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逻辑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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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律逻辑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  在我国,法律逻辑的发展方向问题几乎与该学科同时产生,并且一直为学者们争论不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法律逻辑产生的背景特殊,另一方面则是该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等与其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基本问题至今尚未厘清。在未来较长时期,我国法律逻辑的发展方向问题可能仍是常论常新。  笔者以为,法律逻辑的发展方向问题与以下几方面相关甚密。首先是法律逻辑之内涵。  这是问题的原点,是展开其他相关问题的逻辑基础。如果欠缺对事物本身的认识,那么任何有关该事物的评价或论断都是武断的。其次是我国法律逻辑的演进历史。事物的发展

2、总是呈时间上的延续及状态上的相继,且受到特殊内在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经验告诉我们,过去总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当下和未来。通过对事物变化轨迹的回顾,我们总能本着些许线索预见它延伸的方向。再次是我国法律逻辑的发展现状。未来总是而且必须以现在为参照,如果连学科本身的发展现状都不清楚,我们必定无法断知它的未来。  一、再说法律逻辑  (一)法律逻辑的内涵及研究对象  对于法律逻辑的内涵及研究对象的界定,犹如逻辑学界关于逻辑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一样纷繁。在不同的学术年代,基于不同的学术背景甚至不一样的学术喜好,传统逻辑学家和法学家往往会给予这一问题截

3、然不同的回答。  国内最早也是影响最深远的观点认为: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应用性质的形式逻辑分支学科,它的任务在于把形式逻辑一般原理应用于法学和法学工作的实际,探索在法律领域应用形式逻辑的具体特点,因此,法律逻辑学并没有与传统形式逻辑不同的特殊对象,研究的还是属于思维领域的现象。该观点认为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与传统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并无二致,只是传统形式逻辑的适用场域发生了变化。这种界定本身就是对法律逻辑学科独立性的根本否定。  如此,法律逻辑实无存在必要。而现实却是,社会在呼唤为法律工用的逻辑,且当今学界也承认,确实存在作为独立学科的法律逻辑,

4、存在为法律逻辑所特有的研究对象,只不过它的边界还在待定中。故此,现在对这一观点的肯定者愈来愈少。  近十年来相对新颖且颇受关注的观点是:所谓法律逻辑是指法律适用的逻辑。而法律之适用,就是将待决案件事实置诸于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之下,以获得特定结论的一种逻辑思维过程。它是法官或律师将一般性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中,论证判决之所以正当或不正当的一种技术,是供法学家、特别是供法官完成其任务之用的一些工具,方法论工具或智力手段。,fz7它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法律推理。[3]  近年来,法律推理作为法律逻辑学科的核心词汇几成人们的共识,但至于何谓法律

5、推理,这又见仁见智。②学者基于对法律推理的不同理解进而对法律逻辑进行界定和使用,从而使得法律逻辑之概念在同一语词形式下呈现出多元且复杂不定的内在含义。在我国学界,法律逻辑这一概念的内涵自始至今无时无刻不在变动,以至于现在的它是如此缤纷多彩令人眼花缭乱。③究竟什么是法律逻辑?对之有一个清晰明确的回答可能是许多追问者最期待的。但目前实际情况却是,谁也无法给法律逻辑下一个能为众人所信服并能全然接受的定义。通过对各时期各意义层面的法律逻辑概念的考察不难发现,法律逻辑其实和逻辑一样是一个变动和生长着的概念。  它历时而变,因研究者的逻辑观或者研究视

6、域的差异而不同。笔者认为,在既没有成熟而充分的理论准备又缺乏足够实践参与的当前情况下,不必急于对法律逻辑进行自以为是的科学且精准的定义。那种罔顾学科发展实情及其规律而试图对法律逻辑进行具有普适意义的内涵界定的做法不能不说是武断的。诸多学科的发展史表明,学科的成熟须经历一个较长的质疑与争论期,在这一百家争鸣的时期,学科的任何问题尤其相关基础问题都值得质疑和争论。在不断地质疑和激烈地争论中,学科的核心概念随之慢慢浮现,其基本问题逐渐获得较多共识甚或最终得以澄清。循此轨迹渐进发展终至成熟。纵观我国法律逻辑的发展历程,我们会发现它已然艰难地度过了

7、关于学科独立性的质疑期,正处于还不太激烈的基础问题争论期。之所以争论不太激烈,是因目前国内学者主要致力于对国外相关理论的译介和消化,并未出现或者还未普遍出现立足我国法治建设与发展实际的直接交锋。  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我们与其急着给法律逻辑是什么一个一劳永逸的答案,还不如去追问法律逻辑问题可能是些什么来得更直接更有价值。故此,笔者更愿意将当下的法律逻辑作为一个相对开放的概念来对待,让眼下可能被贴上法律逻辑标签的对象都能被尽数关注。如此,自然会拓宽研究视野,为其后续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原料和机会。诚然,这样有可能走向泛法律逻辑,使得法律逻辑与

8、其它相邻学科间的界线更加模糊。但这未尝不是好事,因为去泛化的过程也就是法律逻辑走向成熟的过程。  (二)法律逻辑的学科属性  法律逻辑到底属于逻辑学还是属于法学,抑或是与二者并列的独立学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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