷道进行洒水降尘。4.1.1应按危险程度选用相应安全等级的煤矿炸药:a.无沼气岩巷掘进工作面可以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b.低沼气矿井,有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ー级或・级以上的煤矿许用炸药:c,高沼气矿井,有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二级或二级以下的煤矿许用炸药:d.有煤气与沼气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三级或三级以上的煤矿许用炸药:e.严禁使用黑火药。4.1.2煤矿井下爆破使用电雷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低沼气矿井允许使用普通的瞬发电雷管或毫秒电雷管:b.高沼气和有煤与沼气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的瞬发电雷管或毫秒电雷管;c.有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使用毫秒电雷管与煤矿许用的毫秒电雷管时,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电雷管。4.1.3在岩层中开掘井巷或延深井筒时,无沼气的工作面,可以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和延期电雷管。这些井巷必须距离有沼气的煤层(岩层)10m以外,工作面接近地质破碎带时,矿总工程师应根据具体情况,再加长这个距离。4.1.4井下爆破必须使用防爆式起爆器。开凿或延深]!通地面的井筒时,无沼气的井底工作面可使用其他电源起爆。此时,电压不得超过380V,且必须有防爆式电カ起爆接线盒,接线盒所用的电源、线路连接方法、开关的构造和装设的地点等都应编制设计,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174.1.1炸药与电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加锁的爆破器材箱内:严禁乱扔、乱放。爆破器材箱必须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的地点。每次起爆时,都必须把爆破器材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4.1.2可用水炮泥或不燃性、可塑性的松散材料(如粘土或粘土和沙子的混合物等)填塞炮孔。使用水炮泥时,其后部必须用不小于0.15m的炮泥将炮孔填满堵严。无填塞或填塞长度不足的炮孔严禁爆破。4.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爆破,并立即报告队、班长,及时进行处理:4.1.4面的支架落后于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留有伞檐;b.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或超过1%:c.炮孔内发现出水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沼气涌出、煤岩松动、透老空等情况:d,爆破地点附近的设备、工具和电缆等没有可靠的保护:e.未设警戒。4.1.5为防止炸药爆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装药前,彻底清除炮孔内的煤(岩)粉:b.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使各药卷间彼此密接,用カ要适当,不得冲撞:c.不得使用水分超过0.5%的硝铉粉状炸药:d.煤层内相邻炮孔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4m。4.1.6炮孔的装药量和填塞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煤层或岩层爆破,炮孔深度不得小于0.65m;b.在煤层内爆破,填塞长度至少应为炮孔深度的二分之一:使用截煤机掏槽时,填塞长度不得小于0.5m;c.在岩层内爆破,炮孔深度在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炮孔深度的二分之一;炮孔深度在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炮孔深度的三分之二:炮孔剩余部分都应用填塞材料填满;

18d,在有几个自由面的工作面爆破时,最小抵抗线的长度不得小于0.5m;爆破大块时,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4.1.1有沼气与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雷管实行全断面一次爆破。长壁回采工作面不准分区段同时爆破。4.1.2井下爆破作业,严禁在ー个炮孔中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炸药。4.1.3连接爆破主线与脚线、检査线路、导通和起爆作业,必须由指定的爆破员单人操作。4.1.4爆破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起爆,掩护地点到爆破工作面的距离,由单位主管部门规定。4.1.5爆破后,爆破员和班、组长必须巡回检查爆破地点的通风、沼气、煤尘、顶板、支架、盲炮、残爆等情况,遇有险情,应立即处理。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4.1.6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除遵守4.2.1的规定外,对方工作面应设置栅栏和警告标志,保持正常通风,只有两个工作面的沼气浓度都在1%以下时オ准爆破。4.1.7有严重冲击地压的煤层,采掘工作面的爆破撤退距离和爆破后进入工作面的时间,应根据实际考察结果确定。4.1.8有煤(岩)和沼气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前所有的废炮孔应用不燃性材料充满填实,大立径钻孔的充填深度应超过炮孔装药深度,同时加强采掘工作面的支护,背好顶帮。4.1.9在石门用震动爆破揭开有煤(岩)和沼气突出危险的煤层时,工作面与煤层之间的最小距离:急倾斜煤层为2m;倾斜和缓倾斜煤层为1.5m。4.1.10禁止在石门用震动爆破揭开突出危险程度较大或沼气压カ大于10个大气压的煤层。4.1.11用震动爆破揭开有沼气突出危险的煤层,必须作专门设计,报企业主管部门批准。专门设计中应规定爆破参数、起爆地点反向风门的位置、避灾路线以及停电、撤退距离和警戒的范围等。爆破前应加强震动爆破地点附近的支护。

19为了减少突出强度,可采用挡栏措施。4.1.1震动爆破的第一次爆破如果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则第二次爆破仍必须按照震动爆破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加强巷道支护,设置迎面支架,有专人观察突出预兆,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査沼气浓度,方可进行作业。作业中如果发现突出预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4.1.2在有煤气与沼气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采用松动爆破时,必须进行专门设计,经矿总エ程师批准,爆破作业由专人负责指挥。专职爆破员实施,并作好记录。松动爆破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4.1.3在断层、破碎带、老窿、无炭柱等复杂地质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编制防止沼气、积水涌出等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4.1.4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的爆破,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4.1.5在高沼气及其有煤与沼气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应安设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4.1.6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在特殊情况下,留有未爆破的装药炮孔时,当班爆破员必须在现场向下ー班爆破员交待清楚并作出明显标志。4.1.7严禁裸露(含糊炮)爆破。4.2高硫高温矿井爆破4.2.1在具有硫尘或硫化物粉尘爆炸危险的矿井进行爆破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定期测定粉尘浓度;b.禁止用明火起爆或导爆索等在孔外传爆;c.禁止用炮孔深度小于0.65m的浅眼爆破、裸露药包和无填塞的炮孔爆破,炮孔填塞长度不得小于炮孔全长的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30cm;d,装药前,工作面应洒水。浅眼爆破时离工作面10m范围内的空间和表面都要洒水,深孔爆破时离

20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全部空间和表面都应洒水;e.爆破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自救器和防爆蓄电池灯,不得使用其他照明:f.每次爆破后,必须经专业救护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4.1.1在高硫矿井使用硝铉类炸药进行爆破,必须事先测定硫化矿矿粉的铁离子浓度和含硫量。当矿石含硫量超过30%,矿粉含硫酸铁和亚硫酸铁的铁离:浓度之和(三价铁和二价铁)超过0.3%,作业面潮湿有水,使用硝锈类炸药爆破时,必须清除孔内矿粉;严禁炸药与孔壁!!接接触;炸药应包装完好无损;不得用硫矿渣填塞炮孔:严格控制装药时间和炮孔数。4.1.2在超过60℃的高温矿井爆破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装药前必须测定工作面与孔底温度;b.爆前、爆后必须加强通风,并采取喷雾洒水等降温措施;c.孔底温度为60~80'C时,炸药应用沥青牛皮纸包装完好,不得与孔壁接触;向孔内装药至起爆的时间不应超过lh;d.孔底温度为80~140℃时,炸药必须用石棉织物或者其他绝热材料严密包装,孔内不准装雷管,可采用防热处理的黑索金导爆索起爆;装药至起爆的时间应经过模拟试验来确定;e.孔底温度超过140℃时,应采用耐高温爆破器材。4.1.3在同时具有高温、高硫和硫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爆破时,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准进行爆破作业。4.2钾矿井下爆破4.2.1爆破作业面及其附近巷道、电器设备附近和起爆站等重要地点,必须测定空气中氢气和沼气的浓度,确认无危险时,方准进行爆破准备工作。4.2.2起爆站应设在安全区的新鲜风流中。4.2.3装药前,必须切断采区的动カ电源和照明电源,起爆前要检查爆破网路绝缘情况。

214.1.1爆破网路的设计应使响炮顺序逆着风流方向依次起爆。4.1.2响炮15min后,瓦斯检查员应进入爆破作业面和电气设备附近检查瓦斯(氢气、沼气等)浓度,确认无瓦斯爆炸危险,并检查确认动カ电网、照明电网和电气设备无破损,绝缘良好时,方可恢复送电。通风正常之后,オ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4.1.3在有氢气和瓦斯爆炸危险的矿井爆破时,只准使用符合钾矿爆破安全要求的爆破器材。4.2石油矿和地蜡矿的井下爆破4.2.1应根据矿井内空气中有毒气体、瓦斯和油蒸气等爆炸危险性气体的浓度,确定允许进行爆破作业的工作面,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的地点,严禁爆破。4.2.2在批准爆破作业的地点进行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确保爆破作业面有新鲜风流,可燃气体的浓度不超过危险标准;b.采用安全炸药;c.采用煤矿许用型雷管,严禁明火起爆或导爆管起爆:d.严禁使用裸露药包爆破,严禁用不足1m深的炮孔爆破;e.只准在不含石油和地蜡的岩层中掘进井筒,且无瓦斯析出的情况下,使用导爆索起爆;f.炮孔深度为ト1.5m时,填塞长度不应小于孔深的二分之一:炮孔深度超过1.5m时,填塞长度不应小于孔深的三分之一,且不短于0.75m,严禁无填塞爆破;g,有数个自由面时,每个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4.2.3石油矿的爆破,应在装药前和起爆前测定工作面和工作面20m以内的所有巷道及起爆站的瓦斯和油蒸气浓度。4.2.4应清除工作面及工作面20m以内的各巷道底板上的石油,并覆盖砂;。4.2.5应有一名职务不低于采矿エ段(或班)长的安全员在爆破现场监督实施爆破作业。

224.1.1每次爆破后,必须有专人检查工作面的情况和工作面的通风,最后由班长或エ段长批准,オ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4.1.2对有瓦斯和岩石突然喷出危险的矿井,爆破作业应遵守本规程4.4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4.1.3有轻石油和瓦斯强烈喷出的炮孔,禁止装药爆破,只有少量滴状石油析出的炮孔,仔细清除油滴之后,可以装药爆破。5露天爆破5.1一般规定5.1.1露天爆破需设人工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其结构必须坚固严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通往人工掩体的道路不得有任何障碍物。5.1.2在同一地区同时进行露天和地下开采。或在露天开采场地附近地下有排水或运输巷道时,每次进行露天(或地下)兩室、深孔大爆破的单位都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通知中应说明爆破时间、地点、方法、规模、危险范围和采取的安全措施。5.1.3露天爆破后,须经安全人员认真检査工作面安全情况,确认爆破地点安全,オ准恢复作业。5.1.4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5.1.5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必须统・指挥。5.1.6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ー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5.1.7露天高硫矿床爆破应遵守本规程4.5的有关规定。5.1.8为防止人员陷入松软土岩或砂矿床爆后空穴,爆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经安全检查,确认无塌陷危险后,方准恢复作业。5.2裸露药包爆破5.2.1裸露药包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包,如不能达到此

23要求,则只准用齐发起爆,禁止用石块覆盖药包。5.1.1一般情况下不宜将炸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特殊情况下nJ"以例外,但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5.2浅眼爆破5.2.1浅眼爆破应形成台阶,并应符合爆破说明书有关钻眼、装药、填塞、起爆顺序等项规定。5.2.2采用导火索起爆或分段电雷管起爆,炮孔间距应保证其中一个炮孔爆破时不致破坏相邻的炮孔。5.2.3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5.2.4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爆破作业。5.2.5如无盲炮,从最后ー响算起,经5min后オ准进入爆破地点检查,若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允许进入爆区检查。5.3深孔爆破5.3.1深孔爆破,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5.3.2深孔周围(半径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孔口岩石不稳固者,应进行维护。5.3.3深孔爆破必须采用电カ、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法。5.3.4填塞时,不得将雷管脚线、导爆索或导爆管拉得过紧。5.3.5在特殊条件下(如冰、冻土层或流砂等),经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方准边打眼、边装药,且只准采用导爆索起爆。5.3.6禁止用炮棍撞击阻塞在深孔内的起爆药包。5.4洞室爆破5.4.1碉室大爆破必须有经审批的爆破设计、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5.4.2兩室大爆破所用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复査检验,并进行爆破网路的预爆模拟试验。

245.1.1兩室大爆破的平洞、小井和药室掘进完毕后,应进行测量验收。5.1.2平嗣横断面的高不得小于1.5m,宽不得小于0.8m,小井的横断面积不得小于1mへ2。施工中,必须经常检查巷道、嗣室的顶帮围岩情况及支护的稳固程度。在小井或平胴口附近,应设有堆放炸药的场地。5.1.3碉室的装药作业应由爆破员或由爆破员帯领经过培训合格发给临时作业证的人员进行,装起爆体的作业只准由爆破员进行。5.1.4嗣室装药,必须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电源照明,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照明灯应设保护网,灯泡与炸药堆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装药人员离开胴室时,应将照明电源切断。往洞室中装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只准使用矿用蓄电池灯,安全汽油灯或安全手电筒照明,并且必须切断一切电源,拆除一切金属导体。5.1.5爆破工作领导人必须核实确室装药量,并检査碉室内炸药和起爆药包安放的位置是否正确。5.1.6嗣室装药时间超过一昼夜,并且使用硝钱类炸药做起爆药包者,应事先对雷管的金属壳或纸壳采取防潮措施。5.1.7洞室内有水时,应进行排水或对炸药采取防水措施。5.1.8在保证填塞质量的同时,必须保证爆破网路不受损坏。5.1.9碉室爆破小井掘进1~5m范围内,人员撤离的安全距离,由设计确定。5.1.10平洞、小井掘进,必须经常检查通风情况,严防炮烟中毒,小井深度超过7m,平嗣长度超过20m,应采用机械通风。5.1.11小井运输可用绳梯或木梯。深度超过5m者,应使用辘轮或装有制动闸的其他提升装置。5.1.12小井装药,禁止向井下投掷炸药包。

255.1.1平洞、小井内起爆用的电线、导爆索和导爆管网路,必须用木槽、塑料管、竹管等严加保护。5.1.2兩室大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网路。5.1.3装药联线时,禁止未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一切人员进入爆破现场。5.1.4爆破后241I内,应多次检查与爆区相邻的井、巷、兩以及碎石堆里的炮烟,严防炮烟中毒。5.1.5小井掘进爆破深度超过3m时,应采用电カ起爆法或导爆管起爆法。5.1.6爆破后,至少经过15min方准进入爆区检査。5.2药壶和蛇穴爆破5.2.1深孔扩壶时,禁止向孔内投掷起爆药包,孔深超过5m时,禁止使用导火索起爆。5.2.2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5.2.3进行扩壶爆破,用硝铉类炸药时,每次爆破后,应经过15minオ允许重新装药:使用硝化甘.油类炸药时,应经过50minオ允许重新装药。5.2.4两个以上的蛇穴爆破,禁止使用导火索起爆。6水下爆破6.1■■一般规定6.1.1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下爆破时,一般应在三天之前由港航监督会同公安部门发布爆破施工通知。6.1.2爆破工作船及其辅助船舶,必须按规定悬挂信号(灯号)。6.1.3进行水下爆破前,应做好下列各项工作:a.爆破指挥机构和爆破人员的组织分エ:b.爆破工作船技术性能的检查:c.爆破器材的运输和储存;d.危险区的船舶、设备、管线及建筑物的安全防护;

26e.危险边界上警告标志、禁航信号、警戒船舶和岗哨等的设立;f.爆破区内的安全检査(含崩岩、危房、滑坡及水域中遗留的爆炸物和水中带电情况)。6.1.1水下爆破段(班)长,除应执行本规程1.12规定的职责外,还应根据爆破区的水位、流速、流态、风浪等情况布置爆破作业。6.1.2水下爆破必须使用抗水的或经防水处理的爆破器材,用于深水区的爆破器材,还必须具有足够的抗压性能,或采取有效的抗压措施。6.1.3水下爆破的药包和起爆药包,应在专用的加工房内或加工船上制作。6.1.4起爆药包,只准由爆破员搬运。搬运起爆药包上下船或跨船舷时,应有必要的防滑措施。用船只运送起爆药包时,在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6.1.5现场运输爆破器材和起爆药包,宜用非机动的专船装运。如用机动船装运,必须采取防电、防震及隔热措施。6.1.6爆破作业船上的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不能穿救生衣作业时,必须备有相应数量的救生设备。禁止无关人员上爆破作业船。6.1.7水下爆破禁止使用导火索起爆。6.1.8用电カ起爆时,每个起爆药包内,宜安放不少于两个同厂、同批的并联电雷管。同一组网路内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应不超过0.2Q。6.1.9水下电爆网路的导线(含主线、连接线)应采用有足够强度,防水性和柔韧性好的绝缘胶线。在急流乱水区,爆破主线应呈松弛状态扎系在伸缩性小的主绳上。不宜用铝(或铁)芯线作水下电爆网路的导线。6.1.10盲炮应及时处理;遇有难处理而又危及航行船舶安全的盲炮,应延长警戒时间,继续处理。6.2水下裸露药包爆破6.2.1水下裸露药包(含

27加重物)应有足够的比重,保证药包能顺利自沉而不致漂浮。药包表面应包裏良好,防止与礁石(或被爆破物)碰撞和摩擦。6.1.1捆扎药包和连接加重物,应在平整的地面或木质的船舱板上进行,要用カ均匀,捆扎牢实。6.1.2在施工现场,已加工好的裸露药包,允许临时存放在爆破危险区外的专用船上或陆地上,并派专人看守,但不准存放过夜。6.1.3投药船应用稳定性和质量好的船只,工作舱内和船壳外表不得有尖锐的突出物。6.1.4禁止在投药船的作业舱内存放任何带电物品。6.1.5在急流河段爆破时,投药船必须由定位船或有固定端的绳缆牵引。定位船的位置应设标控制,防止走锚移位。6.1.6投药船离开投放药包的地点后,必须反复检查船底和船舵处是否挂有药包。6.1.7禁止拖曳和撞击已投入水底的裸露药包。6.1.8裸露药包漂浮水面或有其他异常现象,严禁起爆。6.2水下钻孔爆破6.2.1水下钻孔的位置,必须准确测定,并经常校核。6.2.2非抗水的散装炸药用金属或塑料筒加工成水下钻孔药筒时,应在筒口采取隔热措施后,オ准用沥青或石蜡封口。6.2.3水下钻孔爆破,必须有可靠的隔绝电源和防止错位等安全措施,并经主管单位批准,オ准边钻孔边装药。6.2.4内河水位变化幅度很大(含暴涨、暴落),沿海或海港的风浪超过6级、浪高大于0.8m时,禁止进行水下钻孔装药。6.2.5钻孔装药时要拉稳药包提绳,配合送药杆进行,不准从管口或孔口直接向孔内投掷药包。禁止强行冲压被卡塞的钻孔药包。从护孔管装药时,每装入ー节药包,应提升一次护孔管,待该孔装药完毕,护孔管提离药包顶面后,

28オ准填入堵塞物。6.1.1水下深孔采取分段装药时,各段均应装有起爆药包。各起爆药包的导线必须标记清楚,防止错接。6.1.2提升套管(含护孔管)和移船时,应注意保护起爆导线,在急流乱水区,孔口段的导线应用耐磨物包裹防护。6.2水下兩室和岩塞爆破6.2.1用电カ起爆时,起爆体进入药室之前,必须将电动水泵等所有电カ设备全部撤至安全地点。6.2.2导洞的填塞宜用砂土、碎石或水泥浆等,不宜用水作为填塞物。6.2.3岩塞厚度小于10m时,药室导胴开挖应遵守下列规定:a.每次循环进尺不得超过0.5m,每孔装药量不得大于100~150g每段爆破药量不得超过(1.07.5kg);导嗣的掘进方向朝向水体时,超前孔的深度不得小于炮孔深度的3倍:b.应用电雷管或其他远距离操作的非电起爆方法;c.起爆前所有人员均应撤出隧洞;d.最外层药室导嗣的临水面不准超挖。其余部位的超挖欠挖宜控制在10cm以内;e.每次爆破后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査和测量,只有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继续开挖。6.2.4岩塞爆破作业,必须在隧碉工程按设计完成后,并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6.2.5装药工作开始之前,应将距岩塞工作面50m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和导电器材全部撤离。6.2.6装药填塞时的照明,应遵守下列规定:a.药室导兩内只准用绝缘手电照明,并应由专人管理;b.距岩塞工作面50m范围内,应用探照灯远距离照明;c.距岩塞工作面50m以外的隧碉内,可用常规方法照明。6.2.7装药时,药室导碉应进行通风。6.2.8岩塞爆破应采用复式电爆网路,只有预裂孔オ允许使用单套电爆网路或导爆索网路。6.2.9电爆网路的导线宜采用电缆,端线一般不应有接头,如有接头,必须采取密封防水措施。

29电缆通过填塞段时,应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6.1破冰爆破(含冰下炸礁)6.1.1破冰爆破的爆破段(班)长,应由有破冰经验的爆破员担任。6.1.2破冰爆破应用耐冻和抗水的爆破器材,如用非抗水的爆破器材,应进行防水处理。6.1.3保护物周围的冰层应用人工破碎。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单位批准和有关部门同意,オ可使用小药包爆破。6.1.4用爆破法排除保护物附近的阻塞冰块、冰排时,一次爆破的炸药量应根据保护物的坚固性和安全距离确定。大块流动的冰排(块)需要破碎时,应在将被阻塞的河段或保护物的上游进行爆破。6.1.5由船上跨至冰层上作业的爆破员,应穿好救生衣,携帯杆子和木板,并系好安全腰带。6.1.6用裸露药包爆破冰层下的礁石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冰层厚度应大于50cm;b.加工好的裸露药包,可用木制爬犁运输,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c.在开凿的冰孔或爆破形成的冰穴和冰块附近,应设标记。6.2潜水爆破6.2.1海上救捞爆破,允许在作业船上设置符合爆破器材贮存和加工规定的临时专用舱。6.2.2海上运输爆破器材,应使用符合航海等级的机动船,同时包装必须完好,不准分散装卸。6.2.3在确保人员和船舶安全的情况下,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讯设备,允许在夜间进行潜水爆破。海上风浪大于6级时,禁止爆破。6.2.4潜水爆破的炸药包,应由经过爆破培训的潜水员安放。6.2.5潜水爆破作业前,应对被爆破物(如沉船等)进行检测,如果被爆破物内有易燃易爆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オ准爆破。6.2.6潜水爆破必须在潜水员离开水面,并将作业船移至安全地点后,オ准起爆。6.2.7禁止在潜水爆破作业的同时进行电氧切割、电焊或其他与爆破无关的水下作业。

306.1.1同一爆破区的起爆导线,宜并为ー朿,并用绳索加强,下端固定,严防与潜水装具或管线等挂缠。6.1.2潜水爆破宜用导爆管起爆。如用电カ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a.应用抗杂电和防水的金属壳电雷管;b.起爆主线应用双芯屏蔽电缆;c,安放药包时,禁止使用水下照明灯:d.潜水员未离开水面前,不准校核网路电阻和连接起爆主线。7其他爆破7.1拆除爆破7.1.1本节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在城镇、室内、重要建筑和设备附近的各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爆破。7.1.2拆除爆破前,应对爆破对象进行观察分析,弄清结构特性及材质状况,同时应对爆破区周围环境情况进行详细调查。7.1.3拆除爆破必须编制施工设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应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施工设计文件中,除图示爆破对象及有关设计与计算资料外,尚应包括:a.爆破地区平面图(内容包括爆破地点各类设施的位置、危险区等):b.施工技术要求及安全防护措施和组织领导:c.爆破方案(含一次起爆最大装药量):d.建筑物爆后倒塌方向及爆堆的位置。7.1.4进行拆除爆破时,爆破体的临空部位必须有防护覆盖,以防止飞石及减弱爆破噪音。爆破高大建筑物大范围覆盖有困难时,可在拆除建筑物周围采取其他可靠的防护措施。进行水压式爆破时,应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7.1.5结构材质不明或重要工程的拆除爆破,应进行局部试爆。

317.1.1采用定向倾倒法爆破拆除烟囱、水塔之类的细高筒体构筑物,如果风速较大,且其倒向与风向不一致,则应顺预定的倾倒方向张拉钢缆,以提高倾倒方向的准确性或顺延爆破日期。7.1.2各类建筑物或构筑物爆破后塌落时的着地震动,如对周围建筑物或设备等有危害,应采取减震措施。7.1.3进行室内设备基础拆除爆破,应在基础四周挖出明沟,沟底应在基础底面以下,沟内不得有积水。7.1.4对各类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分期爆破解体,应严防因局部拆除而导致整体失稳。7.1.5水压式爆破,应预防水柱外冲的危害,并采取爆破后的排水措施。7.1.6建筑物的拆除爆破,必须在其倒塌稳定后,方可进入现场检査。经过全面检査,确认安全无误后,其他施工人员才能进入现场。7.1.7特殊情况下,允许将爆破后剩余的零星或少量爆破器材,在爆破.工作领导人的监督下就地销毁。7.2金属爆破7.2.1金属爆炸加工应在专用爆炸场或爆炸厂房内进行,爆炸加工的规模与型式应由主管部门与公安部门批准。7.2.2爆炸加工场的安全范围应设置篱笆或铁丝网。爆炸加工场地的建筑应包括作业建筑和辅助建筑两部分。7.2.3爆炸加工厂房必须有防震的基础、防塌墙以及轻型屋顶。地基周围必须有防震沟,其深度应根据最大允许起爆药量确定。7.2.4室内爆炸并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起爆线路应与测试线路分开,并设置安全自锁装置。7.2.5爆炸砂井应尽量设置在较偏僻的地方,若采用反射板时,必须严格控制药量,不得产生反射板飞抛现象。7.2.6爆炸机床操作时,雷管与炸药被送入爆炸腔内オ允许起爆。7.2.7火药锤应以黑火药或无烟药做能源。最大装药量由设计确定,不得超药量进行操作。每次爆炸后,待有毒气体排空后オ准进入地下室。7.2.8

