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参考范文

XX县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参考范文

ID:83087356

大小:15.92 KB

页数:6页

时间:2023-08-11

上传者:U-5296
XX县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参考范文_第1页
XX县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参考范文_第2页
XX县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参考范文_第3页
XX县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参考范文_第4页
XX县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参考范文_第5页
XX县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参考范文_第6页
资源描述:

《XX县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参考范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XX县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参考范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困难群众救助——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XX市2022年度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X民事〔2022〕X号)文件精神,就做好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强化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区域和部门救助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预防和减少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二、实施内容(一)救助范围。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1(二)救助内容。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三)经费筹措。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县统筹解决。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三、工作要求(一)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救助管理工作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和决策向县委报告。县民政局承担协调部门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纵到底、横到边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救助网络和责任体系。(二)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其按规定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

2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对突发急病人员,应立即通知急救机构,必要时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告知其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求助方式,并视情记录劝导情况。对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依规依法处理。(三)优化救助服务供给。县救助管理站按要求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今日XX、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寻亲公告,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比对、采用人像识别等,切实做好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的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对于在站长期滞留人员,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站内条件不足的,县民政局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养老、精神康复等机构承担托养服务。区分对象身体状况、年龄等情况实施分类托养。根据托养人员自理能力,参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综合考虑特殊人群的床位费、康复费等各类成本和托养机构合理收益,科学合理核算托养费用。医疗救治费用由救助管理机构据实结算。(四)强化源头治理。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智力残疾人员、受助返乡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分类施策。对特殊困难人员,要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定期回访,报请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

3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帮助返回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辖区人员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突出的乡镇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治理。对法定义务人遗弃、虐待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促请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五)强化落户安置。对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的,由县救助管理站提出申请,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请县政府安置。对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由县救助管理站移交至落户所在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属于未成年人的,转到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并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合力,因地制宜做好本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要根据辖区内流浪乞讨救助具体情况、具体研究,积极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流浪乞讨人员弱有所扶。(二)强化部门监管。县民政局加强对县救助管理站的监管,完善负责人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于救助

4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部门职责,依法对其治安、消防工作进行监管;县卫健委对其疾病防控和内设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康复及护理进行监管,根据需要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县市监局对其内设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三)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政策,展现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的惠民实效。密切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实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多方评价,吸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县救助管理站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救助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四)强化责任追究。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流浪乞讨人员未能及时得到救助服务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强制报告义务而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遭受家庭暴力人员和受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死伤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对救助管理站滞留人员站外托养和医疗救治工作疏于监督管理,造成被委托照料人员或医疗救治人员非正常死伤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乡镇,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最近更新
更多
大家都在看
近期热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