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试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ID:10598818

大小:59.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07

试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_第1页
试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_第2页
试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_第3页
试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_第4页
试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及责任承担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及责任承担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一种,也有别于单独侵权行为。不同国家对共同侵权行为的表述是不同的。我国《民法通则》对共同侵权行为仅作了原则性规定,该法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此,立法说明未作解释,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8条第3款补充规定了教唆人和帮助人应当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此司法解释仅限于

2、教唆、帮助,而对共同危险行为及共同侵权行为是否以当事人的意思联络为要件及是否以过错为要件等问题,尚未作有权解释。一、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共同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侵权主体的复数性。即共同侵权的行为主体至少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侵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行为(或意思)的共同性。共同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在数个共同行为人之间须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故意或者过失。基于此,而使数个行为人的行为连接为共同行为。3.结果的同一性。数个共同加害人的共同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共

3、同加害人的行为是相互联系的共同行为,其行为无论是否有分工,都造成了一个统一的损害后果。4.共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受害人的损失是由侵权主体的共同行为造成的,侵权主体才能承担共同侵权责任。5.侵权责任的连带性。即共同侵权主体基于共同的加害行为及结果,决定了主体责任的不可分割性,各侵权主体都应对共同的损害结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后侵权主体之间根据责任大小发生内部求偿关系。二、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1.主观说此种说法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在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的共同性,才是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因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的理解不

4、同,主观说又有是否以行为人的"意思联络"为要件的争议,故又分为共同故意说与共同过错说。共同故意说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以行为人之间的"意思联系"为要件,即以共同通谋的故意为要件,过失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共同过错说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不应以行为人间的"意思联络"为要件,过失也可构成共同的侵权行为,共理由是仅以"意思联络"为要件,将过失排斥在共同行为之外,违背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不利于对受害怕人的保护。2.客观说该说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在于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的共同性,而不无共同意思联络或共同过错。因对共肥市同性的理解不同,客观说

5、又分为共同行为说和关联行为说。共同行为说认为,各加害人虽无通谋或共同认识,因每一加害人的行为与共同行为紧密联系,仍应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关联行为说认为,各加害人之间无须有意思联系,只要主体行为与同一损害有因果关系,且损害必须不可分离,他们的行为就有关联,数人侵权行为的时间、地点虽无须统一,但损害则不必须不可分离,始成立关联说。3.折衷说该说认为,判断数个侵害人的侵害行为是否具有共同性或是否构成共同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分析。从主观方面而言,过失加害人有过错,或为故意或为过失,但无须共同的故意,或意思上的联系,只要其过错的内容是相同或

6、相似的;从客观方面而言,各加害人的行为具有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行为,而且各加害人的行为均构成损害后果发生原因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上三种说法,是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即"共同"之含义作出的不同理解。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以某种联络方式"共同地"致人损害的机会和形式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法律对这些行为的控制保持一种机动灵活的姿态。在责任要件构成方面,法律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这些联系方式的复杂性,不可为某种固有的概念或既定的公式所束缚。当然,即使采取客观说,也并非只要有共同行为的都构成共同侵权,首先共同行为之间应当具有关联;其次,应当具有因果关系的

7、相同性,最后应当具有损害结果的不可分性。三、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除具有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加害、损害、因果关系等)还须具备一些特别要件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1.行为人必须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而且这些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不存在任何替代关系,比如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数个雇员在执行公务中共同对第三人造成了损害,这几个雇员不构成共同侵权,而是雇主构成侵权行为,因为雇员的过错是由雇主来承担的。2.构成共同侵权,各个行为人均需要有过错,或者为故意,或者为过失,但不必是共同的故意或者意思上的联络,各行为人的过错的具体内容

8、是相同的或者相似的。3.结果的统一性。共同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一部分损害后果都不能从整体损害后果中独立出来,而且侵权行为与作为一个整体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用"必要条件规则"的检验方法,可以排除不属于共同侵权行为的其他行为,因为即使没有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