32金属爆炸加工应采用电カ起爆(高压线爆炸压接除外),起爆电源宜用专用起爆器,接通雷管与起爆操作必须由同・个人进行。7.1.1制作药包应在专用的操作间内进行。辗药与装药操作,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采用专用工具。炸药中不得混入砂子或金属屑等杂物。7.1.2金属及金属结构的破碎必须在爆炸场及专用爆炸坑内进行,爆炸方案应经主管单位负责人批准。7.1.3采用多个药包同时破碎金属结构物时,不准用导火索起爆。使用电雷管起爆时,起爆线应与金属结构物绝缘。7.1.4每次爆破后,待爆破坑内的有毒气体排完后,方准进入坑内工作。7.1.5用高温气体在金属结构物内钻孔时,必须待孔壁温度降到40℃以下,孔内铁屑清除干净后,方准装药。7.1.6热凝结构破碎,必须用导爆索与导火索起爆.7.1.7炮孔底部温度超过2000c时,禁止向炮孔内装药:温度低于200℃时,可向炮孔内装药,但药包应进行隔热处理,确保药包内温度不得超过80℃。7.1.8爆破前应先做隔热实验。把雷管用石棉严密包裏后放入炮孔内,如果雷管在5min内仍未自爆则为合格,否则应加厚石棉包皮再做实验。7.1.9炮孔底部温度超过80℃时,药包及导爆索或导火索应用石棉全部包起来。导火索的长度不得小于60cm,一次装药时间不得超过4min。7.1.10炮孔底部温度低于8(TC时,药包可用其他包装型式,一次装药时间不得超过5min。7.1.11多个药包同时进行爆破,炮孔底部温度低于800C时,允许同时装药的孔数不得超过5个:温度在80~200℃时,允许同时装药的孔数不得超过2个。7.1.12在热凝结构物内进行爆破时,禁止使用裸露药包。7.1.13填塞炮孔必须使用经良好筛分并晾干的砂土作炮泥。7.1.14在邻近的炉子出铁(钢)渣时,炉内不准进行爆破。7.2地震勘探爆破

337.1.1在有射频电源、高压电网和其他电磁波干扰源附近,一般情况下不准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进行爆破时,应经主管单位总工程师批准。7.1.2爆破作业站应设在上风方向的安全区内,并与炮孔(井、坑)口有良好的通视。7.1.3在爆破作业站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站内不得堆放与爆破作业无关的物品。7.1.4炮点与爆破作业站之间应尽量避开输电线路。若有输电线路通过,必须采取防止早爆及起爆时爆破网路导线由炮孔(井、坑)内冲出与输电线路短接的安全措施。7.1.5装药前,应检查爆破网路导线、记时线和电话通讯线是否破损,确认绝缘良好时オ允许将网路导线两端短路。爆破网路导线与计时线应用明显标记加以区别。7.1.6同一爆破作业站,只准使用ー套网路导线作业,在同一炮点上同时只准存在ー个起爆药包(组合爆破除外)。7.1.7由爆破中心作业站遥控起爆时,仪器操作员必须得到爆破员通知并确认无误后,方准起爆。爆破结束后,爆破员应立即取下起爆器上的钥匙,亲自保管,不得交给任何人,并拆除爆破网路导线。7.1.8起爆后,须经5min方准人员进入炮点检査安全情况。在无机械通风的溶洞、涵洞、小坑道或小井内爆破,必须待炮烟排除后,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区。7.1.9在水坑或其他浅水区爆破,装药点必须距水面1.5m以上。7.1.10使用导爆索作爆破震源时,用于挖沟和敷设导爆索的机械未离开沟线,不得倒车和回转。7.1.11炮孔(井、坑)发生药包堵塞卡结现象和拒爆,均应按盲炮处理,不准用钻杆捅井,不准将药包埋在炮孔(井、坑)里。7.1.12已加工好的下井(坑)药包不得在野外过夜:特殊情况下需在野外过夜时,必须派专人看管。7.1.13在水域进行勘探爆破,应遵守水下爆破的有关规定。7.1.14地震勘探作业船上的爆破作业人员,应事先进行爆破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船上应有个人救生设备。7.1.15爆破作业船与地震勘探船之间无可靠通讯联系时,禁止爆破。

347.1.1爆破作业船与地震勘探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并应遵守安全距离的有关规定。7.1.2水中不同深度处的爆破药包,应在其对应的水面上设置明显的浮标标示。7.1.3下放药包时,药包下应系重物,以防止药包上浮。爆破网路导线应由专人看管,并悬挂在高处,禁止用爆破网路导线将浮标系在药包上。7.1.4爆破作业船不得在水中及水底拖曳药包。药包安放到所需深度的指定位置后,爆破作业船方准离开作业地点。爆破作业般撤至安全地点后,应再次检査船体外表及周围水域是否挂带有药包,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导通检测,然后发出起爆信号,进行爆破。7.1.5从装药开始至爆破警报解除的时间里,所有来往船只必须按爆破员所发信号指定的航向航行,不得进入爆破危险区域或靠近爆破作业船。船舶航行的上、下游应设置警戒船进行警戒,防止无关船只误入危险区。7.1.6采用气体爆炸或电火花作震源,应按专门的安全设计进行。7.2油、气井爆破7.2.1保管炸药、射孔弾和取芯器火药应遵守下列规定:a.在单独的库房内存放过油管内的传爆射孔弹,不得与其他射孔弾、导爆索等混合放置:b.及时销毁交库的拒爆雷管、炸药和火药。7.2.2取芯器装药时,应将弹筒向上用钳子夹牢,并设有保护装置。放置衬垫时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与烟火、电源接近。已装药的取芯器弹筒应向上放置,不得将其对着工作人员。7.2.3爆炸筒装药前必须试压,合格后オ允许装填。装填炸药应指派专人在离钻机、居民点和建筑物不小于50m的低沟处进行,其他人员不得在场。装药时,必须把爆炸筒的丝扣部分揩擦干净,然后上紧筒帽。禁止把破売射孔弹药柱捣碎装入爆炸筒。往爆炸筒内装雷管时,禁止用カ拉动脚线或冲击摩擦。

357.1.1装配有枪身和无枪身的射孔枪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装有枪身的射孔枪时要用送弹器将射孔弹依次送入,导爆索应拉!!,但不得用カ过猛。上枪尾时必须用手托好定位:b.装无枪身内、外传爆射孔弹中的雷管时,必须捆系牢固,不得脱落、摩擦。7.1.2在井场装炮时必须离开井口和电源、枪身两侧禁止站人。7.1.3爆炸筒、射孔枪(弾)、取芯器搬到井口前,必须切断一切电源。绞车、仪器车必须接好地线,待爆炸筒、射孔枪(弾)、取芯器下进井内50m后,方可检査通断情况。井口接炮前,必须使电缆放电,确保无电后,方准将缆芯与炮接通。7.1.4禁止用已装药的爆炸筒、射孔枪(弾)、取芯器进行通井。爆炸筒的上升和下放速度不得超过3000m/h,有枪身的射孔枪不得超过7000m/h,无枪身的射孔枪不得超过4000m/h,过油管射孔枪不得超过2000m/h,取芯器的上升速度不得超过3000m/h,下放速度不得超过5000m/h。7.1.5拒爆爆炸筒、射孔弹、取芯器提出井口前,应切断电源,提出井口后,应断开火线,搬到安全地方。应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地点用爆炸法销毁拒爆的爆炸筒,用燃烧法销毁取芯器内的火药。返工射孔枪(弹)必须仔细拆掉,分别存放、交库统ー销毁。7.1.6在硫化氢、一氧化碳含量大于lg/m'3的油、气井中进行爆炸、射孔和取芯时,井口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7.1.7油、气井爆炸灭火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编写设计施工方案,呈报上级机关批准并向公安部门备案;b.由企业管生产的领导或主管工程师亲自指挥:

36c.地面装药处应设在井口火源的上风方向,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0m,并设安全警戒;d.盛装炸药和雷管的木箱内外,用耐火材料包裏并用石棉绳紧密缠绕。石棉绳应浸水(用于气井燃烧)或浸泡沫灭火剂(用于油井燃烧);e.起爆前全部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点;f,全部高压灭火水龙头必须配足水源,并聚集在药箱和火苗与喷气界面处。爆破前全部高压水龙头必须固定在设计的位置。7.1.1用导爆索爆炸松扣解卡时,大钳周围严禁站人。装配好的高温导爆索和高温雷管束的直径不得超过导向套(扶正器)的宜径。在含硫化氢的井内或井温高于130℃、液压高于500个大气压的井内,不得使用塑料皮导爆索。8安全距离8.1■■一般规定8.1.1各种爆破、爆破器材销毁以及爆破器材仓库意外爆炸时,爆炸源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按各种爆破效应(地震、冲击波、个别飞散物等)分别核定并取最大值。8.2爆破地震安全距离8.2.1一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爆破地震安全性应满足安全震动速度的要求,主要类型的建(构)筑物地面质点的安全震动速度规定如下:a.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l.Ocm/s;b.--般病房、非抗震的大型砌块建筑物2~3cm/s:c.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5cm/s;d.水工隧洞lOcm/s;e.交通隧洞!5cm/s;

37f.矿山巷道:围岩不稳定有良好支护10cm/s;围岩中等稳定有良好支护20cm/s:围岩稳定无支护30cm/s。8.2.1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可按式(1)计算:R=(K/V)*(1/a)Q"m(1)式中:R-爆破地震安全距离,m;Qー炸药量,kg;齐发爆破取总炸药量;微差爆破或秒差爆破取最大•段药量;V一地震安全速度,cm/s;mー药量指数,取1/2;K、a一与爆破点地形、地质等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可按表2选取,或由试验确定。表2爆区不同岩性的K、a值岩性Ka坚硬岩石501501.3コ.5中硬岩石150~2501.5コ.8软岩石250~3501.8~2.08.2.2在特殊建(构)筑物附近或爆破条件复杂地区进行爆破时,必须进行必要的爆破地震效应的监测或专门试验,以确定被保护物的安全性。8.3爆破冲击波安全距离8.3.1露天裸露爆破时,一次爆破的炸药量不得大于20kg,并应按式(2)确定空气冲击波对在掩体内避炮作业人员的安全距离。Rk=25Q-(1/3)(2)式中:Rk--空气冲击波对掩体内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m;

38Q-一次爆破的炸药量,kg;秒延期爆破时,Q按各延期段中最大药量计算;毫秒延期爆破时,Q按・次爆破的总炸药量计算。8.2.1药包爆破作用指数n<3的爆破作业,对人和其他被保护对象的防护,应首先核定个别飞散物和地震安全距离。当需要考虑对空气冲击波的防护时,其安全距离由设计确定。8.2.2地下爆破时,对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的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由设计确定。地下大爆破的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应邀请专家研究确定,并经单位总工程师批准。8.2.3水下爆破当覆盖水厚度小于3倍药包半径时,对水面以上人员或其他保护对象的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的计算原则与地面爆破时相同。8.2.4在水深不大于30m的水域内进行水下爆破,水中冲击波的最小安全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a.对人员按表3确定;表3对人员的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装药及人员状况炸药量kgく50kg>50kg<200kg>200く1000kg水中裸露装药游泳900m1400m1200m最小距离潜水1200m1800m2600m钻孔或药室游泳500m700m110m

39装药潜水600m900m140mmb,对船舶:非施工船舶:位于爆破点上游时1000m,位于爆破点下游或静水区时1500m;施工船舶:按表4确定。表4对施工船舶的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装药及船舶状况炸药量kgW50kg>50kg<200kg>200く1000kg水中裸露装木船200m300m500m最药铁船100m150m250m小PF7钻孔或药室木船100m150m250m正巴离装药铁船70m100m150mmc.一次爆破炸药量大于1000kg,对人员和施工船舶的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可按式(3)计算:R=K0?Qへ(1/3)(3)式中:R一水中冲击波的最小安全距离,m;Q--一次起爆的炸药量,kg;K0一系数,按表5选取。表5K0值装药条件保护人员保护施工船舶游泳潜水木船铁船水中裸露装药2503205025

40水下钻孔或药室装药13016025158.2.1在水深大于30m的水域内进行水下爆破,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通过实测和试验研究确定。8.2.2在重要水工、港口设施附近或其他复杂环境中进行水下爆破,应进行测试和邀请专家研究确定安全距离。8.3个别分散物安全距离8.3.1爆破(抛郑爆破除外)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6的规定:对设备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由设计确定。抛掷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由设计确定,并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表6爆破(抛掷爆破除外)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m爆破类型和方法个别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ー露天土岩爆破①1.破碎大块岩矿裸露药包爆破法②400浅眼爆破法3002.浅眼爆破200(复杂地质条件下或未形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300)3.浅眼药壶爆破3004,蛇穴爆破3005,深孔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2006.深孔药壶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3007.浅眼眼底扩壶508.深孔孔底扩壶509.碉室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41二爆破树墩200三森林救火时,堆筑土壤防护带50四爆破拆除沼泽地的路堤100五河底疏浚爆破③1.水面无冰时,用裸露药包或浅眼、深孔爆破水深小于1.5m与地面爆破相同水深大于6m不考虑飞石对地面或水面以上人员的影响水深1.5~6m由设计确定2.水面覆冰2003.水底碉室爆破由设计确定六破冰工程1.爆破薄冰凌502.爆破覆冰1003.爆破阻塞的流冰2004.爆破厚度大于2m的冰层或爆破阻塞流冰一次用药量超过300kg300七爆破金属物1.在露天爆破场15002.在装甲爆破坑中1503,在厂区内的空场上由设计确定4.爆破热凝结构按设计,但不小于305.爆炸成型与加工由设计确定ハ拆除基础、炸倒房屋和构筑物;在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控制爆破由设计确定九地震勘探爆破1.浅井或地表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1002.在深孔中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30十用爆破器扩大钻井④按设计,但不小于50注:①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飞石安全距离应增大50%。②同时起爆或毫秒延期起爆的裸露爆破装药量(包括同时使用的导爆索装药量),不应超过20kg。③为防止船舶、木筏驶进危险区,应在上、下游最小安全距离以外设封锁线和信号。④当爆破器置于钻井内深度大于50m时,最小安全距离可缩小至20m。

428.2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和库间殉爆安全距离8.2.1设置爆破器材仓库或露天堆放爆破器材时,仓库或药堆至外部各种被保护对象的距离,应按下列条件确定:a,外部距离的起算点是库房的外墙根、药堆的边缘以及隧道式碉库的桐口;b.确定外部距离时,可不考虑炸药的性质:c.爆破器材贮存区内有一个以上仓库或药堆时,应按每个仓库或药堆分别核定外部距离:d.确定仓库或药堆至企业的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距离应遵守:地面库房或药堆不小于表7的规定:隧道式嗣库不小于表8的规定:按表8确定距离时,应根据表中数据作图(@@见图!YLJF3Tl@@),且应使被保护的住宅区或村庄位于图示的包络线(图中虚线)之外。e,仓库或药堆至其他保护対象的距离,应先按表9确定各该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系数,并以规定的系数分别乘以表7或表8规定的距离来确定。注:图中〇点为装药中心,是90~180°范围作图的圆心:〇’点为碉口中心,是0°-90°范围作图的圆心。表7地面爆破器材库或药堆至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最小外部距离存药量,t<2002150<1502100<100250<50230<30N20<20210<1025<5最小外部距离m1000900800700600500400300注:表中距离适用于平坦地形,当遇到下列几种特定地形时,其数值可适当增减:①当危险建筑物紧靠20〜30m的山脚下布置,山的坡度为10°〜25°时,危险建筑物与山背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可适当减小10〜30%。②当危险建筑物紧靠30〜80m高的山脚下布置,山的坡度为25°〜35°时,危险建筑物与山背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可适当减小30〜50%。③在ー个山沟中,ー侧山高为30~60m,坡度10°-25°,另侧山高3O~8Om,坡度25°-30°,沟宽100m

43左右,沟内两山坡脚下直对布置的两建筑物之间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应增加1070%。④在ー个山沟中,一侧山高为30〜60m,坡度10°〜25°,另侧山高30〜80m,坡度25°-35°,沟宽40-100m,沟的纵坡4〜10%,沿沟纵深和沟的出口方向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应适当增加1〇〜40%。表8隧道式胴库至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最小外部距离与洞口轴线交角a存药量tく102505030<30220<20N10<1025<50°

44国家铁路线、省级及以上公路0.80.80.9高压输电线路:500kV1.52.01.5300kV1.21.81.2220kV1.01.51.0llOkV0.71.00.735kV0.40.60.4(注)油库0.61.20.6人口不大于10万人的城镇规划边缘、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铁路车站2.02.52.0(注)人口大于10万人的城镇规划边缘3.03.03.0(注)注:兩轴线±90°-±180°范围内,如有高耸建(构)筑物、输电线铁塔时,应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门确定防护等级系数。8.5.2确定仓库间的殉爆安全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a.A??!级库房或药堆间的距离,不小于表10的规定:b.A??2级库房或药堆间的距离,不小于表11的规定:c.A??3级库房或药堆间的距离,不小于表12的规定:d.隧道式兩库的闹口外沿洞轴线左右75°范围内,不宜设其他爆破材料仓库或药堆。表!0A??l级仓库之间的最小距离仓库类型存药量t>30く50>20く30>10く20>5く10>2<5>1W2W1无土堤地面库、药堆110908065504030有土堤地面库80706050403525(距离)m

45注:本表适用于黑索金、铁梯黑炸药、黑梯药柱和胶质炸药。表11A??2级仓库之间的最小距离仓库类型存药量t>100く150>50く100>30く50>20W30>10〈20>5〈10《5无土堤地面库、药堆60504535302520有土堤地面库40353025202020(距离)m注:本表适用于梯恩梯、雷管、导爆索。其中雷管和导爆索按其装药量计算存量。表12A??3级仓库之间的最小距离仓库类型存药量t>150《200>100《150>50《100>30《50>20《30>20无土堤地面库、药堆504538322620有土堤地面库353027242020(距离)m注:木表适用于硝钱类炸药和黑火药。9爆破器材库与爆破器材的管理9.1一般规定9.1.1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9.1.2爆破器材必须贮存在爆破器材库里。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当地县(市)

46公安局批准后,方准在库外存放。9.1.1爆破器材库的爆破器材贮存量应遵守下列规定:a.地面库单一库房的最大允许容量不得超过表13的规定:表13地面库单ー库房的最大允许容量t序号爆破器材名称单ー库房最大允许容量1硝化甘油炸药202黑索金503太安504梯恩梯1505黑梯药柱506硝钱类炸药2007射孔弹1008爆炸筒、起爆药柱609导爆索1510黑火药、无烟火药511导火索、点火索、点火筒4012雷管、继爆管、高压油井雷管、导爆管起爆系统613硝酸镂、硝酸钠400b.地面总库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本单位半年生产用量:起爆器材不得超过一年生产用量。地面分库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三个月生产用量;起爆器材不得超过半年生产用量;c.嗣室式库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100t;d,井下只准建分库,其库容量不得超过;炸药三昼夜生产用量;起爆器材10昼夜生产用量。

479.1.1库房建立后,任何单位不得在爆破器材库的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筑物和构筑物。9.1.2各类爆破器材的贮存必须遵守表14的规定。表14爆破器材的允许共存范围爆破器材名称黑索金梯恩梯硝钱类炸药胶质炸药水胶炸药浆状炸药乳化炸药苦味酸黑火药二硝基亜氮酚导爆索电宙管火雷管导火索非电导爆系统黑索金+++—++一+一一+一一+一梯恩梯+++—++一+一一+——+一硝钱类炸药+++—++————+—一++胶质炸药———+———一———————水胶炸药+++—++—一——+—一+—浆状炸药+++一++—一——+——+—乳化炸药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苦味酸++一——一一+一一+一一+一黑火药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二硝基重氮酚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导爆索+++—++—+——+—一+—电雷管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火雷管——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导火索+++—++一一+一+一—+一非电导爆系统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注:①“+”号表示爆破器材名称类内横行的某种爆破器材与竖列的某种爆破器材二者间可同库存放;“一,,号则表示不可同库存放。②当库房内存放两种以上爆破器材时,其中任何两种爆破器材均应能满足同库存放的要求。③硝镂类炸药包括硝钱炸药、镂油炸药、镂松蜡炸药、钱沥蜡炸药、多孔粒状镂油炸药、镂梯黑炸药。9.2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

489.2.1库区布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库区不得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动危害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等天然屏隙;b.库房多时,相邻库房不得长边相对布置。雷管库应布置在库区的一端;c.在库区周围应设密实(或双层铁刺网)围墙,围墙到最近库房墙脚的距离不得小于25m,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m;d.库区值班室应布置在围墙外侧距围墙不小于50m的地方,岗楼布置在围墙周围;e.空箱棚(室)应布置在围墙外侧距围墙25m以外;f.库区办公室、生活设施等服务性建筑物应布置在安全的地方。9.2.2永久性地面爆破器材库的房屋结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应为平房,房屋宜为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墙体应坚固、严密和隔热,并注意合理的方位;b.爆破器材库房的门应为两层,向外开,外层门应为铁皮包覆的耐火门,里层门应为栅栏门;贮存雷管和硝化甘油炸药的房屋,应为金属丝网门;门到库房内任一点的距离不得超过15m,门的宽度不得小于1.4m,高度不得小于2.1m;门的外面宜设门斗,其面积不得小于6m2;

49c.库房应具有足够的采光通风窗;库房采光比应为二十五分之一至三十分之一;窗门应为三层,外层为包覆铁皮的板窗门,里层为玻璃窗门,中层为铁栅栏;采光窗台距地板高度不小于1.8m:地板下应设金属网通风窗;d.库房内净高不得低于3m,炎热地区不得低于3.5m;e.库房地面应平整、坚实,无裂缝,防潮,防腐蚀,不得有铁器之类的东西表露;雷管库房的地板应铺软垫;f.库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房顶应有隔热层;采用木屋顶,必须经防火处理;贮存烟火药和硝化甘油类炸药的库房,必须采用轻型屋盖。9.2.1永久性地面库区的消防设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应根据库容量的多少,在库区修建高位消防水池;库容量小于100t者,贮水池容量为50m3;库容量100至500t者,贮水池容量为100m'3;库容量超过500t者,设消防水管;b.消防水池距库房的距离不大于100m;消防管路距库房不大于50m;c.草原和森林地区的库区周围应修筑防火沟渠,沟渠边缘距库区围墙不小于10m,沟宽l-3m1深1m。9.2.2永久性地面库区交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铁路运输的机车头距库房的距离不小于50m;b.机车行驶的时速不超过10km;

50c.蒸汽机车应设有挡火星装置、完好的燃烧室和火箱:驶入库区时,司机应关闭燃烧室和火箱,并停止放气;禁止在库区进行任何明火作业;d.汽车运输的时速不超过10km;库房装卸地点的道路,冬季应有防滑措施;e.库区主要运输道路的纵坡坡度不宜大于6%;手推车运输道路的纵坡坡度不宜大于2%。9.2.1永久性地面库房设置防护土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土堤堤基至库房墙壁的距离为レ-3m,有套间的ー侧可达5m或按运输要求确定;b.土堤与库房之间应设有砖石砌成的排水沟:c.允许用块石或混凝土砌筑不高于1.0m的堤基,堤基上部必须用泥土、砂质粘土等可塑性和不燃材料修建;禁止用石块、碎石和可燃材料修建;d.土堤高出库房屋檐1m,顶部宽度1m,底部宽度根据土堤所用材料的稳定坡面角确定。9.2.2必须在库区外设爆破器材检验与销毁场。9.2.3永久性兩室(或隧道)式库房应建在稳定的岩层或坚固的黄土层里,采用平嗣与地表联通。平嗣长度超过15m时,库房必须有2个出口。库房出口不应立接朝向居民区、厂房和重要的建(构)筑物。9.2.4永久性碉库库房的高度必须大于联通巷道的高度。联通巷道底板的坡度为由里往外ド

51斜千分之五,并应有带盖的排水沟。9.2.1永久性洞室式库的平砸口应安设朝外开的双层门,外层为铁皮包覆的板门,里层为栅栏门。9.2.2永久性碉室式库必须有通风巷道或采用钻孔、探井通风,其入口和通风设备必须设置围墙。9.2.3永久性洞库库房巷道的支护为木结构时,应涂防火漆。9.2.4距永久性胴库洞口25m和爆破漏斗的上、下破裂线范围内,应设围墙或铁刺网。9.2.5井下爆破器材库的布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井下爆破器材库不得设在含水层和岩体破碎带内;b.库房距井筒、井底车场和主要巷道距离:兩室式库房不小于100m;壁槽式库房不小于60m:c.库房距经常行人巷道的距离:嗣室式库房不小于25m;壁槽式库房不小于20m;d.库房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距离:碉室式库房不小于30m:壁槽式库房不小于15m;e.库房的联通巷道必须拐三个直角弯,联通巷道在拐弯处要延长2m,断面不小于4m2:f.井下爆破器材库应有两个出口;g.井下爆破器材库除设有专门贮存爆破器材的嗣室和壁槽外,还应设有联通嗣室式壁槽的巷道和若干个辅助嗣室:h.贮存雷管和硝化甘油类炸药的洞室或壁槽应设金属丝网门:

521.贮存爆破器材的洞室、壁槽等相互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殉爆安全距离。9.2.1井下爆破器材库必须有单独的通风风流,回风风流应直接进入矿井的回风巷道内,并保证每小时有4倍于爆破器材库总容积的风量.9.2.2井ド爆破器材库和距库房15m以内的联通巷道都必须用不燃材料支护。库内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高压水管,出入口处必须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铁门.9.2.3有矿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井下爆破器材库的附近,必须设置岩粉棚,并定期更换岩粉。9.2.4井下爆破器材库的单个嗣室贮存的炸药不得超过2t:单个壁槽贮存的炸药不得超过400kg。9.2.5在多中段开采的矿井里,爆破器材库距工作面的距离超过2.5km或井下不设爆破器材库时,允许在各中段设置发放站。9.2.6井下爆破器材发放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发放站应设有专用通风巷道;b.发放站距经常行人的巷道应不小于25m,至少拐ー个直角弯与行人巷道相联;c.发放站存放的炸药不得超过500kg;雷管不得超过ー箱;d.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并用砖或混凝土隔墙隔开,隔墙厚度不小于25cm。9.2.7

