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ID:10004094

大小:63.72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5-20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_第1页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_第2页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_第3页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_第4页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庆公积金发〔2009〕5号关于印发《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中心各科室、各办事处:现将《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九年四月二日10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依据《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大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资金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

2、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限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第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融业务由中心委托商业银行承办。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借款人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2、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3、后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

3、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再连续缴存6个月,无欠缴记录的,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04、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含)以上,对该单位职工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该单位将欠缴部分住房公积金足额补缴后,可视同为连续缴存,该单位职工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表);6、具有中心认可的房产或有价证券、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抵押或质押,并由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7、以开发商新房首付形式办理住

4、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期付款的比例分别为:①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18%;②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25%;8、新购自住住房,合同期限必须在一年以内的,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已有产权证、土地证的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契税完税证或全额发票以及两证的期限必须都在一年之内,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0、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工作需要需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需提供异地所购自住住房合同、首付收据或全额发票、预售楼许可证、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并用本地有两证的房产作抵押,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011、在建楼盘需

5、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层住宅(无电梯)工程要求建到四层(含四层)以上且开发商五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齐全,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高层住宅要求工程建到总楼层的70%以上且开发商五证齐全,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章贷款的额度、比例、期限和利率第五条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最长年限为30年第六条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一)购买90(含90)平方米以下的房产可贷额度为购房总价的82%;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房

6、产可贷额度为购房总价的75%。(二)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总收入的70%。(三)用其他房产作抵押的,购买90(含90)平方米以下的房产可贷额度为购房总价款与抵押物评估价值二者取最低值的82%。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可贷额度为购房总价款与抵押物评估价值二者取最低值的75%。(四)首付款收据+借款额≤购房总价第七条借款人配偶与共同还款人的工资必须能够从系统中查询出来,职工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外地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如在本市退休,由社会保障部门(市政单位)或离退休管理中心(管局、总厂单位)出具退休工资证明。其他形式的工资均不予

7、承认。第八条已经办理过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该笔贷款未结清之前,其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均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0第九条借款人采用有价证券质押担保的,有价证券金额不得低于借款金额本息。借款人必须办理有价证券冻结手续,并将冻结手续及有价证券交由中心保管,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还清本息后,中心将质押的有价证券退还借款人。第十条住房公积金质押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以本人或他人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质押物。采用公积金质押担保的,由出质人到中心签订质押合同,质押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最低不得少于借款人的借款额。在质押期间,质押

8、人不能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30年,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借款人为60周岁,女性借款人为55周岁。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执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