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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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外死亡保险公司该不该赔意外死亡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凡是保险条款有争议,就直接适用不利解释规则的思维惯性,导致被保险人受到过度的倾斜保护,也成为被保险人进行恶意抗辩的工具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具有四个特征,即外来性、突发性、非本意,凡是保险条款有争议,就直接适用不利解释规则的思维惯性,导致被保险人受到过度的倾斜保护

2、,也成为被保险人进行恶意抗辩的工具  虽然保险合同中对于“意外伤害”的定义有约定,但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在保险双方对于“意外伤害”的理解产生分歧时,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生意人刘某,买了22万元人生险和意外险,受益人一栏,写下了两个女儿的名字  刘某觉得,做生意易结仇,这么做,多少给两个女儿留点保障没想到,半年不

3、到,刘某真的出事了:死于毒鼠强中毒  然而,保险公司却认为,刘某纯属自杀行为,不属于意外死亡,他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件事闹上了法庭  昨天,丽水莲都法院传来消息,他们已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还是要赔付保险金 买保险想给女儿留保障  在外人看来,岁的刘某,是个腰缠万贯的老板  然而,刘某生意场上其实并不顺心,赔了不少钱,还欠了300多万元外债  刘某的大女儿10岁,小女儿2008年2月出生  刘某曾提及,做生意风险大,容易结交仇人,以后真要有个三长两短,两个女儿是他最放心不下的  刘某和妻子颜某商量,要不买个保险,以防不测  2008年8月

4、26日,夫妻俩去一家保险公司,办了人生险和意外险共22万元,并将两个女儿定为保险受益人  半年不到男子离奇死亡  不曾想,半年不到,“意外”真的发生了  去年2月12日晚,刘某从学校接大女儿回家后,跟妻子说有事要出去一下,就一直没再回家  颜某感觉不对劲,开始四处找人  直到第二天晚上,她才在自家小区地下车库过道的车里,看到了毫无声息的刘某  刘某已死亡,颜某报了警  当地警方调查后,认定刘某系毒鼠强中毒死亡,且未发现有犯罪事实存在,最终作出不予立案通知  保险公司称  理赔申请不符合条款  颜某始终认为,丈夫不可能自杀  在她看来,

5、出事前,丈夫还和朋友通过话,想让朋友帮一些款项出力,一切挺正常的  颜某想到了那份保险,也是丈夫留下的最后保障,她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规定提出理赔申请  然而,让颜某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批单,称理赔申请不符合保险条款  保险公司认为,刘某中毒后,没有任何挣扎以及求助迹象,不符合常理,纯属自杀行为,不属于意外死亡  因此,保险公司对“意外伤害”的条款解释不是唯一依据,应从合同条款、案件事实及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等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如果被保险人的死亡没有征兆,那么就是意外既然被保险人的死亡属于意外,符合保险责任的范围,那么

6、作为被告方的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履行己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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