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关系的合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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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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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劳动关系的合同调节论文摘要由于劳动关系状况直接制约社会财富的多少,直接左右社会生活的变化,所以各国都极为重视对劳动关系(劳资关系)的调节,成为执政当局注视的目标之一。我国强化劳动关系的合同调节,其总趋势与世界各国基本一致,但在推进过程中应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的具体模式。本文主要从促进我国劳动领域合同制度建设角度出发,着重从改善合同制度的体系结构和完善合同制度的内容结构两个方面予以浅略探讨。合同制度的体系结构按照我国当前的规定,包括单个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两个层次。合同内容主要探讨了应否包括甲方的利益?应否增设双方关系的约定?我国

2、的工会在协约中有何义务,应否承担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关键词:劳动关系合同调节体系制度内容结构劳动领域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领域,它既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所在,也是社会前进和发展的基石。人类社会正处于生产的两大要素--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时代,因而社会生产要得以持续健康地进行,必将面临着两要素的重新结合,即结成一定的劳动关系才有现实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关系相对于其他社会关系来说,具有基础性特点,例如,只有两要素的结合运动,才有社会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一系列经济关系的展开;只有两要素的结合运动、创造出社会财富,才有对既存财产的所有、占

3、有、分割、继承、交换、流转等诸多民事关系的产生和实现。正是由于劳动关系状况直接制约社会财富的多少,直接左右社会生活的变化,所以各国都极为重视对劳动关系(劳资关系)的调节,成为执政当局注视的目标之一。各国对劳动关系通常从两个方面进行调节,即法制调节和合同调节。东西方的法制调节存在不同的立法模式:市场经济国家实行保障型立法,即着重规定劳动力市场运行规则,规定劳方权利低限、义务高限,规定市场风险保障;对双方关系及权利、义务留有广阔的空间由当事人协商自治,留给契约去规定。计划经济国家实行管理型立法模式,对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直接用法律、法规的

4、形式作出详细、具体的刚性规定,且不容当事人协商和变更;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确立这一重大历史性转折,管理型的立法模式正在转变之中。我国强化劳动关系的合同调节,其总趋势与世界各国基本一致,但在推进过程中应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的具体模式。本文主要从促进我国劳动领域合同制度建设角度出发,着重从改善合同制度的体系结构和完善合同制度的内容结构两个方面予以浅略探讨。一、改善合同制度的体系结构按照我国当前的规定,包括单个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两个层次。单个劳动合同,是各国必经的、早期劳动力市场个人交易的法律形式,西方的劳动力市场成熟较早,随之代以集体

5、交易行为,采取团体协约(劳动协约)形式,关于团体协约的立法,兴盛于20世纪上半叶。各国在立法上都称为“团体协约”,而事实上,则因其劳资双方团体发达,乙方缔结此类契约者,均由工会出面,故无需规定“集体合同”,即使作此称谓的,实际上也规定须由工会签约;但在法理上则区别认定,把后者视为“集合的劳动契约,即多数劳动者同时成立的劳动契约的集合”。东欧原公有制国家则称为“集体合同”,我国亦是这样。从法律上观察,称“团体协约”的,强调其协约资格(必须为团体法人),并以团体为协约当事人;称“集体合同”的,不强调协约资格,以签约代表或参加集体合同者全

6、体为合同当事人。为正确选择和构建我国领域的合同制度,试作如下探讨:(一)两种合同的比较市场成熟的最高形态是集团交易。推行集团交易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借助团体的力量强化劳方签约谈判地位,以达到不仅能有效地保护本团体成员的既得利益,而且能为其争取新的更高的利益;二是基于团体内部紧密组织产生的强度自治力可达到双方团体关系的自治,确保一方平安(不是一对劳动关系而是一大批劳动关系得以协调、稳定)。团体协约与集体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契约。西方一般将"团体协约"定义为:“雇用人或者法人资格的雇主团体与有法人资格的工人团体,以规定劳动关系(或劳动条件)为

7、目的所缔结的书面契约”(我国法律将其定义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用工方团体或企业法人(通称甲方)与有法人资格的劳方团体(称乙方),以规定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为目的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团体协约本身不是劳动契约,因它既未确定任何劳动关系的建立(成员也不据此负有必须与对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义务),也不涉及特定劳方与资方具体劳动和工资的给付义务,而是为协约范围内众多的劳动关系设定权利标准,它规定的是整体利益、整体关系,因而属于团体间的一种协约,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是以团体负责人为当然签约人(签约权来自内部章程或决议赋予的权能)而无需推举(临时授权),

8、故团体为协约当事人,团体成员为协约关系人;二是团体与成员之间、成员相互之间具有紧密的、永续的组织关系,故团体负有为成员谋求未来新利益的义务并要求成员与团体之间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协约效力覆盖全体成员,乃至包括对协约持反对态度者(这是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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