53井下爆破器材库区禁止设爆破器材检验与销毁场。爆破器材的爆炸性能检验与销毁应在地面指定的地点进行。9.2.1禁止在井ト爆破器材库房对应的地表修筑建筑物和距库房30m范围内掘进巷道。9.2.2临时性地面库应设置在不受山洪、滑坡和危石威胁的地方。允许利用结构坚固但不住人的各种房屋、土窑和车棚等作为临时性爆破器材库。9.2.3临时性爆破器材库的最大贮存量为;炸药10t;雷管2万发;导火线1万米。9.2.4临时性库房必须符合ド列规定;a.库房宜为平房;b.库房地面必须平整无缝;c,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户必须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d.宜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低于2m;e.库内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f.库内必须设置独立的发放间,面积不小于9mへ2;g,应设独立的雷管房。9.2.5在不超过六个月的野外流动性爆破作业中,用安装有特制车厢的汽车或马车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ド列规定:

54a.存放爆破器材的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ニ.同一车上,装有炸药与雷管时,雷管不得超过2000发和相应的导火索与导爆索;b.特制车厢必须是外包铝板或铁皮的木车厢,车厢前壁和侧壁应开有30cmX30cm的铁栅通风孔,后部应开设有外包铝板或铁皮的木门,门应上锁,整个车厢外表应涂防火剂,并设有危险标记;c.车厢内的右前角设置一个能固定的专门存放雷管的木箱,木箱里面必须衬软垫,箱应上锁;d.禁止将特制车厢做成挂车形式;e.车辆停放位置应确保作业点、有人建筑物、重要构筑物和主要设备的安全;f.白天、夜晚均应有人警卫;g.允许在离危险车辆50m以外的地方加工起爆管和检测电雷管电阻。9.2.1用船只保管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存放爆破器材的船只应停泊在航线以外的安全地点,距码头、建筑物、其他船只和爆破作业地点不得少于250m;b.船上应设有单独的炸药舱和雷管舱,各舱应有单独的出入口并与舱和热源隔离;c.爆破器材的存放量不得超过2t;d.存放爆破器材的框架应设凸缘,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固定;

55e,船上应悬挂危险标志,夜间挂红灯;£船上应有警卫人员;g,存放爆破器材的船舱只准用移动式蓄电池提灯或安全手电筒照明:h.船上严禁烟火,并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i.船靠岸时,50m内的岸上的不准无关人员进入;j,海ヒ不得使用非机动船存放爆破器材。9.3爆破器材库的照明、通讯和防雷装置9.3.1各类地面爆破器材库的电气照明,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的供电危险等级按I类供电场所设计;辅助建筑物按一船供电场所设计;b,从库区变电站到各库房的外部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敷设或挂设,外部电气线路禁止通过危险库房的上空;C.库房内禁止安装电灯照明;可自然采光或在库房外安设探照灯进行投射采光;d.电源开关和保险器应设在库房外面,并装在配电箱中;e.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只准使用安全手电筒、汽油安全灯,禁止使用电网供电的移动手提灯。9.3.2兩室式和井下爆破器材库的电气照明,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只准采用防爆型或矿用密闭型电气器材,电线应用铠装电缆;

56b.井下库区的电压宜为36V;c.贮存爆破器材的碉室或壁槽内不得安装灯具;d.电源开关和保险器应安设在外包铁皮的专用开关箱里,井下爆破器材库的电源开关箱应设在辅助兩室里;兩室式爆破器材库的开关箱应设在碉口外;e.有可燃性气体和粉尘爆炸危险的井下库区只准使用防爆型移动电灯和安全手电筒,其他井下库区应使用蓄电池灯、安全手电筒或汽油安全灯作为移动式照明.9.3.1凡有雷击的地区,地面爆破器材库(含车、船库)及覆盖岩层厚度小于!0m的嗣室式爆破器材库,均应设防雷装置。9.3.2爆破器材库区各类建筑物(含车、船)的防雷等级和防雷装置应参照执行《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9.3.3库区通讯应遵守下列规定:a.库区一般不设电话总机室,只设与本单位的保卫和消防部门的直通电话;b.库区值班室与各岗楼之间应有光、音响或电话(库区范围大时)联系。9.4爆破器材的管理9.4.1每个库房的贮量不得超过其设计容量。

579.3.1爆破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地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3m:b.在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叠放;c.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cm,架宽不超过两箱(袋)的宽度:d.贷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cm;e.雄放导火索、导爆索和硝铉类炸药等的货架(堆)高度不超过1.6m。9.3.2库区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9.3.3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9.3.4库区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9.3.5库区必须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9.3.6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ー次。9.3.7总库内不准拆箱(袋)发放爆破器材,只准整箱(袋)发放。9.3.8爆破器材的收发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査;

58b.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账物相符:c,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d.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9.3.1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发放嗣室)里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胴室或壁槽里发放。9.3.2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9.3.3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核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9.3.4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b.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起;c.拆除爆破和地震勘探及油气井爆破时,禁止将爆破器材散堆在地上,雷管应放在外包铁皮的木箱里,箱应加锁。

599.3.1在特殊情况ド,经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机关批准,爆破器材可临时堆放在露天场地,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堆放场应选拝在安全地方;b.爆破器材要严加看管,昼夜有人巡逻警卫;c.堆放爆破器材的场地不得堆放任何杂物;d.炸药堆与雷管的距离不小于25m,严禁混放;e.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f,在爆破器材堆上,应覆盖帆布或搭简易的帐棚;g.距堆放场周边100m范围内严禁烟火。9.3.2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10爆破器材的运输10.1一般规定10.1.1在企业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0.1.2爆破器材到达火车站或码头时,单位领导人应指派专人前往领取。领取爆破器材时,应认真检査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和数量、质量不符合,

60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并根据运输部门的规章,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10.1.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10.1.2装卸爆破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应有专人在场监督;b.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c.禁止爆破器材ワ其他货物混装;d.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和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e.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f.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g.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h.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1.用吊车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j.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k,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10.1.3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有明显的信号:白天应悬挂红旗和警告标志;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6110.1.1爆破器材从生产厂或总库向分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必须完整无损。10.1.2同车(船)运输两种以上的爆破器材时,应遵守表14的规定。10.1.3在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起爆器材与炸药可以同车、船装运,但其数量不得超过:炸药1000kg,雷管1000个,导爆索2000m,导火索2000m。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保险箱里,箱子内壁应衬有软垫,箱子应紧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得放在雷管箱上。10.1.4雷管箱(盒)内的空隙部分,应用泡沫型料之类的柔软材料塞满。10.1.5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10.2.11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船),在行驶途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有押运人员:b.按指定路(航)线行驶;c.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d.车(船)用帆布覆盖,并设明显的标志;e.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f.气温低于10ヒ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或气温低于ー15ヒ时运输难冻硝化甘油炸药,必须采取

62保温防冻措施;g,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感度高的爆破器材时,车厢和船舱的底部应铺软垫。10.2铁路和水路运输10.2.1铁路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严禁溜放;b,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的停车线路应与史他线路隔开;通往该线路的转撤器应锁住;车辆必须楔牢;其前后50m处设危险标志;c.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与机车之间,炸药车厢与雷管车厢之间应用未装爆破器材的车厢隔开:d,车辆运行的时速,矿区不超过30kg/h,厂内不超过15km/h。10.2.2水路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遇浓雾或大风浪时必须停航;b.停泊地点距岸上建筑物不小于250m;c.船头和船尾设危险标志,夜间和雾天设红色安全灯;d.船上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e.禁止用筏类运输爆破器材。10.2.3运输爆破器材的机动船应符合下列条件:

63a.装爆破器材的船舱不得有电源;b.底板和舱壁应无缝隙,舱ロ必须关严;c.与机舱相邻的船舱隔增,应采取隔热措施;d.对蒸汽管进行可靠的隔热。

6410.3.1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ド列规定:a.出车前车库主任(或队长)应认真检查车辆,并在出车单上注明:“该车检査合格,准许用于运输爆破器材”;b.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c.汽车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暴风雪等能见度低时速度减半;d.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驶时,两台汽车的距离不小于50m,上山或下山时不小于300m;e.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f.寒冷地区的冬季运输,必须采取防滑措施。10.3.2用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使用经过训练的牧口;b.车辆要安装制动闸,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车辆要有防震装置;c.爆破器材装载量不超过正常载重的一半;d.在平坦道路上运输时,两辆畜力车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m;上山或下山时不小于100m;e.车上的爆破器材要捆牢。

6510.4往爆破地点运输爆破器材10.4.1在竖井、斜井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事先通知卷扬司机和信号エ;b.用罐笼运输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时,其升降速度不超过2m/s,用吊桶或斜坡卷扬运输爆破器材时,其速度不得超过lm/s,运输也雷管时,应采取绝缘措施;c.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输爆破器材;d.除爆破人员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乘坐;e,用罐笼运输硝钱类炸药,装载高度不超过车厢边缘;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不超过两层,其层间须铺软垫;f.禁止爆破器材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10.4.2用电机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列车前后设“危险”标志;b.用封闭型的专用车厢运输雷管和炸药,车内应铺软垫,运行速度不超过2m/s;c.用未装爆破器材的车厢把装爆破器材的车厢与机车或装雷管的车厢与装其他爆破器材的车厢隔升;d,运输电雷管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e.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在装卸爆破器材时,机车必须断电。

6610.4.1在斜坡道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b.禁止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c,车头和车尾应分别安装特制的蓄电池红灯,作为危险标志:d.应在巷道中间行驶,会车让车,应靠边停车。10.4.2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在夜间或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b.炸药与雷管应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内;c.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d.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10.4.3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准超过:同时运搬炸药和起爆器材10kg;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ー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II爆破器材的检验与销毁

6711.1爆破器材的检验11.1.1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应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对超过贮存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以确定其能否使用。11.1.2爆破器材的检验应由库房保管员和试验员进行。11.1.3爆破器材的爆炸性能检验,应在安全的地方进行。11.2爆破器材销毁的・般规定11.2.1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11.2.2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告一式五份,分送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爆破器材库和当地县(市)公安局。销毁工作应根据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的书面批示进行。11.2.3销毁爆破器材,准许采用爆破法、焚烧法和溶解法。11.2.4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爆破器材,必须清除销毁场地四周的易燃物、杂草和碎石。11.2.5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爆破器材时,应有坚固的掩避体。掩避体至爆破器材销毁场地的距离,由设计确定。

68在没有人工或自然掩避体的情况下,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爆破器材,起爆前或点燃后,参加销毁的人员应远离危险区,此距离由设计确定。11.1.1禁止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里销毁爆破器材。11.1.2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包装材料(箱、袋、盒和纸张)经过仔细检査,确认没有雷管和残药时,可用焚烧法销毁。包装过硝化甘油类炸药有渗油痕迹的药箱(袋、盒),应予销毁。11.1.3销毁爆破器材后,应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査,如果发现有残存爆破器材,必须收集起来,进行销毁。11.2爆破器材的销毁方法11.2.1只有确认雷管、导爆索、继爆管、起爆药柱、射孔弹、爆炸筒和炸药能完全爆炸时,オ允许用爆炸法销毁。11.2.2允许一次用爆炸法销毁的爆破器材不超过20kg。销毁地点按具体情况确定。11.2.3如果把全部要销毁的爆破器材一次运到销毁场地,而又分批进行销毁,则应将销毁的爆破器材放置在销毁场地上风向的掩避体后面,其距离由设计确定。11.2.4用爆炸法销毁爆破器材,应采用电雷管、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火雷管起爆。导火索必须有足够的长度,以确保全部从事销毁工作的人员能撤到

69安全地点。导火索应从下风向敷设到销毁地点,并应将其拉直,覆盖砂土,以避免卷曲。雷管和继爆管应包装好后埋入土中销毁。11.1.1用爆炸法销毁爆炸筒、射孔弹、起爆药柱和有爆炸危险的废弹壳,只准在深2m以上的坑(或废巷道)内进行并应有其上面覆盖ー屋松土。11.1.2销毁爆破器材的起爆药包必须用质量好的爆破材料制作。11.1.3销毁传爆性能不好的炸药,可用增加起爆能的方法起爆。11.1.4燃烧不会引起爆炸的爆破器材,可用焚烧法销毁。焚烧前,必须仔细检査,严防其中混有雷管和其他起爆材料。严禁用焚烧法销毁雷管、继爆管、起爆药柱、射孔弹和爆炸筒。11.1.5应将待焚烧的爆破器材放在燃料堆上,每个燃料堆允许烧毁的爆破器材不得多于10kg,药卷在燃料堆上应排列成行、互不接触。待焚烧的有烟或无烟火药,应散放成长条状。其厚度不得大于10cm,条间距离不得小于5m,各条宽度不得大于30cm,同时点燃的条数不得多于三条。焚烧火药,应严防静电、电击引起火药燃烧。11.1.6禁止将爆破器材装在容器内焚烧。

7011.1.1点火前,应从下风向敷设导火索和引燃物,只有在一切准备工作做完和全体工作人员进入安全区后,オ准点火。11.1.2燃料堆应具有足够的燃料,在焚烧过程中不准添加燃料。11.1.3只有确认燃料堆已完全熄灭后,オ准走进焚烧场地检查。焚烧场地完全冷却后,オ准开始焚烧下ー批爆破器材。11.1.4不抗水的硝镂类炸药和黑火药可用溶解法销毁。允许在容器中溶解销毁爆破器材。不溶解的残渣应收集在・起,分别用焚烧法或爆炸法销毁。12炸药的再加工12.1炸药的干燥和粉碎12.1.1硝铉类炸药发生结块或含水量超过1.5%时,禁止用于爆破作业,将其烘干和粉碎后,可用于露天爆破。12.1.2炸药的烘干和粉碎等再加工工作,必须在专设的加工房或露天加工棚内进行。禁止粉碎含硝酸酯的炸药。12.1.3在室外干燥、粉碎和包装炸药,必须在天气晴朗、风カ小于3级的白天进行。炸药应放在帆布、胶合板或其他垫板匕运送炸药的容器应密实、坚固、撞击不产生火花。12.1.4加工房的炸药总容量不得超过13

7112.1.1加工好的炸药应按照有关部门颁发的炸药生产技术标准进行包装。药包浸蜡温度不得超过105℃,浸蜡时间不得超过5s。溶蟒锅应设铁丝网罩,每班清理一次。12.1.2人工粉碎炸药,应遵守下列规定:a.操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口罩,防止与药粉直接接触;b.只准用木、竹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c.加工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施。12.2硝酸酯炸药的解冻12.2.1冻结了的含液态硝酸酯的炸药,使用前必须解冻。12.2.2在设有热水(低压蒸汽)管道的爆破器材库内解冻炸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库房温度不超过30ヒ;b.认真记衆炸药解冻的时间:C,送入库房解冻的炸药,至少经过两昼夜后オ准发放使用。12.2.3在专门的单独解冻容器内解冻炸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解冻容器应采用撞击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制作;b.用热水作热源并将热水注入容器壁的夹层,水温不得超过40℃,炸药应放在隔槽里:c.每次解冻的炸药不超过10kg,一个房里存放的解冻容器不超过5个。

7212.1.1炸药消耗量大,爆破器材库又无供热设备时,应在库区外修建专门的解冻房,解冻房的设置和解冻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炸药可以整箱或拆箱散装的形式在解冻室里解冻;b.散装解冻时,应特别小心,严防撞击和摩擦:应将散状的炸药卷(盒)水平地排成一列,放于解冻台(架)上;台(架)应有凸缘;台(架)之间,台(架)与墙壁之间应有不小于0.7m宽的通道;台(架)距热源要有1m的间隔;台(架)应平整无缝,并铺ヒ软垫;c.整箱解冻时,炸药箱应水平地排成一列,放于台(架)上;d,解冻室的地面应铺软垫;e.往台(架)上放炸药前,应用抹布将软垫擦洗干净,然后铺上干净纸;f.解冻室的地板、墙壁和软垫等,至少每周要用热碱水或肥已水清洗一次;g.解冻室里不得同时停留两人以匕,不得进行与解冻工作无关的作业;h.解冻室的修理或其他工作,必须在清除炸药并用热碱水或肥皂水将地板、墙壁、软垫和全部设备清洗干净后,オ准进行;维修和其他工作结束后,亦必须清洗干净,才能恢复解冻工作;i.解冻室应有控制仪表和温度超过限值的警报信号。用电暖器的解冻室里,应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器。1.12.5运搬冻结了的炸药时,应将炸药放在专用的担架上。担架应安装背带,以

73便肩背。担架上肩和放下应当平稳、无振动摩擦和撞击。解冻后的炸药应放在保温容器内运往工作地点。13奖惩1.1对认真遵守本规程,在安全生产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エ奖惩条例”的精神,发给爆破作业安全奖。1.2一切进行爆破工作的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本规程时,都应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收回有关证件、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3一切进行爆破工作的单位及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a.所发布的指令和批准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法、操作细则违反本规程;b.允许无证人员从事有关爆破工作;C,发现违反本规程的情况或行为而未加制止;d.因作业环境不安全而造成了事故;e.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积极组织抢救,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1.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追究事故肇事者或当事人的责任:

74a.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重大爆破险肇事故或爆破事故;b.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爆破事故;c,发现有立即发生爆破事故的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措施,又不及时报告;d,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1.1参加大爆破,特殊爆破或有沼气、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爆破的作业人员,违反本规程时,应立即停止其对爆破工作的领导权或作业权。附录A爆破员培训大纲(参考件)A.1基础部分A.1.1概述爆破工程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及意义。炸药及爆破工程的发展简史。爆破员的主要任务。本课程的主要内容、特点与学习方法。

75Aエ2炸药炸药及爆破的基本概念,化学爆炸的三要素。炸药的分类。ド列各类炸药的理化性能和使用条件:硝锈炸药、浆状炸药、硝化甘测炸药、乳化油炸药、水胶炸药、梯恩梯、黑索金、特屈儿、太安、硝化甘油、雷汞、氮化铅、二硝基重氮酚。安全炸药和燃烧剂的概念。炸药的外观检验和性能测定。炸药的危险性及使用炸药的安全措施。Aエ3起爆器材和起爆方法A1.3.1起爆器材a.雷管雷管的种类(火雷管、瞬发电雷管、延期电雷管、毫秒微差电雷管、抗杂电雷管、抗静电雷管、无起爆药雷管、耐高温高压雷管等)、构造、作用原理、使用方法和使用条件。雷管的外观检验和性能测定。使用雷管的安全措施。

76b.导火索导火索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和使用条件。导火索的点火方法和点火器材。导火索的外观检验和性能测定。使用导火索的安全措施。c.导爆索导爆索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和使用条件。导爆索的外观检验和性能测定。使用导爆索的安全措施。d.导爆管导爆管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和使用条件。导爆管的外观检验和性能测定。使用导爆管的安全措施。e.继爆管继爆管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和使用条件。继爆管的外观检验和性能测定。

77使用继爆管的安全措施。f.起爆药柱起爆药柱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和使用条件。起爆药柱的外观检验和性能测定。使用起爆药柱的安全措施。A.1.3.2起爆方法a.电カ起爆法起爆电源和起爆器种类。常用起爆器的构造、作用原理、使用方法。动カ电源和照明电源起爆时使用的仪器、装置及使用方法。测定导电性的仪器及其使用方法。电阻测定仪及其操作方法。起爆母线、支线、连接线、端线、脚线的规格。导线绝缘接头及其构造。电爆网路的敷设和联接方法、网路计算和导通。电カ起爆法的特点、起爆方法、适用条件和安全措施。

78b.导火索起爆法、导爆索起爆法和导爆管起爆法导火索起爆法、导爆索起爆法和导爆管起爆法的特点,网路敷设和联接,起爆方法,适用条件和安全措施。A.1.4爆破器材的保管和销毁爆破器材库的分类。爆破器材库的基本要求。爆破器材库的额定保管量和各类爆破器材的共存性。爆破器材的存放方法及统计和发放制度。库房的照明、通风、防火、防雷、防潮等技术措施。粉装炸药的干燥和装卷。硝酸酯炸药的解冻和安全措施。爆破器材的检验、销毁方法和安全措施。爆破器材库的安全措施和警卫工作。A.1.5爆破器材的运输铁路、道路、水路运输。运输方式、运输工具。

79特别敏感的爆破器材的运输。向作业地点运送爆破器材。爆破器材运输的特点、要求和安全措施。A.1.6爆破作业的一般要求起爆器材的加工。炮孔装药形式和装药方法,炮孔填塞形式和填塞方法。爆破时人员撤离、避炮、警戒与信号。爆破后的检查及盲炮处理。爆破作业的组织与管理。爆破作业说明书与爆破设计的基本概念。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A.2专业部分A.2.1地下爆破裸露、浅眼、深孔、药壶、嗣室爆破法。地ド爆破作业的特点和爆破方法的确定。各种爆破方法的特点及适用条件。

80爆破参数的选择及计算。炮孔的布置方式,最小抵抗线的确定。装药形式和装药方法,装药量与爆破效果。炮孔填塞形式和填塞方法。起爆顺序。地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瓦斯和危险性矿尘的矿井爆破作业的特点和爆破方法。对爆破器材的特殊要求,准许使用的爆破器材及安全措施。高温高硫矿床爆破作业的特点和爆破方法。对爆破器材的特殊要求,准许使用的爆破器材及爆破作业时的安全措施。A.2.2露天爆破裸露、浅眼、深孔、药壶、洞室爆破法。露天爆破作业的特点和爆破方法的确定。各种爆破方法的特点及适用条件。炮孔布置方式,最小抵抗线的确定。装药形式和装药方法、装药量与爆破效果。

81炮孔填塞方式和填塞方法。爆破网路的敷设和联接。电爆网路的计算与导通。起爆顺序。危险范围的圈定和警戒。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A.2.3水下爆破水下爆破作业的特点和要求。水下爆破的方法,适用条件和操作方法。水下爆破时对爆破器材的要求及爆破器材的加工。水ド装药、填塞、连线和起爆的操作方法。水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A.2.4其他爆破A.2.4.1拆除爆破拆除爆破的方法、特点和适用条件。拆除爆破的装药布置和装药方法。

82拆除爆破的作业组织与管理。拆除爆破的安全措施。A.2.4.2金属爆破金属爆破的方法与特点。各种金属爆破作业的操作技术及对爆破器材的要求。金属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A.2.4.3地震勘探爆破地震勘探爆破方法、特点和安全措施。其他爆破作业的方法、特点和应用范围。A.2.4.4油、气井爆破石油井和天然气井爆破作业方法和特点。使用的爆破器材及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几个有关的问题1.《规程》的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一切单位和个人进行的民用爆破作业及和平时期地方单位承包的军事丄程爆破。

83不适用于军事工程爆破和医疗爆破及战争时期地方单位进行的军事工程爆破。2《规程》编写原则a,吸收国内外爆破安全技术研究的新成果和爆破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当前,大多数単位稍加努力就可以实行的条款,尽可能规定详细:大多数单位执行很困难的条款,只提原则要求。b.确定爆破安全距离和防护距离的条文时,既考虑了安全,又考虑了社会经济效益。经常进行的爆破工程是必然事件,规定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距离偏大。库房等意外爆炸事故是偶然事件,规定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距离偏小。c.《规程》与已颁发的国家标准和国务院颁发的有关法规、条例相一致。3实施细则由于我国幅员广大、南北气候相差悬殊,爆破作业涉及的产业部门多,因此,《规程》对某些部门或单位,可能存在针对性不强、规定不细、不能满足要求的弊端。所以,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细则。条文解释!管理制度与职责范围1.1爆破器材包括爆破材料和爆破仪器、仪表。爆破材料是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的爆破材料,在一定条件下,其性能是稳定的,储存、使用过程中是安全的。反之,不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爆破材料,性能不稳定。例如,同一种炸药的感度时高时低,同一

84种导火索的燃速快慢不一等,都曾导致严重的爆破事故。爆破仪器、仪表是根据爆破作业的特殊要求设计、制造的专用安全仪器、仪表。若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仅测量的数据可靠性差,无可比性,而且很可能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早爆。因此,进行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不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在爆破作业中应用。1.1经爆破作业的主管部(或相当于此ー・级的总公司)鉴定批准的爆破新技术、新エ艺、新器材和新仪表,相当于部级标准,所以可以在爆破作、业中应用。低于部级鉴定或未经鉴定的不准使用。不从事爆破作业的部(或相当于此ー级的总公司),无权进行爆破新技术、新エ艺、新器材和新仪表的鉴定和批准。1.2许多爆破事故与管理混乱有关。为防止爆破事故发生,必须加强管理,使爆破作业的各环节都有人管,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职责分明。因此,对进行爆破作业的企业提出了人员配备要求。大型企业必须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对于中、小型企业,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可由爆破工作领导人兼任。1.3通过大量爆破事故的分析:因人的因素造成的爆破事故,绝大部分是由于作业者本人技术水平低、素质差,不能适应本职工作所致。因此规定: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爆破工作人员系指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

