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ID:9367623

大小:31.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4-29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事指南_第1页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事指南_第2页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事指南_第3页
资源描述: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中山市已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审批条件为: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2)自行解散的;3)分立、合并的。二、设立依据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一条。三、实施机关中山市实施机关为中山市民政局。四、审批条件设立依据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释义1.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2.第二十一条必要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

2、,予以审批: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2)自行解散的。3)分立、合并的。2.不予批准的情形:无。五、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表1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按要求填写表格、签名盖章。20纸质、电子版3《中山市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此项材料仅适用于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10纸质、电子版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10纸质、

3、电子版印章、税务登记证书等注销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01纸质、电子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财务凭证收回10纸质、电子版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无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受理时限说明窗口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说明行政许可法四十二条规定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七、审批收费不收费。八、审批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收件。申请人向中山市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

4、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接收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是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或社团授权委托的经办人)(1)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当场接收申请材料,出具收件凭证;(2)对材料不齐全的,工作人员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3)对不属于中山市民政局职权受理范围的,工作人员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2、受理。中山市民政局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2)对申

5、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的,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申请人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重新进行申请。3、审查。受理后,中山市民政局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必要时实地考察核实有关事项和条件。4、批准。中山市民政局在受理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准予注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给予同意注销文件,收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5、公告。对准予注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由中山市民政局定期于《中山日报》发布公告。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附件。3

6、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短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申请人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重新进行申请。3.审查。受理后,工作人员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4.批准。中山市民政局在受理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并通知申

7、请人。对准予注销登记的社会团体,通知申请人在窗口递交纸质材料,并在窗口领取同意注销文件,收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附件。九、办理地址1.窗口办理窗口:中山市民政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C3区C8-C12窗口;电话:0760-89817142、0760-8981714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网上办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网址:http://zsbs.zs.gov.c

8、n/zsonline/businessguide/personalBusiness.action)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咨询电话查询:0760-89817142、0760-89817143;网上查询:http://zsbs.zs.gov.cn/zsonline/businessguide/personalBusiness.action;窗口查询: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