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区域国土资源厅

湖北区域国土资源厅

ID:9842109

大小:164.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5-12

湖北区域国土资源厅_第1页
湖北区域国土资源厅_第2页
湖北区域国土资源厅_第3页
湖北区域国土资源厅_第4页
湖北区域国土资源厅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北区域国土资源厅》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鄂土资发〔2009〕63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号)文件实施以来,切实促进了我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和审查工作的开展,保证了我省生产建设项目的正常报批。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评审效率,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编报程序(一)省厅对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并在省厅备案

2、的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二)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及临时用地的,应于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申报前完成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工作,并报送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和审查。(三)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复垦义务人应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确认后,及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报送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和审查。二、明确评审权限(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厅组织评审。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由市(州)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评审。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应于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申报前完成,经评

3、审的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和评审表作为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的要件随用地报批资料上报。(二)依法需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的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委托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由省厅转报国土资源部组织评审。依法须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厅组织评审,其中土地复垦规模在10公顷(含10公顷)以内的生产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省厅委托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厅备案。三、进一步明晰权责,严把审查关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应明晰权责,加强对评审和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4、建立健全评审制度,认真组织好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和审查工作,切实为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应严把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审查关,对出具的审查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省厅建立土地复垦方案质量抽查制度。受委托的市(州)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组织和审查工作中出现较大问题影响生产建设项目申报和土地复垦工作的,省厅将收回该市(州)评审审查权并追究相关责任。各市(州)应及时将受委托评审的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报省厅备案,填报《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表》(附件1),未经省厅备案的,其评审审查结果不能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依据。建立市(州)土地

5、复垦方案评审审查台帐及备案制度,市(州)每年1月10日前应将上一年度《市(州)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台帐》(附件2)报省厅备案。省厅组织制订了评审组织程序及注意事项(附件3)和评审要点(附件4、附件5),供各市(州)在组织评审时参照。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表2.市(州)年度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台帐3.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组织程序及注意事项4.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5.生产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表备案编号:市(州)年号生产(建设)

6、项目名称生产(建设)单位名称方案编制单位名称项目用地面积永久性建设用地面积公顷破坏土地面积公顷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生产年限(或建设期限)本项目复垦方案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63号)的要求,受省厅委托,我市(州)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呈报省厅备案。报备单位:备案单位: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_________市(州)______年度土地

7、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台帐序号项目名称复垦责任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备案编号备案日期备注附件3.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组织程序及注意事项一、评审组织程序第一项:主持人介绍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目的及要求。(主持人一   般由市、州局分管领导或耕保科负责人担任。)第二项:主持人介绍与会专家。(专家组名单事先应从专家库中遴选确定,专家组人数控制在5或7人为宜,市(州)局从事土地、矿产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安排1人,其他专家应从与土地复垦相关的土地、地矿、环境、水保、农林、财务等专业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高级职称专业人员中遴选。)第三项:

8、民主推选专家组组长并将评审会主持移交专家组长。(专家组长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长原则上不由国土资源部门行政领导担任。)第四项: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第五项:编制单位汇报方案编制情况。第六项:专家组讨论质疑,编制单位和生产建设单位回答专家质疑。第七项:(1)专家组意见通过评审的,形成评审意见,专家组成员及组长签署评审表。(2)专家组意见原则通过评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