85爆破器材保管员和试验员以及大爆破时进行爆破工作的人员。对于不同的人员,培训、考核的要求不同,作、ル证也不同,但必须培训、考核、发证。1.1本条是对新爆破员的最低要求。现在从事爆破工作的老爆破员在文化程度上可适当放宽。1.2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尚缺乏爆破工作的实际经验,因此,规定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オ准独立进行爆破作业。在一般情况下,爆破工作就比一般丄作危险。在高温、有沼气或粉尘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爆破,又增加了新的不安全因素。因此,要求:在高温、有沼气或粉尘等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爆破操作的爆破员的技术水平要高,经验要丰富。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的含意,即爆破员由原来的露天爆破改为水下、地下或其它爆破工作。新的爆破工作和原来的爆破工作的作业环境、安全要求、施工方法、使用的爆破器材有较大的差异,因此要求必须经过专门训练。1.3~1.13规定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保管员等爆破作业人员的职责范围。其目的是使各类爆破作业人员职责清楚,分エ明确,使爆破作业的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避免无人管或乱指挥,防止设计、施工和管理的混乱现象。2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

862.1一般规定2.1.1露天爆破包括浅孔爆破、裸露药包爆破、药壶爆破、深孔爆破和帽室爆破。地下爆破包括井巷隧道掘进爆破、采矿场爆破,地下大炯室开挖爆破、有沼气和粉尘爆炸危险的煤矿爆破、高温高硫矿床爆破、钾矿爆破及石油矿与地蜡矿爆破等。水下爆破包括水中的裸露药包爆破、钻孔爆破、炯室和岩塞爆破、以及破冰爆破等。其它爆破包括拆除爆破、金属爆破、地震勘探爆破及石油天然气井爆破等。上述爆破的施工,必须按审批的设计进行,以保证爆破设计在技术上正确,安全上可靠和经济上合理。爆破设计按爆破施工的复杂程度分两种:爆破设计书和爆破说明书。爆破设计书是在内容与深度上论述比较详细、全面、系统的设计文件。对重要的爆破工程,如恫室大爆破,定向爆破完成大型土石方工程,还须按规定的设计程序进行设计。爆破设计书应根据工程性质所要求的内容与深度编写文字说明和附上必需的图纸资料。爆破设计书一般包括以ト内容:1.工程概况及技术要求:2.设计依据的基础资料:3.设计方案的比较与论证;4.爆破参数的选择与装药量计算:

871.爆破施工设计;2.爆破安全距离计算:3.爆破安全技术与安全措施:4.爆破施工组织:5.附图:(1)爆区地形地质图或被爆对象的平剖;(2)炮孔、深孔或岷室布置图;(3)装药、填塞、起爆施工图;(4)爆破危险范围及警戒点分布图。爆破说明书与爆破设计书的区别在于:爆破说明书是当所从事的爆破工程比较简单或属于经常性的循环爆破作业时所作的设计文件,仅对爆破的主要参数、施工方法与安全措施作简要的说明,说明书的内容包括;1.布孔或布药的基本参数;2.每孔(或每个药室)的装药量与装药结构;3.起爆方法及起爆顺序;4.施工主要注意事项;

881.施工安全要求;2.布孔(或布药)图纸。一般浅孔爆破泛指:地下井巷掘进、地下采矿场切割及回采的浅孔爆破,浅孔二次爆破,露天矿、公路、渠道、基坑以及开掘冻土的浅孔爆破等。某些局部的爆破可以不编写爆破说明书,如消除局部悬顶,平整工作面,巷道局部刷帮与窝底,处理盲炮等情况而进行的浅孔爆破,但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要求。重复性爆破,可以采用标准的爆破设计代替爆破说明书或设计书,但必须根据爆破技术条件的变化,进行必要的修改与调整。2.1.2在城镇居民区、厂区内部、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水利设施、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输油管道、电台等重要设施附近进行爆破,必须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其爆破设计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协商,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机关同意,以确保安全。大爆破系指采用爆室爆破法进行露天基建剥离,修筑铁路、公路的路堑或路堤、定向爆破筑坝、水下恫室爆破以及地下帽室回采矿柱及处理采空区等。大爆破和地ド深孔爆破应设指挥部。大爆破工程和地下深孔爆破貝•有时间短、任务重、人员集中、危险性较大等特点。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指挥与统筹安排爆破技术、安全和组织管理工作,以

89确保安全施工和按期完成任务。一般在指挥部下设若干职能组,可按工程实际情况与复杂程度设立职能组。•般设立施工技术组、起爆组、安全保卫组、供应组、医疗维护组和科研观测组等,正、副指挥应由熟悉爆破技术的企业领导人(或总工程师和爆破工作领导人)担任,重大工程应邀请爆破技术专家担任技术顾问大爆破设计的审批权限,应根据爆破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来确定。露天爆室大爆破装药量在500t以下,地下恫室大爆破100t以下,地下深孔爆破50t以下,建议由企业的主管局批准,报主管部备案,大于上述规模者建议报主管部批准。2.1.2此条系指在各种爆破作业地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在爆破作业前进行现场检査,发现此类隐患时应及时处理,并应符合各类爆破作业有关安全条款的具体规定,否则禁止进行爆破作业。2.1.3化纤衣物与其它物体(或人体)摩擦产生的静电,能将电雷管引爆,国内外均有此类意外爆炸案例。2.1.4在大雾天及黄昏时能见度很差,难于进行防护ワ警戒,易发生事故。在夜间进行露天爆破使爆破员操作条件恶化,危险性明显增加,道路警戒,居民撤离都很困难。雷雨天不仅对电カ起爆会发生早爆事故,而且对非电系统(导爆索或导爆管)也存在早爆的可能性。因此应设置雷电预报器进行监测,当发出警告信号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撤至安全地点。2.1.5此条系指一般装药方法应遵守的规定,机械化装药还应遵守2.5的规定。a.装药前应对恫室、药壶和深孔进行清理和验收工作是指:

90(1)晌室爆破应清理药室内的一切杂物及是否有残留的雷管,验收药室的几何尺寸及中心座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药壶及深孔爆破要检査炮孔是否良好,有无堵塞和积水,验收孔位、孔深、钻孔倾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误差应在允许范围之内,要测量药壶的体积是否满足装药的要求。b.爆破装药量是爆破的关键参数,直接影响爆破效果与安全问题。在装药施工前必须根据现场的エ程地质资料修正设计装药量,已核定的实际装药量必须经过审批手续。审核时要注意计算是否错误以防止装药过量或不足的问题。c.禁止烟火是从事爆破作业的常识,现场严禁吸烟、动火。一切打火用具禁止带入爆破作业区。d.禁止明火照明是指电石灯、蜡烛、火把、油灯等照明,以防止因炸药意外引燃而引起爆炸事故。e.冻结和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机械感度灵敏,容易因意外引起爆炸。2.1.2此条为进行填塞作业必须遵守的规定:a.保证填塞质量是指按设计规定的长度填塞,并保证填塞料的密实度,对炯室爆破应保证填塞料接顶。不良的填塞将造成事故。实践表明,无填塞爆破不仅浪费炸药能量而且会产生强烈的空气冲击波、噪音和个别飞石的危险。因此必须禁止无填塞爆破;b.防止飞石或自然事故:

91c,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砸断起爆线路,随时进行起爆线路的导通测地。1.1.9防止迟爆或过早进入工作面而造成伤亡事故。所规定的时间为下限。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爆破エ段长可根据具体情况和使用的起爆方法适当延长进入工作面的时间。1.1.10地下爆破作业点有害有毒气体的浓度标准是根据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参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冶金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文确定的,可适用于一切地下爆破。1.1.11残眼内可能有残药,钻头冲击会引起爆炸。打残眼造成的事故的比例较高,在我国冶金系统的各类爆破事故中居第三位,因此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打残眼。2.2爆破警戒与信号2.2.1确定危险区的边界是根据本规程安全距离的计算或查表结果,取其最大值,一般以飞石危险边界为最大。但必须结合地形地物条件来调整警戒范围,此范围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危险边界。在边界上设置的标志,可根据现场条件选用,如红旗、带彩带的栏杆或用警戒牌标明“爆破危险区,严禁入内”字样。2.2.2设立岗哨是为防止有人误入危险区。岗哨的配置应按地形地物和各种通道的情况确定,并须实地勘察是否形成了一个有效的警戒网,封锁整个危险区。地下爆破的危险边界要根据井下空气冲击波与有毒气体

92的扩散危险范围圈定,此外尚须考虑爆破振动和巷道顶板稳定性的影响。进行井下深孔爆破时,要根据爆破规模与采区大小考虑,有时要使全部人员撤至地表的安全地点。接近地表的地下爆破也要考虑可能对地面产生陷落或造成飞石的危险范围。2.2.1音响信号可采用口笛、汽笛、手摇警报器、电カ警报器或药包爆炸等。视觉信号可采用红旗、有标志的信号旗、信号弹、红色信号灯(在井下)等。采用哪・种方法应根据警戒范围大小确定。必须确保危险区的所有边界均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预告、起爆和解除信号的发出方法与时间由爆破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大爆破的信号制度由大爆破指挥部确定。预告通知全体职工或附近的居民,都知道爆破区域、爆破日期与时间、警戒范围、警报与信号的意义,是保护大身安全的重要措施。大爆破应前3天发出通知。经常性爆破,除规定时间的爆破外,不定时间的爆破应在24h以前发出通知。必要时,还应通知有关单位、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2.3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2.3.1为防止炮烟中毒和药包迟爆事故,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等待时间根据作业地点的通风条件和所用爆破材料的性能、质量确定。2.3.2为消除爆破后产生的隐患而必须采取的措施。现场设立警戒标志的位置,应视隐患的危险范围来确定,直至处理完毕方准撤除标志。

932.2.1各种爆破应填写爆破记录,它不仅可以积累爆破资料,进ー步改善爆破效果,一旦发生事故,原始记录还可以作为分析与处理事故的基本资料。爆破记录的项目与格式,应按爆破类型确定。2.3盲炮处理2.3.1此条系处理盲炮所必须遵守的原则。盲炮对下ー一道工序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因此,必须及时处理。在爆破作业中的每个エ序认真执行安全操作细则,是防止发生肓炮的根本措施。处理盲炮是危险作业,必须由具有实践经验的爆破员从事这项作业。每次处理肓炮应填写处理盲炮登记卡片。内容有:(1)盲炮的地点:(2)发现盲炮的时间;(3)盲炮发基本情况:(4)盲炮发生的原因;(5)盲炮处理方法及过程;(6)处理结果;(7)避免再次发生盲炮的技术措施。

942.2.1~2.4.10根据盲炮的贝•体情况,选用适宜的处理方法。2.3机械化装药2.3.1~2.5.2机械化装药主要的安全问题是由于静电而可能造成的早爆事故,所以本节的主要条文叙述了如何消除或尽可能减少装药过程中的静电积累。如箱体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地下装药器不准垫在不良导体上工作,输药管必须采用埋有钢丝的半导体管等。装药车(器)整个系统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へ2kQ,此数值是参考国外的数据。2.5.3装药车(器)装药时产生的静电对雷管、导爆管存在激发起爆的危险。为确保安全,规定了只准在装药结束后,オ允许将起爆药包放入孔内。3起爆器材加工与起爆方法3.1起爆器材加工3.1.1起爆管是装有导火索或导爆管的雷管,信号管是装有导火索的雷管,前者作起爆炸药用,后者作明火起爆点火记时用。所以前者一定要比后者有更长的导火索,才能保证起爆点火人员的安全。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是比较危险的工作,曾多次发生事故。为了防止意外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危害,故禁止在住宅地和爆破作业地点操作;为了防止引爆雷管、炸药,保护爆破器材库之安全,故严禁在爆破器材库内操作。专用房间的设置:对地面库来说应设在库区进口处,离贮存爆破器材库应有10m以ヒ的距离:对炯室式库和井下库来说应设在联通巷道入口处的辅助帽室里。

95城市拆除爆破和不超过六个月的爆破工程,大都是流动性大的作业,没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库。为了方便生产,在加强安全看守的情况下,允许在工作面进行加工,但必须在附近的单独房间、窑洞、帐棚和工棚内操作。这里所指“安全场所”的安全含义为:①无外部危险因素影响操作:②操作者不慎,雷管爆炸时,不致伤害周围对象。3.1.1要求在软垫和带凸缘的工作台上加工是为了防止雷管坠落爆炸。工作台上限定100发雷管,正好一小盒,总药量不到100g,对邻台工作人员危害性小,即便手中雷管因操作不慎而爆炸,但ー发雷管的殉爆距离只有80mm,盒内雷管不会被引爆,在防护板作用下,对操作者不会构成严重危险。3.1.2快刀切割导火索,一刀两段:若刀钝,来回拉锯似地摩擦黑火药,会有发火之危险。每卷导火索或导爆管端部易受环境条件影响,受潮变质,影响点火和传爆,故切除5cm。导火索・端要求切成垂直面,是为了保证其装入雷管后,端面能与雷管传火孔接触良好,以利传火。若切成斜面,则导火索之药心距传火孔的距离拉长,易瞎火拒爆,不安全。导爆管也ー样。但导爆管端面距传火孔的距离应不小于6mm,也不宜过大。导爆管的另一端要求封口,是为了防潮、防水和防杂物掉入管内,影响传爆性能。切割前要求检査导火索和导爆管的质量是为了保证安全起爆。检查方法凭肉眼,凭经验。3.1.3雷管内的起爆药感度高,撞击、摩擦和火花都易引爆。在50年代,曾发生过用咀吹和用工具掏除雷管内杂物时而爆炸的事故。

963.1.1导火索或导爆管应固紧在雷管里,以防操作中带出导火索和导爆管。安全紧ロ钳是指专为金属壳雷管紧口用的弹簧式圆形钳,不是一般手钳。各火工厂有安全紧ロ钳的图纸,易于加工。3.1.2要求起爆管进行防潮处理有两层意思:--是所使用的导火索应为防水性能好的双层沥青或塑料皮导火索;ニ是在导火索与雷管的连接处要用防潮胶布缠绕。3.1.3起爆药包和爆药柱是指安装了雷管或起爆管的炸药包、柱,用于起爆炸药。它的爆炸威力和危险性比单ー的雷管或炸药要大得多,故不允许远距离运输,只允许在工作面附近加工。安全地点是指加工地点要僻静,无其他人员往来,无环境威胁。如果是在井下,加工地点应设在通风良好的上风方向。起爆药包加工多了,当班用不完时不得退库保管。要退库,则必须拆除雷管,拆雷管是•种较危险的工作,故加工起爆药包只限当班用量。规定雷管应全部插入炸药卷里并固紧,是为了防止在装药时立接撞击雷管及拿放起爆药包时防止雷管掉落;再者,雷管露在外面不好装药,往往起爆不了炸药,造成肓炮,不好处理,同时在装填中易受撞击而早爆。3.1.4开凿井筒是指竖井、斜井等的凿岩爆破。在离井口50m处的地面加工起爆药包,可以平行作业而又不影响井筒内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安全。晌室爆破一次用药量大,装药人员多,装药时间长,情况复杂,故要求在离工作面50m

97的特定地点加工起爆药包。特定地点是指由爆破负责人亲自选定的非常安全而僻静的地方。3.1起爆方法3.1.1防护板为10mm厚的钢板或胶木板,其大小形状应能保护操作者。钢管6100mm、壁厚5mm,一•般为无缝钢管。检测后的雷管脚线短路联接是为了防止脚线误接电源或杂散电流流经雷管引起爆炸。专用爆破仪表系指工作电流小于30mA的专门用于测量雷管电阻的(205型)电桥、爆破欧姆表等。3.1.2用于同一爆破地点的雷管的电阻值相同,オ可以获得网路中各雷管桥丝的熔断时间和药头的发火时间有较好的同步性,使爆破效果好,也不易损坏爆破网路而产生拒爆。电阻值相差太大,电桥上产生的热值很不一致,雷管发火同步难于实现,往往不能保证安全准爆。电阻值差是指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3.1.3专用爆破仪表是指通过部ー级技术鉴定的安全导通仪表,如冃前广泛使用的205型电桥、爆破欧姆计,其工作电流都小于30mA。过去采用万用表、惠斯登电桥测雷管电阻和导通网路,曾发生过事故。因为万用表,惠斯登电桥的工作电流很大,所以老规程禁止在装完炮后的丄作面导通网路。日本有关规程规定,在工作面导通网路只准采用工作电流小于1mA的光电导通仪表,我们国家尚无这类产品。从这些年的现场实践来看,改进后的205型电桥和爆破欧姆表是安全可靠的。因为雷管的最低发火电流为190mA,仪表的工作电流小于30mA,有数倍的安全系数。但仪表的电池盒一定要严密,以免脚线插入。

983.1.1爆破线路是起爆电能的传输动脉,一旦破损,绝缘不良,受外来电流的影响时,往往造成早爆、拒爆等事故。所以不得采用裸露线,不得利用铁轨、水等作爆破线,也不得将爆破线与其它电源线靠近或混放。某矿曾发生次爆破死亡事故,就是放炮线离水泵动カ线太近,操作不慎,接头碰上动カ线,炮响。爆破网路应设中间开关,是为了操作者的人身安全,杜绝在操作者离开爆破地点前放炮线与动カ线或照明线误接引起的爆破事故。3.1.2爆破线、开关、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好坏,直接关系到电カ起爆的准确性,弄不好会发生拒爆或早爆,故应严格检查。联入网路是指装填完毕后,工作面雷管脚线彼此联接好,然后将雷管脚线依次接上端线,区域线和主线的工作,也叫联线工作。为了防止杂散电流在联线工作中从端线或区域线或主线等处流入雷管,故规定这些线的两头均应短路。3.1.3安全地方是指危险范围以外的地方或是危险区内专设的安全避炮棚等处。线的接头处错开10cm以上,以防两线相碰短路。3.1.4爆破网路的联接方式复杂。有串联、并联和串并混合联接等。接点多,如果不严格检测网路总电阻,就发现不了接头连接不牢、联接方式有错及丢段等毛病,也就会造成拒爆和丢炮。实际计算值

99是指按每发雷管的实测值,端线、区域线和主线等的实测值,统・进行网路计算的结果。3.1.1起爆器在石油系统叫爆炸机。石油地震勘探爆破用的起爆器都是电磁波讯号遥控的,必须有良好的抗信号干扰能力。曾发生过两起外信号干扰早爆伤亡事故,故要求经部级鉴定。煤矿等特殊矿山存在瓦斯、煤尘等爆炸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故这些矿所使用的起爆器应经部ー级技术鉴定,具有良好的防爆能力。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是否足够,是确保雷管同步发火,不发生拒爆的重要条件。国内某旳单位曾做过电雷管发火性能的研究,一致认为:流经网路中雷管的电流值越大则雷管的拒爆率越低。雷管出厂检验时,是以2A恒定直流电流能使20发雷管串联准爆为标准的,但单发雷管的准爆电流只有0.7A的宜流,可见网路的准爆电流要比单发高3倍。考虑到现场供电系统的负载波动大,电压降大,为确保网路准爆,故本规程规定:小爆破时,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交流不小于2.5A,直流不小于2A;大爆破时,流经每雷管的电流:交流不小于4A,直流不小于2.5A。大爆破是指网路雷管数大于300发,或每次爆破的药量为大爆破量级者。3.2.10杂散电流是指流经大地和结构物上的杂乱无章的电流。除了大地自然电流之外主耍是现场附近的强电源漏电、接地引起,往往在金属矿体和金属结构物聚积较甚。国内外曾多次发生过杂散电流引起电雷管网路早爆的事故,损失严重。因此在爆破前应测量现场的杂散电流。当杂散电流值超过30mA时,应采用抗杂散电流的雷管。以30mA做极限值,也是基于雷管的最低发火电流(约17〇〜190mA),

100有一个几倍的安全系数而选定的。国内外都以此值为限。3.2.10地铁、隧道、地下炯室、煤矿等的地下爆破虽允许不停电爆破,但仍须遵守3.2.10条之规定。金属矿和露天炯室大爆破的杂散电流严重一些,危害性大些,国内的杂散电流早爆事故也发生在金属矿,故规定要停电作业。3.2.13a项与c项的作业环境条件差,点火后撤退十分困难,曾多次发生事故,故禁止导火索起爆。但电点火导火索起爆(也叫电阻丝ー次点火起爆)法可以不受此限。b项所指的工作面有瓦斯和粉尘爆炸危险。因有明火星就会引起瓦斯和粉尘爆炸,故禁止使用导火索起爆法。d项的深孔是指孔深超过5m者。孔深,导火索很长,由于装填原因,导火索燃烧过程中易熄火和速燃而产生爆破事故,故禁止使用。3.2.14一次点火法有三通点火法、点火筒点火法、阴燃点火线法和电阻丝点火法。它们的优点是点ー根总是导火索可起爆一大片雷管,既省时,又非常安全。但一人最多点5组,即点5根导火索。单人ー次点火的根数是从事故教训中总结来的,某矿ー爆破エ在井下点十根导火索,点完后来不及撤离,结果被飞石打死。3.1.16信号管和计时导火索都是作为点火者的安全撤退警告信号用的,所以它的长度不得大于最短导火索的1/3。1m导火索可燃2min,若最短导火索为1.5m,则可燃3min,记时导火索只燃Imin,还有2min

101的时间撤退,则是安全的。3.1.16曾多次发生用火柴、烟头和明火灯点火事故,故禁止使用。导火索点燃后,脚踩或挤压点燃端,排气受阻,气体增压,提高了导火索燃速,往往来不及撤退就响炮了。这种事故曾多次发牛.,故禁止。边点火边切割导火索,延长了点火时间,也发生过事故。3.2.19导爆索联接方法不对时,往往不传爆。搭接长度小于15cm时,会产生起爆不充分,使正在成长着的爆轰波熄灭。夹角是指主线传爆方向与支线之间的夹角,此角大于90度时,支线在联接处过分弯曲,药层密度发生变化,不利于起爆和传爆。往往造成拒爆。异物是指夹在两根导爆索之间的非爆炸物体,往往削弱了传爆能力,造成拒爆。两导爆索之间夹有炸药卷时,炸药的爆速往往比导爆索低而强度又特大,会将导爆索切断,打断传爆网路。3.2.20规定在交错敷设的导爆索之间加一垫块,是为了防止诱爆,打乱原有的起爆顺序,造成不良后果。导爆索被钱油炸药里的柴油渗透后,起爆性能降低,往往不传爆故应防止。3.2.21导爆索切割后,端头直接暴露于环境大气里,易浸水受潮,使起爆性能降低,雷管紧挨端部绑,易拒爆。导爆索是不能反向起爆的,所以雷管集中穴(聚能穴)的朝向关系到导爆索能否起爆,故不能忽视。3.2.23经验表明,用雷管起爆多根导爆管时,由于集中穴处的爆轰波强度很大,雷管爆炸时的产物密度大,往往使外层的导爆管被切断而不能传爆,造成事故。秒延时雷管是指导火索型延时雷管,因有气

102孔往往烧坏导爆管而引起事故。3.2.23导爆管是塑料管,在爆轰波沿管腔传播时,往往因质量差、壁薄,而发生穿透管壁向外喷火,易引起空气中的爆炸性气体和煤(矿)坐爆炸。4地下爆破4.1•■一般规定4.1.1地ド爆破有时会引起地表岩石破碎甚至陷落或发生山坡滚石。为避免因忽视这种地表现象造成意外,必须在设计陷落区边界外的关键位置设置警戒。必要时还应设置醒目的标志。4.1.2岩石一经开挖,通常稳固程度下降。如果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过大,有可能在爆破时引起冒顶,造成事故。4.2井巷、隧道掘进爆破4.2.1两工作面对穿或多工作面互穿的巷道贯通爆破时,必须随时互通情报,互相协调。严防空气冲击波、飞石、震动或炮烟危害波及相关邻近工作面的人员。4.2.3本条规定的距离是指从爆破地点至存放炸药最近响室的距离。4.2.5深孔分段爆破掘进天井的工艺通常包括上、下两个水平层的工作面,爆破作业地点设在天井上部水平层内。这两个工作面爆破时的安全工作必须由爆破工作负责人统ー领导才能可靠地协调。只有在派到天井底部的警戒人员确认没有人员地场时,オ可起爆。4.2.7起爆药包中既有雷管又有炸药,如发生事故则危害更大。故必须用专用木箱

103或提包盛装,且不得使用底卸吊桶进行升降,防止对起爆药包产生撞击。4.2.9井筒下掘时,大多数情况下有水,必须避免电爆网路因水而短路。4.2.10爆破时产生的空气冲击波,有可能冲坏井盖门和使空气冲击波发生再次反射,故爆破前,必须打开井盖门。4.2.11用钻井法开凿竖井时,井筒的开凿不需要爆破。但在破锅底,开马头门时又需要用爆破的方法。为协调钻凿与爆破作业和防止事故,必须有组织措施来加以保证。在采用冻结法在表土中下掘竖井井筒时,应尽可能避免使用爆破的方法来掘凿冻土,以免使冻土圈内爆破震裂而透水。4.2.12反井凿井危险因素多,因此必须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和加强安全措施及安全检査。4.2.13含硝化甘油的炸药机械感度特别高,钎头的冲击能引起残药爆炸而酿成恶性伤亡事故。为避免凿岩时钎头撞击前•遍炮剩下的残药,必须使各排炮眼的轴线同前一遍炮眼的轴线互相错开。4.2.15在河流、湖泊或水库下面掘进巷道或隧道,顶板岩层厚度小于耐径的三倍时,若设计、爆破施エ失误,可能破坏顶板岩层导致涌水事故。因此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按设计施工。4.3地下采场爆破4.3.2地ド采场由于可能有多个通道,多人同时作业,加上照明条件不佳,可能有人误入爆区或未撤

