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协调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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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如何协调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法实施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知识经济时代,产生于工业时代的竞争法如何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如何把握知识产权保护和限制的“度”?这是各国竞争法面临的新问题。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保护和促进竞争是各国竞争法的基本宗旨。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一般认为不受竞争法的规制。但是,知识产权这种垄断权往往会使其拥有者在某一特定市场形成支配地位,或者在行使过程中不适当地扩张了垄断权的范围,从而限制了竞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竞争法应当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由于知识产权合法权利的存在和行使相互交织,

2、知识产权对竞争促进和阻碍的双重作用,使竞争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变得复杂。一、知识产权保护[1]在不同法律之间的徘徊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保护知识产权垄断的法律与反对滥用垄断权的法律被认为都在推动人类社会进步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它们之间的关系却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和谐相处的。长久以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始终在这两类法律之间徘徊。直到20世纪后期,才建立起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律在价值目标基础上实现的统一与协调。(一)传统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保护独占鳌头英国1623年颁布的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专利法《垄断法规》,在强

3、化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方面达到了巅峰。与此同时,其通过赋予所有权人一定垄断权以褒奖创造性智力活动的规范极大地鼓励了释放竞争潜能的积极性,为人类依靠科学技术创新飞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而在260多年后被誉为“自由企业大宪章”的美国《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出现,则在保证“无限制的竞争力量的互相作用产生最佳经济资源分配、最低价格、最高质量和最大的物质进步”[2]方面提供了新的法律标准,反垄断法旨在消除因垄断产生的反竞争行为,保障公正的竞争能力和竞争机会的获得与行使,保障企业平等的进入市场的自由权利。不过,早期的反垄断

4、法是无法和知识产权法相匹敌的,它对知识产权的限制是十分弱的,当面对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冲突时,法庭一般倾向于通过优先考虑知识产权拥有者的特权来解决争议。这种优先考虑是在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知识产权由“私人财产权”构成,这种财产权的拥有者被赋予几近没有约束的特权。知识产权者所拥有的特权被扩大到了包括建立及保持价格固定的卡特尔协议的权利,作为一种19世纪末20世纪初所奉行的“契约自由”原则所衍生的一项权利的典型,这种行为很少受到非议。美国早期的一些案例中法官的判决证明了这一点。如在拜门特公司诉联邦耙子公司一案中[3],法庭

5、无视竞争者之间的固定价格或者限制贸易的协议,对于联邦耙子公司的卡特尔联盟,最高法院站在支持的立场解释说:“原则上美国的专利法通常保护使用和销售知识产权的绝对自由。……通过合同形成的垄断或价格固定都会被认为是合法”。但事实上,确实有一群“守法”的垄断者协调一致地“合法地”实施了他们专利垄断的权利,尽管当时谢尔曼法已经存在[4]。(二)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保护分庭抗礼从20世纪20年代到70年代中期是两个法律明显对立、分别适用的相持时期。知识产权的垄断被绝对地理解为是知识产权立法的目的,正如美国在1912年的洗澡管案及1917

6、年的动画片案中解释的,“知识产权所形成的垄断成了谢尔曼反垄断法在镜子里的影像”[5]。专利法对于垄断的维护与谢尔曼法对垄断的否认水火不容,这直接导致将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理解为两个互不相容的矛盾体,使得这两种法律的关系呈现冲突和分立的态势。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通常被认为是像处于直径两端那样对立。为了使这两个截然相反的法律对概念的理解保持一致,立法者对被授予专利者的垄断认为是一种有限制的权利[6]。虽然这已经是在专利限制的进程中跨出了一步,专利权人已经开始自然地承担起潜在的反垄断的责任,或承担起在实施专利时由于滥用专利所带

7、来的损失,或承担起在实施专利时由于滥用专利法条所带来的损失,但是这种限制仅仅是形式上的限制,是指授予专利的地域性限制,在专利权范围内,专利权人的权力仍然是绝对的,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的。因为在这样一种法律体制下,某人可能希望法庭投入相当一部分精力,去精确地判断哪些行为是在所授予的专利权范围之内的,哪些行为已经逾越了法律的界限。由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冲突和分立,那个年代的反垄断法条中在实践中只能运用这种形式主义的判断方式。(三)保护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在价值目标上的趋同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一系列理论研究从根本上动摇了

8、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水火不容的关系。当今时代,知识产权和竞争法的关系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促进知识产权和竞争法的兼容性正与发达国家以信息经济为基础,知识产权成为主要财富的时代背景一致。在加拿大、日本和美国已经有成文的指南,欧盟也对该事给予了广泛的关注。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趋于和谐、统一,其统一的基础就在于它们的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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