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

ID:10310748

大小:45.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7-06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_第1页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_第2页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_第3页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_第4页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_第5页
资源描述: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公发[2005]264号各分局,市、县公安局,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办、所),各物业管理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市公安局、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

2、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含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实施物业管理的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房产管理部门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监

3、督管理工作。第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应组织社区居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五条物业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的内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应当与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单位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明确维护保养责任,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物业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与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单位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的,从其委托。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

4、时公约或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公约时,应明确消防安全事项,要求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自觉遵守。第六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一)组织、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二)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自治管理职责,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三)监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服务工作;(四)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维修更新消防设施。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并落实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二)负责落实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5、的消防安全事项,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并使员工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和技能;(三)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在与住户订立装饰装修协议时,应告知其注意事项,指导、督促其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根据公安部门下达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六)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七)发现业主、使用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应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填发《告知单》(

6、见附件一);对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公安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并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八)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向实施灭火的消防队提供必要的协助;(九)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第八条业主、使用人在消防安全管理中享有以下权利:(一)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二)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设施的有关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三)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中存在的火灾隐患等情况有举报权;(四)发现公安、房产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7、。第九条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一)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做好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防火安全工作;(二)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及未成年人等被监护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并落实必要的防火安全保护措施;(三)装饰、装修房屋时,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四)在指定地点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