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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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本办法所称名木,是指特别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第四条古树名木分为一级和二级。凡树龄在300年以上,或者特别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古树名木;其余为二级

2、古树名木。  第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规划、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第六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鉴定和确认:    (一)一级古树名木,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省人民政府确认,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二级古树名木,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经市人民政府确认,并报省建设行政

3、主管部门备案。经确认的古树名木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制作保护牌。保护牌应标明中文名称、学名、科名、树龄、保护级别、编号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古树名木保护牌。第七条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养护部门保护管理和单位、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生长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管理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生长在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产权归属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的古树名木,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生长在风景名胜区内的

4、古树名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散生在各单位、社区管界内及个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和个人保护管理。第八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实际情况制定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方案,并与养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养护责任书。变更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应当向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养护责任变更手续。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形式参与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第九条 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按照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养护管理措施实施保护管理。遇台风、严重旱涝和其它自然灾害时,养护

5、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古树名木受到损害或者长势衰弱,养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立即报告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复壮。  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应当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予以注销登记后,方可进行处理,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备案。第十条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费用由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承担。承担养护管理费用确有困难的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可以向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养护补助经费。市人民政府每年从城市维护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

6、于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抢救、复壮古树名木的费用,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适当给予补贴。第十一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古树名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对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并实行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 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未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进行买卖、转让,捐献给国家的,办理相关手续,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二级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

7、,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移植一级古树名木的,应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移植所需费用,由移植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 严禁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㈠在树上刻划、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㈡在施工等作业时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  ㈢攀树、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或者剥损树枝、树干、树皮;  ㈣距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  ㈤其他严重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

8、避让和保护措施。规划行政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须征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生产、生活设施等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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