104出危险区,所以在二次爆破大块时,必须设好警戒和认真清查危险区人员,确认爆破危险区无人时,才可起爆。4.2煤矿井下爆破4.4.1煤矿井下生产,经常受到火、沼气、冒顶等自然灾害的威胁。火又是引起沼气、煤尘爆炸的主要因素。根据历年的统计资料表明,由于爆破作业引起的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占爆炸事故的三分之-,占冒顶事故的二分之一。如何减少或杜绝沼气、煤尘爆炸和冒顶事故与爆破工作的好坏有直接关系。故煤矿井下爆破员除符合1.5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从事井下采煤、掘进、开拓工作三年以上;(2)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有关爆破器材性能、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3)会使用沼气检定器检査沼气。高沼气或有煤与沼气突出的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由于沼气涌出量大、变化多,所以必须固定专职爆破员。4.4.2有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只有在具备条文中规定的四项时オ允许进行爆破工作。这是多年来从事故中总结出来的经验。特别是第c项,在装药前、起爆前爆破人员必须检查距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的沼气,沼气浓度应小于1%,如果发现沼气浓度超过1%时,禁止装药或爆破。1)采掘工作面风流划定为:距煤壁、顶(岩石、煤或假顶)、底(煤、岩或充填材料)各200mm(在1.0m以下薄煤层的回采工作面中距顶、底各为100mm)

105和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的回采工作面空间的风流。在回采工作面上隅角以及一段未放顶的巷道空间至煤壁线的范围空间内,都按回采工作面空间的风流处理。2)掘进工作面风流应是掘进工作面到风筒出口巷道中的风流。这一段巷道中的风流划定为:距巷道的顶、底、帮、有一定距离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对设有各类支架的巷道,距支架和巷底各为50mm的巷道空间,对不设支架或用锚喷砌石旋支护的巷道中,距巷道顶、底、帮各为200mm的巷道空间。3)回采工作面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划定为:爆破地点沿工作面煤壁方向的两端各20m范围内的回采工作面风流。壁式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内顶板未冒落时,还应测定在切顶线以外(采空区方向)不少于1.2m的范围内的沼气浓度。但在采空区侧用钻眼爆破使顶板冒落时,也应测定采空区内的沼气浓度,测定范围应根据采高、顶板冒落高度,采空区内通风条件和沼气积聚情况等因素确定,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4)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划定为:爆破的掘进工作面向外20m的巷道风流,并包括木范围内盲巷中的局部沼气积聚。4.4.1《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在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层中,采掘工作面都必须采用煤矿安全炸药。根据近几年来的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分析,发现有的高沼气矿井煤层采掘工作面采用・级煤矿许用炸药,由于炸药安全等级低,安全性差,曾引起过多起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因此,在编写时,考虑到现有与将来的煤矿许用炸药的发展,规定了根据沼气矿井危险程度,选用相应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4.4.2《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在有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层采掘工

106作面,必须使用瞬发电雷管,如果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鉴于近年来煤炭部研究成功了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这两种新型电雷管在沼气浓度为9%的小爆炸箱内,其单发引爆沼气的能力低,安全上远比普通瞬发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好。因此,认为安全上可靠,在使用上也规定了按沼气矿井危险程度选用相应的电雷管。4.4.8水炮泥在爆破过程中,有明显的降尘、消焰、降低有害气体的作用,在煤矿井下的爆破应积极推广水炮泥。鉴于无填塞或填塞长度不足的炮孔爆破,发生过多起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因此,在这条中明确规定,无填塞或填塞长度不足的炮孔严禁爆破。4.4.9本条是为防止爆破作业引起沼气或煤尘爆炸、冒顶透水等事故而提出的。近年来由于爆破未设警戒或警戒未设好,经常出现爆破伤人事故,因此,在《煤矿安全规程》第286条的基础上,增加了“未设警戒不准爆破”的条款。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员,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作。4.4.10煤矿炸药在爆炸过程中发生爆燃,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大隐患。由于炸药爆燃,爆温高,持续时间长,如果此时积聚沼气有可能发生沼气爆炸事故,故本条明确提出防止煤矿炸药爆燃的措施。不得使用水分超过0.5%的筱睇煤矿粉状炸药,是针对ー些地区雨季过后,煤矿炸药吸潮、结块硬化,特别是使用二级(三号)煤矿炸药因含消焰剂20%,易结块,出现过多起爆燃事故。

107在煤层内相邻炮孔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4m,是为防止相邻孔相距过近,爆炸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把相邻孔炸药挤实。压得过分密实会产生炸药半爆或爆燃。4.4.12目前,在有沼气或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有相当数量还采用瞬发雷管,•次装药分次爆破。由于第一次掏槽爆破后,形成的凹槽内充满170%浓度的沼气,第二次或以后的爆破都是在沼气浓度为170%条件下爆破的,容易造成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炭部1954~1963年统计资料,由于爆破不安全引起的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有60%以上发生在掘进工作面,其中有75%以上是发生在第二次爆破或第三次爆破。英国60年代的统计资料也大体是这个比例。目前,毫秒雷管质量已过关,数量又能满足需要,应采用毫秒雷管实现全断面一次爆破。根据抚顺煤炭研究所在16个高沼气矿井掘进工作面,瞬间沼气浓度的测定,爆破后经过360ms,沼气浓度一般不超过1%。把总延期时间控制在130ms以内在安全上是可駝的,同时能节省爆破时间,加快进度,节约炸药消耗,减轻工人体力劳动。应大力推广毫秒雷管全断面一次爆破,同时规定禁止一次装药分次爆破。4.4.17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常常由于对方工作面未设栅栏和警标造成爆破伤亡事故。所以,在即将贯通的巷道爆破时,所有通往即将贯通巷道的通路上应设好警戒,否则禁止爆破。井巷贯通时,也常常由于对方工作面,不能保持通风,未能及时检査沼气浓度,发生沼气爆炸事故。北票、鸡西等矿务局就曾因不能保持正常通风,而发生沼气爆炸事故,死亡5~16人。因此规定了只有两个工作面的沼气浓度都在1%以下时,オ准爆破。

108两个或两个以上巷道贯通时,必须立即改变风流方向,形成正常通风系统,防止沼气积聚。4.4.17在有严重冲击地压的煤层中,采掘工作面的爆破,有时会诱发大的冲击地压,造成采掘工作面的大量支架被压垮、堵塞,甚至造成工人死亡。例如,某矿务局的ー个矿,因冲击地压,一次死亡三十多人。为了预防爆破后,诱发大的冲击地压。因此,规定人员撤离范围和爆破后人员进入工作面的时间应根据实际考察结果确定。4.4.18根据《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暂行规定》:“在有煤与沼气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中,爆破时,大直径钻孔应用不燃性材料充满填实”。执行有困难时,暂可按“爆破前大直径钻孔内应充满填实孔口封泥”的规定。4.4.19石门揭开突出危险煤层前,必须打控制突出危险煤层的前探钻孔,以确定层位,测定沼气压カ,安全岩柱以及掘进丄作面距煤层的垂距。前探钻孔应有详细的岩芯记录。前探钻孔的布置,应经总工程师批准。控制煤层层位钻孔,必须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10m以外时,并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的钻孔。如遇不稳定的煤层,应当增加ト2个钻孔。测定沼气压カ的钻孔,必须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5m以外进行,测定沼气压カ钻孔的见煤点距控制煤层层位钻孔的见煤点的距离不得小于5m。在近距离煤层群中,层间小于5m或层间岩层破碎时,可测定各煤层的综合沼气压カ。4.4.20~4.4.231.石门揭开突出危险程度较大或沼气压カ大于IMPa的煤层时,必须采取水力冲孔、水力冲刷、多排

109排放沼气钻孔等降压措施。当距石门巷道周边至少2m以外的沼气压力降到lOMPa以下或达到措施预计效果时,再结合震动爆破揭开煤层。1.采用震动爆破揭开突出危险煤层时,为了减少突出强度,可采用挡栏措施。对突出危险程度较大的煤层,可采用特制的金属挡栏措施。对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可采用肝石堆和木垛挡栏措施。2.震动爆破的第一次爆破,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第二次爆破仍必须按照震动爆破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巷道支护,设置逆面支架,有专人观察突出预兆,有专职沼气检查人员经常检査沼气,方可进行作业。在作'业中,如果发现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3.震动爆破前,爆破地点必须位于新鲜风流中,同时还应根据煤的突出危险程度,规定爆破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以及停电、撤人和警戒的范围等。4.4.24在有突出危险煤层中掘进平巷时,采用松动爆破防突出的措施,暂无实际考察结果的矿井可参照ド列规定执行:(1)在坚硬的突出危险煤层中掘进平巷时,可采用松动爆破:(2)松动爆破的孔数不得少于2个,孔深不得小于7m,每孔装药量为3~6kg,封泥长度不得小于2m;

110(3)松动爆破时,起爆站必须设在新鲜风流中,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爆破后至少等20min方可进入工作面。4.4.24在复杂的地质条件ト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根据ド列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1)根据“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在距老空、断层、破碎带等20m以前,应先探明水、火、沼气、顶板等情况并在图上标明位置范围等:(2)根据已探明的情况制订相应的防止水、火、沼气等的安全措施;(3)在掘进中应采用多打眼、打浅眼、放小炮的作业方式;(4)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爆破。4.4.25综合机械化采煤(或掘进)工作面,•般不许放炮。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必须放炮时应组织エ程技术人员、老工人进行专题研究,制订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可靠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安监部门监督执行。4.4.26为了防止在高沼气及有煤与沼气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施工作业过程中沼气浓度的超限,引起沼气爆炸事故,因此规定了应设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鉴于目前我国这种装置生产的数量还不多,在措词上不是采用“必须”二字,而是采用“应安设”,希望逐步达到这个要求。4.4.27在特殊情况下当班留下未放完的装药炮眼时,爆破员应在现场交待清下列情况,并记在交接班的记录本ヒ:

1111.当班未放完的原因;2.未放完炮眼个数,每个炮眼的深度、方位及装药量;3.下・班爆破时应注意的事项。4.5高硫高温矿井爆破4.5.1硫尘和硫化物粉尘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具有爆炸危险性,因此,作出本条规定;a.定期测定粉尘浓度,是为了掌握这些粉尘浓度是否处在爆炸危险范围内。如果处在危险范围内,则应采取撒惰性粉尘等措施,使其浓度达到安全值时,再进行爆破;b.明火起爆和导爆索在孔外传爆都产生火花与热凝质点,易引起这些危险粉尘爆炸:C.裸露药包爆破,不填塞或填塞长度不够时,产生灼热质点,可能引起这些爆炸性粉尘爆炸:d.洒水后,空气中湿度加强,粉尘遇水凝结下沉,不易形成易爆炸的悬浮状态,减少了爆炸危险:e,非防爆型蓄电池灯或其它明火灯都产生火花,易引起危险性粉尘爆炸,故不得使用。4.5.2硫化矿药包自爆事故我国已发生三起,损失都很严重,国外也有类似事故发生。药包自爆原因,经科学研究表明:当硫化矿含硫量超过30%、铁离子(三价铁和二价铁)浓度之和超过0.3%,炮孔潮湿有水时,硝铉类炸药与矿粉等接触加速炸药的热分解,使炮孔内温度升高,反应加快,最后超过硝桜炸药爆发点时,炸药燃烧爆炸。所以当上述条件满足或部份满足时,都要采取防止药包自爆措施。

112防止药包自爆措施包括:1.严防炸药粉与炮孔内矿粉接触,不准向炮孔里装粉状炸药,向孔内装的炸药卷的包皮必须完整:2.药卷应用沥青牛皮纸或其它耐温包装纸包装,药卷表面的药粉必须清除干净:3.用水清洗炮孔壁上的矿粉:4.导爆索外部棉纱剥除、浸蜡、再涂上耐温涂料或缠上黑胶布;5.严格控制装药时间,低温孔和易装药孔先装,先充填,温度高的孔后装,后填塞。1.1.3温度超过60ヒ,对炸药的物理化学性能影响大,会加速炸药的热分解,当达到其爆发点时,会爆炸。故应遵守各点规定。1.1.4同时具有高温、高硫和硫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危险性更大,故要求事先制定有效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4.6钾矿井下爆破4.6.1氢气和沼气都是爆炸性气体,它们在空气中的浓度有一个可爆炸范围,当测出的浓度正处在爆炸范围时,则应禁止爆破。这ー爆炸范围与矿井环境条件有关,各矿应由试验确定本矿氢气或沼气的爆炸范围。条文中“附近巷道”是指离爆破作业面20m范围内的所有巷道。4.6.2起爆站是大员给电起爆的地方,有时在合闸中会产生火花而引起爆炸性气体爆炸。设在新鲜风流中,一

113是防止爆炸气体聚积,以免爆炸危及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二是防止爆破时这些爆炸性气体从矿岩中突出而污染起爆站,以防炮烟危害。4.6.1动カ电源、照明电源以及爆破线路绝缘不良时,都可能产生电火花而引爆可燃性气体,故装药前应停电和检査线路绝缘。4.6.2炮烟是热气流,甚至夹带有热质点颗粒,有可能引爆可爆性气体,故要求逆风流方向依次起爆。4.7石油矿和地蜡矿的井ド爆破4.7.1本条要求有关矿井应对本矿的有毒气体、瓦斯和油蒸汽等爆炸危险气体进行试验,确定其爆炸浓度范围。根据爆炸浓度范围确定允许进行爆破作、ル的地方。4.7.2经批准爆破作业的地点,仍然存在爆炸危险性。a.爆破作业面有充足新鲜风流,爆炸性气体不易达到危险浓度也不易引起中毒;b.安全炸药可参照煤矿规定,或各矿通过试验,确定适用于本矿条件的安全炸药;c.纸売和铝壳等电雷管以及明火起爆(即导火索起爆)都产生热质点,易引爆各种爆炸性气体。延期电雷管的时差大,前炮的产物具有无数的热质体,往往在后面的炮未响前,引起可燃性气体爆炸,导致爆破网络的破坏,不仅影响爆破效率,还会产生盲炮;d.裸露药包爆破时,爆炸产物的热质体]I接飞散于空气中:不足1m深的炮孔,虽比

114裸露药包爆炸好些,但仍有热质体飞散于大气中,它们都可能引起爆炸性气体爆炸;e.虽然孔深超过1.5m,但填塞不够和不填塞时,都有可能从炮孔中喷射出热质体,而引爆可爆性气体。4.7.4巷道底板上有石油时,易燃烧爆炸,所以规定应清除油质,覆上砂子,防止爆炸。5露天爆破5.1一般规定5.1.1人工掩体(或叫做避炮棚)的构筑是露天浅孔爆破、裸露药包爆破、药壶和蛇穴爆破或深孔爆破时,放炮人员没有及时撤离危险区境界线以外的临时避炮措施,通常用方木、钢板或钢轨围搭而成。既要便于随爆破地点变动而拆迁,又要保证结构坚固,以防飞石和地震波的危害。晌室大爆破的指挥所、观测站以及参观棚与此条文规定的人工掩体(或避炮棚)有所不同,除应保证一定安全距离外,还必须结构稳固,其设置方向和位置,应避免飞石、空气冲击波、炮烟和地震的危害。5.1.2露天深孔爆破或恫室爆破,必须向邻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特别对同一矿山的地下矿或在附近排水巷道和运输巷道施工的单位,必须将爆破地点、时间、方法、规模、危险范围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爆破指令提前通知,因为这些爆破很可能造成附近作业点人员伤亡或设施损坏。5.1.5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施工时,如果缺乏统ー一指挥,

115将因爆破时间混乱,安全距离差错,造成爆破事故。5.1裸露药包爆破5.2.1用裸露药包进行二次爆破处理大块时,通常采用逐个点火的火雷管起爆法。由于起爆顺序的差异,先响药包可能导致相邻裸露药包的早爆或拒爆。所以,要用一次点火或电雷管或导爆管齐发起爆。裸露药包应该用泥土或塑料袋装水覆盖,避免碎石或其它重物覆盖的飞片危害。5.3浅眼爆破5.3.1浅眼爆破是应用广泛的・种爆破方法,据统计它也是发生爆破事故频率较多的・种,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爆破说明书或者不严格执行,特别是由于最小抵抗线的大小、方向不清楚,装药量、起爆顺序与爆破说明书中不一致等原因造成抛掷爆破的飞石危害。因此除了应严格执行爆破说明书的钻眼、装药、填塞、起爆顺序等规定之外,还应カ求爆成台阶形状。5.3.3装填好炸药、雷管的炮眼,若不及时爆破,容易造成早爆或拒爆。5.3.5爆破后过早地进入爆区,是爆破事故的ー个很主要的原因,例如,导火索燃速误差,雷管延时不准,炸药变质缓爆,炮烟尚未吹散,边坡滑石滚动等等都会带来很大危险。因此规定:如无盲炮,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min后,オ准进入爆破点检查,当不能确认无肓炮时,应经15min后才允许进入爆区检査。5.4深孔爆破

1165.4.1深孔爆破的每孔装药量多达几十至几百公斤,每次爆破几十或几百个炮孔,爆破岩石量多,影响范围大,要求每次爆破必须有爆破设计和周密的施工组织,因此,强调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某些爆破単位认为深孔爆破已是经常的定型爆破,只要有熟练爆破员、段(班)长就行。但是,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爆破材料、爆破技术口益发展,稍有疏忽便会造成爆破事故。5.4.2防止孔口碎石飞散及塌孔堵塞。5.4.3导火索燃速太慢、波动太大,不但不能严格控制时间,而且当孔深大于10m,孔数超过三、五个时,起爆顺序影响很大,易造成拒爆,所以深孔爆破只准采用电雷管,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法。5.4.5边打眼边装药,易引起早爆事故,一般情况下是禁止的。但在复杂的地质条件下(如冰、冻土层、流沙等),打完孔后,若不及时装药,孔将无法保持时,经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破例,但必须用导爆索起爆,因为导爆索比雷管的感度低。5.5恫室爆破5.5.1炯室爆破装药量多,爆破量大,爆破作业时间长,影响范围大,安全问题非常重要,不但要有严密的设计、施丄组织和安全措施,而且必要时还应有武装警卫保护爆破现场。否则,若发生早爆事故,损失严重。因此,・定要有严格、坚强的组织领导一大爆破指挥部,做好爆破前准备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时刻检查、指挥和监督,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1175.5.3最小抵抗线方向是爆破破碎和岩石抛掷的主导方向。响室大爆破药量大。如果药室中心位置不按设计施工,则实际最小抵抗线小于设计最小抵抗线或偏离原设计方向时,会造成严重的爆破事故。由此可见,炯室大爆破的平痢、小井、晌室掘凿完毕的验收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验收合格オ允许装药爆破,否则必须修改设计,改变药量或重新开凿恫室,才能达到安全爆破的目的。5.5.4为保证良好的施工劳动条件,便于掘进和装药,平炯小井的面积不应小于规定的规格。而且要保证巷道、帽室的稳固,以免片帮昌顶的危险。炸药在装入药室之前,在小井或平炯口搬运,必须在专门开辟的临时存放场地上清点之后,才能运入药室装药,以保证炸药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如因地形或其它条件限制,只能从远方直接将炸药搬运入药室时,须在小井或平恫口设专人认真校核炸药的品种和数量。5.5.5装药工作是一项细致而繁重的エ序,阳室爆破装药量多,往往是用20~40kg的麻袋或塑料袋装。药室大小是按照装药量及一定的盈余量设计开凿的。如果由于药包堆放不好或缺乏责任心,很可能没将药室装满或将药包堆放在药室外的巷道中。这样,实际药室中心的变动,将会影响爆破效果或可能造成爆破事故。所以,一定要把计算的炸药量按设计要求全部装入药室内,而且为避免因装药过程中的其他错误,应该由爆破员或爆破员立接带领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起爆体包括敏感度髙、威力大的起爆药和雷管(或导爆索),稍有差错,则会造成早爆或拒爆事故。起爆体

118是炯室爆破的核心,非常重要,只准爆破员装填。5.5.7装填炸药和起爆体是爆破エ艺的ー项最重要的工序,它直接影响爆破效果和爆破安全。装药完毕必须用泥土碎石填塞,填塞之后很难发现和纠正装药的问题,因此在装药完毕尚未填塞之前,响室爆破的总指挥,主管工程师和爆破队长必须亲自共同核实恫室装药量,并检查恫室内炸药,起爆体是否正确无误,如果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解决。5.5.11附室爆破的小井掘进时,为防止进ロ1〜5m范围内的爆破飞石、空气冲击波对并口人员、设备的危害,必须遵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确定爆破安全距离。5.5.15防止爆破网络断线拒爆。5.5.16目的是为确保大爆破起爆可靠。5.5.18严防炮烟中毒事故,恫室大爆破后应由安全检査人员配戴防毒面具进入爆区检查,确认安全后ォ允许其他大员进入。大们往往只注意爆破后当时的炮烟,而忽视潜伏在爆堆碎石中的炮烟。曾有这样的特殊情况,大爆破后数天,在残恫室碎石中仍有残余可燃气体二次爆炸及发生有毒气体的危害。5.5.20爆室爆破炸药量多,爆破范围大,爆破后产生的边坡滑石,炮烟危害比较严重。因此必须经过15min后,才准许进入爆区检査。有的单位只考虑尽快解除爆破警戒的方便,5min便进入爆区,这是很不安全的,应该禁止。5.6药壶和蛇穴爆破

1195.6.1防止起爆药包因向孔内抛掷引起的早爆事故。当孔深超过5m时,若用导火索起爆法,由于其火焰传导时间太长(导火索燃速10〇〜125m/s,5m导火索的燃烧时间为8.4~10.4min),増加了警戒困难,容易引起爆破事故。所以应该采用电雷管、导爆管或导爆索起爆法来进行扩壶爆破。5.6.4为了防止起爆时间、起爆顺序混乱造成的爆破事故,两个以上的蛇穴爆破,禁止使用导火索起爆法。6水下爆破6.1■■一般规定6.1.1通航水域包括內河和沿海舫道及湖泊、库区中能通行船舶和排筏的部分水域,或船筏停泊和作业港区、港池等。在通航水域中进行爆破时,一般应在三天之前由航政或港务监督部门事先通知水运交通单位,渔业部门以及有水运工具的乡(镇卜村。当涉及陆上安全时,并应请当地公安部门通知附近居民和协助工作。在不通航的水域爆破,如涉及居民安全时,亦应请公安部门发布施工通知和协助工作,以策安全。爆破施工通知的发布时间,可根据涉及范围的大小、通讯速度的快慢而定,务使在爆破施工前,有关单位均能收到通知。但是,时间的提前量也不得超过10天,以免影响水运生产。捞救或抢险性的紧急工程,爆破施工通知的发布时间可不受限制,但应经港航监督或公安部门同意,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准爆破。

120爆破施工通知的内容,主要包括爆破地点,危险区范围,爆破时间,警戒或禁航信号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6.1.1爆破工作船是指直接用来投放炸药包、装药及起爆作业的船舶,如水ド裸露爆破的投药船、钻孔装药船及起爆定位船等。爆破辅助船是间接用于水下爆破施工的船舶,如炸药包加工船,现场运输船、拖轮,交通船及水上爆破材料库所用的船舶等。爆破工作船及其辅助船舶,在内河、海上、港区或湖泊、库区等水域中施工和停泊时,必须按照《内河避碰规则》或《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规定,悬挂信号或灯号,以策安全。6.1.2此条件系指进行一般性水下爆破前应该做好的工作.水下大型爆破,则应按设计规定。a.爆破指挥机构可根据工程规模及其重要性,分别设立爆破指挥部、所、组等,统一指挥水下爆破的各项工作。从事水下爆破工作的人员应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エ,各负其责,各司其事,共同搞好爆破作业安全。b.对专用的爆破工作船,只需根据新的施工条件,检查和完善其技术性能即可。对代用或租用的爆破工作船,必须是稳性和质量好的船只,船体内表和爆破工作舱内不得有尖锐的突出物:有的船只需要进行局部改装或加固后,才能适用于水下爆破。c.水下爆破的现场爆破器材库,叮按临时性的爆破器材库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建设地面库,也可用船只或在作业船专用舱(海上救捞爆破)内贮存。当在城镇、港区或重要设施附近建库时,应会同当地

121公安部门选定库址。临时库房建成后,爆破器材才能运进现场。d.爆破危险区内的船舶、设备应尽量撤离,对不能撤离的建筑物及撤离有困难的船舶、管线、设备等应进行安全防护;有条件时还应进行观测,以便掌握爆破的破坏情况。e.爆破危险区边界:在陆ヒ应设标志和岗哨,在水域应悬挂信号(禁航信号可由附近通航指挥台站悬挂)控制船筏通行。对不易控制的河段,应在上下游安全距离外适当地方设警戒船舶,维护爆破安全。f.进行水下爆破前,应检查爆破区的安全情况,尤其是山区河流的崩岩、危房或滑坡,军事要塞的遗留爆破物,以及高压电源附近的水域带电情况等.检查的方法,一般可采取现场踏勘,社会调査,必要时应用仪表观测或物探。可用人工处理的小型崩岩,爆破前应作处理:较难处理但隐患较小的崩岩危房或滑坡,应控制爆破药量或采用毫秒爆破,以减少爆破影响;对隐患较大的崩岩危房或滑坡,则应请示上级主管单位决定。在军事要塞附近的水域中进行爆破前,对历史或战争遗留的爆炸物品,应作调査或查考,发现后应先行排除,然后オ准施工。长江中游曾发现过抗日战争时投放的,经二十余年尚未失效的军用水雷多枚。在有高压电源的附近水域中进行爆破前,应检测水中的带电情况,当接近额定的爆破安全电流时,严禁使用电气起爆。6.1.1水下爆破与陆上爆破的区别,主要是增加了水的影响。海上的タ、风浪,内河的流速,尤其是

