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ID:9208365

大小:3.30 MB

页数:30页

时间:2018-04-22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_第1页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_第2页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_第3页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_第4页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_第5页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_第6页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_第7页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_第8页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_第9页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_第10页
资源描述:

《GB 50180-93(2016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Codeofurbanresidentialareasplanning&designGB50180-93(2016年版)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9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中华人民

2、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6月28日修订说明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城市排水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3[46]号)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代号,用地与建筑,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绿地与绿化,道路,竖向,管线综合,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8个条文的修改,分别为第1.0.5条、2.0.32条、4.0.1条、8.0.1条、8.0.6条、9.0.2条、9.0.4条和11.0.

3、1条。新增补了3个条文,分别为第7.0.6条、7.0.7条和8.0.7条。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鹿勤付冬楠谢映霞朱子瑜刘燕辉张播谢颖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赵锂白伟岚李俊奇任心欣

4、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0.3、3.0.1、3.0.2、3.0.3、5.0.2(第1款)、5.0.5(第2款)、5.0.6(第1款)、6.0.1、6.0.3、6.0.5、7.0.1、7.0.2(第

5、3款)、7.0.4(第1款的第5项)、7.0.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规范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11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局部修订。本次规范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补老年人设施和停车场(库)的内容;对分级控制规模、指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调整完善住宅日照间距的有关规定;与相关规范或标准协调,加强了措辞的严谨性。修订工作针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

6、市场经济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原有框架基础上对规范进行了补充调整,部分标准有所提高,对涉及法律纠纷较多的条款提出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在使用规范过程中需特别加以注意。本规范由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管理组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管理组(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邮政编码100037。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涂英时、吴晟、刘燕辉、杨振华、赵文凯、张播。其他参加工作人员:

7、刘国园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执行。想获取更多免费高清规范,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建筑规范之家。1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7月16日1总则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