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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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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指导性意见 施工指导性意见一、 路基台阶开挖(一) 清理表土及拆除1、范围为路堤两侧扩建用地范围及原路堤范围(含边坡坡面、护坡道等) 内施工场地的清理、拆除和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有关作业。 2、一般要求1)承包人应在施工前按设计图纸确定扩建现场工作界线,并保护所有规定保留和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 2)场地清理拆除及按规定回填压实后,承包人应重测地面标高和扩建的横断面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3)清理及拆除工作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施工要求1)清理场地(1)对扩建
2、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300mm内的草皮、农作物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对老路基边坡进行41.6cm厚的清坡处理,并运至弃土场内。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对路基填筑范围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密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2)扩建用地范围及原路堤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 2)拆除与挖掘(1)扩建用地范围内的不允许保留(不含需拼宽的结构物)旧涵洞、旧路面和其它障碍物以及不能利用的老路基两侧的护坡道、挡土墙等均应全部拆除。正在使用的旧涵洞、旧路面及其它排水结构物,应在 对其正常交通和排水做出妥善的安排后,才能拆除。 (2)原有结构物的下部结构应
3、拆除到天然河床底部以下300mm,其在河床以外的部分至少拆除到天然地面以下500mm,如其整个或部分处在新拼宽的结构物的界限之内时,则应拆除到使新拼结构物施工不受影响的范围。 (3)拆除原有结构物时,应采取措施确保高速公路畅通,拆除原有结构物需要进行.或其他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或附近结构物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存放,以免损失。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自费妥善处理。 (5)承包人应将所有拆除后形成的坑穴回填并压实。承包人由于拆除施工造成其它建筑物、设施
4、等的损坏时,应自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二)台阶开挖施工图设计台阶开挖方式:从土路肩内侧向下按1:1刷坡至坡脚处,然后至下而上逐层开挖台阶。开挖一阶及时填筑一阶,台阶高度1米,宽1米并向内倾3%坡。上部两层台阶高度根据填高进行调整,确保最上层台阶高度为0.8米。 在前期(路床底以下部分)施工中,为了不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暂时不挖除土路肩部分,因此在路基台阶开挖时,应先每50米一个断面测量清表后的基底标高(新老坡脚各一点),分别计算相应的高差。第一个台阶的开挖线位置及新坡脚线位置,用石灰撒线做标记,将⊿ABC挖除。 从老路肩边缘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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