122暴涨暴落的水位,对水下爆破作业影响很大。所以,水下爆破段(班)长,除应执行本规程1.12规定的职责外,还应根据水流和风浪的情况布置爆破作业。6.1.1水下爆破用的抗水炸药,目前国内有硝化甘油炸药,抗水硝锈炸药及浆状炸药等.使用非抗水炸药的防水处理,一般可用塑料袋,或在药包表层涂刷沥青,石蜡等防水剂,也有用陶器、玻璃罐防水的。防水剂的涂刷温度,未装雷管的药包不得超过9(TC,已装雷管的药包不得超过60℃,而且涂刷地点距火源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m。水下药包所受的压カ比空气中大,而且与水深成正比。用于深水区的爆炸材料,当受压过大时,炸药密度增大,容易产生爆炸不完全甚至拒爆现象,同时药包的防水包装也易破损。所以,深水爆破应使用具有足够抗压性能的爆炸材料。如果没有抗压的爆炸材料,•般可采取加大外包装强度的措施,以提高药包的抗压性能,如用密封木箱、陶器包装等;有时还应进行抗压试验。6.1.2此条系指水下爆破的药包和起爆药包,不准在任意地点或其他爆破工作船上制作,防止发生事故。海上救捞爆破按6.6规定。6.1.3装好起爆材料的药包,只准由爆破员或经过培训的爆破作业人员搬运,不准由未经培训的人员搬运,以防损坏捆绳、挂断起爆导线或因搬运不慎而发生事故。搬运药包上下船和跨船舷时,必须安好跳板,在所经过的路上应有必要的防滑措施。例如,在雪雨天铺草垫,撒沙灰等,确保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药包应平稳地放在船舱板上,防止滑落水中:同时不准在药包上堆放任何物件或踩踏药包。

123用船舶运送起爆药包时,应由有经验的船长驾驶。航行中要适当减速,主动避让,并应尽量避免发生剧烈的颠覆和碰撞。6.1.9爆破工作船上的人员包括爆破员、船员、钻エ及机械エ等。凡属在船上进行作业的人员,都要穿好救生衣,以防发生溺水事故。不过,对于穿了救生衣反而不安全的作业,如在钻架ヒ装药或处理钻孔故障的爆破员和钻エ,在机舱内的司机等,允许不穿救生衣,但要配备相应数量的救生设备,并存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6.1.10由于导火索沾水后就不能起爆,因此,在水下禁止使用。6.1.11此条系指水ド采用电カ起爆时,为了确保准爆,对每个起爆药包内的电雷管和同一网路内电雷管电阻值差的要求。至于破冰爆破和潜水爆破,当每个药包的炸药量很少时,允许装ー个电雷管:但在同一组网络中,各个药包内的电雷管数应该相同。6.1.12水下电爆应采用具有足够强度,防水性和柔韧性较好的导线,防止被水流冲断。在急流乱水区,为保证电爆主线呈松弛状态,不承受由于水流冲击药包而产生的牵引力,一般可用白棕绳或伸缩性小的尼绒绳作主绳,然后将三线呈连续的弧形扎系在主绳上(约每隔30cm结扎一道),这样电爆主线便不致受力或受カ很小。铝芯线稍受弯折或张拉便易断裂,而且在绝缘体的包裹ド,其断口或裂痕不易发现,测量通路时,却常易发生时断时续现象,电阻变化也大,在动态水流的影响下,容易造成拒爆或部份拒爆。所以,在水ド

124爆破中,不宜用铝芯线作电爆网路的导线。6.1.9水下爆破中的盲炮,必须及时处理,以免影响航行船舶的安全。对于当时不易处理但不危及航行安全的盲炮,应在其附近设立明显的标志或派专人警戒,待解除禁航信号后,继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盲炮如不易判断效果时,应将其位置标绘清楚,提供清硝人员注意;当清確到盲炮附近时,应派爆破员在场监视和协助处理。遇到难以处理而不危及航行安全的盲炮,必须立即报告主管单位请示处理方法。同时,在尚未处理完毕前,应延长禁航时间,继续保持爆破时的警戒状态,以策安全。6.2水下裸露药包爆破6.2.1用于水ド爆破的裸露药包(包括加重物),其比重必须大于水的比重,才会下沉。为了保证药包能够顺利自沉,实际采用的药包比重,在静水中不小于1.3,在流水中不小于1.5。如果炸药自身的比重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可在药包的ー侧或两侧另捆加重物,以加大比重。加重物应选用较易炸碎的物质,常用的加重物有坚质石块、沙袋、上包等。不能用金属物质作加重物,以免影响爆破效果和增加清硝困难。在裸露药包的表面,应用韧性的编织物(如竹片、高梁杆编织物等)包裹,不然药包沉入水底时,就会直接与礁石或被爆破物发生碰撞和摩擦。这不仅容易损坏药包的外包装,而且对敏感度高的炸药容易引起爆炸。6.2.5水下裸露药包爆破一般

125都用电カ起爆。在投药船的工作舱内严禁存放电桥起爆器、电池等任何带电物品。在投药船的其他部位最好也能杜绝带电物品:如不能避免时,在带电物体的外表应有良好的绝缘包装,并应有固定存放位置和规定专人使用,以策安全.如用非电起爆时,对投药船上带电物品的控制可以放宽。6.2.5急流河段是指流速大于3.0m/s的河段。在急流河段或险滩处施工,投药船必须由有固定端的缆绳牵引,オ容易控制船位和投放药包,不然药包就很难投准和投稳。牵引投药船的缆绳,一般可固定在岸上,也可固定在定位船上;在狭窄的河段,还可由架空索道牵引,但牵引投药船的缆绳必须与起爆主线绳分开,不得互相绞缠或并接在ー起。定位船・般由岸缆或抛锚固定.为防止走锚或松(断)缆使定位船接近爆破区而发生危险,其位置应设标控制,并应经常校核防患于未然。6.2.6投药船离开投药地点后,必须用测水杆或其他杆物反复扫测船底和船舵处,检査是否挂有药包,确认船底和船舵处没有挂物时,オ准起爆。五十年代,长江上游曾发牛.由于舵船处挂住药包而造成人亡(伤)船毁的爆破事故。检査药包是否被挂的工作,应在投药船离开投药地点一定距离(10m以上)后オ可进行,避免测杆挂断或绞乱起爆导线。当用机动船投放裸露药包时,应在停车おオ可进行扫测检査,以防损坏车叶。6.2.7裸露药沉入水底后,不准乱拉连接药包的主绳或用カ拖曳药包,也不准在其附近清硝或搬石。在浅水区明见药包置未投准时,也不应用拖曳的方法使药包就位,只能将偏位的药包提起,一重新投放至恰当的位置。

1266.2.5当加重物太轻,药包的比重偏小时,药包就会漂浮水面:在急流区起爆主绳偏短,或在较汹涌的泡旋乱水区,药包常易随波翻滚,甚至冲到起爆定位船附近。在这种情况下严禁起爆。处理的方法,可选用比重大的炸药,増大加重物的重量(或比重),增加起爆主线的长度,移动起爆定位船或起爆站,使之处于较安全的位置。6.3水下钻孔爆破6.3.1水下钻孔的钻机,一般安装在工作船(台)上,必须穿过水层才能钻孔。正是由于层的阻隔,使礁石或被爆物的表面不能直接观察,钻孔布置也就不能象陆上那样可以直接在地表进行。因此,必须准确测定孔位或船位,然后在附近设标控制,并应经常校核,以防偏位。对设固定标困难的地方,则每只船的位置准确测定后,中途不得移动。在盲炮附近布置钻孔,其位置更应测准,避免发生事故。6.3.2水ド钻孔药包均应加工成圆柱体。圆柱体的外径至少应小于钻孔直径10mm。药包的比重要大于I」,才易下沉。非抗水散装炸药,要加工成圆柱体的钻孔药包时,一般可用金属筒或型料筒(也可用经过防水处理的厚纸筒)装填。在筒口填入10mm以上的干土或采取其他隔热措施后,オ准用石蜡或沥青封口防水。用于装填非抗水炸药的药筒,应进行防水试验,凡有渗漏现象的都不能用。6.3.3水下钻孔的装药工作,应在一次起爆的全部钻孔完成后オ准进行,避免钻孔与装药作业二者相互干扰,甚至造成事故。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全部钻孔同时装药的施工难度很大,或者对安全反

127而不利时,并经主管爆破施工部门批准,才能边钻孔边装药,同时还必须有下列可靠的安全措施。1.防止错位钻孔的位置必须测准,垂直方向的偏离值应按设计规定切实掌握,相临行列或船只的间距要严格控制,严防因钻孔错位而造成事故。2.隔绝电源钻孔设备的电源必须与电カ起爆的药包(或起爆导线)严格隔离;钻孔药包导线的端部要短路绝缘,不得与任何带电物接近.1.1.4水下钻孔爆破,不位变幅每昼夜超过3.0m,每小时超过0.3m时,便应停止作业。因为内河水位的涨落,不仅是水面的上下变动,同时流速,流态也随着产生变化。流速、流态的变化,对工作船的稳定和孔位、套管的偏离影响很大,从而增加了装药作业的难度,易造成事故。所以,在水位变幅很大,特别是暴涨暴落时禁止装药。在沿海或海港施工时,当风浪达到六级,涌浪高度达到0.8m时,工作船就颠簸剧烈,很难稳定,这时不仅爆破作业困难,而且很不安全。因此,当风カ超过六级,涌浪高度大于。.8m时,禁止进行水下钻孔装药。1.2.5水下钻孔药包一般是通过钻孔套管或护孔管装入钻孔中的,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潜水员直接装药。钻孔装药时,・般由两人配合作业,一人提稳加工好的钻孔药包送入管口后,另一人用送药杆叉住药包上端的绳环处,两人配合动作,缓慢地将药包送入钻孔。如果需要在钻架上装药时,也要两人配合作业,并应拴好安全带。不准从管口或孔口直接向孔内抛投药包,以防药包在中间阻塞或发生危险。

128当水ド钻孔药包被卡塞在钻孔中间不易处理时,可以装入起爆药包进行爆破。不准使用钻杆猛カ冲压或高压水强行冲压药包,以防发生事故。从护孔管装药时,每装入ー节钻孔药包,即需提升护孔管ー次,提升至药包顶面以下20cm处为宜,防止孔壁掉石:待该孔装药完毕,待护孔管提升至药包顶面以上20cm后,オ可装入填塞物,避免填塞物卡住护孔管。填塞钻孔时,药包顶面先填粘上等细粒料,然后再填粗砂或细石,不准在药包顶面填入较大的石块冲压药包。当药包顶面以上的水深大于5m时,填塞长度可适当减少或全部由水填塞。1.1.6当钻孔较深,采用集中装药,不能达到均匀破碎被爆物的要求时,则可采取分段装药爆破。各段的间隔距离可根据实际条件和爆破要求确定,但各段药包中均应装有起爆药包。各段的起爆药包,要用不同颜色的导线或标记分辨清楚,以防爆破网路错接。1.2.?在拔起套管、护孔管或移船拆架时,应注意保护起爆导线。全部护孔管和套管都提离水面,并抽出起爆导线后,工作船オ可横向移动。工作船移离钻爆区时,应用测水杆扫测船壳外表,以防挂住起爆导线。在急流乱水区,起爆导线应用柔性绳索加固,孔口段的导线要用耐磨物(麻布、塑料管等)包裹,以防磨断。1.3水下炯室和岩塞爆破1.3.1水卜胸室和岩塞爆破施丄过程中,多半要不断地用水泵抽水,才能维持装药工作的顺利进行。撤除水泵会给施工带来困难,施工中总希望迟一点撤泵。这里规定了一个下限值,必须遵守,以策安全。

1291.1.1本条强调的是要用固体物质填塞导洞(水下深孔爆破允许用水填塞),水泥浆一般用于反井的填塞,效果较好。水泥浆中应加速凝剂,在灌注时它是呈液体,等到爆破时已凝成固体,并已达到了一定的强度。1.1.2由于水下地形地质情况不能直接仔细地观察测量,不容易掌握得I・分清楚,个别的大裂隙或凹窿地貌等被遗漏是很难避免的,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导致爆破漏斗与大裂缝或凹窿瓦相沟通,使水体灌入洞室,造成事故。因此,在施丄过程中,必须对爆破作业严格限制,以确保人身安全。1.1.3岩塞爆破的施工安排可以是多样的,有的是在隧洞全部完成后再爆破,有的则在隧洞工程完成到一定程度时就爆破,这在设计文件中应是明确规定的。不论是何种方式,在岩塞爆破后,隧洞的闸前段都得永久淹没于水中,如有缺陷,处理困难,这些部位都应预先检査验收。1.1.4本条主要是为了防止装药等作业过程中的杂散电流。1.1.5岩塞爆破的装药量并不大,装药作业的场地,--般在岩塞工作面附近1〇〜20m范围就可以,为避免作业地点的杂散电流,用投射光照明比较安全。药室导洞内的场地狭窄、条件差,但装药时间不长,采用绝缘手电筒照明,简单可靠。隧洞的其他部位,基本上属于爆破器材运输道路,可允许用常规方法照明。1.1.6岩塞爆破的导洞布置复杂,本身的自然通风条件很差,装药时人多场地狭窄,若不采用人工通风,洞内空气污浊,甚至会使人窒息。

1301.1.1岩塞爆破的网路必须绝对可靠,导洞的填塞也比较复杂,有的填塞后就无法再打开,如果只有ー套网路,万一发生故障难以补救,因此必须采用两套同样的各自独立的电爆网路オ有保证。预裂孔的起爆网路多设在导洞外面,故可用一套。1.1.2在岩塞爆破中,从起爆网路敷设到爆破,往往须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有一部分导线还会浸泡在水中,故必须提高导线的防水性能。1.2破冰爆破(含冰水炸礁)1.2.1由于破冰爆破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条所指的破冰爆破的段(班)长应由有实际破冰爆破经验的爆破员担任,而不是单纯有爆破经验的爆破员担任,就是这个意思。1.2.2黑龙江(冰冻斯的最低气温为零下40'C左右)、黄河(零下20℃左右)等地区进行破冰爆破,应用耐冻和抗水的爆破器材。如用非抗水的爆破器材时,则药包应用金属壳、陶瓷缸等防水包装,在起爆管插入口处应密闭防水。破冰爆破的药包加工,应在指定的室内或平整、干燥的地面进行,起爆管应在现场安全的地方装配,以保运输安全。1.2.3为使保护物(桥墩、船闸等)不致受到爆破震动的影响,临近保护物周围的冰层应用人工破碎。破碎带的宽度距离保护物的边缘不得小于0.5m。破冰工人可站在长2m,宽20〜30cm,厚2.5cm以上的木板上操作。

131只有在特殊情况下,オ许用小药包爆破保护物周围的冰层,而且每个药包的药量不得超过0.3kg,防止影响保护物的安全。同时必须报经爆破和保护物主管单位批准,以及地方有关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爆破。1.1.1利用爆破法消除距保护物较远的阻塞冰块时,药包可直接放在冰块匕并用碎冰雪覆盖;但ー次爆破的炸药量应根据保护物实际情况(如保护物的安全等级、坚固性、距离、及其他特性等)确定。避免损坏保护物。从上游河段流下来的大块冰群,需要破碎时,应在可能被阻塞河段或保护物的上游进行爆破,不要等到阻塞后或临近保护物时,オ采取措施,这样容易造成损失。1.1.2由船上跨至冰层上作业的爆破员,应随身携带杆子和木板,以便在木板上行走和站在木板上进行工作。爆破员还应穿好救生衣和系好安全腰带。连接腰带的绳索,另一端要系牢在船上,以备急用。1.1.3进行冰下裸露药包爆破时,可从冰层上开凿冰穴,穿过冰穴将药包沉至冰底进行爆破。这种施爆方法所需的设备比较简单,投药位置也易掌握,与从船上投放药包的方法相比,效果好又经济。穿过冰层进行水下裸露药包爆破时,除应遵守6.2中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a.根据经验,施工区的冰层厚度应大于50cm,才能保证开凿冰穴,运输和存放药包等作业的安全;b.木制爬犁是ー种传统的冰上运输工具。由于

132它的构造简单和使用方便,目前仍适用于冰上少量裸露药包的运输。但在爬犁上要垫柔性织物(如麦草织物等),药包位置要固定。不得混装其他物品,尤其是铁器。滑行速度要适当控制,确保运输安全:c.在开凿的冰穴和爆破形成的冰窟窿或碎冰处,均应设立标志或护栏,夜间要挂红灯,以策安全。1.1潜水爆破1.1.1海上救捞爆破的施工条件,一方面是施工水深大,炸药用量小,距离际地远,安全环境较好;另一方面是风浪较大,爆破器材运输困难,用小船单独储存和加工爆破器材又安全。因此,在救捞作业船较大、设备完善、有设置爆破器材储存和加工专用舱的条件下,允许在救捞作业船上设临时专用舱。临时专用舱必须符合爆破器材储存和加工的有关规定,以策安全。1.1.2由于海上风浪较大,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用通讯设备完好,抗风浪性能强,并符合航海等级的专用机动船。同时还应有爆破或武装人员随船押运。爆破器材应装箱运送,包装应完好,不准分散装卸。并应装放平稳,避免船舶颠簸时引起包装翻滚而互相撞击。1.1.3潜水爆破的施工水深较大,而•次起爆的炸药量又较小,爆破时水面很少溅起水花,对周围安全的影响不大。同时水下的能见度差,对潜水爆破作业来说,白天和夜间的差别不大。所以,只要水面有良好的照明和通讯设备,并能确保人员和船舶(含施工和航行船舶)等安全时,允许在夜间进行潜水爆破。在

133海港或内河能满足上述条件时,也允许在夜间进行潜水爆破。海上风カ和浪高(含涌高)大于六级时,潜水爆破作业很不安全,所以禁止爆破。在特殊(如抢险救捞等)情况下,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爆破单位批准和有关部门同意时,潜水爆破的风浪等级也不应大于七级。1.1.1由潜水员投放水下裸露药包或进行钻孔装药时,比在水面投药或装药较易掌握药包的位置。所以,当要求药包位置准确(如拆除沉船或水下桥墩等)时,应由潜水员直接装放.但从事水下爆破的潜水员,必须是经过爆破培训后,能掌握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的潜水员。1.1.2在潜水爆破中,尤其是救捞油船或军用沉船时,常会遇到被爆物内储存有尚未失效的易燃或易爆等物。因此,在潜水爆破作业时,对被爆物应进行检査和测量。如发现被爆物内有易燃或易爆物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排除措施后,オ准进行爆破。对气态或液态的易燃、易爆物,一般可采取聚能穿孔法排除;对固态的易燃、易爆物,则可用定时弹或遥控爆破法排除。6.6.7潜水爆破时,在同一时间内和同一被爆物上,只许进行单一的爆破作业。因为潜水爆破的管线较多,要防止相互绞缠,尤其是水下电氧切割,电焊的电流和高温,或其它振动较大的作业,对炸药包的早爆或误爆的威胁很大。所以,在同一物上进行爆破作业时,禁止同时进行与爆破无关的其它水下作业。

134另外,在附近水域内,凡能导致炸药包早爆或误爆的任何作业,均禁止在同一时间内进行。6.6.7因潜水员在水下的视界很差,行动不便,在同一爆区内的起爆导线应尽可能归并成一束,而且应用绳索加强,ド端固定,避免与潜水装具,管线或爆破物体等挂缠。同时,当潜水员离开水面时,其配合人员应仔细检查,在潜水装具及管线上是否挂缠有起爆导线。6.6.8导爆管起爆法对也不敏感,潜水爆破宜采用,但所用导爆管必须满足防水抗压的要求。在潜水爆破中用电カ起爆时,则应遵守以下规定:a.潜水爆破的水深较大,所用的电雷管既要能防水,又要能抗水压,而且还要能抗杂散电流的影响,才有利于水下爆破安全;b.为防止杂电和海浪的影响,以及海水的浸蚀等,潜水爆破的起爆主线应用双芯屏蔽电缆:c.为避免水下照明灯破损漏电而影响施工安全,当潜水员在水下安放炸药包时,应禁止使用:d.水下药包的起爆导线很难与潜水员的管线截然隔开,为避免帯电的潜水管线漏电,引起炸药包早爆的危险,因此起爆导线必须严格短路绝缘;同时,当潜水员未离开水面前,不准解散绝缘部分,也不准校核网路电阻和连接起爆主线,以策安全。7其它爆破

1357.1拆除爆破7.1.4水压式爆破一般分开口式及封闭式两类,两类方式的选择取决于爆破对象的特征,在拆除可储水的无顶盖的敞口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可采用开口式水压爆破法进行。进行开口式水压爆破时将有一股强劲的水柱上冲,而封闭式水压爆破时则无直接上冲的水柱。自顶部敞口处因上冲或由其他堵塞质量不好的封口处外冲的水柱将使设置不妥的防护物外抛。所以进行水压式爆破时,防护措施应视具体情况而定。7.1.5拆除爆破对象的材质等原始情况,往往无设计图纸可查,而目前又尚无可靠的探测材质的仪表,所以在进行大规模爆破之前,应在局部范围或部份构件上进行试爆,以便摸清材质情况、结构特征,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等。7.1.6张拉钢缆只是辅助性措施,决定倾倒效果的关键仍是爆破方案设计和爆破施工的准确性。用于张拉的钢缆,其强度及锚的位置与方式(如顺倒向张拉一根或分开张拉二根等)均应仔细考虑。7.1.8根据实测资料表明,爆破体四周挖出合乎要求的明沟后,对于爆破的震动效应,可以起到有效的减缓作用。7.1.9进行分期爆破解体或预拆时,必须事先对各阶段的结构稳定状况进行分析,以防发生意外事故。7.1.10进行水压式爆破时应注意水柱外冲的后果,尤其在开ロ式爆破时,若爆破体上方有通讯线、电缆或其他设施,要防止强劲的水柱上冲造成危害。

1367.1金属爆破7.2.3爆炸后炸药的一部分能量传入地下产生剧烈震动,采用防震基础,防塌墙及轻型屋顶结构,保证厂房安全。7.2.4爆炸后产生有毒气体,要求排风。两种线路分开及采用自锁装置,其冃的是确保安全。7.2.6若不进入爆炸腔内即行起爆,会危及操作者和设备的安全。7.2.7超药量操作会损坏机器,还会造成人身事故。7.2.8同一个操作工人接线、起爆,能有效保证安全。7.2.11导火索起爆不易同步,易造成其它药包瞎炮。7.2.13孔壁温度过高,易造成事故,40℃的限定是根据实验确定。7.2.14不准用电爆系统,其原因是高温易将电爆网路烧坏,造成瞎炮。7.2.15炮孔温度及药包内温度规定,是根据炸药爆发点及现场操作时间确定。7.2.165min时间限定,是从实践中得出,它能保证操作者的安全。7.2.17导火索长度及装药时间规定,根据导火索燃速及其它因素,保证操作者能从容撤出。7.2.18实践中发现当炮孔温度低于8(TC时,采用其它包装安全可靠,但对装药时间要求严格控制。7.2.19装药孔数ヮ炮孔温度的规定,为的是确保在操作期间炸药处于安全温度以下。7.2.20裸露药包爆破效果差,它所产生的冲击波构成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1377.2地震勘探爆破7.3.2为防止爆破后炮孔(井、坑)内的充填物及有害气体随风抛(飘)向作业站,故作业站应设在上风方向的安全区内。7.3.4炮点与爆破作业站之间如有输电线路通过时,炮点一定不能设在输电线路的正下方或上风方向,否则爆破时的网路导线由炮孔(井、坑)内冲出容易与输电线路短路,使输电线路的高压电流通过爆破网路导线引向仪器和人身,造成仪器及人身事故。7.3.6在ー个爆破作业站内,采用两套以上的网路导线和两个以上的起爆药包极易造成将放入炮孔(井、坑)内的起爆药包和正在包装的起爆药包误接,便未放入炮孔(井、坑)内的地面药包爆炸造成重:大伤亡事故。7.3.9水坑及浅水爆炸必须严格遵守药包的埋放深度及装药量的规定,同时应绝对禁止在药包上压放石块,以免飞石危害。7.3.10防止倒车及回转时,压碰导爆索而引起早爆事故。7.3.11用钻杆(铁器)捅井容易捅破药包导致拒爆或触发雷管起爆。7.3.17用明显的标志指明水中药包的位置,便于对药包的实际位置和设计位置的核对,便于使周围船只按规定撤出危险区以外。7.4油、气井爆破

1387.4.1在内传爆的过油管射孔弹内有导爆索,其两端装有叠氮化铅起爆管与1871药粒组合在ー起,与其他射孔弹不一样,故必须单独存放。7.4.2因为在取芯器上装有火药发射的弹筒,故要求在取芯器装药时和装药后用钳子夹牢,弹筒向上或向ド,一旦发生意外,不致因弹筒射出或取芯器蹦落伤人。7.4.3由于爆炸筒筒体的丝扣连接和焊接的质量不高,以及筒体本身存在的裂纹和砂眼,都可能使密封受到破坏,使爆炸筒压扁、遇"、返工甚至误爆。因此爆炸筒在装药前必须按设计进行试压,达到要求后オ允许装药。“专人”是指具有爆破员作业证者:“低沟”一般适用于丘陵、山区、土展等地区;离井场、居民区等的距离不小于50m是基于爆破冲击安全距离确定的,根据药量大小,地形情况再适当增大安全距离;爆炸筒丝扣部分必须揩试干净,主要是考虑爆炸筒制做过程中遗留的铁屑和装散状炸药时而粘附的药粉,以免拧紧筒帽时摩擦致爆;破壳射孔弹药柱是以黑索金为基础的1871炸药机压而成的,其密度大于(1.6g/cm3),现场捣碎这种药柱缺乏安全设备,同时药内还n]"能掺上杂物,增加炸药的敏感度,这样装填爆炸筒的危险性很大,故必须禁止。7.4.4a.装配有枪身射孔枪时,着重指出导爆索要拉直,射孔弹才好送入,否则,将造成事倍功半:拉导爆索不得用カ过猛,否则,会使射孔弹错位,射坏枪身。

