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业务会计及税务处理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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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捐赠业务会计及税务处理浅谈一、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6711营业外支出”规定,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因此,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将捐赠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应交纳的流转税等相关税费,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而根据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

2、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因此,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

3、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视同销售,按市场销售价格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例1]某生产企业A公司2008年10月以自产甲产品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非营利组织捐赠给贫困地区,甲产品生产成本180万元,同类产品在公开市场的不含税售价200万,A公司当年企业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假定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是17%。A公司对该批捐赠甲产品未计提跌价准备。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会计处理如下:借:营业外支出2140000贷:库存商品1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万元×17%)3400007所得税会计处理与税务

4、处理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会计上对外捐赠计入“营业外支出”,而企业所得税法视同销售,另外企业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限额也有特殊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为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应调增收入200万元,调增成本18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20万元。该差异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标准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

5、异,属于永久性差异,不会产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对企业在未来的计税没有影响,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因此该差异在当期进行了所得税纳税调整。7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1

6、)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4)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6)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9)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例1为例,A公司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为240万元(2000×12%),公司公益性捐赠支出没有超出税前扣除限额,可以全部在税前列支,由于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7、当年应交所得税505万元[(2000+20)×25%]。借:所得税费用50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50000如果将例l数据稍作修改,其他条件不变,捐赠甲产品改为生产成本360万元,同类产品在公开市场的不含税售价400万元,则营业外支出变为428万元(360+400×17%),公司公益性捐赠支出超出税前扣除限额240万元,只允许在税前列支240万元,应进行纳税调整,当年应交所得税为557万元{[2000+40+(428-240)]×25%}。借:所得税费用557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5700007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57万元(557

8、-500)。该差异属于某一会计期间的永久性差异,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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