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重大前期项目和前期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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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陇南市重大前期项目和前期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大项目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级财政当年预算内安排和滚动收回资金安排的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重大前期项目,是指涉及全市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主要包括:(一)列入

2、国家、省和全市发展规划的前期项目;(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前期项目;(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市级以上专家组(专家委员会)论证确定的前期项目;(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研究课题和市级重大发展规划编制;(五)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第二章前期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第四条 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由市级财政预算内每年安排的项目前期费和按本办法规定收回再安排的滚动资金(前期项目专项资金)两部分构成。—6—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低于1500万元的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第五条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用于重大课题研究、重大发展规划编制和重

3、大项目前期文本材料编制、审查,以及必要的重大规划、项目衔接支出。第六条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按照重大项目前期计划进行管理,并遵循以下原则:(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优先安排列入国家和省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落实重大前期项目工作责任制,明确前期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前期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制度。(二)统筹安排,规范运作。建立健全管理使用规则和运行规范,编制年度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认真做好全市项目前期费的管理和统筹安排工作。(三)统一管理,滚动使用。重大前期项目由市重大

4、项目办公室负责审核。项目前期费是项目基本建设投资的组成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批准的概算中,安排了项目前期资金的,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前期费使用情况,确定还款数额,项目开工后按照本办法规定归还,收回的资金作为全市重点前期项目专项资金,在市财政设立专户,实行滚动使用。第七条—6—依据生产经营性和政府公益性两种项目性质,项目前期费分为借款和拨款两种方式。生产经营性的前期项目,按借款性质安排,项目开工后收回;政府公益性前期项目以及国家和省上确定的重要规划编制和重大课题研究等,按拨款性质安排。第三章 前期工作管理机构与职责

5、第八条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二)提出年度重大前期项目计划;(三)负责对年度重大前期项目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四)协调解决重大前期项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五)负责组织对重大前期项目工作的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第九条县区、工业集中区及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有主要领导负责的项目前期工作专门机构,负责本辖区、部门(行业)重大前期项目工作的综合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联系省、市有关部门,确保前期工作目标任务的

6、完成。第四章 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的申报、审批、下达第十条 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申报程序。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工业集中区于每年10月份起向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提出列入全市下一年度的重大前期项目计划。中央、省驻陇南单位的投资项目,民营、外资项目,跨行业、跨县区投资项目可由项目业主直接报送市重大项目办公室。—6—第十一条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上报的重大项目前期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商市财政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筛选提出全市年度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草案,经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发展改革委

7、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计划。第十二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收到重大前期项目计划后,根据工作需求填写重大项目前期经费申请表,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审核,报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并与市发改委签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责任书。第五章 项目前期费的拨付和归还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根据下达的重大前期项目计划,持批准的重大项目前期费申请表,到市财政局办理项目前期费拨付手续。第十四条 凡属借款性质的项目,其前期费列入建设项目投资预算,待项目开工后,按市发改委发出的还款通知要求归还前期费。第十五条 对已开工建设但未执行还款计划的,由所

8、属项目主管部门督促还款。项目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还款的,暂缓或停止所属项目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前期费的资格。市属项目未执行还款计划的,由市财政局从市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扣回应返还的资金;县区属项目未执行还款计划的,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督促县区财政局扣回应返还的资金。第十六条—6— 使用项目前期费的单位,因项目未批准建设或其他原因不能归还前期费,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做出前期费使用决算,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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