139由于有枪身射孔枪内的雷管正装在尾端丝扣位置,往往在拧紧或卸除返工枪尾时发生碰撞,因此强调必须用手托好定位,防止尾端落下撞击雷管而引起爆炸。b.装无枪身射孔枪时,仅强调把雷管捆系牢固,否则,可能造成雷管磨脱落井,引线磨断返工,h起落弹,甚至造成卡枪断缆事故。7.4.5井场装炮时,为防止电缆漏电,触发雷管,所以必须远离电源。因井口有操作人员,还有各种设备,所以也不得接近井口。射孔枪眼分布在四个方向上,即上、下喷射方向,并不直接伤人,左右两侧可直接伤人,故在装炮时,枪身两侧禁止站人。7.4.6鉴于绞车电缆常有漏电发生,故规定爆炸筒、射孔枪(弹)、取芯器装配好搬到井口前,仪器车、绞车必须接好地线,断开电源,确保电缆无电发后,オ允许搬到井口连接。爆炸筒、射孔枪(弾),取芯器的通断检查只允许下到井内50m以后进行,一旦发生意外,也不致伤人。7.4.7爆炸筒、射孔枪(弾)、取芯器都是用铠装电缆连接下井的,电缆本身就不允许捅井,因为缆芯是由6股或单股胶质铜线所制,猛冲易断或遇卡拉断,几万元一ー根的电缆废于一旦。况且,带炮捅井,

140可能猛冲雷管,致使价值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ー口油、气井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甚至报废。这就是为什么要“禁止”的原因。爆炸筒、射孔枪(弾)、取芯器的升降速度是由长期的实践而得出的经验数值。7.4.9本条规定的H??2S、CO浓度,系指几千米井下喷出的浓度,工作人员并非直接置身于此浓度之中。为了防止H??2S、CO从井内喷出后,进入大气层向周围扩散而发生中毒危险,故规定井口区工作人员要佩戴防毒面具。7.4.10油、气井爆炸灭火是关系着油、气井能否恢复生产的大问题。本条规定,主要根据四川巴九井灭火的经验而写的。这口井是苏联涡轮钻井的标杆队负责的正钻井,因活动钻具造成着火。着火后,燃烧火焰高达几十米,燃温影响范围几乎高达二百米,燃烧时发生响声连远隔47km的重庆都可听到,燃烧达78天之久。要求爆炸不损坏井口,灭火难度大,于是,请来了苏联石油部副部长带领十几个苏联专家和我国石油部副部长,即现在的康委员ー一道在现场研究了施工方案,由管理局局长和钻井总工程师在现场直接指挥。第一次用T.N.T炸药100kg进行空中爆炸,由于威力小,未能完全把气流与火焰隔开,以致炸后的瞬间乂重新燃烧起来。第二次采用200kgT.N.T爆炸灭火成功,井口也未受到损失。7.4.11用导爆索爆炸松扣解卡瞬间,大钳在反转力矩作用下猛カ弹回,故严禁在大钳周围站人。装配好的导爆索和雷管束直径不得大于导向器的直径,否则会与井壁摩擦或遇阻,甚至遇卡,造成返工拒爆或其他事故。

141实践证明,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塑料导爆索在H??2s浓度高的井中使用时,变质变形,在井温大于130℃,井液压カ大于500大气压下塑料导爆索往往改变原来密度,断药充气,无法传爆。8安全距离8.1■一般规定本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是指爆破点或爆炸源与人员或其他应保护对象之间必须保持的最小距离。规定安全距离是为了限制爆炸或爆破有害效应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爆炸或爆破有害效应包括爆破地震、冲击波、个别飞散物、毒气或噪音等,这些效应都随距爆源距离的增加而有规律地减弱,只要规定了某种效应对保护对象影响的允许限度,原则上就能规定相应的安全距离。但是,纳入国家规程的安全距离,必须以国内外现行规范或经国家鉴定的科研成果为依据,或以长期广泛实践的经验为借鉴,当前,除地震、飞散物、地面空气冲击波和水中冲击波具备制订安全距离的条件以外,毒气、噪音、井巷中的空气冲击波等虽有不少文献可供参考,但都尚未成熟到可供制订规程的程度,故本规程仅要求按具体情况由设计确定或邀请有关专家研究确定并经一定的审批程序后实施。8.1.1各种爆破和用爆炸法销毁爆破材料以及爆破器材仓库意外爆炸时,都会产生地震、飞散物、冲击波等有害效应,本条

142强调必须根据各种效应分别核定安全距离并取其中的最大值。其次,指明安全距离与保护对象允诈影响的限度有关,确定各级限度的原则是:1.保护对象越重要,允许影响的限度越严,要求安全距离越大:2.必然事件的限度从严,偶然事件的限度稍宽,例如,爆破或销毁爆破材料是必然发生的事件,允许影响限度从严,仓库意外爆破是偶然事件,允许影响限度稍宽。8.2爆破地震安全距离爆破产生的震动作用有可能引起土岩和建(构)筑物破坏。衡量爆破震动的强度,可以用质点的位移、速度和加速度等物理量。根据目前国内外的实测資料分析,多数采用震速作为判据。因为震速大小与建(构)筑物的破坏程度的关系比位移和加速度更为密切,因此在本规程中采用震速来衡量爆破地震的强度。被保护物所能承受爆破震动作用而不产生破坏的能力(即它的临界破坏速度大小)称之为地震安全性。安全震动速度是被保护物受到该速度90〜95%的爆破震动作用而不产生任何破坏(抹灰掉落、开裂等)的质点震动速度峰值。通常,安全震动速度应以被保护物的临界破坏速度除以一定的安全系数来求得,或根据实际统计资料确定。由于爆破条件极其复杂,被保护物的特性不一,即使是同一类型建筑物也会因材料、结构、地基等情况不同,其地震安全性也有很大差别。加之安全震速的确定涉及到各部门的区域规划,技术经济政策等问题,因此规定安全震动速度的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

143在讨论和规定安全震动速度值的过程中,我们参考了各国一些法规和技术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了几种主要类型建(构)筑物的安全震动速度。我们参考的ー些资料引述如下:国外部份1.美国矿业局656号公报中建议:建筑物的破坏准则为2.0in/s。2.全苏爆破工业生产试验公司建议地震危险震速为2-3cm/so3.加拿大(边坡手册)中规定:房屋抹灰发生裂缝的震动速度为2.0in/s。4.1977年美国露天开采管理和采区复田条例816.55⑴项规定:一切爆破作业中最大峰值质点速度不超过l.Oin/s。5.1981年美国矿业局8507号报告中提出的临界破坏速度:现代建筑物为0.75in/s,老的建筑物为0.5in/s。6.法国地下工程协会建议(草案)中提出各种结构物所受震动时观测的损害情况见表4。表4最大速度Vmax(cm/s)0.5除可能不均匀沉陷外,一般没有破坏.5.0轻微破坏,灰浆发生裂缝.

14410.-15.0中等破坏,墙体裂缝。25.0岩体中产生小裂缝,隧洞的岩石掉块。250.0隧洞衬砌裂缝,砌块墙体崩塌,大的岩块被切断。安全距离从爆源到被保护物的距离应保证被保护物不受到爆破震动作用的破坏(产生裂缝),这段距离称为安全距离。但由于条件复杂,情况多变,且安全震动速度规定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故允许在计算的安全距离以外的建(构)筑物有一定的破坏机率重复爆破在建(构)筑物附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多次爆破,使建(构)筑物反复受到爆破震动作用而降低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有可能使建(构)筑物产生破坏时,则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爆破地震的监测,査明震源强度和建筑物破坏的可能性,以便及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破坏。特殊建筑物或构筑物高边坡、重要的水利、电カ通讯和军事设施、桥梁、港口工程、塔或高层建筑物,重要文物和精密仪器设备等均属特殊建(构)筑物。8.3爆破冲击波安全距离

145冲击波在空气中和水中的传播衰减规律不同,允许影响保护对象的限度也不同;同样是空气冲击波,沿地面和沿井巷中传播情况也有显著差别,故安全距离必须分别规定。8.3.1露天进行裸露爆破或用爆炸法销毁爆破器材时,炸药能量转化为空气冲击波的比例比其他爆破方法要高得多,有害影响的范围也更大;又由于它们是爆破或销毁作业,有害效应的产生是必然事件,故从下述二方面从严限制:1)每次爆炸的药量不得大于20kg;2)保护对象允许承受的冲击波强度值要谨慎选取。对于人员和楼房等自震周期较长的保护对象,允许的冲击波强度指标以冲量较大为适宜。不过,迄今国内外规范和文献中,以超压作为判据者居多,本规程也仍按允许超压来确定安全距离。各国通常用动物试验结合爆炸事故中人员伤亡情况的分析来确定对人的允许超压。表6和表7分别列出美国和苏联关于空气冲击波对人员杀伤效应的研究结果;表8是我国的资料。至于人员不致受伤的超压,各国资料均为AP<0.1kg/cm2。确定安全距离要取的允许超压,不但不能致伤,还要尽可能减轻不适感(如痛感和严重震惊等)。本规程对作、业者的允许超压取0.05kg/cm2,据此,由勃劳德或兵器部的超压三项式可分别改成安全距离公式,R=18Q'(1/3)-20Q(1/3)上述三项式适用于AP<0.1kg/cm2的情况,这里是将该式外推后求出安全距离公式的,有一定的误差:同时,距离公式也难

146细致规定气候(风向、气温和湿度等)、地形对超压的影响;人的姿势不同(直立、蹲坐、迎向爆源或侧向爆源等),允许超压也不同。因此,我们将上述安全距离公式适当放大,以避免发生偶然出现致伤的情况,从而规定:R=25Q(1/3)。苏联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对人员的安全距离按R=30Q(1/3)计算确定,对药量未作限制。我们认为,本规程的处理更恰当ー些。8.3.1药包埋入介质中爆破同裸露爆破相比,所产生的空气冲击波超压,压カヒ升速率和冲量都显著减少,一般情况下对人员不会有明显的损伤,对建筑物,据美国矿务局的结论,只要满足地震安全距离的要求,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也就有了保证。故本规程规定,当爆破作用指数n<3时,应首先考虑个别《散物和地震安全距离的要求。8.3.2空气冲击波沿地下井巷传播时,比沿地面半无限空间的传播衰减要慢,故要求的安全距离也更大。好在一般井巷采掘的用药量不大,冲击波危害不很显著,但地下大爆破时,冲击波就可能比地震对地下设施的破坏性更大,对人的伤害也比个别飞散物更大,这种情况和地面爆破不同,必须重视。地ド爆破时,空气冲击波形成机制和传播规律的研究成果还不成熟,井巷的条件也相当复杂,目前在本规程中做出安全距离的统规定还有困难,故仅规定由设计确定安全距离,大爆破时,还需经总エ程师批准。8.3.5本条规定的人员或船舶的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以总结观测试验资料和参考国内外规程为基础。在确定安全距离时,仍以允许超压为判据,对人员取[AP]く0.3kg/cm2,对施工船舶:铁船取6kg/cm2,本船取2.5kg/cm2。这些限值,比水中冲击波不伤害人员或船舶的超压限值要稍安全些。至于客货运船舶,取4~5倍于施工船舶的安全系数。

147问题在于弄清水中冲击波的传播规律才能根据允许超压求出安全距离。冲击波沿水底、水中和向水面传播的衰减规律是不同的,分析观测试验资料可以归纳F列几点:1.单药包水中爆炸,当药包位于水中的深度大于7—10倍药包半径时,水中各测点的超压服从Cole公式,即AP=516[Q'(1/3)/R](1.13)2.单药包水底裸露爆破时,水底各测点的超压比Cole公式计算值要小,分析不同单位的观测结果,可归纳为APB=200[Q'(1/3)/RJ*(1.13),这是由于水底反射会形成类似马赫波的现象,其超压峰值会相当明显地减小,这种现象对确定潜水员的安全距离有实际意义。3.水底群药包裸露爆破时,相邻药包在水中分别形成爆炸“气球”。对彼此产牛.的超压传播产生屏蔽性干扰,故使各水底测点的超压显著减小,但衰减稍慢些,下式是实例之一:APB'=38[Q'(1/3)/R]へ(1.06)(这ー事实说明,把群药包当作单药包处理,所得的安全距离不会冒风险。4.水底钻孔爆破时,药包破碎岩石后逸散到水中的能量所形成的冲击波,比裸露爆炸要小得多,根据实测结果,水底各测点超压的计覓式为:APB"=90[Q"(1/3)/R]へ(1.13)5.冲击波沿水面传播时,水面稀疏波在近区

148形成规则反射,在远区形成非规则反射,使水面测点的超压衰减比水中和水底要快,在安全距离范围,属非规则反射区,其衰减比规则反射区更快些。如果药包复盖水深??HW30??m(我国绝大多数水下爆破点的水深不深于30m)以及测点水深??HsW2~6??m(指游泳者活动的水深范围或施工船舶的吃水深度),则对同一ー爆源,在非规则反射区的相同距离上,水面和水底测点的超压有下列关系:APs=APBlQ*(1/3)/R]*(0.12R0"(1/2))式中:APsー距爆源R(m)处水面测点超压;APB-距爆源R(m)处水底测点的超压:R0ー药包的等效半径。根据上述归纳的5点结论,可以导出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的通式:R=KOQへ(1/3)式中:R一一定的保护对象的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m;Q-ー炸药量,kg,本规程规定群药包按与其总药量相等的单药包计算;K0一系数,与装药方式、保护对象在水中的位置及其允许超压有关。其值见表9。表9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的K0值装药条件保护人员保护施工船舶

149游泳潜水木船铁船水中裸露装药2503205025水ド钻孔或药室装药1301602515表9中的K0值,以分析观测试验资料为基础,又与事故实例和国内外规范做了校核,是能够保证安全的。8.4个别飞散物安全距离8.4.1露天爆破产生个别飞石或碎片通常是必然发生的有害效应之一。为防止人员或其他保护对象受到伤害,•■・是采取控制爆破来缩小危险区,二是设置掩体,三是使人员或可移动保护对象撤出飞散物危险区。由于不可能为居民或非作业人员设置足够的掩体,又由于控制爆破的效率低于一般的爆破,生产建设中主要应用的是一般的松动或抛掷爆破,因此,根据统计资料对各种爆破的飞散物安全距离做出规定很有必要。本规程列表规定了抛掷爆破以外的各种爆破对人员的飞散物安全距离。这些规定反映了我国各部门的现行规程及修订意见,又按事故资料做了校核,也参考了1976年版的苏联统ー爆破安全规程。这里需说明下列几点:1.裸露爆破飞石安全距离,我国各部规程多数定400m,交通部为500m,苏联为300m。

150根据飞石事故资料,300m外确有一些伤亡情况,个别装药超量者甚至超过500m;而正常作业的裸露爆破飞石一般在200m以内,故本规程定为400m。1.浅眼爆破时,若地质地形条件正常,且已形成台阶,则飞石通常在200m以内。但事故资料表明,当抵抗线方向有软弱夹层,或抵抗平行层里又装药过量,以及未形成台阶工作面,常有多面临空的炮眼且很难做到各方向抵抗线相等,所有上述情况的飞石都可能超出200m以外,故本规程除一般规定不小于200m外,增补规定在复杂地质条件下或未形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300m。2.深孔爆破的飞石安全距离,ー些按正规台阶开采的露天矿山已长期按抵抗线方向200m,台阶两侧100m,台阶后方50m控制飞石距离;有的露天煤矿甚至规定各方向都为50m。但是对于开辟建筑场地或道路边坡的深孔爆破,台阶工作面常不太正规,台阶推进方向有时不固定。本规程作为全国爆破安全规程,仍将这类爆破的飞石安全距离规定为200m。有正规台阶且推进方向比较稳定的深孔爆破,在二次破碎大块的爆破不相干扰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单位的飞石安全距离。3.在装甲坑中爆破金属物的碎片安全距离,我国的若干规程以及苏联规程均为50m。根据冶金系统的长期经验,在装甲坑内爆破时,坑的盖板将受冲击波作用而移动并形成缝隙,总有碎片沿缝隙逸出,分布在坑外120730m的范围之内,冶金部于1983年经碎铁专业会议研究,将安全距离定为150m。本规程采纳了这个安全标准。

151关于露天进行的各种爆破对设备和建筑物的飞石安全距离,以及抛掷爆破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物的飞石安全距离,苏联规程分别列表做了规定,国内某些产业部的爆破规程也以苏联规程为基础做了类似的规定。本规程没有沿用这些规程,而是规定由设计来确定。因为,对于各种露天爆破来说,要保护的设备和建筑物的重要性、坚固性、防护状况和需要接近爆区的程度各不相同,对飞石距离做硬性的统ー规定未必适当,对于抛掷爆破这类偶尔进行并有专项设计的工程,规定七石距离作为设计规范很有必要。但是,任何爆破的飞石距离,随机性很强,几何相似规律不明显,抛掷爆破也不例外;按几何相似导出的R=20Kn-w的公式,在wく25m,n=l左右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不可在各种w、n值ド套用该公式,苏联规程的抛掷爆破飞石距离表,就与上述公式差别很大,可能是按统计资料确定的。根据我国七七工程试验,最大飞石距离超过苏联规程数据约50%»但目前我国尚无系统资料为根据来规定抛掷爆破飞石距离,故暂时交由设计确定。8.5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和库间殉爆安全距离库区外部安全距离是爆破器材仓库同库区以外的保护对象(如村庄、住宅区、城镇、交通线、エ业设施等等)之间必须保持的最小距离,其目的是将库房爆炸对保护对象的破坏程度限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库间殉爆安全距离(或称内部距离)是爆破器材仓库之间必须保持的最小距离,其目的是保证ー个仓库的爆炸不致引爆相邻的仓库,以避免事故后果的扩大。

152相对于事故爆炸点来说,外部距离属于远区,这个区域内的冲击波超压AP<0.1kg/cm2,被保护建筑物按重要程度不同而处于不同的距离,或完全无损坏或基本无破坏或不大于轻度破坏。内部距离属于近区,AP>5kg/cm2,紧邻爆炸点的仓库的建筑结构被摧毁,但其中的炸药不会殉爆。本规程规定,在确定外部距离时,不考虑炸药的种类:确定内部距离时,必须考虑炸药的种类。因为破坏效应与能量密度有关,不同炸药的能量差别不大于50%,而爆炸能量在空间扩散时,能量密度与扩散空间的半径(即距离)的立方成反比。在近区,扩散空间的体积较小,上述50%以内的能量差别在能量密度ヒ还能反映出来,在远区,扩散空间的体积已经很大,炸药种类引起的能量密度差别已不明显。七七工程中用黑索金和梯恩梯所做的实验可以证实上述情况。两种炸药的爆热相差32%,在近区,比例距离Rへー=2.3时,两者的冲击波超压相差31%,在R「=7的远区,两者的超压已趋于相同。地震也是如此,R'-=5.4时,质点振动速度相差12—37%,Rへー=10.8时,震速仅差0.26"-0.48%,由此可见,从能员密度和破坏效应的关系而言,确定内部距离应当考虑炸药的种类,确定外部距离则不必考虑。此外,从殉爆观点来研究内部距离问题,也必须考虑炸药的品种,因为殉爆不但与主动炸药的能量有关,还与被动炸药的感度密切相关,而不同炸药的爆轰感度的差别是显著的。8.5.1外部距离的标准过宽,事故爆炸将造成很大损失:标准过严,占地偏大,增加建库投资,有时甚至很难选定库址。

153仓库爆炸属偶然事件,其安全标准应比必然发生的装药爆破的标准稍宽。但是,库存炸药通常比爆炸装药的药量更大、更集中,一旦爆炸,其破坏性更大,故确定安全标准必须非常慎重。本规程以仓库同村庄或企业住宅区的最小距离作为基础距离,此距离上,库房爆炸对它们的破坏不大于次轻度破坏。仓库同其他保护对象的距离,则根据其重要性、坚固程度以及与事故爆炸的遭遇概率(指交通线上的流动保护对象)规定为基础距离的若干倍数,该倍数就是规程中所指的防护等级系数。例如,人口多于10万人的城镇的防护等级系数为3,即库房至该城镇规划边缘的距离是库房至村庄边缘的距离的3倍,库房意外爆炸时,城镇将不是次轻度破坏,而是完全无损坏;又如对地面库房、油库的防护系数是0.6(日本规范为0.56),至油库距离是基础距离的0.6倍,由于油库的抗冲击波能力很强,库房爆炸后也不能破坏它,而对岷库来说,油库的防护系数:。ー90°范围内为1.2,以防止飞石对油库的破坏,再如铁路的防护系数为0.810.9(日本为0.56,美国为0.6),库房爆炸时,ー种可能是铁路上没有车辆,无破坏可言:一种可能是有车辆,则车辆将有次轻度破坏,但不会颠覆。本规程确定基础距离的程序是先按爆炸效应的传播规律和砖木结构房屋的破坏判据求出村庄或住宅的次轻度破坏带和轻度破坏带的距离分布,再与国内外现行规范的住宅距离进行比较,在次轻度破坏带内取近于各国住宅距离的平均偏安全数值做为本规程对基础距离的规定。确定基础距离时,对不同的库型考虑的主要爆炸效应是不同的,地面库和药堆以考虑冲击波效应为生,隧道库则取冲击波、地震或飞石距离中的最大者。

154以地面库为例来说明如何按冲击波效应确定基础距离。引起砖木结构产生各级破坏的冲击波超压值与爆炸的药量有关,药量大时,冲击波的正压作用时间长,达到同级破坏的超东较小,药量小时则超压较大。1.对于有土堤库房的住宅距离,苏联爆破规程的规定处于轻度破坏带,我国民爆规范则处于次轻度破坏带的远区,美国和日本的规范处于次轻度和轻度破坏带交界的左右。2.对于无土堤库房的住宅距离,苏联规程在库存药量较小时,处于次轻度破坏带的中区,存药量大于10t以后,处于该带的远区。美国规范则相反,药量小时处于轻度破坏带的远区,药量大时则逐渐转入近区,药量大于60t后,甚至跨入了轻度破坏带。3.本规程考虑到土堤在确定外部距离时没有实际意义,即土堤不可能显著缩短外部距离,故规程对无论设堤与否,均取同样的住宅距离,可以看出,本规程的住宅距离随库房存药量变化始终处于次轻度破坏带的中区。增加库型可以提高选择库址和布置药库的灵活性。本规程根据国内的长期研究工作和七七工程的鉴定成果,对隧道式响库的外部距离做出了规定。这种地下恫库由主婦和引响构成,主炯内存放炸药,引炯为出入口。隧道式岷库的引爆较短,以致主炯内所贮存的炸药相当于抛掷爆破炸药(取得爆炸效应试验资料的响体条件是S2/S1=O.174,L2/L1=O.3,S2,L2分别是引炯的断面和长度,SI,L!是主响的断面和长度)。确定恫库的住宅距离时所取的破坏判据是:冲击波一与地面库相同;地震ー引起次轻度破坏的质点震动速度??Vく5-10cm/s;飞石密度ーー每万平方米地面落下的石块不多于4块。在这样的破坏判据下,按三

155种效应的衰减规律核算。在隧道式库端口外沿晌轴线±90°范围内,飞石距离大于冲击波或地震距离,恫口后方士90°-±180°范围内,则以地震距离为主。@@如图!YLJF3Tl@@,三种效应中,地震的方向性不强,其危险区近于圆形,飞石和冲击波效应的方向性很强,其危险区近于桃形,为了便于作图确定危险区,规程中分三个区域给出距离数据,即在0°一士50°,±50°-±70°,±70°一士90°范围内按给定距离为半径作圆弧(虚线),以三个区域的包络线及其切于地震危险区的延长线所包络的整个区域的边缘作为胴库的住宅距离。8.5.1本条主要规定了地面库房间的最小距离,炯库间可不考虑殉爆问题,但未明确规定响库最小问距。留待国库规范颁发后予以补充:只规定了炯口外沿线轴±75°范围内不宜布置地面库,因为该区内冲击波和飞石效应很强。确定地面库房的最小距离,以七七工程的殉爆试验的鉴定成果为基础,分别计算出Al、A2、A3级库房的间距,再参考国内外现行规范向偏安全方向作了调整。兹说明如下几点:1.本条规定的A1级库间距(特别是有土堤的A1级库)比美国规范更为安全。但是,美国规定内部距离时也不分炸药品种,而是以烈性炸药的仓库间距作为各种炸药(包括殉爆性不强的爆破剂)库房的间距。比较起来,我们的A2、A3级库间距比美国规范要小。不分炸药品种不符合实验结果。

1561.与苏联爆破规程相比,我们规定的A1级库间距和有土堤的A3级库间距更为安全,有土堤的A2级库和无土堤A3级库的间距与苏联规程相近。只有无土堤的A2级库间距比苏联规程小25-39%,这是因为A2级炸药的殉爆试验在七七工程中做得相当充分,我们的规定已比试验确定的内部距离增加了19-42%.2.关于内、外部距离的规定应当力求处理好同民爆规范的关系。在危险等级划分,最大库容量、存药量分档、土堤规范、共存性限制等方面,都参照了民爆规范。然而,确定内部距离的实践结果仍与民爆规范有以ド差异:1)根据七七工程成果和参考国外规范,对无土堤库房的间距做了明确规定:2)有土堤库房的间距比民爆规范要小些。因为七七工程的试验证明,爆炸产物能否触及被动炸药是殉爆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土堤阻挡爆炸产物的作用不宜低估,在苏、美规范中,有堤库的间距仅是无堤库间距的50%,本条规定为避免与民爆规范差异悬殊,有堤库的间距达到了无堤库的66-76%;3)民爆规范规定胶质炸药的库房间距比—一般A1级库大2540%,雷管库间距比一般A??2级库大100-130%«在本条的规定中,未将它们特殊化,因为试验表明,胶质炸药的殉爆度还低于黑索金,雷管的殉爆度也不大于梯恩梯。诚然,ー个库房爆炸有可能引起相邻库房的火灾,其中的胶质炸药或’雷管可能因燃烧转为爆炸,但强冲击波引起相邻库火灾并进而产生爆炸的事故案例尚少。苏联规程中,胶质炸药库的间距仅为本规程Al级库间距的63-71%,雷管库间距仅为本规程A2级库间距的31-36%。本规程将它们的库间距分别按A!和A2级内部距离处理应该是恰当的。

