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

ID:9308145

大小:36.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4-27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_第1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_第2页
资源描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柳政通字〔2011〕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柳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为养护柳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柳江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以及《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农业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要求,决定自2011年起实行柳江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一、禁渔水域范围柳江(含融江)干流:上起三江县老堡乡三江(都柳江、寻江和融江)汇合口,下至柳江县白沙乡与来宾市象州县运江镇交界处,全长约400公里。二、禁渔时间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禁渔期为

2、2个月。三、禁渔对象2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电炸毒鱼、网具捕鱼、钓具捕鱼等)。禁止所有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实行柳江禁渔期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柳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维系水域生态平衡的有效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遵守柳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共同维护正常渔业生产和柳江禁渔秩序。违反柳江禁渔规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柳江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特此通

3、告。举报电话: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81522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636969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2853959市水上综合执法大队:2623019政府热线12345转达(夜间和节假日)柳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日日日日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