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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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论文摘要明确区分一罪与数罪标准,有利于准确定罪。准确定罪除了包括准确地认定行为构成,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之外,还包括准确地认定行为构成一罪还是数罪,明确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有利于适当量刑。刑罪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刑罚又应当与犯罪相适应。如果对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认识含混,就会或枉或纵,达不到刑罚的目的。我国刑法法理论通行的观点,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理出发,按照主观、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以犯罪构成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从,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

2、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它与犯罪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为犯罪概念仅从宏观上揭示了犯罪的本质与基本特征,是犯罪构成的基础,而犯罪构成则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构成可分为具体要件和共同要件,凡是基于一个确定的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过失)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基于数个犯罪故意,实施数个犯罪行,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在判断现实所发生的犯罪事实是否完全属于某一犯罪构成所预定的内容时,要始终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分析客观的性质,又要分析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不能只根据某一方面的事实来共分。一般来说,单纯的一罪和典型的数量,按照犯罪构成

3、的标准是容易确定的,而难以区分的是一些貌似一罪而实为一罪或虽符合数个犯罪构成,而依法应按一罪认定或处断的情形。这就需要我们从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来加以区分。综上所述,确定一罪与数罪应以犯罪构成为法律标准,坚持行为主体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并注意刑法的特殊规定,只有这样,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正确地区分开一罪与数罪。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确认犯罪人行为是构成一罪还是构成数罪,是刑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而且也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探讨和明确,使其在司法实务中得到更好的应用。一、明确区分一罪与数

4、罪标准的意义明确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有利于准确定罪。准确定罪除了包括准确地认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之外,还包括准确地认定行为构成一罪还是数罪,因为这三者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一方面,如果没有正确区分罪数,定罪就会不准确;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正确区分罪数,就会影响罪名的确定。例如:行为人以非法索取财物为目的,将他人拘禁后勒索钱财,定一罪为绑架罪;定为数罪,是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罪。明确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有利于适当量刑。刑罚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刑罚又应当与犯罪相适应,对一罪只能一罚,对数罪应当并罚。如果对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认识含混,将一罪定为

5、数罪,或将数罪定为一罪,就会或枉或纵,损毁了刑罚的社会价值,达不到刑罚的目的。只有正确区分并应用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才能为适当量刑奠定基础。二、区分一罪与数罪标准及其基本内涵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在中外刑法理论上众说纷纭,有客观主义标准说、主观主义标准说、构成案件标准说、犯罪构成标准说等。我国刑法理论通行的观点,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的原理出发,按照主观、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以犯罪构成为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它与犯罪的概念

6、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为犯罪概念仅从宏观上揭示了犯罪的本质与基本特征,是犯罪构成的基础,而犯罪构成则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1、犯罪构成的法定性。犯罪构成体现刑法典里,就是规定了各种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的刑法总则与分则作为有机整体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表现在总则规定与分则作为有机整体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表现总则规定了一切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分则只规定了具体犯罪所特别需要具备的要件。因此,犯罪构成的条件与标准实际上融合在刑法典里,为事先已法化的内容。2、犯罪构成主观客观相统一性。犯罪构成要件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一系列的主观与客观要件。“客观”包括犯

7、罪客体与犯罪客观要件,“主观”包括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构成不是各个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各个要件的有机统一;各个要件按照犯罪构成要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形成一个整体。如果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没有内在联系,或某种行为只是符合某个或几个要件,而不符合全部要件,则不符合犯罪构成,不能形成犯罪构成,因而不成立犯罪。3、犯罪构成与社会危害性的统一性。犯罪构成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准。确认犯罪的实际标准是它所共有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如果只根据行为社会危害认定犯罪,必然陷入罪行擅断的误区。因此,犯罪构成就是在法定前提下说明何

8、种条件下的社会危害行为才构成犯罪。正因为如此,只有那些说明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才会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构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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