1579爆破器材与爆破器材管理9.1■■一般规定9.1.1专门用于贮存爆破器材的房间、恫室称为爆破器材库,包括爆破器材贮存室。该条“主管部门”的级别是县(市)以上。9.2.1根据国务院(85)5号文件,爆破器材必须贮存于爆破器材库内。允许在库外存放的特殊情况是指爆破器材在运输、使用中无法实现库内贮存的场合,如露天大爆破中的现场堆放,受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时暂时转移的地方,以及运输中的车站、码头的转运、装卸等。9.2.3限制爆破器材库容量的原因:ー是减少库房外部安全距离,库存量太大难于找到符合安全要求的库址;二是避免超过贮存有效期,提高爆破器材的周转频率,以免积压过期。表13(见规程正文)的规定是根据各部实际的每吨煤或矿石的爆破器材消耗量,与煤炭、冶金、兵器等部的规定相一致。表中的数量是指净重,不是皮重。9.2.4爆破器材库的危险区域指爆破器材库外部安全距离所圈定的范围。长期以来,由于法规不严,爆破器材库建立后,外单位往往在库区危险范围内新建工房、民房和构筑物,迫使库房搬迁、赔款,为避免类似纠纷发生,故立此规。9.2.5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爆破器材存放ー库时,如果并不比其中一种爆破器材单独存放时更危险,则可共存于

158ー库。硝化甘油炸药易受环境影响,有特殊的室温要求,且安全性差,当渗油冻结时,摩擦感度比其它炸药高,故需单库存放。各种雷管(包括继爆管和传爆管)都装有感度非常高的起爆药,比其它爆破器材感度高,易发生事故故要单独库存。各种烟火药的火焰与摩擦感度都很高,且药粉易飞扬,故只允许同类产品共存。9.2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9.2.1库区布局是否合理,对库区安全十分重要,故应遵守本条规定。a.天然屏障是指山丘和大片阔叶林,这些对阻挡空气冲击波和爆炸飞散物十分有效:b.库房多时布置得是否合理,对相邻库房的安全十分重要。两相邻库房相对布置时,两库房装药中心较近,受冲击波和飞散物的威胁大,故应避免。雷管库比起炸药库来,因雷管感度高,事故频率也相对高些,所以布置在一端:c.围墙距库25m,系参照《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确定;e.装过爆破器材的空箱(袋)往往粘有残余的炸药,易燃烧爆炸,尤R是硝化日油炸药箱,更具危险,应统一管理,放在围墙外25m的工棚里,以免其燃烧爆炸时影响库房安全:f.办公室、生活设施等服务性建筑物是供库区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用的,一旦库房爆炸,靠库房越近人员危险越大,但离库太远,工作又不方便,应兼顾二者,设在安全的地方。

159@@图4库房设计存药量!YLJF3T4@@9.2.1永久性是指库房使用年限超过3年者。库房结构是否优质、合理,对爆破器材的贮存管理和库区安全十分密切,故应遵守本条规定.a.楼房贮存爆破器材运搬不方便,易出事故。一旦爆炸,人员疏散困难,消防也困难,故应为平房。要求墙壁坚固耐久和防火,在地震活动地区则应有良好的抗震能力,不能有裂缝、窟窿和凸凹不平。墙壁隔热可采用空心夹层,屋顶有隔热层,地板下有通风层。这样的库房,夏天能隔热,冬天能防寒,春秋能防潮,方能保持库内的温、湿度正常。方位合理系指可避免阳光久晒,应根据当地地形、地物全盘考虑。b.库房门以往设计为三层,但普遍反映三层没有必要,两层可以。外层主要是防火、防盗,所以若为木质门时应用厚度不小于3mm的铁皮包覆,或为铁门。里层门是作为进库工作时采光、通风和防虫鼠进入等用的,故应为栅栏门或金属丝网门。硝化甘油炸药和雷管易被虫鼠咬响,故这类库的里门为金属丝网门。设门斗是为了库房干净,并兼作爆破器材的发放,以免其他人员直接进入库内提货,造成混乱。C.采光比是窗户面积与库房地板面积之比。地面库内不安设照明,故要求有合理采光比。e.地面平整坚实,又无裂缝,炸药粉末易于清扫,不会聚积,有利安全。防潮则不得渗水、积水。对腐蚀性强的硝桜类炸药,库房地面,甚至・定高度的墙壁均应防腐蚀,如采用瓷砖、沥青砂浆地面等。

160雷管库地面铺软垫是为了防止雷管掉落撞击或与地面摩擦发生爆炸。软垫可以是5mm厚的橡皮垫。f.库房屋盖对泄爆和防飞散物撞击都有重要作用。轻型屋盖泄放爆炸性能好,对周围的破坏作用范围与程度都小,但防护外来飞散物的撞击作用差。重型屋盖则泄爆差,一旦爆炸,对外界破坏性大,但防护作用强。考虑雷管库、硝化甘油炸药库和火药库的事故频率比其它爆破器材库高,故规定采用轻型屋盖。轻型屋盖是指容重不大于600kg/mへ3的轻质砂浆水泥屋盖,水泥标号在30-50号之间,或石棉水泥波形瓦屋顶。9.2.5是否需要设置防护土堤,应根据库区地形和被保护对象的情况面定。地形有利,征地不困难,爆破器材贮存数量不多,不设土堤也能确保周围环境安全者,可不设。防护土堤有阻挡冲击波和爆炸飞散物的作用,可缩小爆炸危险范围,为减少征地,保护环境安全可设防护土堤。a.土堤至库房的距离根据消防、排水和运输要求确定。c.土堤高度是以国内ー些实验资料和某些火工厂爆炸事故统计为依据制定的。高出库房屋檐1m比齐屋檐有较好的防护能力,能有效的削弱冲击波作用。土堤宽度和堤坡角应能保证土堤坚实、稳定。d.土堤的材料对爆炸时形成的飞散物状况大有关系,用石块砌筑,飞散远,对外界危险大,故除(0.8m高)的堤基外,全为粘、砂土等可塑性和不燃材料砌筑。堤基允许用石块或混凝土砌筑,ー

161是为了减少取土,增加堤基牢固:ニ是堤基与爆破器材库地面为同一水平时,即使库房爆炸,堤基石块飞散距离也不大。1.1.7响室式库是指整个库房建于岩土层里的埋入式爆破器材库。国内恫库爆炸实验证明,响库出口轴线方向的冲击波和飞散物作用距离比两侧大得多,为减少征地、拆迁,故不应直接将洞口朝向居民点。1.1.8恫库高度应高于平炯,是为了增加空腔比。根据国外经验,井下库房空气冲击波强度与空腔体积成反比。空腔大时,从附口泄放能量小得多,安全。再者空腔大,通风好,保温、防潮和散炮烟都有利。联通巷道除了用于运输外,还有排水作用,故要求外斜千分之五。1.1.12平痢口25m范围是指以端口中心为圆心,半径为25m的圆在晌口前地平面上所圈定的范围。爆破漏斗是指库房爆炸时所形成的漏斗,在设计库房时必须确定好。爆破漏斗区是最危险区域,故要求设铁刺网或围墙。1.1.13井下库是专为矿井开采服务的,属分库。d.库房距井筒、井底车场和主要巷道的距离,是指贮存爆破器材的恫室或壁槽到上述地方的直线距离,不是相联巷道的长度。e.联通桂道是指贮存爆破器材的恫室或壁槽至通风巷道之间的桂道。国外井ド冲击波的实验证明,巷道拐弯对削减冲击波强度有明显作用。

162f,设两个出口是为了安全疏散。g.辅助阳室包括专作爆破器材检验、加工和发放的响室,专作消防用的响室,专作休息用的帽室等。1.1.12本条规定是为了确保爆破器材库通风良好,防潮干燥。设在回风巷ー侧可防止万一爆炸时产生的炮烟不危害其它巷道,直接由回风巷排出。从冶金系统几次井ト爆破器材库(或发放站)爆炸事故来看,此项规定卜分必要。1.1.17限制贮存量是为了缩小安全距离和一旦发生事故时减小破坏范围。1.1.22临时性库是指使用年限不超过三年的库房,临时性地面库可以是新盖的砖瓦房,也可利用不住人的各种坚固房屋、土窑和车棚等作库房。1.1.25不超过六个月的野外流动性爆破,爆破作业的时间短,流动性大,设固定临时性仓库有困难时,可按本条要求制作符合汽车或马车运输的车厢存放爆破器材,既可随车转移,也可就地停放。车厢的高度、长度和宽度应按汽车和马车实际情况确定,重心要稳,不得过高,以免翻车和碰撞。9.3爆破器材库的照明通讯和防雷装置9.3.1地面库电气照明a.库房的爆破材料都是易燃易爆品,故应按I类供电场所设计电气仪表和布线,I类供电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密封型的。

163b.铠装电缆绝缘性强,不易破皮漏也、短路,且具有金属屏蔽网,能屏蔽外来•切感应电,较安全O外线路横跨库房上空易受雷电感应,引起库房雷击;另外,本身是高压线,产生高压感应,影响爆破器材安全,故禁止跨越库房。d.电源开关在启动、关闭时会产生火花,为了安全应设在保险箱里,箱放于库房外,以利安全。9.3.1地下库照明b.采用36V电压对人体安全,但煤炭系统库房供电为127V,故此项用“宜”而不是“必须”。c.电灯泡烤燃炸药,引起爆破事故已有多起,故做本条规定。e.有可燃性气体和粉尘爆炸危险的库区的照明要求更严ー些。如果库内设固定式照明忘了关灯,会使库内长期照射,温度升高,会促使气体和粉尘爆炸;另外库内线路失修时,易产生火花,不安全。9.3.2地面库和复盖岩层厚度小于10m的地下库都受雷电的威胁,故应装设避雷装置。9.4爆破器材管理9.4.1超过设计容量贮存时,一旦爆炸,周围受保护对象将遭到破坏,故不允许。9.4.2本文中各项规定,是为了爆破器材贮存管理方便,确保安全和有利实际操作。9.4.3爆破器材受环境气温、湿度等的影响,理化性能缓慢变化,库房条件恶劣,温度太高太低,

164湿度太大,都会加速这种变化,故要求整洁、防潮、保温。9.4.8总库是供应性质的库,是为分库服务,不是直接为生产服务的,不需要开箱发放。开箱发放不仅增加了事故隐患,也增加了管理的麻烦。9.4.9爆破器材的收发工作对防止爆破器材的变质、差错、丢失有重要关系,应严格按规定执行。a.爆破器材的定型生产,是在大量的试验基础上批准的。同时在生产中乂有严密的抽样检査。库房的检验是在上述基础上进行的,只要包装完好,出厂年限清楚,抽取1%箱(袋)中的部分产品做性能检验就足以评价了。另外,爆破器材检验大都是破坏性的。检验数量多了,经济上不合算。b.防止收发时的差错和便于检查库内存放的爆破器材品种及数量。C.变质和性能不明的爆破器材用于生产中、容易出事故,如结块硝钱炸药易拒爆,冻结的硝化甘油炸药敏感度高,极不安全,导火索燃速不明时,点火和看回头炮往往易出事故,故不得发放。变质是指爆破器材的性能指标达不到出厂时规定的部颁标准或国家标准。10爆破器材的运输10.1.1本规定适用于在本企业内部运输爆破器材。企业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以及铁道部、交通部和民航局的有关规定。所谓企业内部运输爆破器材系指用本企业的运输工具在本企业范围内运输爆破器材。

16510.1.1爆破器材到达火车站或码头时,为了防止差错、丢失,单位领导人应及时委派责任心强的专人前往领取。领取爆破器材的人员,应该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发现包装破损,数量、品种、质量与运货单不符,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在有关部门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并立即追査。10.1.2翻斗车、自卸汽车,在车辆控制失灵或司机操作失误时,可能出现自动翻卸。拖车、机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防震性能差。自行车和摩托车,稳定性能差,易翻车。因此,禁止用上述车辆和类似车辆运输爆破器材。10.1.3本条规定了装卸爆破器材的基本要求。其目的:1)防止差错;2)防止盗窃;3)避免和尽可能减少外能对爆破材料的作用,防止意外爆炸事故;4)创造良好的装运条件和避开恶劣的作业环境。10.1.6为了防止爆破器材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差错、丢失和被盗,因此从生产厂或总库向分库运输爆破器材时,装爆破器材的箱(袋)及铅封必须完整无损。10.1.8特殊情况下,系指一次爆破器材消耗量少,运输丄具缺乏,交通又不方便,爆破施工紧迫,エ地急需爆破器材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后,在限定数量内可以同车、船共运。10.1.9雷管箱(盒)内有空隙时,遇到急刹车,运输工具剧烈颠簸等情况,雷管在箱内可能移动、串位和碰撞。因此,雷管箱(盒)内的空隙部分应用泡沫塑料之类的柔软材料塞满。

16610.1.11对爆破器材在运输途中的安全提出了其本要求;a.为了防止爆破器材在运输途中丢失、被盗,和发生意外时向有关单位联系,因此,必须有押运人员;b.爆破器材是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指定的路(航)线行驶;c.为减少发生意外爆炸的因素和意外爆炸的损失,所以不准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船)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d.用敞II车(船)运输爆破器材时,为避免口晒、雨淋和散落。车(船)应用帆布覆盖,并用绳索捆扎;f,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在气温低于10'C时和难冻的硝化甘油炸药在气温低于ー15ヒ时,其感度升高,易发生意外爆炸事故:g.雷管和硝化甘油类炸药感度高,受震动时易发生爆炸事故,为减少震动,所以车厢和船舱的底部应铺软垫。10.2.1铁路运输爆破器材时,除遵守爆破器材运输的一般规定外,针对铁路运输的特点,又提出了特殊要求。a.车厢溜放时,遇有车辆、障碍物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紧急停车和反向运行,可能和其它车辆或障碍物撞击发生爆炸,因此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严禁溜放。b.为防止其它车辆误入装有爆破器材车厢的停车线路和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自溜及意外爆炸时尽可能减少损失。所以,应将装爆破器材车厢的停车线路与其它线路隔开,通往该线路的转辙器应锁住,车辆必须楔牢,其前后50m处设危险标志。

167c.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与机车之间应用未装爆破器材的车厢隔开的原因:1)机车上有火(蒸汽机车)或电(电力机车)等引燃爆破器材的能源:2)机车与前进方向车辆碰撞时,未装爆破器材的车厢可起缓冲作用:3)装爆破器材的车厢发生意外爆炸时,机车上的人员可以免受或少受伤害。雷管感度高,为防止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爆炸时,不引爆炸药。因此,炸药车厢与雷管车厢之间应用未装爆破器材的车厢隔开。d.矿区铁路,平宜路段少,上、下坡道和弯道多,线路经常移动,路况差。考虑到现在矿用电机车的爬坡能力,规定车辆在矿区的运行时速不超过30km。厂内铁路,障碍物多,视野差,运行距离短等特点,参照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文,规定车辆在厂区内的运行时速不超过15km。10.2.1水路运输爆破器材,除遵守爆破器材运输的一般规定外,根据水路运输的特殊性,又提出了本条规定。a.浓雾天气能见度低,行船易偏离航线,发生搁浅、触碓或撞船事故。大风浪时,船只颠簸剧烈,若继续航行,可能翻船或发生意外爆炸事故,因此,遇浓雾或大风浪时必须停航。b.为避免和减少船上爆破器材意外爆炸时对岸上建筑物的破坏,参照国外资料,确定船只停泊地点距岸上建筑物不小于250m0c.为使其它船只预先发现装有爆破器材的船只,远离、避开、减速,采取措施,防止撞击和向外抛掷、散落明火,船火、船尾应设明显的危险标志,夜间和雾天设红色安全灯。

168e.竹筏、木筏运输时,易使爆破器材潮湿、结块、变质,因此,禁止用筏类运输爆破器材。10.3.1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除遵守爆破器材运输的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木条的规定。该条是根据汽车运输的特点而提出。a.车辆的完好程度,刹车是否可靠,车厢是否严密,车厢外有无铁器暴露,有无酸、碱、油脂、石灰的痕迹等,要认真检查。使用检査不合格的汽车运输,是汽车运输爆破器材的最大隐患,若刹车失灵,发生撞车或与障碍物相撞,将会造成恶性爆炸事故。为此,出车前,车库主任(或队长)不仅要认真检査车辆,并要签署意见.因车辆不合格,在运输中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b.爆破器材是易燃易爆物品,强烈振动、摩擦、撞击都可能引起爆炸。熟悉爆破器材性能、驾驶技术水平高的司机,汽车行驶平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小。c.限制汽车的行驶速度的H的有二:1)通过限制车速,达到限制爆破器材动能之目的;2)紧急刹车时,不与前方车辆相撞。d.在平坦的道路上两台同向行驶的汽车间的距离不小于50m是从前一台车停车时,后一台车采取急刹车而不发生追尾撞车考虑的。在上山或下山的坡道上路况差,故将两台车间的距离适当扩大到300m。e.遇有雷雨时,装运爆破器材的汽车,应停在远离村庄和建筑物的空旷地方,以免雷电引起炸药爆炸时对村庄和建筑物造成危害。f.寒冷地区的冬季,道路被冰雪覆盖,汽车打滑、操作失控,易发生事故,因此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16910.3.1在交通不便,汽车难行的地区,可用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a.要使用驯服、听指挥,遇到异常现象不惊恐、不蹦跳、不乱跑的牲口。幼畜,没经过较长期使用的驯顺的小牛,马驹、驴驹等不准使用。b.安装制动闸的目的:1)实现及时停车:2)控制下坡时的车速:3)发生意外,坡道停车时,防止车辆ド滑。难行驶汽车的地区路况很差,畜力车行驶途中可能发生剧烈震动、摇晃等,硝化甘油炸药和雷管的机械感度髙,因此运输硝化甘油炸药或雷管等感度高的爆破器材的畜カ车,应采取防震措施。c.路况欠佳,畜力并非人能完全控制,爆破器材又是危险物品,按正常载重量减半运输,在安全上是ー个补救措施。例如,由于载重量减半,上坡时,牲畜就能比较容易地将车拉上坡,牲畜不累就能听使唤,有些很驯服的牲畜,累了也不听使唤,甚至不走。d.为避免两辆车相撞,在平坦的道路上两车同向行进时,前后相距不小于20m,上山或下山时,路况差,故将此距离适当扩大为100m。10.4.1竖井和斜井是人员上下,升降材料、设备、矿石、阡石的咽侯,向工作地点运输爆破器材经过竖井或斜井时,要特别注意安全,若在竖井或斜井发生意外爆炸,不仅造成运输爆破器材的人员伤亡,竖井(或斜井)、提升设备破坏,而且井下作业人员也可能发生不堪设想的伤亡。a.事先通知卷扬司机和信号エ,使其做好升降爆破器材的准备,按爆破器材运输的升降速度操作,

170爆破器材上下罐(或吊桶)地点附近,不得有无关人员,不准有明火等。b.竖井、斜井位于卷扬机房附近,井筒设施全部是导电体,杂散电流大,又采用电气照明。因此,运输电雷管时,应采取绝缘措施。c.d.f规定此三款的原因有二:1)发生意外爆炸时少伤亡、少损失;2)接触的人少,产生不安全因素的可能性小。e.装载高度超过车厢边缘时,罐笼升降发生异常现象时,炸药有可能散落到井筒、引起爆炸。为避免将下层药箱压垮和防震,因此作出此款规定。10.4.1井下电机车运输主要用于运输平巷和平恫,是井下运输的主要环节。a.井下平巷照明条件差,列车长、井下人员的视野受限制,为使在列车前后的人员均能看到危险标志,所以强调列车前后设危险标志。b.为防止明火掉落到装爆破器材的车厢内,因此规定采用封闭型专用车厢。10.4.2井下斜坡道用汽车运输,当前在国内使用较少。但考虑到发展,在安全上也提出了基本要求。a.斜坡道坡度大,运距短,参照《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确定井下斜坡道用汽车运输时,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10.4.3人工运搬爆破器材是经常的大量的,运搬中的安全也必须引起重视。

171a.本款的目的有二:1)在作业环境无照明或照明设施损坏时,随身携带的照明灯具可作备用;2)爆破器材是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用明火照明。电雷管又禁忌与电能接触,因此规定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b.为了防止雷管意外爆炸时引爆炸药,所以炸药与雷管应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箱)内。热了脱衣服、随便放工作服,休息时坐在工作服上,已经成了部分爆破作业人员的习惯。将炸药、雷管装在衣袋内可能会引起炸药、雷管的散落。若遇意外原因,导致穿在身匕衣服口袋内的爆破材料爆炸,必然造成人身伤亡.黑龙江某金矿一名工人将雷管装在上衣小口袋,明火掉入口袋,雷管爆炸,工人死亡。C.为了防止散落、丢失、被窃,因此,爆破作业人员领得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作业地点,不得转交他人,禁止乱丢放。d.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既无合适的地方保管,又需设专人看管。在人群聚集的地方,不安全因素增多(如明火,不法分子等),意外爆炸时伤亡大。因此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e,通过对露天矿深孔爆破时的调査,爆破员将爆破器材由车上运搬到孔口,每袋炸药25kg,大部分爆破员扛两袋,少部分扛ー袋。在距离超过100m或上、下台阶时,一般扛ー袋,个别カ气大的扛两袋。因此规定:原包装背运炸药不超过1箱(袋),原包装挑运不超过两箱(袋)。炸药拆箱使用,一般一次爆破

172用药量少,运搬距离长,所以规定不超过20kg。同时运搬炸药和起爆器材,危险性增加,故减半。11爆破器材的检验与销毁11.1爆破器材的检验11.1.1贮存期是指正常环境条件下,爆破器材各项性能指标仍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规定的存放时间。硝筱类炸药贮存期为半年至一年,雷管为1至2年。超过贮存期后,爆破器材的性能指标往往降低,爆破效果差,易发生事故。实际贮存期与环境条件密切相关,环境条件好,即使超过规定的贮存期,性能也降低不大,经检验合格,可继续使用;环境条件差,即使不满规定的贮存期,也会变质。某矿买进ー批华丰电雷管,有效期到1985年4月,但1984年8月使用时,瞎炮常出现,经检验,仅断桥率就达2.4%。所以,在使用中发现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即使没超过贮存期,也应检验。11.1.2仓库保管员对爆破器材情况熟悉,试验员对检验方法熟悉,两者共同完成检验工作,既是工作需要,又有第二者见证。11.2爆破器材销毁的一般规定11.2.1强调销毁爆破器材,必需经过检验,可防止单凭出厂的有效期作为销毁爆破器材的标准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也可防止不经过检验继续使用过期变质的爆破器材而造成事故。爆破器材出厂的有效期是衡量爆破器材质量的ー个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有些贮存条件比较好的炸药库,虽然超过了有效期,但是仍然保持良好的质量,若把有效期作为销毁的唯一标准,势必造成浪费。另外,在爆破器材运

173输和贮存的过程中,由于外界条件的恶化,可能引起爆破器材变质,这种变质爆破器材虽然没有超过有效期,若继续使用可能会发生各种不安全事故。因此检验是判断爆破器材是否需要销毁的唯•可靠的手段。对于含水结块的硝锈类炸药以及冻结的含硝酸酯的炸药可以按照本规程12.1和12.2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工处理。11.2.4清除销毁场地的易燃物、杂草和碎石是为防止:1.用焚烧法销毁爆破器材时会引起火焰扩散和蔓延,引起火灾;2.用爆炸法销毁爆破器材时碎石飞起,砸伤人畜和房屋。11.3爆破器材的销毁方法11.3.2限制一次销毁爆破器材的数量,是为了防止销毁时爆炸产生强烈的空气冲击波(或噪音)。并与本规程8.3.1规定相一致。11.3.5因爆破筒和射孔弹都有坚固的外壳,如在地表销毁时,飞起的外壳碎片可能损伤人畜。因此,只准在2m深的坑(或废巷)中进行销毁。11.3.8如果在焚烧销毁的爆破器材中,混有未丧失爆炸性能的炸药,容易将火堆炸灭同时可能将燃烧着的燃料崩得很远,造成事故。雷管、继爆管和起爆弾虽然长期贮存,爆炸性能有所下降,但在高温下仍会产生爆炸,故不准采用焚烧法销毁。11.3.9因为将药卷堆放起来燃烧,中间的药卷是在密闭的条件下燃烧,温度和压カ上升快,很容易由燃烧转为

174爆炸。为了避免因ー个药卷爆炸而引起其它药卷爆炸,所以规定药卷彼此互不接触。11.3.12焚烧爆破器材的过程是危险的,中途添加燃料可能会发生意外爆炸伤人事故。为此,在焚烧销毁前应加足燃料。11.3.14此条规定的目的:1.不允许将爆破器材沉在海、湖和水中溶解,因为这样会污染水质。2.只允许在容器中溶解,容器的大小和形状不作具体要求,只要能盛水的即可。大约每溶解10kg炸药需水30kg〇13奖惩13.1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エ奖惩条例》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进行奖励。奖金发放办法由各部、各单位自订;13.2本规程具有法律作用,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保管员和检验员、爆破单位的领导人、爆破単位及其主管部门(含公司、厅局、部)违反本规程时,都应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13.3进行爆破工作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对本规程的贯彻执行,在管理ヒ负主要责任,本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属管理范围,故应追究领导人责任。13.4在爆破设计和施爆过程中,本条规定的五种情形,纯属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

17513.1大爆破,特殊爆破或有沼气、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爆破,施工要求很严,违本规程时,造成爆炸性事故可能性较大。特别是大爆破的拒爆又很难处理。因此,论任何人员,要上述场所的爆破工作中,违反本规程时,都必须立即收回爆破作业证,停止对这次爆破的领导权或作业权。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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