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初浅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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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初浅认识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初浅认识自治区党校第43期中青班学员近期,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安排,在区党校培训学习。通过老师讲解和学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使我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理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下面结合工作的实际,就“法无授权不可为”从提出的背景、内涵、现实表现谈几点理解认识。一、“法无授权不可为”提出的背景和内涵郎咸平认为,习近平主导的“全面深化改革”透过“三板斧”,使中国经济逐步进入了新常态:第一板斧,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就是所谓的“习李新政”;第二板斧,透过三中全会《决定》,

2、确定了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厘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其核心是压缩行政权力,还私权给公民与企业,即所谓的“法无禁止即可为”;第三板斧,透过四中全会《决定》,规范那些被压缩的公权力,以实现所谓的“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目标。事实上,习近平总书记自上任以来,对中国经济问题频繁发表自己的观点,从中看出其经济思想的系统性,称其为“习近平经济学”。“习近平经济学”的四大支柱是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调去水分式增长、整结构、区域经济带动整体。外资机构巴克莱资本公司于2013年6月底提出了克强经济学的概念,予以指称李克强总理为中国制定的经济增长计划。“

3、克强经济学”概念核心包含三个主要的构成部分,也被解读为“克强经济学”的三大支柱。不出台刺激措施、去杠杆化、以及结构性改革。我们从中看出,习李经济“新政”的最主要特色,就是向改革要动力,向结构调整要助力,向民生改善要潜力;就是要“激活力”,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让市场主体真正放开手脚;就是要“补短板”,把该做的事做好,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就是要“强实体”,把该给的政策给足,夯实发展的微观基础,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提出的大前提。法无授权不可为完整的提出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9月10日下午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出席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发表的特别致辞中提出的。

4、李克强总理说: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未有穷期,政府带头自我革命,“开弓没有回头箭”。如果说简政放权是“先手棋”,那么制度建设就是“连环炮”。一方面,要拿出“权力清单”,政府应该干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样才能防止公权滥用,减少寻租现象,使政府真正履行为人民、为大众服务的职责。另一方面,要给出“负面清单”,企业不能干什么,“法无禁止皆可为”第5页共5页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初浅认识,这样才能形成公开透明、预期稳定的制度安排,促进企业活力充分迸发。还有一方面,就是要拿出“责任清单”,政府该怎么管市场,“法定责任必须为”,以建立和维护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

5、企业动力,鼓励创新创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表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两句意思完全相反的法律谚语,源于十七、十八世纪的西方。是卢梭《社会契约论》、孟德私鸠《论法的精神》的相关表述与延伸。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意思是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公权力前,必须经过法律的授权,否则就不能去做,做了就是违法,做了就要被依法追究责任。举个例子: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6、抚养孩子到十八周岁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就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如果不履行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有虐待遗弃的行为,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再比如,公安机关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义务,如果有人报案请求解救人质公安不出警,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就等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义务,轻者行政处分、民事赔偿,重则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渎职罪的刑事责任。“法无禁止即自由”还有两个更为熟悉的表述话语——法无禁止即权利,法无禁止不处罚。对私权利,只要法律对公民和组织的行为没有禁止,那就是你的自由和权利,你有权力做法律未禁止的一切事。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

7、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法无授权不可为”现已成为法治国家通行的法律原则,也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法则。“法无授权不可为”不但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依法执政更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同时要求各级组织和国家机关出台的政策规定,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现实表现1、法无授权而为之一些地方动辄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有关政策性文件和带有涉及法律强制性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更没有对其“合法性”第5页共5页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初浅认识进行审慎考量,甚至与现行的法律相悖。如在于法无据,没有取得

8、法律授权的情况下,随意出台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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